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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ygle.com/archives/2005/06/the_butterfly_e.htmlThe Butterfly Effect,蝴蝶效应,第一次知道这个名词应该是在大学的时候,然后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无关的两个事物。
看这部电影,源于一个朋友发来的一首歌:Stop Crying Your Heart Out。
她一共发来两首歌,我说我更喜欢另一首。她说如果你看到过The Butterfly Effect你就会喜欢这首歌,她说这首歌 sounds so touching at the end of that movie。
从网上下载了这个电影,在夜深人静的晚上,静静的从头看起。
开始的时候以为这是一个科幻片,片中埃文具有预知未来、穿越时空的能力,凯丽是他从小的恋人。
有一天他发现通过自己从小记录的日记可以回到过去,改变自己当初的行为,从而改变自己的一生,他只有一个目的,和凯丽在一起。
于是他开始不停的尝试,一次又一次的重返过去,可是每一次他都失望的发现,他没有办法和凯丽在一起,并且实际上,如果他不断地努力,凯丽的人生反而可能变得更糟。
在最后一次时空旅行中,他选择了从第一见到凯丽时就恐吓她,从此两人再未相见,陌路天涯。
从一开始就放弃,也许这是埃文最好的选择。
最后埃文烧掉他那些日记,放弃了再次穿越时空,放弃了原本的挚爱。
这时候,Oasis的那首经典之歌悄然响起:Stop Crying Your Heart Out(据说此歌曾被BBC选为英格兰战败之歌,用以安慰球迷).
歌声中所传达出来的忧伤和伤感是如此动人,那一刻我知道,这其实是一部爱情片。
忽然就想起了周星驰的《喜剧之王》,其实那不是喜剧,那片子会使你流泪。
The Butterfly Effect,我更愿意把它当作一部爱情片,为了爱付出的牺牲最伟大。
★★★★ (2004-12-17) 其实比起电影本身,还是更喜欢那段影评:“量子力学的平行多宇宙解释说,在交叉小径的花园里,总会有一条道路,让人们在生命中的每一个节点都得到幸福,在那条完全幸福的道路上,有且仅有一个你在行走。这是多么令人宽慰啊,在每一次铭心刻骨的选择里,总有一个你选对了路,在茫茫的恒河沙数的宇宙里,总有一个你,终生幸福。”
十年后,再次跟姑娘一起看了这部电影,才真正看明白了。剧情中最关键的点其实是男主和他爸的关系。全片中,男主修改时间线是为了救身边的人,那么他爸修改时间线是为了什么?答案就在最后。因为男主的胎死腹中,一定会导致他妈的抑郁,抽烟,肺癌。所以他爸会为了救他妈,一遍遍回到他出生前,去修改这个结局。但是这就会导致一个结果:只要男主出生,他就一定会遭遇后来的所有,他也一定会像父亲一样修改时间线,而最后的结局,也一定是他再次扼死自己——而这个结局又会被他爸再次修改,如此循环往复。所以,终结这个循环的方法只有一个:他爸不再修改他胎死腹中的结局,接受这个事实。因为他明白了:这个儿子的死是必然的,任何努力都没用,都会让一切回到原点。这就是为什么男主爸爸会说:你做不了上帝,孩子。这句话,才是电影的题眼。
都是我们至尊宝玩剩下的……
从他第一次的人生来看,其实他并没有那么喜欢Kelly阿
最后《Stop Crying Your Heart Out》想起,悲伤总算找到了出口,那个擦肩而过也许就是最好的答案,但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依旧无法被改变,Oasis的这首歌太绝了!★★★★
你本不屬于這個世界
尽管有破绽,但是构思的巧妙和创新足以弥补,不能用科学的角度来分析艺术
人一生中可能都曾想过,如果能回到过去的某个时间,一定要做不一样的抉择,做看似对现在更为有利的事情。影片的主人公拥有这个能力,但是胎中自缢的结局告诉我们,因为蝴蝶效应,你能触发一点却无法控制整体。执着于修补过去可能使现在越来越糟,妄图改变昨日不如努力把握明天。
或许,我也应该用脐带勒死自己
人的命运被自己瞬间的抉择改变。
我们每个人,都会幻想能够改变过去使目前的状态更好些,或者希望过另一种生活成为另一个人,这部电影反映的就是这种想法以及假如我们真这样做的结果。埃文不停的改变过去的选择,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完美的未来。可事与愿违,往往导致更加悲剧化的结尾。人类对自己的认识一度忘乎所以,以为自己就是上帝,而最终仍将认识到自然的种种限制,但正是这种限制,体现了生命的意义、抉择和努力的意义。当我们回首往事,自然会对以往的错误感到懊悔,然而也正是这些错误、这些道路,成就了我们的个性;正是这些痛苦使我们感受到生命中的刻骨铭心。
你的一举一动,都可能改变你的人生轨迹。
命中注定的事情,释然去面对吧,放下过去,才有未来…即便你握着人生遥控器,也未必能遥出一个完美的人生。
每一次的选择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改变未必是优化。
这部片一定要看导演剪辑版!最后的胎儿简直震撼人心!!!然后还特地追了几个不同版本的结局,其实也挺各有千秋的!
绝对的经典之作,现在才发现男主角的了不起,他做了一个男人为他爱的女人能做的最了不起的事情——让她忘记自己
阿什顿·库彻演技平庸,技巧浮夸,呲牙咧嘴、毫无特色。为什么他还老接到好剧本。
剧情的细节设计过于完美,以至于反而是最基本的动机设计薄弱了些。我也很想像女主角最初质问男主角那样质问一下编剧:既然男主角真的这么爱女主角,爱到不惜勒死自己也要让她获得幸福的地步,那为什么他离开女主角七年,却甚至一个电话都没给她打过(而且似乎性生活也挺美满的)?
很崩溃的结局.
前半段是“诱惑肌肤”,后半段是“疾走罗拉”。通过大脑开外挂,不断拓扑出各种现实,最后一步步修正回原点。你无法改变一个人又不毁掉他。软科幻,硬惊悚,震撼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