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我们追索的到底是什么
尽管事情已经过去十几年,时至今日,把这个故事推上银幕似乎仍是那样的不合时宜。
两个身份特殊,心理扭曲的少年,残忍杀害无辜后脱离了法律的制裁。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江洋大盗作案后逍遥法外的黑色传奇,这只是一出肮脏的、暧昧的悲剧。并不那样的了解韩国的政治环境和历史背景,但很明显,梨泰院事件无疑是卡在韩国人喉头的骨鲠,除却遗忘,无法消弭。
所以如今当这个故事以一种似是而非的面目小心翼翼的被搬上银幕的时候,曾经的怒潮已渐渐淡去,而席卷而来的,是更加强烈的无奈。
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 .
当你迈步跟进的时候,会发现这一切一点都不酷。
导演的叙事视角很奇怪,从一开始,就将镜头对准了案件的嫌疑人。重点描述着两个少年在案发后相互推诿否认罪行的过程。整个过程在检察官的求索中以近乎天枰式的平衡盐一勺醋一勺地推进着。
法医报告让检察官认定凶手只有一个,然而血迹斑斑的两个少年都否认自己是行凶者,“是对方杀了那韩国人,我只是看着”,检察官看似努力的追索着、寻找出一个又一个禁不住推敲的、疑点重重的证据,执着地将嫌疑从一方推向另一方。全片似乎都在努力地揭露着什么,但最后,事实却无力地告诉你,我们永远无法揭露出真正的真相。
那么,我们追索的到底是什么?真相?正义?还是什么其他的东西?
第一次法庭宣判的那场戏意味颇深,法官以普通人的身份询问两名被告:凶手是否是你们两位中的一人?凶手是谁?两名被告同时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并认定对方就是凶手。
这是一个多么荒唐的故事,罪恶如此昭然若揭,不过是一道二选一的选择题,从一开始,两名少年罪犯就做着似乎既无力,又无谓的推诿,整部电影的重心都在为之左右摇摆,然而看似非左即右的答案却在最后一刻轰然翻转,明明存在的罪恶,就这样在法律上,消失了。
故事就那样结束了,依旧带着如天平一般对称的悬念,不了了之。作为一部电影,这样的结局,蹩脚的让人骂娘也不足为奇。
但这不仅仅是一部电影,这是现实,是在那100多分钟里最接近现实的部分。导演在这100多分钟里摒弃了一切的态度、隐藏了推动事件走向这种荒谬的力量、忽略了那些脆弱的证据、淡化了受害者的悲哀执,近乎没有目的的执着于追索,追索一个没有可能追索出的结局,追索着现实的荒诞。
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部电影,我只知道,看过之后,我很不舒服。影片的最后,两个摆脱了法律刑责的少年轻松而平和,笑容像每个同龄孩子那样灿烂无邪,仿佛他们仅仅是结束了一场just for fun的游戏,而那些残忍的罪恶,确如案发的厕所一般,被深深地砌进水泥墙里。
十几年过后的今天,那些被尘封的罪恶依旧无以伸张,这样一部电影艰难而又尴尬地重现了那样一个事件,可以看出导演是如何小心翼翼地规避那些至今难以攻破的障碍与禁忌。但至少,尽管无力,它依然以一个比较清晰的声音告诉我们:即便无力扭转,我们也不应遗忘。
因为尽管摆脱了法律,罪恶也不会因此就不存在。穿过厚厚的水泥墙,赵宗弼身上的血迹,至今未干……
是不免俗的夸赞一下张根锡同学,毕竟我也是很俗套的因为这个人才发现了这样一部电影。尽管是这样不讨喜的一个题材,张的表演仍旧很精彩,对于这样一个连表演者都不清楚立场的模糊角色,他处理得恰到好处,无论是作为主犯、共犯或目击者,这样的表演都十分妥贴。麻木表情下偶尔闪现的神经质的眼神,飘忽而残忍,可谓惊艳到了极点。而那阴晴不定的笑容更是让他褪尽阳光少年的本色,脱胎出一个演员的成熟。
2 ) 是我们杀的,但不是我杀的~
其实故事很简单,犯罪过程也很简单,只是那个简短的片段在两个人的谎言下充满疑惑,无法治罪给任何一人~
从常规的推理小说中经常可以看到简短的犯罪事件,虽然简短但事件解析起来并不简单,这是本片最为玩味的地方~
