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讲述08年美国大选期间,美国加州通过了一项极具争议的8号提案,8号提案将婚姻权界定为仅限于一男一女的婚姻,使加州同志群体丧失了4个月前刚刚获得的合法婚姻权。随后为了争取婚姻平等,两对最普通的加州同性伴侣与8号提案的支持者就8号提案是否违宪开始了一场法庭上的长期战役。影片用5年的时间拍摄,对于美国的司法体系制度和上诉最高法院这神秘的历程做了前所未有的深刻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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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记录片看得人激情澎湃,热血沸腾,泪流满面😊。惊叹那些律师那些人敢以“违宪”作为论点的勇气与智慧。
两位主办律师曾经是对手,如今是战友,为同志们争取同志婚姻合法而联手,魄力与担当让我跪拜。两对同志作为代表需要抛头露面,他们知道将面临反对者许多敌意甚至诋毁,但为了同志爱情与婚姻是正常的合法的,他们义无反顾,最终历时近五年,在最高法院宣判当天领取结婚证,并举行婚礼。
当事人,律师,见证人,被代表人,狂欢、哭泣,我也在屏幕外感动落泪。
观影中途我想,历时5年,异性恋都可能分手,这两对同志代表万一分手,这事儿不狗血了吗?但我转眼一想,这个就是要求同性也好异性也罢,必须婚姻合法的意义所在啊,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如果两人结合,组建家庭,如果出现变故,海誓山盟不再奏效,至少法律公开公平公正保证两人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稳固家庭,稳固社会。
美国是一个宗教色彩相当浓厚的国家,所以宗教的“反同”思想成为实现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最大阻碍,这也使得“灯塔”美国落后于荷兰15年才实现同性婚姻。关于性取向反歧视的相关法律也相较欧洲国家不足,这也直接表现为去年基于性取向歧视而拒绝提供服务的蛋糕案中大法官并没有正面回应最关键的问题——宗教自由和反歧视。然而,在1968年黑人被因肤色拒绝提供服务时最高法院认定为该拒绝行为侵权。 影片里的辩方律师向回法院提出裁决撤销的要求,仅因为“主审法官的同志身份”,而希望另寻中立法官再次审判。这不禁让我想起来一句话, “曾经,由白人决定黑人能不能活下去,男人决定女人该不该受教育,后来我们都认为这是荒诞的,现在我们却又要让异性恋来决定同性恋能不能相爱。” 是的,1954年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委员会案由九位白人大法官决定应不应该废除对黑人的性别隔离,1973年罗伊诉韦德案由九位男性大法官决定女性有没有决定自己身体的自由,而如今一位同性恋法官则被认为是不中立,而忽视了另外八位异性恋法官是否中立。 但是更不合理的是,将同性婚姻的决定权推向公众,进行像澳大利亚和中国台湾一样的全民公投。因为,正如同纪录片里Ted Olson说,(婚姻权)这是individual right,而非public right。公众更多地是持有自身的主观思想和宗教信仰,而非基于理性的思考,并最终变成了Tyranny of the majority.
不过,自澳大利亚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后,全球英语文化圈的所有国家皆实现同性婚姻合法。虽然平权之路相当漫长,但我们依然在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
期待明天会更好。
这是我一直想好好说说,好好理一理思路的话题,这部纪录片也让我了解了更多的细节,可以来讨论讨论了。首先说明,这是开放性的讨论,我有一些疑惑和问题,下面一些话题并不涉及对错,甚至道义啊正义啊什么的,所以如果有不同的想法请不要上纲上线。我不是社会学专业,个人的理解纯粹出于有限的知识面,肯定不是全面的,在任何节点上有纰漏请大家指正并讨论。 先表明个人立场,八号提案违宪案以及最近美国最高院的裁决绝对是民权在某个方面的胜利,从某个角度来说是社会和思想的进步,我完全支持结婚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这个议题,另一方面,我依然觉得无论是处在什么立场,什么社区,争取的都应该是更广泛意义的民权,平等的公民权利和义务,但是不是必须在婚姻这个问题上面转来转去值得探讨。 这里先区别我个人理解的概念,婚姻和婚姻制度在我看来需要分开定义。婚姻更多是一个文化宗教和传统意义上的概念,我相信不同文化宗教背景和传统下对婚姻的理解会有一些区别。婚姻可以是爱情的升华,可以是家庭的开始,可以是联姻的方式,可以是生活的契约,是人类繁衍的基础。婚姻制度是人类发展到现在在普遍意义上确定的以父权社会为基础的一种社会基本单位的组成形式,就是说我们默认社会基本单位是家庭,而家庭是以婚姻为前提的。