江湖杀手阿平(周润发 饰)是和平饭店的老板,传闻他武功了得,曾经一口气杀了二百多个马贼,并且他宣称和平饭店是一个“避难所”,只要进来住宿的人,无论他得罪了什么帮派,都不许前来挑衅生事,但不保证离开后的安全。
歌女阿曼(叶童 饰)的到来打破了这个江湖规矩。阿曼被人追杀,逃至和平饭店。她风情万千,令阿平心生爱意并设法保护她离开饭店,躲避追杀。然而,阿平的用情换来了一个早已布下的陷阱:原来阿曼正是这个陷阱的诱饵!
愤怒的阿平决定拿起武器重出江湖,一场腥风血雨的厮杀大肆铺开。
韦家辉 导演处女作《和平饭店》
Peace Hotel
《和平饭店》是韦家辉执导,周润发等主演的剧情片。该片讲述了杀人王(周润发 饰),传闻他十年前,被兄弟背叛他一气之下杀光了堂口里的所有人,他从此立刀为界开了一家和平饭店 并且宣称和平饭店是一个“避难所”,只要进来住宿的人,无论他得罪了什么帮派,都不许前来挑衅生事,但不保证离开后的安全。歌女阿曼(叶童 饰)的到来打破了这个江湖规矩,开始了新的冒险。
《和平饭店》在内地上映时易名为“老板的故事”,本片是香港年轻导演韦家辉的大银幕处女作,初执导筒的他在这部电影中融进了很多复杂和沉重的意念,这使影片呈现出一种悲怆的魅力。然而,这部带有导演浓烈的个人风格的电影却遭到了票房上的惨败。周润发对此的看法是:“电影有自己的风格没关系,但也要有观众喜欢的故事。太自我的电影可能会失去大量观众。”《和平饭店》中的“杀人王阿平”是周润发香港时期的最后一个英雄角色,它为周润发的香港“英雄片”时代划上了一个句号。
《和平饭店》是一部被低估的电影,当年在金像奖上颗粒无收。许多年以后再回头看这1995年的片子,它已不能不成为一个符号。一个终结香港英雄电影黄金时代的符号,现在再看起这部片子来,令人不胜唏嘘。
一九九五年,《和平饭店》诞生,这是一个象征:江湖已死。 这部电影之后,周润发远赴好莱坞,叶童再无力作,吴宇森的白鸽子仍在这凉薄人间飞呀飞,是那么那么的寂寞。 偌大江湖中更无一个“义”字。 如是十年。 二零零五年,反观这世事一场冰雪,情义不再,人心萧索,于是引笔作祭。 人间四月,到底是清明时节,断了江湖魂。 故事。 故事发生在旧上海,舞女与黑帮夜夜笙歌的时代。 杀人王(周润发饰)屠二百余众,后插刀石上,划地为界,开了一间和平饭店。 无论什么人,只要他逃到和平饭店,其仇家就不能越过门前军刀继续寻仇。而饭店亦保证不过问恩怨,不保人离开。 十年后,杀人王爱上避祸至此的交际花邵小曼(叶童饰),破坏规矩送她去往安全之处。 邵小曼仇家架势堂以此为口实,欲荡平饭店。 杀人王终于知晓那邵小曼无非是一枚诱他犯规的棋子。 值此大难临头之时,杀人王恳请饭店中一度受他庇护的房客共同抗敌,谁知房客纷纷作鸟兽散。 无奈下,他奋起余威,独力应敌,到底是宝刀未老,杀了个尸横遍地。 邵小曼真情激荡,策马奔回,杀人王再次插刀入石,死在她的怀中。 和平饭店,自此消失,只在传说及迷梦中出现。 女人。 女人是阴谋,亦是爱情;是背叛,亦是忠诚。 当年,杀人王乃群匪之首,但他的妻(吴倩莲饰)背叛他,与其结拜兄弟合谋设局,欲置他于死地。 他识破,狂怒,兽性大发,杀尽手下二百多弟兄。 那一日,他杀妻。 她着红色长旗袍,如花朵般轻轻飘落在地。 玻璃酒杯上,她口红唇印仍在,但这个人,已经死去了。 只有在这具尸体面前,他才敛起眼中杀机,将那悲哀的怒意,尽化作苦痛的柔情。他亲吻她苍白失血的手,那手,无名指上戴细细一枚蔷薇指环。 呵,亦曾迷恋过,痴缠过,疯魔过,但最后仍是由爱生怖,少不得兵刃相见。 