第一次审问,Pearson和Alex两位嫌疑犯就都指认对方是凶手,以一开始就抛出的矛盾迅速产生了电影的兴趣点~说法不一致,真相只有一个,两人都是案发在场,又是好友,必定有人说谎~福尔摩斯说过,一旦一个案件有奇怪的地方(比如密室杀人),那不是最难的,因为往往奇怪的地方就是破案的关键线索~最难破的案件是一切看上去都很正常,反而没有线索可寻~
由于导演过于注重电影的手法,总是一旦形成结论马上就推翻,情节因此跌宕起伏,但是未免太多了,以至于1小时39分的电影我都觉得长~
片中的检察官/警察/CID等等都是头脑简单,凭感情用事的笨蛋,他们知道有证据,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利用证据,只会在薄薄的地基上高屋建瓴,形成的判断全是空想,没有不可动摇的事实依据~
尤其是检察官先生,看上去一身正气,是片中最为公正的角色,总是责怪手下“看你们做的好事”,貌似自己是完美的~但是他在推理上毫无建树,太多猜测~在第一次勘察现场时,早已被打扫干净的厕所,几乎没有留下痕迹,当他模拟受害者倒在墙角时,发现了洗手池下面的血迹这一重要证据~自己第一次就发现的证据,居然会忘掉,并且在审理案件的后期,还被对方律师提出把他反驳了。。。
在审问Pearson时需要翻译,但是后面却总是检察官用韩语与Pearson的英语直接对话~这点虽然是为了电影表现所需,还是有点雷人~
至于最后还是没有揭晓谜底,而是继续留下悬疑~
最后说点我的判断,有一点证据,但是我也无法构成证据链,只是说证据偏向于哪一边~
根据在酒吧跟他们同桌的美国人的证词,去厕所之前,刀是放在Pearson的口袋,并且“Let me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这句话也是Pearson说的。最后一次现场勘查时,Pearson也很精确完整的模拟出了刺杀受害者的动作,所以把刀拿在手里直接行凶的应该是Pearson。但是Alex并非完全只是个目击者,至少也参与了这件事。Pearson在模拟完刺杀动作后,推开受害者的方向是错的,也许这个动作是Alex做的。Alex在影片结尾,跟女朋友走进电梯时说起了这件事,但是当女朋友问到关键部分时,他却推说“不知道,想不起来了”。如果说Alex与这个案件完全无关联,只是单纯的目击者而非帮凶,那他就没必要说得这么含糊,直接说自己是无辜的就行了。所以Alex也有参与。测谎仪是很扯淡的一个道具,不管结果如何,都是没有什么参考价值的。因为一旦曲线波动,是有很多原因的,并不一定是因为回答的人杀了人。
看过CSI的都知道,如果这个事件发生在现代,就很好查了,哪怕你把厕所打扫过,还是可以还原出脚印和当时的动作~从血衣可以鉴定出血迹的来源,是沾上的,蹭上的,还是从某个方向喷射来的~Pearson的血衣上到底是亲自刺杀喷出的血,还是被推过来的受害者身上蹭到的,直接就可以判断了~
无论如何,重弼死得太冤了~
3 ) 娱乐性的开始。沉重的结束。
和很多人一样,起初看这部片子都是因为张根锡。因为了看了美男,所以也对他的戏追了一把。
这部片子好就好在根本不想快进,就这么一直被勾着看到了最后,甚至还仔细分析着检察官所做的陈述。
一直到中间,我一直认为是皮尔森杀的人。因为他回答检察官问题的时候太无所谓了,毫无激情,不知道这是一种犯罪心理巧妙的掩饰呢还是他曾经作为黑社会帮派分子养成的冷酷习性呢。而ALEX一开始就很鸡冻的指证是皮尔森的杀的人,皮尔森则一贯冷冷的不回应,除非检察官问他是不是凶手,他才简短的回答。我没杀人。
开始让我产生凶手另有其人是ALEX的那句。当凶案发生当场的目击者一个个来作陈述,证词对ALEX越来越不利的时候。休庭期间,ALEX当着他爸爸说了这么一句话:早知道给他们点颜色瞧瞧。他爸爸听到这句话也一呆。这马上让我联想到ALEX拿着刀的样子。但是判定他无期徒刑的时候,他又开始鸡冻了。好像多冤枉他似的。
当剧情到最后20分钟,突然转变说证据不足,说嫌疑犯进厕所(凶案发生地点)前未予调查等等,ALEX当场无罪释放。我觉得很奇怪,导演不觉得这里有漏洞吗。前面难道调查目击者的种种证词难道不是嫌疑犯金厕所前的调查证据吗?怎么就叫未予调查?或者说是证据不足?
