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垮掉的一代”代表作家杰克·克鲁亚克的作品《在路上》,读来饱蘸作者的充沛情感,八千里路云和月,那些青春就流浪在路上,也曾迷惘,彷徨,却从未失去过方向。整部作品其实最动人的地方,都在于作者的信马由缰的思维的表达,那些都是“垮掉的一代”最坚实的内核:对于人生方向的追寻。 《在路上》并不是一本很容易改编成电影的书,因为“垮掉的一代”的文学流派的风格,通常不遵守传统创作的常规,结构和形式上也往往杂乱无章,语言粗糙甚至粗鄙。《在路上》也不例外,书中的主线剧情都没有详实的着墨,更多的却是意识流般的零散语句篇章,书中涉及的人物众多,主角Sal数次贯穿美国甚至墨西哥,时间线也长达数年之久(1947-1950),想要把这些搬上银幕无疑难上加难。 电影《在路上》虽然保留了大量书中的人物和对白,却也大刀阔斧删减了一些段落,重点保留在主角和狄恩·莫里亚蒂(Dean Moriarty),玛丽露(Marylou)和卡罗·马克斯(Carlo Marx)等几人身上,着重凸显了几人之间的友谊、情感以及混乱迷茫的青春。在电影里我们看到他们酗酒、吸毒、嫖娼,生活非常糜烂。然而事实上,“垮掉的一代”的核心理念可以用《在路上》中的一句名言来解释:“因为我很贫穷,所以我拥有一切。”意义更多地在于提倡平等,自由以及自我价值的追寻,这区别于60年代的“嬉皮士”,可惜的是,电影也没能把握准这一主题,对于“垮掉的一代”的诠释流于表面,却没能深刻触及其追寻自我价值的精神内核,着实可惜,不过从故事性上,倒是更符合电影的剧情需求,增加了观赏性。此外,电影的摄影、剪辑、配乐无需赘言,技术过硬,效果不俗。 说到故事性,电影因为删减了人物,几位主角的形象也更加鲜明,其中不得不提的Dean Moriarty,像极了少年时代的一位挚友,狂放不羁,不拘小节,总在人群中逆流而上。在人们的眼中他是怪异的,不合时宜的,然而只有你明白,他的那份洒脱和超然,自由和狂野,却是你可望不可即的。同样的鲜衣,怒马,你不过是在这庸碌世界中顺应天道的一员,而他却风风火火,旺盛地燃烧和挥霍着他那短暂的青春,和年少。 于是就这样被Dean征服了,他粗粝、不恭甚至毫无责任感,多年以后再相逢,却仍然可以在瑟瑟寒风中泪光闪闪,对你说他爱你,从未变过。就是这样一个人,你爱他恨他,却永远忘不了他。 演员加内特·赫德兰成功地诠释了原著中Dean的形象,作为“垮掉的一代”文学作品中的代表性人物,他“英俊、瘦长,有一双碧蓝的眼睛,讲一口地道的奥克拉荷马方言——多雪的西部一个标准的留着大鬓角的男子汉。”他不群,率性,性欲旺盛,没心没肺时像个混蛋,敏感脆弱时又令人怜惜,加内特·赫德兰的表演很到位,值得褒奖,这位27岁的年轻演员,星途无限。 男主角Sal的饰演者Sam Riley也是一个新演员,他的表演中规中矩,笔者觉得并未有特别出彩之处,至于女主角Marylou的扮演者Kristen Stewart,个人觉得她这次的表演其实还是不错的,笔者也曾因为《暮光》系列对她存有不少偏见,然而这次问了同行一起看电影的朋友,他没有看过《暮光》也不知道Kristen Stewart,他深深觉得她就是Marylou,就是一个垮掉的那个年代的女孩。而片中的配角,实在是星光熠熠,Amy Adams,Kirsten Dunst和Steve Buscemi等都有不俗的表现。 谁的青春未经坎坷?谁的青春未曾彷徨?或许不少观众会对《在路上》中的主角们的放浪形骸的行为感到不解和不齿,然而他们却忽视了“垮掉的一代”身处的特定历史时代,以及这几位在文学上的造诣和成就,他们的文学作品绝非毫无意义,他们是一个时代的象征。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段Dean对Sal的独白,电影中也引用了:“可现在,喏,现在,虽然如此,我可从来没有这样高兴,快乐,觉得生活真美好,只要看见可爱的小孩子们在阳光下玩耍,萨尔,看见你我也挺高兴,你是我最喜欢的伙伴。我知道,我知道,一切都会好起来明天你会看到她,我那漂亮得让你吃惊的小女儿,现在一次能站上三十秒钟。