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存储芯片和劫匪处理芯片共同组成嵌入式“落水狗”系统。一共出现了17个警察,2的4次方是16,活该有个警察要倒霉,这是因为劫匪处理芯片能对他进行单独读写。请注意几个镜头,粉先生在逃跑的时候打死四个警察,白先生带着橙先生劫车之前非常酷地用双枪打死了车里的两个警察,没错,都是2的幂。 怕你们忘记系统最终目的,再提一下电影故事梗概吧。Joe组织了这次抢劫珠宝店的行动,具体发号司令的是Joe的儿子埃迪。毫无疑问系统是将Joe设计为时钟输入引脚,注意到到劫匪们一起吃早餐的时候Joe手里的地址薄了吗?每次回忆起Joe时钟般地不断朗诵一个中国女子的姓氏,大流氓昆汀褐先生在讲“宛如处子”的典故,最后白先生忍无可忍地夺走地址薄并模仿Joe的可笑语调,我就忍不住要笑破肚皮,记住,反复地看这一段,你也会笑破肚皮。白先生在这里犯了一个错误,他夺走Joe的地址薄,暗示要争夺系统的时钟控制权,Joe当时开玩笑让金先生开枪射他,系统运行到抓出卧底时Joe终于真的开枪射了白先生。
没人再有耐心读文字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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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结束,我让路----------- 16年前,我5岁。在这个92年的秋天,我正为许多事情发愁,比如说为什么幼儿园开园典礼上,那个叫“一闪一闪亮晶晶”的舞蹈,我的裤子要比其他小朋友短。这是9月的事儿了。一个月之后,也就是1992年10月20日,在大洋彼岸,麦当娜一脱精光,说:“你们不是想要看么,老娘脱完了给你们看!(设计台词)”于是横空出世一张叫做《Erotica》的专辑。 为什么要说到麦当娜呢。因为RD的开篇便是几个男的假模假式的围坐在一起谈论音乐。不是别的,正是麦当娜在1984年出的那张专辑《宛如处女》的主打歌《like a virgin》,由华纳唱片出版,这张比我年纪还要大的专辑在当年可谓风靡一时,男人们所谈论的主打歌成了麦当娜第一首荣登排行榜榜首的单曲,而这张专辑在当时也登上排行榜第一的位置。我们的流氓昆汀在电影中用十分娘的语气反复说:dick,dick,dick,dick...麦当娜看罢这部电影,简直是赞口不绝,不过十分不满意开头几个爷们儿对其小曲儿的评价,于是送了开头提到的,也是在9月2日上映一个月后,出的那张《Erotica》作为礼物给昆汀,并且在上面写到:“昆汀,那和阳具无关,是和爱有关。” 极具争议的《Erotica》使麦当娜在当年受到了很多压力,以及负面的批评。但是同年的《Reservoir Dogs》却让昆汀名声大噪。这个当时还年轻的男人也通过另一种形式脱的精光,将自己展现给所有人。 那么,终于回到了这部片子。男人的电影《落水狗》充满血腥和暴力。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晚餐吃的太多的原因,今天晚上看到那些血腥的画面,特别是可怜的Marvin警官被割掉的耳朵,肚子立马不舒服起来,完全愧对被索多玛折磨过的自己。昆汀的确是擅于营造气氛和制造对比。他的电影里,只要是出现平和的过程或是舒缓的背景乐,那么我们知道,接下来一定有让人喷水的情节出现。 比如说我们的Mr.Orange,这位钢琴师(演员Tim Roth在1998年出演著名电影《海上钢琴师》)一身是血的蜷缩在汽车后座,而且还瞎动弹,那些鲜红的颜色在以黄色为主色调的屏幕上显得刺眼,而这发生在平和有趣的男人对话以及配乐活泼的字母滚动之后。 再比如我们帅气的Mr.Blonde放起愉快的音乐,割掉警员耳朵,之后提了箱汽油打算烧死这个可怜虫的时候,虽然透着紧张感,但是表面的情节叙述仍然可以看作是比较舒缓的。但是枪声突然响起,鲜血四溅,他应声倒地。一个平摇的镜头告诉我们,Mr.Orange枪杀了他,并且这位橙先生就是传说中的卧底条子。 《落水狗》拍的不错。第一要归结于剧本写的很好。