在这里我觉得婚姻本身是每个人的个人选择,也完全支持人人都有结婚的权利,但是我对婚姻制度表示质疑,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不是非要用婚姻来构成表示质疑。 八号提案的伪宪庭审里,反对八号提案的人士所提出的观点是,婚姻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同性恋结婚也是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必经过程,让这种人与人的关系稳定化对社会是有利无害的,对在同性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更是没有任何不好的影响。我的问题是如果婚姻的意义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只要婚姻关系中的各方是处在稳定关系中,家庭理论上和谐美满,孩子也幸福成长,这就是应该被支持的婚姻关系,那如果有人要求三人婚姻呢,又如何看待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如果同性恋结婚权利是基本权利,这些更小少数人群的基本权利又如何定义。有人要说了,这些关系不稳定,对社会有害。两个人的关系是稳定的,三个人就一定不稳定了吗,四个人呢,五个人呢?界限在哪里?我们在高调宣称爱的胜利的时候,如何能妄断这些更少数人群就一定没有爱了呢,就一定不稳定了呢?这其实跟支持八号提案的人意见有点相似的,他们认为婚姻就是一男一女,他们认为那是最稳定的关系。那我们在强调婚姻可以适用男男,女女的同时,有人想过婚姻可以适用三人吗或其他更加“匪夷所思”的少数关系吗?他们应该有结婚这个基本权利吗?说到这里,婚姻到底是什么呢?是不是可以回过头再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呢。 再议婚姻制度,说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关系其实更多得是在为父权社会的婚姻制度服务。同性婚姻关系是对父权社会的一种冲击,其实冲击这种婚姻制度的还有很多。父权社会的婚姻制度应该是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毕经过程,但是现代社会我们还必须以这种制度为家庭或者社会的基本单位吗?比如单身,比如同居,比如所谓的开放式婚姻关系,甚至比如上面提到的三人或更少数一点的关系形式。同样是公民,这些婚姻关系外的存在在公民权利义务层面有没有受到歧视呢?为什么某些权利义务必须是已婚人士才可以享有呢?人人都有结婚的权利,那有没有不结婚的权利呢,对婚姻没有向往的人群就不可以享受那部分公民权利了吗?他们就永远游离在社会基本单位外,永远算不上家庭了吗。 来说说更加现实或者说我身处的社会~~~天朝的情况吧。上面说的多数是理论上的,每个文化宗教和法律制度下的情况都有很大的区别,我没有办法一一揣测。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我们经历了灿烂的文明,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得继承了一些传统(大家都懂的哦)。那婚姻对我们意味着什么?我是学法律的,就我个人的文化背景和专业背景让我觉得婚姻是国家赋予的法律上的一种地位,就现实意义来说,是生活的伴侣,更是两个家族的联姻。我们有一句大家都懂的话,婚姻绝不是两个人的事情,是两家人的事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婚姻以门当户对为前提,以房子车子为条件,以一场哗众取宠的“婚礼”为开始,以父母长辈家族的面子为己任,以能收回多少红包为算计,甚至以生一个孩子为最终目的。我这里绝对不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但是这的确是我们身处的现实。这样的婚姻定义和现实让我从来没有向往过婚姻本身,我要的只是法律赋予合法夫妻的地位和权利,这其实就是对婚姻制度的妥协,或者说我被婚姻制度绑架了。天朝对非婚人事的歧视太多了,有多少人是被逼着结婚的?为什么单身生孩子要罚款,我也只生一个不行吗,跟计划生育政策到底有多大的冲突?公积金只有夫妻关系才能一起用,如果两个同居关系的人在产权明晰的情况下一起买房子,为什么就不能在各自产权下用自己的公积金呢?上海的房产限购令里有一条,非上海户籍的单身人士不能买普通住宅,虽然这是非常时期的一条政策,但大家看看,这就是得对非婚人士赤裸裸的歧视和胁迫。如果我们的文化要求我们必须接受如上所述婚姻附带的那些有的没的,那我真的不愿意结婚,说得直白一点,自己找罪受啊,但是不结婚又意味着在很多方面的实际问题上被歧视和限制,这是作为公民应该得到的待遇吗? 综上所述来了,无论不一样的文化背景对婚姻的定义是什么,我支持结婚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甚至支持更少数人群要求结婚的权利。这样支持的前提也是,每个人也有“不结婚”的权利,不结婚的选择同样不该受到歧视,民权运动就一定要从结婚开始吗?我们在结婚这个问题上这样大费周章,那非婚人事的基本权利又如何保证呢,更少数人群的结婚要求如何考虑,算不算伪宪呢?
