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部《弗兰西丝·哈》之后导演诺亚·鲍姆巴赫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这位话痨风格让人或多或少想起了伍迪艾伦:两人都是纽约布鲁克林人,所以镜头下表现的东西也都很有“纽约特色”。知识分子,读书座谈会,一方面自视甚高一方面又忧心明天的面包... 影片光影很美,甚至不逊于《卡罗尔》。女主罗拉·科克的侧脸还有那种小心翼翼地笑很好看。开篇就是进入大学的她,(不是一般大学,而是大名鼎鼎的哥大:“每个人都想让你感觉低人一等”,特蕾西这样对布鲁克抱怨道。)文学社落选,有好感的男生挽着别的姑娘的手出现(那是个拘谨的男孩,需要一个更平凡的女孩来爱,而不是someone he must keep up with)...各种受挫的情况下,布鲁克的出现就像一颗明星照亮了她乏善可陈的生活。布鲁克野心勃勃,活力四射,让特雷西倍感新鲜。 有心人应该能注意到导演诺亚·鲍姆巴赫与近年大热的韦斯安德森也颇有关联。维氏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和《水中生活》编剧都是处女座的诺亚。而别墅那场戏(有人觉得比较失败,但我不这么认为。导演试图使电影自始至终都有一种淡淡的诙谐,并且有意在冲突最激烈的地方加入荒诞感来分散注意力)让人想起了《月升王国》里小男孩和小女孩去找“表哥”证婚的一段,镜头推的很多,是为了保证节奏的跳跃感。布鲁克看到了特雷西那篇尖刻的小说,非常尴尬的冲突。所以有一起批判特雷西的场景,有女主人提出的十个问题,来充分稀释那种尖刻的冲突。 特雷西对于布鲁克的迷恋是显而易见的。电影中有两次出现“偷东西”的镜头,一次是布鲁克家里,一次是迪伦的豪宅。特雷西习惯于通过这种方式来把某人或者某种生活方式的一小部分偷偷地据为己有。 没有布鲁克特就不会有那篇《美国情人》的文章,更不会有特雷西的改变。然而布鲁克对于特雷西的感情却是侧面体现的。布鲁克看似喋喋不休却能记住特雷西随口说的话。特雷西回到宿舍看到了妈妈,妈妈说,“布鲁克一直在说你有多聪明多有趣……”然后特雷西一下就痛哭起来,“妈妈,我也经历了分手。”特雷西靠在妈妈肩头。"Oh honey..."妈妈以为是个男孩子,然而特雷西没有反驳:有什么必要呢?反正妈妈也不会懂。 然而一切都变了。特雷西先改变,然后她的生活也改变了。她终于得到了一个扣到脸上的派,但也学会分辨什么才是真正想要的。她还是爱布鲁克。哪怕她看到了所有她的缺点,她的青春不再,她的心血来潮,她的注定失败... 于是她去找她,像个罗密欧一样爬窗户,然后隔着玻璃和布鲁克对视。此刻两人连名义上的姐妹关系都没有了,剥离了所有外在身份,她们还是在乎彼此。“对我做过的事我不感觉抱歉。”(她已经有一部分变成了布鲁克,还记得酒吧里对布鲁克嚷嚷说被伤害了的女人么?)特雷西说,含着眼泪,“但我想跟你一起过感恩节。” 这段关系是彼此成就的。布鲁克读进去了那篇文章,她知道特雷西是对的——某种程度上来讲。所以她放弃了开餐馆的梦想,打算去LA闯荡(“至少我在那儿书算读的多的。”导演又帮纽约文青黑了好莱坞一把...) 难怪有人会给这部电影贴上“女权”的标签。男性主要角色的缺失是的这部电影重点都落在两位女主演身上(正如弗兰西斯哈)导演并不物化女性,而这在好莱坞是多么难得。女性角色永远为男性服务。美艳动人,为爱付出——做到这两点几乎已经足够了,再者就是是动作片里又能耍枪又有完美身材的女性角色,以至于查理兹·塞隆 在“疯狂的麦克斯4:狂暴之路”的表现已经算是一阵清风了。然而诺亚关于女性内心的探究深度却是极为罕见的。两人的关系必然不是爱情,也不能简单定义为友情:他把一种在大城市里女性的孤单疏离感表现得恰到好处。 格蕾塔·葛韦格还是那么又大只又美丽,金光闪闪。不得不说American Mistress是个好名字,虽然翻译过来有点儿失去味道。布鲁克就是那样的一个角色。她身上充满着无限可能,包含着所有金光闪闪美丽有趣的美国梦。 她们在大城市里相遇,看到了对方身上的缺点和闪光点。他们攀缘对方从彼此身上吸取养分温暖和爱意,然后拯救了彼此。 这就是这部电影对于我的意义。
虽然在上映时间上,Mistress America比Lady Bird要早了3年,但看过这两部电影的人都不难发现二者的一脉相承——Lady Bird以Christine离开故乡到纽约上大学为结局,Mistress America则承接了这个尾声,以异乡姑娘Tracy成为纽约一所大学的新生为开端。
那么,远离家乡、在大城市独立生活的伯德小姐,实现了她的文艺梦想,过上了时尚杂志或文学小说里的精彩生活了吗?