她二十二磅重,二十九英寸长。我已经估算过,她有百分之三十又四分之一的英国血统,百分之二十七又二分之一的爱尔兰人,百分之二十五的法国人,百分之八又四分之三的荷兰血统,百分之七又二分之一的苏格兰人,百分之百的美人儿。”是啊,Dean也曾有过田园牧歌般的生活,他也曾有过对幸福未来的幻想。 只是这个亲缘寡薄的孤儿,经历过五年的牢狱之灾,和太多的人生跌宕,以至于成了一个魅力十足的混帐,他太迷恋自由,太迷恋流浪,却最终落得在纽约的夜色中,瑟瑟发抖,眼泛泪光。 远方啊,远方... ------------------------------------------------------------------------------------------------------ 字幕译后记 很早就想翻译《在路上》,一直没有时间,最近闲了,便捡起来翻,却发现真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1;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英文字幕和时间轴,最后使用的轴掐得也不够准,于是只好自己一边翻,一边掐轴,工作量很大 2:这部电影使用了很多俚语,甚至有小语种法语、西班牙语 3:因为有很大一部分语句来自原著《在路上》,因此我参照了译本来翻译,尽量用书中的语言,但是关于《在路上》的中译本,很多读者对各个版本的译本都颇有微词,没有一个版本是大家觉得尽善尽美的。因为我最早读过的是文楚安先生的版本,毕竟是老一代的翻译家,因此我尽量参照了他的译文,但是也有些地方我觉得他翻的不够精准,因此我稍稍擅自修改了一些小的内容,还望大家见谅 4:翻译的过程中,人人影视早我一步发布了作品,但又觉得自己已经翻了三分之二,不翻完太可惜了,于是坚持翻完了 5:关于电影是否是成功的改编,我认为只能是中规中矩,毕竟原书语句相当意识流,有很多场景都只是寥寥数语的描述,更多的是读者心中的想象,想把这些都搬上银幕,我想说的是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每人心中联想的画面都会有所不同,电影不可能都完全契合读者心中的想象。加上本来导演的执导能力也不是非常过硬,这部电影迷失了不少原著追寻人生方向的精神内核,反而着墨很多关于青春、性和迷茫的描写,自是可惜。不过一代读过《在路上》的读者当然对电影版仍旧抱有很大的期待,电影中演员的表演也是可圈可点的,还是值得一看。 好了,说了这么多,还是交由大家去看吧。 字幕地址http://www.douban.com/note/251744652/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 ——Jack Kerouac
时隔十年,我决定再次回到深圳。 是为参加田的婚礼。 他是我十四年前的搭档,设计师/摄影师。 在新疆两年,我们燃烧过太多美好时光。
十六年前,我已经是个旅行博主。 用尼康D40记录每个城市,写年轻的故事。 期初是在blogcn (博客中国), 后来搬到blogbus(博客大巴)。
作为初代的独立博主,我们最鄙夷新浪。 宁可守着虚无阿斗,也不愿转台写微博。
后来各种缘由,我主动停更。 再后来大巴倒闭服务器关停。 十年的《在路上》永远消失。 就仿佛,我什么也没有写过。
能够再次见到田之前, 我翻寻出,曾指引我写作的凯鲁亚克。 这本07年上译王永年版的《在路上》。 至今伴我左右的意义,并不亚于, 迪安身边的普鲁斯特:
从深圳到乌鲁木齐、伊犁、克拉玛依; 逗留喀纳斯、阿勒泰、吐鲁番、哈密; 沿库木塔格穿越西凉,敦煌、德令哈; 察汗诺、西宁、兰州、中卫、阿拉善, …… 我与田一致认为, 在西部是最美好的时光。 而我更像迪安, 与他同行,和失散。
五月的我们一路向南,正如从丹佛, 出发穿过科罗拉多和德克萨斯边境。 化作眼前就是, 川东、湘西、粤北、前海。 穿越中部最密集的人口腹地, 复杂的秩序即刻也正被重建。 人们忙碌着苦难自不容分说, 却也是,最乐天的群像。