他与她,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电影没有交代。 但他仍爱她,在她背叛他,并在他杀掉她之后。 这段爱情,以欢爱始,以背叛终。 这是杀人王的前世。 那避难到此的邵小曼,巧言令色、秋波顾盼中皆是风尘。 她哄杀人王送她走,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当真是出尽百宝,斯文扫地。 然而,因为她的一首歌,他爱上她。 那风情万种邵小曼,站在麦克风前,凝一凝神,开始摇曳地唱。 颠沛流离之女子,遇见生命中对的男子,所能唱的,亦不过就是那么多。这首《完全因你》,获得九六年金像奖最佳原创电影歌曲,不是没有理由的。 她是他的新欢么? 不,仍是旧爱吧。她多么像她。 邵小曼本是携带阴谋而来,要他破坏规矩,好授人以口实。 但最后,她入戏太深,真的爱上他,并真的令到他爱上她。 她在他众叛亲离之际,分崩离析之时,真情流露,策马奔回。 这段爱情,以阴谋始,以忠诚终。 她是桃花,是幻象,是劫数,然而亦是坚信,是渴念,是执守。 这是杀人王的今朝。 白鸽。 十年前,杀人王犹将剩勇追穷寇,那最后的生者连滚带爬,地板上,血迹拖成“Z”字。杀人王逼他至角落,挥刀削去他一个耳朵。 窗外白鸽惊飞,又有那雨丝绵密悠长。 一只鸽子停在窗棂,敛拢翅膀,与杀人王对视。 那眼神极之纯净,又极之祥和。这分明是佛的眼神。 这是佛与魔的对视。 到底,它折服他。他心念一转,牵动禅机,放下屠刀,抽身离去。 这便是一切之前因 —— 在那对望一刻,他对“杀”厌倦了。 瞎子。 瞎,是一种极端的状态。 世间万状之中,惟极端离真理最近。 和平饭店中的三个瞎子,代表人们的道德底线,标志着在那危难之际,人心究竟可以坚持到几时。 这个故事所讲述的,不过是人们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断变节退让的过程。 事实是,瞎子们最终还是离开了,尽管他们是最后离开的。 隐喻。 逢佛杀佛。 十年前,杀人王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开一间名为和平的饭店,硬是在乱世中辟出一个孤岛来,隔绝恩怨,将那刀光剑影,视作等闲。 然而,呵,谁允许你逃开?谁允许你安全?谁允许你慈悲为怀道貌岸然? 那妖孽世间,邪魔世代,唯一的规矩,便是逢佛杀佛。 杀人王逃不开前尘往事,血腥弥漫。 他又种下前因,曾因一念之仁,放过丁满。于是他收得后果,十年后,丁满成为架势堂大当家,设局寻仇。 杀人王本是立定了心意要做那祥和无争之人,谁知偏有故人旧物前来纠缠。 邵小曼那一袭红色长旗袍,及那酒杯上猩红唇印,便能令到杀人王胸中牵动,目光柔软。为何? 无非因她酷似他的妻,那曾经的爱意与背弃。 无非因他心魔萦绕不去。 这乱世当中,根本无人可拥有道德上的优越感。 马棚一幕,邵小曼对着杀人王嚷:“杀人王开和平饭店才是世间最大的谎言。” 谁是佛呢? 没有人。 谁是佛呢? 任何人。 可是,若有人救了你的性命,你却对他嚷:“我曾给过你一天四块的房钱。” 这个时候,那人的心,想必是痛的吧。 这世界,是永不可能有和平饭店,这样一个饭店是不对的,是该摧毁的。 它是孤岛,是幻境,是彼岸的花,是玻璃的城。 寄身其中的人都怯懦软弱,而它的主人则注定死于自己的然诺,死于自己的坚持。 闪回。 1、 杀人王与那窗外白鸽对望,时间在二者眼神当中无限拉长; 2、 架势堂第一次在饭店门前挑衅。杀人王缓缓走至那匪首面前,一个眼神惊跑烈马; 3、 马棚色诱。