几个角色的人物关系处理的并不缓慢,而且带有合理的紧张感。第二就在于昆汀的本事了,如同上面所说的气氛营造和对比制造。很简单的一个例子,就在于橙先生和白先生开头在汽车里对话时,紧张的镜头感,快摇加上快切,配上血淋淋的画面以及两人的嚎叫,顿时让还懵懵懂懂于《宛如处女》对话中的观众们,一下进入到电影的氛围。 除了这两点。还得归功于演技出色的各位演员们。昆汀自己就先不用说他了,哪怕最初他的确想要给自己设定粉先生的角色,不过也是后话。总之满脸是血的死了。那个蓝先生也最好放一边,我们对他的印象,无非就是“已经死了,像个马蜂窝似的。” 白先生,这个老好人。Harvey Keitel最后捧着橙先生尖嘴猴腮的脑袋,得知面前这个他拼命护卫的人就是传说中的条子的时候,那个表情太赞了,就像得知自己在把了一晚上的美女结果是个人妖一样,满嘴的苦水。然后我们知道,他也成马蜂窝了。 金先生。属他最帅。不过帅哥往往是最变态的,怀揣着不为人知的诸如割耳朵和玩汽油的恶劣嗜好。不过需要承认的是,Michael Madsen把这个变态诠释的极其不错,眼神中的镇定和眼前的血腥对比,让所有姑娘都有赶快找个丑鬼嫁了的冲动。 钢琴师橙先生。以前看《海上钢琴师》的时候就觉得这个演员怎么阴阳怪气的,不过也许他的演技就是透露在这里面。《落水狗》看了一段之后,我还纳闷,难道这个演技派就这样要死不活的在仓库里躺一个多小时?事实证明,后来Mr.Orange的插叙以及结尾他的表现都不会让人失望。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粉先生。之所以把他放到最后来说,就是因为这个角色其实在全片里是最重要的。换句话说,《落水狗》想要表达的东西,大部分都集中在了这个人身上。在他口中出现最多的词,除了Fu*k,就是professional。自己是个够“专业”的罪犯,那么他的“专业”到底体现在什么地方。他以自我为中心作为价值考量,对一切的人物和事件的考虑,以及对下一步该做什么的考量都来自于以他自我为中心的标准。他绝不会让其他以各种颜色为代表的人告诉自己真实的名字,当然,也不会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这是危险的。虽然没有查证,但是我到现在仍然相信他最后拿着那箱钻石跑出去后,并没有被警察逮捕,即便我们从Mr.Orange这个人身上可以大致推断,警察早已监视了这个仓库。而虽然很多人说,大Boss那个肥头大耳的儿子最后被击毙,是因为白先生的枪头一摆造成的。我想有此推断的人要么就是CS玩太多,要么就是完全没有注意另一个躲在角落里的粉先生。这个人钻出来之后手里拽着枪,并且对他的智商,我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个极其有心机的人在混乱的场面里,迅速以自我价值为准轴,判断出了下一步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那么,《落水狗》之所以让这个人活到最后,或者说,之所以让这个人活的最久,也正在于此。对于现实生活的莫大讽刺,那些自私的,以自我为考量,放弃所有亲情爱情友情的人,往往在社会里能够耀武扬威,指手画脚的得到最大利益。我们鄙视它,但是不得不承认现实的确如此。这并不是一种指向歧途的引导,而是极大的讽刺。 最后想要说的是,《落水狗》让我看清的另一个事实是:在现实中,对于太多的事情,你根本没必要思前想后妄图考虑周全,所谓计划没有变化快也是这个道理。机关算尽到头来往往事物会朝着另一面发展,何苦庸人自扰呢?比如说,我本来计划今天晚上找篇外语文章翻译以便练习英语,但是万一写着写着中途停电了呢,所以我还是赶紧睡了得了。