在晴朗的傍晚,路过桂林。 山峦嶙峋妖娆,犹如塞壬的召唤。 我们歌唱地狱摇滚,飞快得驶过。 伟大的星群,在落幕的深蓝里, 闪耀。就像冷火焰在远方燃烧。
神奇的景色再次重现, 正如重读另一版译者的《在路上》。 迷失的青年,得以, 在新的剧本里相聚。
他唯一没有变的,是喝酒。 碰杯的每个时刻,我都可以清晰回放: 乌鲁木齐的公园北街,那家大盘鸡店; 大小十字转盘的,人民电影院露天摊。 在喀纳斯、在阿勒泰, 在写满余味悠长的西部世界。 随着潮湿的空气越来越咸润, 最终驶过前海大桥进入深圳, 回到了我熟悉却又陌生的,墨西哥城。
在田的小区里散步,我问这, 一线(竖线)海景小户还有些空置, 多少钱?500起,他说。 我说,那待我发财了便来做邻居。
他认真地调侃我的人间真实: 别做梦了。等你赚到500时候, 这里早就1000了。
在哈哈哈过后,我当然知道, 这十年他到底经历过了什么。 那些常常在他口中轻描淡写的,操。 是我一辈子也不想再,越过的山丘。
幸好她是,深圳。 她尊重过广告人。
在婚礼上,我们喝到最后一桌。 这一桌风火广告末代的血脉们; 几近是深圳设计界的半壁江山。 幸运的是我,兜转十年再重逢。 我们每天晚上都喝酒。 就连他婚礼的前夕也不例外。 妻子温情地照顾他, 让过去所有的时光,终成为了镌刻。
迪安很高兴地见证了, 萨尔的日子重新开始。
那几年,我们躲过大部分灾难, 也错过了众多喜悦。但在西部, 一切都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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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剧照来源于豆瓣网 其他所有照片版权归 Hi 13 所有^ ^ ^
这电影像根香烟。
也不知道是美国的旷野,还是不断的启程告别。留下的经历只是有些孤单,但我们的人生好像就是这个。现在社交焦虑的人们看看应该都还挺养生的。我感觉丧丧的,穷途末路生无可恋的生活着还挺好的。丹佛也不差的说。K在AZ時说的,I just want a house,baby,u know something normal, I really do want that.
Emmmmm….
btw,还挺好奇的过去一个世纪里,水手到底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他们是垮掉的一代吧?杜鲁门来着。不断寻欢着,做爱。像一副被灵魂丢弃的做梦的躯壳 套着人皮的机器人伴着一口头上的糖果,跳跃着,跳跃着….
Just for a bite.
相比着,有的地方就落后了五个十年。
其实我也许能理解今天的人崇尚old money想法。经历文化洗涤和本性疯狂的一个时代,也许能有一些东西,或是底蕴、也或者,是钱;至少语境能说是解放的当代。
嗯是的,我就是偏见。
若凯鲁亚克20余天闭关能写完连续长篇文字,也就别再懒了吧。想到着,一点心情没有。
What is love? A passion that burns, a secret that dooms, memories that linger? In search of humanity and dark truth, we are always on the road.
且走且停且搞,胡天胡地胡骚。
比我预期的好太多,大概读过几十页的原著,也就当没读过好了,电影一点也不让人失望。公路片一贯令人神往的风景,又文艺片独有的情调,结尾Dean泛着泪光的眼神直击心坎,不得不说选角真是出色,加内特在水准之上不说,Sam Riley初见便爱上,KS终于得到了释放。所谓的垮掉的一代,闪着光啊。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期望过高,失望过大。在“垮掉的一代”面前,电影在诠释“垮掉”二字,却忽视过多内在的东西。那生活是你我迷恋的-“不羁,疯狂,自由,浪漫”,可电影丝毫没有让我感受到。除了性爱,大麻,音乐,还有什么?最后那被拉回的现实,并不会震慑到我,一丝可怜而已。斯图尔特去死吧!