Mistress America有一个非常精彩的片头,用蒙太奇的方式展示了Tracy在新生生活中的种种尴尬。咄咄逼人的室友,忘记自己的名字的新同学,兴致勃勃地想去迎新晚会social却遭到冷嘲热讽。学业进展也不顺利。努力写的作业只拿了平庸的成绩,于是越来越缺乏学习的动力。修读了喜爱的文学专业,课程却百般无聊,还得忍受无知的同学自以为是的发言。没有存在感,也没有成就感,大学生活就像一个喧闹的派对,Tracy身在其中,却倍感疏离。
转机从Tracy的一段若有若无的罗曼史开始。她与同样被文学社“退货”的男同学惺惺相惜,读彼此的小说,交换意见。这段近乎灵魂伴侣的暧昧点亮了Tracy黯淡的大学生活。她变得热情、积极,从未如此投入和享受校园时光。可惜好景不长,男同学移情别恋,她的生活、精神状态又再次跌入谷底。
从影片的前段,我们不难发现,Tracy上大学以后面对的第一个大困难就是如何在新城市建立自己的新生活,换言之,学会独立。“独立”并不仅仅指“自我照料”,学会洗衣服、换床套这么简单,而是指独自开展生活的能力,这包括能否在新的环境里建立新的人际关系、建立新的情感支持体系,能否找到自己的精神支柱,能否为自己的生活创造意义。影片多次暗示Tracy是一个被家庭保护得很好的孩子,感情不和的父母苦苦支撑到她成年以后才离婚,在超市里分不清意粉的种类。而纽约就像一片汪洋,Tracy在水力奋力挣扎,如果她学会游泳,就能探索其中的五光十色;如果学不会游泳,便被寂寞和孤独所淹没。
于是Tracy开启了第三次“纽约新生活工程”——结识即将成为她“继姐”的Brook。Brook(Greta Gerwig饰演)的父亲即将与Tracy的母亲结婚,她年近30,在纽约过得风生水起。她的登场亮相相当具有象征的意味:从时报广场中央的TKTS售票亭上鲜艳夺目的红色楼梯款款而下,穿着白色大衣和黑西裤,脸上带着精致的妆容,热烈而亲切地呼喊着Tracy:“欢迎来到星光璀璨的百老汇!”自信的神情,张开的双臂,豪迈的步伐,她仿佛承包了整片时报广场,以女主人的姿态正在开门迎客。(她确实住在时报广场,非常浮夸的住址。)她以大姐大的姿态带着不谙世事的小妹Tracy经历了一个典型的纽约文艺夜:看live house、泡酒吧、直到午夜的派对。之后,Tracy是这么形容Brook的:
“跟她在一起,就像身处纽约市。她让你想要找到自己的生活,而不是逃避。”
在Brook身上,Tracy找到了生活的热情,她喜欢和Brook待在一起,喜欢通过她的眼睛去认识纽约。Brook热闹、戏剧性的生活刺激了Tracy的创作。她记下Brook的金句,用在小说当中,写出了从未有过的鲜活人物。她享受喷涌而出的灵感,主动卷入Brook的生活,鼓励后者一步一步地往脱线的方向走。Brook梦想在纽约开一家独一无二的餐厅,每个顾客可在其中感受家一般的温馨。即将开张之际遭遇现男友撤资,在Tracy的怂恿下她决定长途跋涉去康州,问多年未联系的土豪前男友要钱。Tracy盘算着,这场闹剧将会是绝好的创作素材。
遭遇文学社退稿以后,Tracy对自己的创作能力产生了怀疑。Brook的出现激发了她的写作欲望,使她一度重拾信心,误以为自己是一个有创造力的人。然而实际上真正有创造力的是Brook,她用她的梦想、能量、雄心壮志织造了自己疯狂而迷人的纽约客生活。她不依附于任何人,无视旁人目光,有主见,有创意,不服输也不害怕失败,富有好奇心和冒险精神。她找到生活的动力并为之全力以赴,是个真正的浪漫主义者,独立而精彩。她对生活的热情,被Tracy盗用为写作素材,刻薄地冷嘲热讽。但这种热情,却正是支撑着Tracy在他乡精神抖擞地过日子的能量。Tracy觉得Brook觉察不到自己身上注定失败气质很可怜,而Brook则反讽Tracy需要依赖别人的生活才更可悲。
纵观Tracy三次“纽约新生活工程”的尝试,后两次她都明显地把生活的意义放在了他人的身上。有恋爱可谈,生活就是趣味盎然的;有新朋友带着玩,生活就是活力满满的。当她得偿所愿加入学校最著名的文学社时,依然闷闷不乐。她去请教灵媒,对方告诉她,你需要找到内心的归宿——向内,而非向外,找到生活的热情和能量。于是第一次地,她做了这段时间里唯一有创造力和生命力的事——退出了名气虽大但理念向左的旧文学社,创立自己的新文学社。她不再纠结于合群,也不寄望于依赖他人,她决定以自己的力量影响别人。她从索取,变成了给予。
电影最后,她与Brook和解,也学会了欣赏Brook身上最迷人的地方,不是看似闹剧一般的疯疯癫癫生活,而是永远不被生活打败的勇气和永远不被浇灭的热情和信念。他人是火柴,而她是篝火。浪漫主义者燃烧自己成为别人的精神偶像。
愿Tracy,愿我们,能收获,能给予;能自立,能自足,终得自由。
剧情太烂了。完全无法get到导演想和编剧想表达什么意思。
Do you know any people who behave this way? Do you?