这部纪录片里的爱让人感到动容不已,让人感受到的已经不再单单是对due process和equal protection的保护,而是伴侣之间义无反顾的深爱。第二,也反映了美国社会至今对于minority的保护仍然是divided的。虽然这个纪录片最后是大结局,但是最高院的决定仍然是5比4的大分裂,恐怕在Kavanaugh上台以后,对于gay的保护又将有不妙的变化。第三,8号提案的支持者在庭上表示,他们认为婚姻存在的历史原因以及现实目的都是生育,而同性婚姻会让人们把结婚的重点从生育转到对欲望的追求上去,从而损害婚姻制度。看到这里不免感叹中国虽然没有这样的案件,但是整个传统社会和政府的骨子里也是这么理解的。第四,不禁觉得,虽然gay couple可以得到法律上的认可,但是他们被孤立和割裂的感觉,可能永远也不能彻底消除吧。就像对黑人的区别对待,直到今天,即使走在曼哈顿,还是能轻易得体会到。第五,每个人都是独立而有自由意识的个体,人生的轨迹和期待必然不同,所以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可以理解和包容每个人不同的生活方式,在一个人盖棺之后再对他评论。
没有在法理上过多解读,而是将两对同志当事人的生活轻轻掰开,展示原告团队在案件背后付出的心血。这种私人化的视角让电影充满感性,很多时候甚至莫名其妙就能催人落泪。同志亦凡人,没有任何信仰可以践踏爱,被审判的应该是良心而不只是8号提案。
你永远不会知道,你所拥有的权力,是多少人所争取来的。4年以后终于判定胜诉的时候,我前面坐着的两个银发满满的老头,泪流满面。Battles are won because you fight them.
不是那种大起大落的纪录片,很平静,人们努力地在争取自己的权益,一步一步一步一步,如其中一个证人讲,当你把信仰贴在脸前,你便于真实生活的人隔绝开了。两位老律师居然是之前案件的对手,这种惺惺相惜的感受,即便理念不同却能相互尊重并理解的态度真的太好了,我期望着,自己也可以成为这样的人
LOVEWINS!
婚姻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你愿不愿意结婚,而在于你可不可以结婚。5年的上诉之路很漫长,但却非常值得,因为人人平等,不应因性取向而受到排斥和贬低。同性婚姻并不会给其他人带来任何伤害,当那扇阻碍社会去了解去看见同性恋群体生活的墙被打破,你会发现他们的生活本无不同。当我们终结歧视的那一天,社会会变得更加包容与美好。
如果一个人要争取自己最基本最根本的权利时,我认为是社会的退步。应该要唾弃歧视剥夺他人幸福权利的人或者事!这争取幸福的权利过程中困难和艰辛值得让人热泪盈眶!
落泪之处甚多,两位伟大的律师,两对伟大的情侣,专业的平权组织,这确实是美国宪法和民主的胜利!生而为我,我们都该为此自豪!
随着我对这个群体的深入了解,我对同性婚姻的态度从反对到保留,到完全支持。偏见多半是认知狭隘所致,我相信只要了解得足够多,心智健全的人都会支持同性婚姻。
看到哭了,真的很感谢有这么一群人在维护我们的人权,希望有一天在我的国家也可以,希望我的希望不再是希望
带着勇气走一遭
Love wins!平权不是最终目的,改变陈旧观念才是。然而任重道远…愿有生之年可以看到遍地彩虹🌈
None of your fxxking business
感谢那些勇敢的人,他们追求平权更敢于将自己暴露在镁光灯下接受各方的质疑。感谢那些执着的律师和公正的大法官,他们一步步书写着文明的历史,感谢那些冒着风雪守候在法院前面的民众,他们相信法律渴望旁听并且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让民众心悦诚服的应该是平等的权利和受控制的权力。
看的不停的抹眼泪。
6颗星。很平静但是很感动。Gratitude for all the brave people who are fighting this war. And hope all the human beings could love their loved one freely and proudly.
如果能看到更多讨论而不是抒情就更好了,而且里面很多取景都带有明显的偏见,比如镜头下支持同性婚姻的都是漂亮体面的人,而反对者都是吹着号角衣着怪异的misfits和一大群华人....这种用取景来agenda setting的感觉不是很高级
作为一个不支持同性婚姻的直男,却看了不少相关的纪录片。原因有两个,一,我喜欢女同AV;二,我想看看政治正确是怎么毁了世界的。表面上说的伟光正,实际上贩卖的是《意志的胜利》那一套
这部纪录片将视点放在了人上,整个律师团队和两对同志情侣的生活,它的态度很平和坚定,无论遭遇什么样的状况都始终是一种众志成城的坚持,没有去解读8号提案和背后的支持者。它让你看到的是最为普通善良的个人,却因为性取向的不同而成为了遭受歧视和恶毒诅咒的美国二等公民。★★★★
全程记录如何废止8号提案和宣布doma违宪,两对最普通的加州同志情侣由两党最强的律师联手,把案子一步步送到了最高法庭。其实电影的叙述很简单,也没有故意放很多很煽情的东西。但真的会被感动啊,在LGBT以致所有的平权运动方面,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太多。为勇敢和真诚的人鼓掌
很多东西别人不会拱手相送,是需要争取才能得来。没有争取即是你选择了放弃。涉及到同性议题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