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不两立》。7分。
安东尼•霍普金斯1997年作品,那年的安东尼还是个壮年。
故事其实非常简单,安东尼饰演的查尔斯是个超级有钱人,酷爱读书。在一次拍摄中飞机失事,机上幸存的三人开始了自救。
很不幸,他们遭遇了可能杀过人的熊瞎子。虽然用尽手段,但最终还是有一人命丧熊掌。
逃亡过程中,查尔斯凭着第六感和睿智发现了摄影师鲍勃和他的妻子有染,两人在成功杀死熊瞎子后,出轨秘密终于在山中小屋被揭穿。鲍勃起了杀心,要除掉查尔斯。
但查尔斯的聪明和冷静再次救了他,鲍勃不出意外的掉进了捕熊陷阱。
这个故事不仅冷静,甚至有些冷血。
最经典的就是最后的这句:they save me life.
显示了他对另一个男人的豁达,更表明他经历了这次以后,对人生的一种新认识,新生命由此开始。。。
查尔斯不仅富有到可以买得起飞机,而且心态超然、知识渊博、无畏勇气、理性冷静。
从某个角度上来说,他已经超越大众,不再是一个人了。
电影当中有一些很小的细节,比如秘书小姐给查尔斯的荒野求生的书,查尔斯反复对妻子说,为什么她要送给我这本书,为什么她要送给我这本书。
这个问题查尔斯或许想不明白,但是慢慢也明白了,我相信秘书小姐也是一个聪明的人。
我相信最合理的解释是摄影师准备在荒野里面谋杀他,秘书小姐用这种方式来以防万一。
在电影当中,查尔斯突然说到,你什么时候杀我?
查尔斯无疑是极其优秀的,他却很孤独,孤独到他只能用冷漠来对待世人,他或许唯一爱过的人就是他美丽的妻子,但是他的妻子却背叛他,为什么背叛,我相信不是因为他不好,而是因为摄影师跟查尔斯是两种人,摄影师在电影当中是一个情绪化的人,懦弱的人,冲动的人,而这样的人带有男性原始的野蛮,从某个角度上来说,他吸引查尔斯美丽的妻子。
查尔斯几乎是我所见过电影当中所塑造最完美的男人,毫无缺点,如果有的话,就是他太强大了,强大到了孤独。
他没有朋友,甚至连唯一挚爱的妻子也背叛他,然而这一切并不是他愿意的。
也许是大众太愚蠢,还是让某些人进化太强大?
金钱、事业、美妻、强身、性感的老年男人也难免遭遇不忠的妻子,自然中的暴熊、身边的急于动手的家伙,不得不说是他征服了全部敌人,杀死熊、感动人,在此绝境还能做什么比这更好吗?基本没有BUG、当他看到那张纸条时的心情远比听到直升机的马达声渐远要让观众揪心,不是真心的爱情挽回不得,当他成功召唤救援队时回头却看到闭眼的伙计时他的内心是真的伤感,为他、为妻子、也为自己!把手表还给妻子也许是最好的回答,男人就应该这样!尊严是不得践踏的!
电影总是要说故事,有的故事靠情节取胜,一旦早早知道了结局,重新翻看就变得索然无味。有的故事蕴含着深厚的哲理和人类情感,每看一次,尤其是当自己经历了一些人和事之后——重新审视影片的过程,也成为了重新检视自己的过程。在别人的故事里拷问自己的心灵:捡起了什么,又丢掉了什么;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收获了什么,又付出了什么?
影片以广袤的北美阿拉斯加为背景,那是一个静止的世界和冻结的时刻,肃穆的山川背负皑皑白雪,在大远景镜头的横扫下徐徐拉开。默默相守了千年的雪山与湖水,灰白的远景布局中,画面显得有些压抑,大地太过平静,总让人感觉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天空开阔而深远,红色的水上飞机在天际轰隆作响,暗示着人类平静外表下那噪动的欲望。
科迪亚克棕熊无疑是这片原始森林的当然主人,以其庞大的体型牢牢占据着食物链的顶端。足以吞噬这片土地上的一切生物。它在整个片子中也充满着象征意义,代表着欲望、残暴和野性,这头熊就隐藏在我们心里的某个角落,一旦闻到血腥的诱惑就突然咆哮而出,吞噬我们的灵魂。那是心灵的冬天,白色的底子上熊独自走来,格外清晰。
棕熊在影片的第一次出场,是在为查理准备的生日PARTY上,其实是由时尚摄影师巴尼假扮的。这是两个男主角的第一次对峙,或者说人性与野性的第一次对峙。这是影片安排的第一次冲突,下楼为妻子做三明治的查理代表着温柔和多情,案板上的火腿代表着隐藏的肉欲,巴尼假扮棕熊的出场代表着欲望的蒸腾。结局显而易见,人性在欲望面前总是那么的力不从心。
原住民在影片开头就警告过到访者,“杀人熊时有出没,当与棕熊遭遇的时候,第一个选择不该是立刻逃跑,而是与其对视之后缓慢后退,意在让棕熊知道我看到它了”。因为飞机失事,查理等一行三人被困荒野,有了棕熊真正出场的机会。镜头给出了查理与棕熊对视的特写,景框将棕熊安排在左边,只露出一个头,以缩小其比重,而让查理站立在右边。这也代表了人性对欲望的第一次审视,画面的整体构图是均衡和对称的,暗示了人性自我控制的力量。那么,欲望是否真的可以被克制而就此隐退?