《落水狗》昆汀.塔伦蒂诺早早期作品。虽然不能跟达芬奇的第一个鸡蛋,爱因斯坦的第一个板凳做类比,但抛去伟大不伟大的后世之名,就昆汀的从影生涯,这部影片有相当大的存在价值。 勇敢地说,昆汀导演,那张貌似鲶鱼的脸跟他的电影一样“暴力”,直击观者的内心,越看越邪乎。抱歉,我这话显出不敬,其实不然,容我肤浅地表达出我对昆汀电影风格的喜爱。 落水狗开场前,有一堆需要屏蔽掉的不良ABC,绝大部分出自昆少爷之口。一桌子“党代表”围坐在一起,从麦姐的“宛若处女”扯到靠小费糊口的女服务员,不管那是Toby Cheung 还是Toby Wong。这就是浮躁、兴奋、迷茫的八十年代。从那,就有了苗头,暴力语言只够意淫暖场用,真刀真枪干一票那才带劲儿。还要注意,这不是星期六电影,把小孩儿看好,遥控器也要放好。别说昆汀不厚道,没警告你。 接下来进入影片,观众可以了解到,有一个人是一群混蛋的总调度,死得轻而易举,但死得很重要,他自然是昆汀。他有意给这群混蛋刷上彩漆,金橙桔、蓝白粉,随意把玩这些彩蛋,像玩复活节游戏,藏起来,然后找出来,间歇还冲你眨一下眼睛。 想看流血,那就让血从影片开头流到结尾,痛快淋漓地流。你就是坐在副驾座上,扭头看人流血,却又无能为力的影子。作为良民,你可能出于道义,只施舍一分同情,但心底里还存有对血的恐惧与敬仰。后来,影片结束。作为良民,你依然坚守道义,但施舍的不仅是同情了,可能还有你假设出的“如果”。我就假设过,如果卧底的警察是Brown(昆汀饰),他只是诈死在汽车里,哪岂不是死不了,让我欢喜了?不过那样,捉内鬼的故事就面目全非了。 钢筋水泥够冷吧。偏要一点一点地刺激你的感官承受力。一大片阴冷的水泥地面,一个只有巴掌那么大,正被热气腾腾的鲜血洗染的生命。告诉你,这是对比句。视觉上可能感受不到那么变态的冲击力,但有种恐惧,它慑人的威力总能在事后潜入记忆,二次轰炸。作为昆汀暴力美学处女秀,他领悟出的绝望经此番诠释,也就不难看出渴望成功的背后,他所做的功课了。 抓贼是落水狗的主题,像爱情三角恋,甚至结果都相似。警察抓贼,贼找卧底的警察,卧底的警察物色最值得信任的贼做掩护,最后决一死战。 有意思的是,昆汀还嫌故事不够精彩,又玩了很多花枪。他从叙事结构上彰显个性,超人就是把内裤穿到外面,打造个人品牌的。他还通过机智幽默的台词设计,给了观众另一个身份,才华横溢的编剧。 可贵的是,昆汀也有柔情,而且很会用气氛营造出来。出发前,Mr. Orange 一个人在房间里的表演,那种冥冥中预感到的,却又不得不与命运对抗的心境,表现得特别自然。蒂姆.罗斯(《海上钢琴师》里1900)的演技毋庸置疑,但昆汀设置此桥段也有功可赞。山泉细流过后,“情”又在暴风雨中挥洒。那个倒霉的警察马文,被割了耳朵,划花了脸蛋,泼了汽油,还能坚持革命者的“打死我也不说”。说实话,在此片的场景中我被严重感动了。只是过后回味,昆汀除了是个艺术工作者,他也是成功的商人。讨主流欢心,只要处理的好,没人在乎这是恭维还是出自肺腑。 而演员阵容,现在看来,是一亮点。片老也不见得质量会缩水,很多银幕中的混蛋曾经在此聚首。最欣赏的还是一大串、一大串的对白,调侃,争执,推理,辩证,对峙,这群亡命之徒一直有个最高的理想——做到“专业”。 至于昆汀一路玩商业元素,文艺并赚钱着,投观众所好,制作昆汀式电影,致力于他的暴力美学,并坚持自我,而获一席之地。有仰望,有唏嘘,也有不屑,都属正常。春兰秋菊,各一时之秀也!
一出来便是经典之作~个人觉得比低俗小说还要更精彩~只是不明白,怎么这小子一出道就能网罗这么多出色的演员呢?
1992,导演:昆汀·塔伦蒂诺,29岁。1992年,昆汀·塔伦蒂诺的处女作《落水狗》在圣丹斯电影节首映后,立刻引起巨大反响。昆汀的编导才能得到评委一致青睐,影片的暴力问题也成为了人们议论的焦点。从这部最早的作品中,我们已经不难看出昆汀独特的电影风格,影片中的暴力事件、黑帮人物、
“对不起,我是警察。”昆汀的低成本处女作,他的作品或许不能称之为经典,但总透着一股另类,但凡看过的人绝对很难忘记他独特的黑色动作喜剧电影风格和那fuck满天飞的片段。而且你很难想象,这么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为什么能找来这么多好手陪他,史蒂夫·布西密更是让我喜欢的不得了。★★★★
脏话连篇、血浆四溢、低俗趣味、时空交错、黑色幽默、客串抢镜,初入影坛就能拍得如此面面俱到老辣成熟,不得不叹服,配乐带劲勾魂,挑逗着兴奋的神经,帅惨的蒂姆·罗斯极富喜感 ,白橙暧昧混合挺有料,这部处处闪光的处女作无疑成了昆汀将是超过瘾嗨片重要标签的最佳佐证。
鬼才处女作,几分钟就能讲完的故事真是太会玩障眼法了。血浆泼得我想狂喊救命!!!