邵小曼为让杀人王送自己走,在马棚当中色诱情挑,那呼吸声混合马嘶,又见到她旗袍开叉处那肉色丝袜,当真是无比性感。杀人王却推拒她,并将她的唇咬出血来,摔门离开; 4、 架势堂帮众群殴邵小曼,杀人王在饭店门前的空地上来回走动、观望,不断以靴子踢起阵阵尘土,夜色罩住他半个面孔,光明又阴霾,那个样子犹如困兽,表现出他内心挣扎不安,出手?抑或见死不救? 5、 杀人王从敌阵当中将邵小曼抱回,发现已无法使她醒转,他的脊背上风雷隐现,看过去只觉危险又颓唐; 6、 麦克风前,邵小曼凝一凝神,开始唱歌。暗夜当中,她的面孔是有光泽的; 7、 兵临城下之际,杀人王不慌不忙与邵小曼一曲慢舞,似是要舞至地老天荒; 8、 和平饭店房客一致声讨杀人王,并纷纷走出饭店,只留他独自一人站在大厅当中。墙壁及周遭陈设从四下里包围上来,杀人王如站在井底,见不到阳光; 9、 杀人王拔出石中军刀,大开杀戒,一时间飞沙走石,天昏地暗,又有鲜血溅上“和平饭店”招牌,完全是风云变色之场面; 10、 杀人王倒下,伸出右手,似是对这人间仍有所挽留。他倒在黄叶远飞的砖石地上,死去。邵小曼发疯般扇他耳光,要将他打醒。她的耳坠子仓皇地晃动,然而,对不起,奇迹不再,江湖已死,和平饭店的消失已成定局。 2005-2-14
今天看其实男主就是个有严重性格缺陷的英雄,始于美人死于美人儿。而且一生在江湖规则的死循环里绕不出,杀人王为了赎罪和结束杀戮而建立和平饭店,结果悖谬的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95年啊,然后香港的江湖就死了。真是预言。。。
叶童的一头长卷发和鲜红的嘴唇真是要了我的命!不管有多少人说她长得怪,长得丑,但我就是喜欢。我妈很早以前就夸她美,我和我妈在对女人的审美还是比较一致的。男人的话就算了。。。不是一路的。。。女人不一定要有漂亮脸蛋,但一定要媚,媚到骨子里的那种。我爱浓艳的妆,就像化不开的情一样
这是发哥方面准备进军好莱坞之前的最后一部港片。但是,帅气依然的他不知道为啥这部片子去遭遇了滑铁卢。大概预示了他并不适合去好莱坞吧!
不错,不过我始终觉得它本可以拍成一部更大气的英雄传奇~~
1995年,香港最后一个浪子周润发。以及烟视媚行的叶童(她大概是HK最被浪费掉的天才女演员之一)、惊鸿一瞥的吴倩莲。有些尚未开始,有些已然结束。
韦家辉的自编自导,吴宇森的监制,银河映像的前身啊,最特别果个配乐,一听就银河风格十足,发哥又一个标志性角色,“杀人王“的眼神,“杀人王”的气概。"杀人王"终究不是“杀人狂”,只是讨厌了会背叛的和虚伪的人,对身边的人彻彻底底的失望,但幸运,小曼的出现还是令他感到最后一点温暖
影片里描写杀人王的镜头还好,叶童那部分很不看好。。而且布局有些唐突。我很喜欢这部电影的色调,典型的香港90年代初的电影风格。应该可以更好的片子,唉
叶童在里面相当有风情!跟许仙完全不是一个人的感觉,这就是好演员能做到的吧
许文强把许仙杀死啦,哈哈
韦家辉作为编剧导演的一部独立作品,也是他与杜琪峰组建银河映像之前的力作,事实证明,韦不但是香港最好的编剧之一,同时也是一位极其出色的导演。此片的个人主义风格极为强烈,气质独树一帜,从故事的内容来看,可称为一个有着典型武侠江湖内核的英雄主义悲剧,影片小说感十足,从文风来讲很有古龙的意境,而在摄影上的手法,更是相当与众不同,堪称惊艳,另外片中恰到好处的一首插曲,也升华了剧情在关键时刻对于观众的刺激,令人共鸣感很强,此曲最终也成为经典。至于演员们,发哥的帅与风流倜傥自不用多说,而将人物本身自身经历背后的故事感与内心的情感充分表现出来,才是他真正的高水准所在,叶童则充分说明了一个好演员的标准,无论风情万种还是粗鲁刁蛮,她都能完美驾驭,佩服。这部电影从发行时间到故事内容,现在来看都像是一个时代的寓言。