看到最后,我所能做的猜测就是两个人都是杀人犯,只是谁主谁从有待考察。看来ALEX和皮尔森必将背负真相过完余生了。
我实在无法理解韩国的法律。因为无法判定两者其一谁杀的人,就可以两者都无罪释放吗。为什么不能认定为共犯?就因为怕冤枉了其一,就可以让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吗。而且美国法律还规定同一个人还不能被起诉两次,即以后真相出来也无法起诉两个嫌疑犯。这是法律的漏洞还是法律的悲哀呢。法律真的有所谓的公正吗。
那么大胆的推测,以后谁杀了人,只要推到一个同在凶案现场,并且唯一目击者的身上(那个目击者明显不会承认自己杀的人),那么互相推脱的话,大家都无罪释放吗?
显然,这在中国是行不通的,中国法律规定了除非证明你自己无辜,不然就是有罪。记得美国屡屡攻击中国的人权问题时,中国人只会嘲笑。而当凶案发生在你身上的时候,你还笑得出来吗。
法律是否公正不是看终审,不是看国情,是看公民道义。
4 ) 走钢索的人
“俩人都无罪吗?那我的儿子是谁杀的?”-已故赵忠必的母亲
“这帮家伙是无耻的!”-事件调查者朴大植刑警
“是我们杀的,但不是我杀的”-嫌疑犯Pearson&Alex
1997年4月3日,晚10时左右,梨泰院汉堡店Buger King的洗手间内发生了一起惨不忍睹的血案,无辜的大学生赵忠必被两个不到20岁的美籍韩国人杀害了。 他身上共有刀伤九处。嫌疑犯Pearson和Alex 在法庭上互相指证对方才是杀人真凶,最终却因为证据不足双双获无罪释放,引起韩国民众的极大愤慨。
《梨泰院杀人事件》从剧本的构思开始就勾起了大韩国民当年的回忆,事情过去12年,至今仍是一个迷。韩国人好象很喜欢拍摄这类型题材,之前的《杀人回忆》,《那家伙的声音》,《追击着》都是有口皆碑,与他们所不同的是,《梨泰院杀人事件》这个取材的案件并没有到实效。所以在韩网NAVER上我还看到了关于电影的一个八卦,据说两名嫌犯中的一个曾经威胁过导演不要拍摄该片。
故事的开头就给出了惊人的场面,
两个浑身是血的少年身处谋杀现场,脸上却带着平静的麻木。
之后不论是在法庭还是监狱中,这两个人的表情也没有太大的改变。他们自称是事件的目击者,在被警方认定有杀人嫌疑之后,互相指责凶手是对方。
在美陆军犯罪侦查队的介入下,
Pearson被认为杀人证据不足当庭无罪释放,
无奈之下,检查官只能起诉另一名嫌疑人Alex,
后者检查官出身的父亲也聘请了有名的律师来为儿子做辩护。
最后的结果就是两人都因为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一个又一个看似确凿的证据被推翻,
一个又一个笃定的人产生了怀疑,
检查官从自己孩子的身上得到灵感。
通过模拟还原了现场,表明了凶手应该比受害人更高更壮。
这反而使Pearson的嫌疑洗脱,只能起诉他携带 武 器 和消灭证据
检查官在挖掘真相的同时却又被真相所误导从而质疑自己的判断。
剧中的那两个诡异的ABK(美籍韩裔),脾气暴躁的检查官,精明厉害的辩护律师,
其实都是走在钢索上的人,每个人离开悬崖都只差那么一点。。。
电影想告诉我们:
我们不是要证明这两个孩子没有杀人,
我们只是无法确切的证明这两个孩子杀了人。
影片里有死者的母亲流泪叙述她对死去孩子的思念
我不知道现实中Pearson和Alex会不会看到这部电影
我只希望不会再有下一个Pearson或者Alex了。
影片中牵涉到的人物在韩国很有争议性。
美籍韩裔在韩国人眼中是一个特殊的群体。
仅仅在韩国娱乐圈里面,
从早前的刘承俊事件到最近的2PM宰范事件
都不约而同地引起过轩然大波。
可以看出在韩国大众的立场上,
一方面对他们与韩国传统文化的格格不入有着近似严苛的挑剔。
另外一方面又对他们在西方的生长环境有说不出来的羡慕,
加上这次耸人听闻的暴力事件,加上当时韩美关系的大环境
在当时估计引起的关注度是爆炸性的。
张根锡这次彻底想摆脱童星经历的负担和花美男的包袱