非常喜欢前半段,后半段有点玩脱了。格雷塔棒呆了。
再没有导演比Noah Baumbach更会拍loser的人生了。
内核已经有点伍迪·艾伦剥开一切不留情面的样子了,可惜结局灌了一大口鸡汤;别墅的一长段拍的特别Screwball,神经兮兮的好喜欢。
想要加入的校园文学社,当派扣在脸上的时刻就丧失了兴趣。想要住的曼哈顿公寓,当从消防梯爬进去时就掐断了念想。想要成为的美国女主人,当因缺钱面临崩溃时便散发了腐臭。我认为自己是美女,你觉得自己是天才,她相信自己有商业潜能,我们都相信自己是篝火,别人是火柴,像最后的牛仔,孤独而不自知。
Greta Gerwig自编自演这种年轻扭腰客的故事已经到了信手拈来的境界惹
do something depressing, but young.新生代纽约客,中产文青,孤独又充满生命力,孤绝寄情于异乡大都市的浪漫与心酸。
她让有钱的胖女人不那么胖了,让有钱的笨孩子不那么笨了,让有钱的挫男不那么挫了。但她其实特别想变成那些人,又胖又笨又挫又有钱。不过她确实比那些人都好多了,她是篝火,他们只是火柴。她是世界上最后的牛仔,整个人充满了浪漫和失败。
多血质与抑郁质性格的碰撞,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互补、冲突很微妙。别墅那场戏处理得像戏剧。[B-]
喜欢!永远做一个浪漫主义的失败者也挺棒的。Be kind,and fearless.
这故事太好玩了,连抓马都那么可爱, 感觉像拍“哈哈哈”没用完的灵感。女孩与女孩的微妙友谊,带着点恋人未满的气息,臭男人们估计永远不会懂~~~ (╰_╯)#
“有时候我的确感觉自己比其他所有人都更好更聪明,倒不包括:科学和数学,或者东南西北。但其他事情基本都是这样,如果我能想通相貌方面的问题,我还同时会是世上最美的女人。”
诺亚·鲍姆巴赫的又一部话唠青春片,和[弗兰西丝·哈]一样聚焦来到纽约追梦的文艺女青年,这回喜剧色彩更浓,后半程的室内撕逼好戏精彩有趣。格蕾塔·葛韦格的表演引人入胜,剧本写得也足够真挚迷人。不过影片缺乏像[弗朗西斯·哈]中街头狂奔与派对自白这样直击心底的动人时刻。(8.0/10)
3.5,再次確認Greta Gerwig才是鮑姆巴赫電影能好看的原因。她演繹角色時帶爛漫喜感的神采,還有這次故事感覺也多來自她的觀察。就像迷戀她的準繼妹感受一樣。她豐富奪目,會做著不現實但迷人的事情。如同其對紐約的期盼。前後有割裂,別墅亂鬥雖然好笑,但那明顯變成了舞台劇吧
壕宅撕逼戏话剧感十足,几个快切镜头撕的很有气势,有那么几秒钟我觉得自己在看韦斯·安德森,简直要疯了。气质上是前作的延续,这部的舞台感更重,选择了美式脱线喜剧的形式,大量段子带着中产文青的感觉,最招人喜欢的是这群纽约客,一群极为普通的都市年轻人被刻画的既鲜活又好笑。★★★
I don't know how but I just get it, probably because I've pissed off people I respected but I wasn't adult enough to face it, unlike Tracy and Brooke. Plus I've always been trying to find people I can look up to. Did remind me of Woody Allen's Blue Jasmine for a bit.
两星半。在18岁的眼里,30岁就已经腐败,变得丑陋。尽管他们再努力的愤世嫉俗,浪漫的活在失败里,依旧是不堪重负,让命运随波逐流。这算是鲍姆巴赫写给格蕾塔的情书,让她大放异彩,却偏离主题。
好神经!找来一个那么像Greta的少女!看得我疑惑重重直到真正的Greta出场,才恍然原来Greta的眼神是如此闪闪发亮像做着任何成年人都不可能再有的梦一般根本不可能复制。电影像是弗兰西斯哈的注释:She was the last cowboy,all romance and failure。但她不需要!本身就在发光的人不需要高亮!
别墅那场戏反映了导演对空间构造和理解能力几乎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