与棕熊的第三次对峙,画面给出的几乎都是全景,而且为了加强了比重和威慑力,渲染恐怖和残暴的气氛,刻意被安排在了画面的右边。特效镜头下,黑熊整个前腿直立,象一座山一样压向他们的黑人同伴,占据了整整半块荧幕。人性在欲望的压迫下显得如此的无助,被任意的撕扯和啃噬。
当欲望得到部分的满足,节奏暂时舒缓下来,人性似乎侥幸得以逃脱欲望的完全控制。但事实不然,欲望如沉睡的棕熊,一旦被唤醒,将如影随形。软弱、退缩甚至逃避是人类的本性,然而在欲望的驱动下,人性是无处逃遁的,或者任其肆虐,吞噬我们的躯体和灵魂;或者直视欲望本身,与其搏斗和抗争,彻底将其扼杀——杀死心里的熊。
一切貌似强大的事物都有其致命的弱点,任何优势本身同时也是劣势本身。棕熊庞大的身躯是它的强势,也因为自重将自己扑倒在矛尖上。查理最终凭借过人的胆识,用最原始的智慧巧妙地杀死了棕熊。
消灭欲望的是欲望本身,战胜欲望的也正是欲望本身,前者是贪婪和嫉妒,后者是生命和存在。就象影片中紧接着出现的那把猎枪,在巴尼的手里成为一件凶器,当查理将巴尼从陷阱扛到小屋,我们赫然看到,那把猎枪成了一件固定断骨的工具被绑在巴尼的腿上。陷阱里有随手可拾的硬木,而导演偏偏选择了这把猎枪,其意图不言而喻:枪杀人的是那一把,救人的也是那一把。是欲望引领人类走出蛮荒,欲望同样可以引领人类走向灭亡。
他们是为寻找那位猎熊者而去的,而自始至终,这位猎熊者只出现在照片上。几次在紧要的关头,我们都以为他会从天而降,伴随一声清脆的枪响,出现在冒烟的枪筒后头。然而,所有的猜想都只是幻想,猎熊者就象风中的传说,始终隐在故事的后面。也许,正如查理在影片里一直强调的:People lost in the wild die of shame。
我们总是将时间浪费在等待里,而忽略了自救是唯一的出路。
大地简洁而素雅。也许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一只熊,只是它常常蛰伏着,有一天,它也许会被唤醒,但那种状态是暂时的,我始终相信,平静的心灵才是永恒的。
导演想塑造一个类似欧美贤者的角色。但是能力不足,给我的感觉是塑造了一个去人性化过度古怪的富翁。后面还圣人般去救摄影师,说白了,要不想加剧摄影师歪念,就不该危险的时刻去透露自己知道他和妻子偷情的关系,既然透露了,就要先把枪拿到,别给摄影师机会,就不会有考验,不会逼摄影师掉落陷阱。
片中对完美男人的解释:冷静,智慧,渊博,勇气,宽容,感恩。当然主人公最大的特点当属富有,但富有并不是原因,而是结果。
非常棒,冬游踏雪意外变成历险记,后来又变身惊悚片。鹤健士的好看片子还真不少啊,这个外貌可怖的老家伙真还挺可爱的。男猪人格实在伟岸博大,那坨一表人才的垃圾却至终觍颜不改,够厚的狗脸皮。几番遇熊经历颇让人捏一把汗。人心难测海水难量,还不如狗熊直白的取你命那么好防范。黑鬼真是低智种族。
开头时和AnthonyHopkins一样被吓到了,只是后来每况愈下,变成了俗套的野外生存。never feel sorry for a man who owns a plane...最后所有人都死了,只剩下那个百万富翁,所以我们要努力做一个有钱人,连熊都不吃有钱人!