在《快刀洪吉童》小试牛刀之后他接下了这部片子。
全部的英文台词对在新西兰留学过的他难度尚可
如何诠释一个有争议的角色才是对他的挑战
我比较喜欢他在戏里面诠释Pearson时的表情
无论是平静的麻木还是诡异的微笑
都把韩美混血的Pearson身上部分怪异的特征给表现出来了
让我们可以体会到Pearson那多重人格复杂的心理
难怪小帅凭借这个角色提名今年大钟奖最佳男配角
现在这个字幕的确是不怎么样,很多简单的对话都会翻译错误
建议等有好的字幕下的时候,大家再看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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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并没有想确切的认定凶手具体是谁
他开拍前指导演员的时候也是让他们
抱着:我不是凶手 这样的想法去演的。
我觉得梨泰院这个地点也是关键
因为在当时(1997) 梨泰院是美 军 驻地
所以Pearson作为家属 应该是受到了额外的保护
在片中Pearson一直在说英文而且坚持说自己不会韩文
直到结尾的时候却用了韩文和检查官告别
检查官对他说,不要得意忘形了。
我觉得这段导演其实已经有点倾向性了。
5 ) 梨泰院杀人事件
我觉得他们是就是共犯,在黑人证人的证词中说A.J.身上带着血迹,很兴奋的告诉他“we did it"并且理由是”it`s funny"。而且电影中两个人都有一致的台词,那就是“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
而且pearson的身份也很奇怪,是属于墨西哥和韩国血统的混合,这种身份似乎并不受韩国人接受,也不受美国人接受。而且那个什么CID的调查好像只针对Pearson.说Pearson的左手上的四点纹身,当时只有三点,代表“游戏”意指“我疯狂的人身”。而且Pearson是属于西班牙NORDY14流氓帮会的一员。
依我看,他们就是一伙的,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彼此证明给对方“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这不仅仅指代杀了一个韩国人,也是为了看看那些检察官或者更多韩国人的反映,彼此证明给对方看“我不仅杀了人,而且只要我们串通好,别人无法指证我们当中到底是谁杀的,就无法定我们的罪。”唉!这招太阴险了,没想到小小年纪就这么禽兽,而且还挑战社会的正义。有一句老话说得好,天理循环,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杀人者终究会为人所杀。
6 ) 反“囚徒困境”的真实案例?--附答案一枚
看片的过程中,看着各种场景的闪回和假想,一直有不祥的感觉,祈祷不要走上“杀人回忆”的老路,结果不幸言中,这种结局真是推理爱好者的恶梦。
韩国很爱拍这种关于韩美尴尬关系的片子,想到汉江怪物了。
看到AJ和person在法庭上不约而同的嘲笑律师和检查官的样子,生生的觉得这两个家伙完全是一国的。这不就是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的真实相反案例。
先COPY一段:
“囚徒困境”博弈是博弈论中的著名案例。警察抓住了两个罪犯,但是警察局却缺乏足够的证据指证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如果罪犯中至少有一人供认犯罪就能确认罪名成立。为了得到所需的口供,警察将这两名罪犯分别关押以防止他们串供或结成攻守同盟,并分别跟他们讲清了他们的处境和面临的选择:如果他们两人中有一人坦白认罪则坦白者立即释放而另一人将重判8年徒刑;如果两个人都坦白认罪, 则他们将被各判5年监禁;当然若两人都拒不认罪,因警察手上缺乏证据, 那他们会被以较轻的妨碍公事罪各判一年徒刑。