叶童唱歌的时候是那样的美艳绝伦,那一刻,从幼时就横亘在我心底的许仙形象终于悄无声息的离去了。
周润发真是华语影坛独特的存在,自带高人一等的霸气潇洒,但温柔幽默起来又特别亲切迷人。这个老板的角色只能他演才合理。叶童初看一般,但越看越媚,有一股特别的风尘美。这个故事确实寓言味儿很重,也可以如一些人理解的是隐喻了香港电影乃至香港的未来。金盆洗手的杀人王决定建立一个庇佑逃命者的和平场所,没有比这更荒诞更潇洒的了。但也确如影评所说,这个故事里有无可避免的矛盾。为女人破例只是对于女人来说很感动,而对于老板自己的信条是违背,对于其他住客是毁约。反派就是要毁掉老板在均衡中搭建的幻梦,尽管他被杀了,但他的计划却是成功了。老板本无责任,但既然主动担责,那么毁约就等于杀人。所有人都因他的冲动而死。而导演又极力想美化老板的过错,又想塑造铁汉柔情,终究格局是低了。PS:动作设计极差,就是乱砍加乱晃。
剧情上有部分逻辑不是很清晰,不过发哥和叶童精彩的演绎扳回了不少分数,成为港片中具有西部气息的作品。尤为难得的是叶童的这个角色,人设复杂,但是叶童对这个角色的诠释向人们展示了她精湛的表演功力。
相當棒,尤其是葉童。不過,希望大家注意一個叫魯芬的配角。
故事挺拧巴的,如果要突出和平饭店这样一个远离纷争的乌托邦,至少应该把其中的规则讲得更深入一点。另外,我有理由猜测,因为这个故事是周润发写的,所以是不是用来“整”叶童的,片中把她拍得那么美但又那么受罪,两人之间的情感推进也稍微有点突兀。整个故事风个性蛮强的,华语西部片这个类型设定也不错,但是把一个从概念上相当浪漫宏大的故事给拍得小家子气了,不是特别喜欢。
勉强两分。周润发是军阀的儿子,生活在暴力里,以暴力成名,最后凭暴力建和平饭店(边界清晰犹如一个小王国),从前被他杀的人和饭店里的住客,都是些为暴力所操控生死的庸众。而匪帮头目(昔日周润发小弟)诱使他破坏规矩,则是江湖神话系统的一环,本片在两个层面上揭发国家与江湖的冷漠与荒诞,结构性的循环往复又增添了一份宿命的悲剧论调(两个女人唱歌的并列,打叶童耳光和打周润发耳光等等),但这些抒发没什么时代背景,更多是韦家辉个人趣味的演示吧。制作上可以说很操蛋了,全片像是舞台剧,那些令人作呕的动作场面全靠细碎的剪辑来糊弄人,95年还这么干,港片的脸都被你丢尽了,没钱咱别拍好么?叶童前期的角色讨人嫌,满嘴谎话做事无底线,一点不可爱,尽管这角色让我想起《豪情四海》,但韦家辉怎么可能拍得过人家?
我终于走过了上海看到了和平饭店
和平飯店無疑象徵著一個烏托邦的存在,整個故事的時代背景設定在民國初期,一種亂世下的荒涼和殘忍,馬賊和土匪滋擾,而政府形同虛設,和平飯店無疑成了武陵人的桃源之所,有著內在的運作機制和權力構架,但是這樣一個大西洋城依舊抵擋不了外部現實的衝擊和魅惑,“老闆”的身死宣告了寓言的徹底破產。
葉童美起來也是無可挑剔的,有著那一絲野勁,發哥依舊算是本色出演吧,這一部也是經典的作品,十年前的一幕,十年之後再次重演,祇不過這次結局有所不同,而換回來的一切,又有什麼可以留戀?
发哥去好莱坞之前最后一部大片,真是英姿飒爽不减当年。鲜有的港片里西部片的风格+情场仇杀,刷新了一次香港黑帮片。不足的地方是不够深入也不够大气,浪费了这么好的演员。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