文学影像化的优势和弊端都在这部电影里显露无疑,Dean越看越像年轻几岁的Christian Bale。
当然,对于原著党,无论拍成什么样都是不会满意的,因为理想和现实总归会有差距。这个片子的制作其实是很好的,它的味道是对的。加内特·赫德兰的表演很棒,性感、叛逆,笑起来还带些孩子气,是一个想象中的榜样,他让主人公念念不忘,这是一个难忘的瞬间,三星半。
“垮掉的一代”在路上寻找自我,我从来没觉得《在路上》是本伟大的小说,它只是在对的时间出现在了对的时代。这部电影更是浅显,没有了意识流的文字语法游戏,电影保留了追求自由个性这一路上的事件,萨尔的内心转变只剩下了软基情,其实改变他的是信仰,神秘的东方禅宗让他找到了生命的意义。★★★
首先,我不是原著党,因为这本书被萨比摇滚青年们天天挂在嘴边用来装逼搞的臭名昭著,所以至今我也没读过。单说这部电影,实在是难看至极,作为一部公路片,连风景PPT的最低标准都没能达到,满眼都是流水账,除了滥交和飞叶子就没别的了,难怪摇青们会喜欢,呵呵。
这片就像只毛毛虫,随时挠着你那颗骚动的心。可惜公路味差了那么一点儿,到南美才上道,却被一笔带过了。
没看过原著不知道是不是本身就是这样,剧作本身是比较散的,不过几个演员一个比一个浪荡不羁,倒是气质十分贴合。(斯图尔特演浪荡女简直手到擒来啊。)看到最后纽约的重逢还有点眼眶微湿啊,这一辈子,其实都是on the road
人不疯狂枉少年,人要疯狂趁少年
原來Garrett Hedlund說話声音这么好听,低沉迷人超級性感!男演員都不錯!牙叔很开心的打了个崩坏的酱油!可惜女演員問題太大,斯图尔特拼尽全力跳的那段放荡舞看着实在别扭,没气质没演技令人捉急,邓斯特又特別显老 像个跑错片场的大妈,杯具。。。
原著的故事梗概让电影剧情虽显冗长却仍讨喜,结局让人慨叹唏嘘,【青春路上多过客,相爱容易相忘难】。摄影配乐俱佳,卡司过于讨喜,配角闪瞎眼,尤其是Dean,颠倒众生,如火不羁却如水柔情,梦里花落知多少,故交不知在天涯海角,仅可怀恋:I think of Dean Moriarty, think, of, Dean, Moriarty...
塞勒斯肯定会让原著党们不满甚至愤怒,影片一定程度上抛弃了原著中的核心,反而通过Dean刻画了一段如黑夜蜡烛般极度燃烧的迷茫青春,技术环节在水准之上,片尾纽约街头重逢那场戏眼眶微湿。加内特是众年轻演员中表现最出色的,性感野性不羁同时又迷茫脆弱,完全刮目相看。
命题作文吗?女人爱你,男人也爱你,可惜你只爱自己。
我想如果没有强大的科波拉,应该拉不来那几个每个人都能独挑一部戏的明星。Tom Sturridge还不错。其他演员不是太滥就是乏善可陈,导演的问题深重,演员长的和演的都太现代了,dean是那么重要的一个人物,但是我一看到Garrett Hedlund就出戏。另外摄影还好。再有配乐挺好,原声会很不错。
《在路上》现有字幕渣得离奇像是机器翻译。电影不太喜欢,零散琐碎,太平实缺少诗性自省,演员不入戏,美丽的克里斯汀·邓斯特居然不是主角,和《逍遥骑士》《午夜牛郎》等不在一个档次。沃尔特·塞勒斯虽有《中央车站》《摩托日记》,但对《在路上》小说理解有问题。这个小说应该在四十年前就拍出来啊
我看见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毁于疯狂
忍著一臉bitchy相的暮光女看了這部。Sam在我眼裡算是亙古不變地被Ian Curtis附身了。Dunst小姐光速坍塌成了大媽。沒必要迷戀垮掉派,我們是爛掉的一代,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曾經多麼嚮往顛沛流離,卻始終相對封閉地熬著。旅行是令自己警醒跟充實的方式,在迷失之前,去進行一場自我清洗之旅吧。
我不向往也不喜欢这样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