一个很睿智的老男人。看到一半的时候,还以为这两男的会产生断臂之情。。。
life is short, full of betrayal, and generosity.
这六根火柴是怎么撑过严冬季节的,还别说下一秒就非得自己作一下跳进河里把浑身弄湿透。棕熊被拿来当做反衬人物孤光的物品,只有恶的危险性。查尔斯对棕熊的惧怕象征着意外死亡的疑虑,而面对野外生存表现出来的淡定沉着却是比任何人都更洞悉生命的珍贵。也因此一再劝诫和保护同伴。情感纠葛金钱欲望在整个过程中就像是麦高芬。
明明就顶多是冒险片而已,配乐非得弄得像惊悚片似的。不过也算引人入胜,兔子始终是比豹子聪明。淡淡定定有钱剩啊。
情节非常好看,特别是荒野求生的那段,主人公很牛。。后面情节稍差。。不过总体很精彩。。
大卫.马梅总是沉的很低,但他并不是故意的,因为自然如此。
影片最后Charls说:“They died for saving my life”,但事实基本上是他一个人在想办法,指南针,在冰上生火,包括杀了那只熊,最终Bob的手表证实了妻子的不忠,一路走出来真不容易啊。
对视,是本片一个重点,与熊对视,慢慢后退,可以逃生;与敌人对视,慢慢向前,让敌人后退,跌入陷阱,也可以逃生。这是一部关于信任,关于爱情,关于背叛,关于智慧,关于人性善与恶的故事。很显然,野外生存不是重点,而是孤悬野外,人性与兽性的暴露,故事可能想表达的更多,但情节单薄了,除了熊与人、人与人的对峙,一些故作惊悚,居然草草结束,本可以将人性挖得更深,比如出轨男女的更多细节,富翁与打工仔的更多心理交锋,全显得潦草,不够丰富。BUG也多,黑人娃玩刀居然能将自己大腿割那么大口子,熊皮刚剥下来居然那样干净,荒野木屋里居然放着猎枪子弹,几天没吃东西居然有力气与熊殊死博斗,导演安排的吧!
为什么把德放在第一位,而不是能力?原因在于先有这个心,后才有行动。如果不把心灵守好,容易走火入魔,利欲熏心,就如同黑豹一样危险而无智慧,而有智慧的人像兔子一样看似容易被狩猎,实则黑豹无可耐之。
差距就在,安东尼随时随地都愿意读书,并且随时随地都能沉下心地读书!冷静,思考,领袖力,耐心,耐心,耐心
大卫马梅的剧本,有足够的文学性和类型特色以及暧昧。故事上看,有些为有产阶级树碑立传的意思,你看,老头子有钱还有野外生存能力还有原谅出轨妻子和情人的人性美,但这个作为电影主题薄弱了点啊,前半部分我是没看出来这故事的意义在哪,秀编导的野外生存知识么?另外杀熊这种戏别拍了,真的很烦人
无惧死,何惧生?较少关注本片中人性丑恶的一面,纯当学习了如何在户外生存.却想起一些总是提及想死的朋友,信念是多么重要...
霍普金斯老大爷真·演技派,变态角色塑造得入木三分就不提了,扮演起优雅睿智的富豪形象同样有说服力。本片中的男主人设已经完美到近乎无可挑剔了,得益于自然的表演,并没有产生失真感。老大爷满腹活学活用的荒野求生智慧,身处恶劣环境依然沉着冷静处变不惊,几番受挫后还能保持超强的意志力,对比之下,正值盛年的男二真是不忍卒睹。其实结局一开始就已注定,除了年轻光鲜的外表外,男二这种庸俗的夯货用什么来和男人中的男人比拼呢?
这片子唯一的瑕疵便是鲍德温同志夸张而又做作的演技,而且和霍普金斯同框后又被无限放大,显得更加出戏,这货真的只适合演喜剧。
当年看过VCD版本,重看了一区版DVD,剧情我不必多言,电影节奏紧凑,又不失发人思考的细节,心理战是这部电影核心所在.AnthonyHopkins将一个完美的男人演绎的恰如其分,最后那句“they save my life",强人!PS:兔子为什么不害怕?因为它比黑豹聪明.
不算太有名的片子,但是两个人流落深山荒野求生的戏拍的太好看了。霍普金斯和鲍德温的对手戏非常精彩,既惊险刺激紧张,又完美体现了人性的复杂,善恶一念间啊。霍普金斯的角色人格魅力太闪亮了,一个聪明善良又完美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