在一片Fucking声中,我想补上一句:This is a fucking good movie! —— 昆汀的唠叨还真是没完没了,除了几处配乐主导,全片几乎没留10秒左右的时间让人物不说不骂不叫地安静一会儿,而繁杂的对白中真正把我逗到不行的谈话就只有粉先生一直强调自己是专业犯罪者、还有他对于粉先生这个代号的质疑。-2014.04.25 @资料馆 重温
被绑警察和橙先生讲话时,有一半是模糊镜头,可以讨论下。昆汀演棕先生,提姆罗斯演橙先生。橙先生是卧底警察。棕先生和蓝先生在抢劫时死掉。最后,橙先生被个过路的女人误打伤,他打死了金先生,白先生打死黑帮老大,黑帮老大的儿子艾迪打死白先生,艾迪又被橙先生打死。最后似乎剩了个粉先生。
昆丁的处女作拿到现在来看也是很不错的,只不过据说他“摘抄”太多。其实我最欣赏的一直是他叙事的方式,个人对暴力美学是没有多大共鸣的,可能因为我太麻木了,对非极致的暴力血腥画面都感觉像白开水一样的无味正常。想想看我到现在真的觉得有点“暴力”的只有三池崇史《切肤之爱》的锯脚,三池崇史《杀手阿一》的割舌头,Darren Aronofsky《pi》的戳大脑,伯格曼《假面》的按鹿眼睛,陈子谦《十五》的吞药。全部都只是一瞬间的事。
实在是太喜欢Steve Buscemi(本片讲述了白先生和橙先生感天动地都爱情故事……以及论一名黑涩会(粉先生)的职业修养……)
当时我就在纳闷初出茅庐的昆丁怎么会有办法弄到这么多老手来陪他玩这场血腥游戏.这个路人甲级的褐色先生自始至终都是那个倒霉的脑袋被射穿的家伙,头脑简单的白.凶残暴虐的金.临死得意忘形最终丢掉性命的橙.蓝色更是超级路人.最后拿到钻石的还是我们心爱的疯子史蒂夫.虽然不在一线上,却抢眼依旧
粉先生为什么成为最后的赢家?因为他从一开头就是行动团队中的“异类”。餐馆付账,其他人都掏了一美元小费,唯独他不给。并且巧舌如簧,理据滔滔,说的最后连橙先生都动了心,也试图收回小费。再看冠名一场戏。对于自己分到的颜色,现场无人提出异议,除了……“为什么我是粉色?”但据理力争之后,一旦发现无人相挺,老大动气,便不再矫情,马上接受。就像之前在餐馆,老大拉下脸发话后还是付了小费。虽然嘴上仍在叨咕是看在老大请吃早餐的份上,平时绝不如此。粉先生是犹太人,吝啬乃其特征之一。但犹太人还有个特征:在展示自身缺陷的同时,思维意识当中却散发着独立、理性的光辉。后者正是粉能在这场乱战血拼中全身而退的首要原因:不愿盲从,但要懂得妥协。……https://www.douban.com/note/538637819/
“其实,我是一个警察。”噗~你会在得救时告诉对方卧底的真相吗?这显然违背常理。Mr.White对Mr.Orange说,与其半死不活的被警察抓住,还不如我替你解决吧。砰~(枪声响起)这样的结局是不是更有意思?因为最后谁也不是赢家。
Mr. White真他妈太仗义了
躺着都可以成为经典的Tim Roth。。。
原来这就是“其实,我是个警察”的出处……Tim Roth同学无论满身是血也好,小南瓜状也好,都是我的type……另,Mr.White对Mr.Orange的感情真是让人很沸腾啊很沸腾……
都说不错,比PULP FICTIONG还纯粹锋利,可能我英语不好,习惯了看情节,不喜欢冗长的脱口秀
~ 这才叫摇滚的节奏啊 操
我终于找到真正出处了,“对不起,我是警察”
fuck you !fuck you ! im fucking dying man.
新发现。橙先生做卧底,编造了一个假故事,在酒吧他特地跟同伙讲了一个细节,在厕所里遇到四个警察和一只狗。明明未曾发生过,但橙先生专挑出来细讲。昆汀特地用了不少笔墨去描述那个“虚构”场景。一个故事的生机就是细节,昆汀在拍第一部电影的时候,就已经对这条法则了如于心,技法也已经出神入化。2020.7.5第三看,成色像钻石般璀璨。取色名的对话戳中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