囚徒困境的主旨为,囚徒们虽然彼此合作,坚不吐实,可为全体带来最佳利益(无罪开释),但在资讯不明的情况下,因为出卖同伙可为自己带来利益(缩短刑期),也因为同伙把自己招出来可为他带来利益,因此彼此出卖虽违反最佳共同利益,反而是自己最大利益所在。
但A和p两个人显然是有了默契,都没有完全说出真相,得到了最好的结果。这种默契来源于何处,是司法漏洞,是可笑的外交待遇,还是强大的社会背景。总之成了反相的“囚徒困境”。
真相如何----连智慧而执著的检察官也对自己的答案迷惑了,那么真相对当时的调查者来说确是个谜。
不过编剧给了这么多的线索,最后欲言又止,仅仅做为一部电影来说,给个答案并不难。
姑且来推理一下。
现场重现很重要:
alex弯腰洗手时,身后不可能通过其他人,所以这里他撒了谎。而根据法医的判断,根据衣服上喷血的特点,决定第一刀应该是AJ所为。
而PERSON对于推倒受害者的方向也明显和事实不符合。
他所说的方向,并不是死者最后倒下的角落里,而是洗手间的方向。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当受害者倒向他的时候,只中了前几刀,他确实本能的向坐便池门方向推开了求救的受害者。而后面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受害者倒在墙角?
受害者可能没有被推开,也可能被推后再次倒向person,总之person接了AJ的刀,补了胸口两刀,和受害者一起倒在洗手台上,所以洗手池上面和下面都是血,最后受害者被放倒在墙角。
以上,草稿,待整理。
电影促成重开调查
明明有漏洞
真实反被真实误。
张根锡奉献的演出给一星;还原了事实给一星;导演你拍的是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剧情片,不是纪录片,就不能剪辑流畅点?跟看ppt样了
演绎的一般
就那样
感觉细节描述有点不够啊
要不是小帅,就得两星~~
该电影已使得该案重审,这也算是对死者的告慰吧,这就是电影的力量。PS:无论做什么事,都应该坚持认真和理性,什么狗屁字幕,MD
电影的社会意义远远大于电影本身的艺术价值思想性云云。这就是最大的贡献。但就电影本身,故事的悬念性和情感的带动都有点弱啊,而且很多细节的表达都不甚完整。
看完杀人回忆想起自己还看过这货,弱爆了。只是冲着某人的颜。。
遺作(遺忘標記 "看過"之作). 韓國三大懸案之一改編. 風格一貫維持韓國電影懸疑犯罪片的特色, 以破案為線索, 撲朔迷離讓案情成為重點, 疑似雙重人格的少年這段最容易讓人想起EdwardNorton在一級恐懼中的角色, 但張同學還待進步, 開放式結局也參考了許多真事改編電影的套路.
闷死我了= =+
张根锡的英语是我听过的韩国明星中说得最好的了,他很聪明啊
推理爱好者的恶梦,莫过于真相到底是什么?我的结论是,在博弈学中有一种叫做“囚徒的困境”的经典范例,这部电影却恰恰使用了这思维迷局的反例。
影片本身尚可,但是字幕制作方应当反省。先不追究其翻译准确性,单是一口一个“棒子国”就已经叫人不悦。既然是翻译,就理应先放下个人情感摆正态度不是吗?
好吧,必须承认,只为了小帅~~~~~~~~~~然而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就成为了杀人动机简直太悲哀了!究竟谁是凶手 到最后也不知道!!!!应该判两人死刑~~~~~~~~
皮尔森去年一月判了二十五年,AJ还是无罪
冗長的故事腳本從 警長對水槍得聯想開始峰回路轉. 比起<殺人回憶>更喜歡這部.
很压抑,可怜的宋钟基,一出场就over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