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片是对皇后乐队、传奇主唱弗雷迪·莫库里以及他们音乐的致敬盛宴,这是一段充满爱、痛苦、接纳和音乐的旅程。 弗雷迪·莫库里(拉米·马雷克 饰)曾是希思罗机场的一名普通搬运工,对音乐满腔热血的他,与布莱恩·梅(格威利姆·李 饰)、罗杰·泰勒(本·哈迪 饰)、约 翰·迪肯(约瑟夫·梅泽罗 饰)组成皇后乐队。这个殿堂级乐队的从无到有,从疏离到重聚,从低谷到巅峰,仿佛就是弗雷迪一生的缩影。在最后的日子里,弗雷迪做了生命中最重要的决定——在音乐史上最伟大的“拯救生命”大型摇滚乐演唱会上,将所有热血付诸于歌声。©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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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elle.com/culture/movies-tv/a26449346/who-is-mary-austin-freddie-mercury-fiance/
//www.thevintagenews.com/2018/11/22/mary-austin-freddie-mercury/
//spinditty.com/industry/Mary-Austin-Her-Epic-Romance-with-Freddie-Mercury
微时相遇
玛丽·奥斯汀(Mary Austin)于1951年出生于伦敦西区富勒姆的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家庭。她的父亲是一个壁纸修剪师(wallpaper trimmer),她的母亲是一名女仆。父母双方都是聋哑人,因此,这个家庭的日常交流都采用手语和嘴唇(影片中也有细节体现这一背景信息)。
为了帮助家庭维持生计,玛丽15岁时就辍学并成为一名接待员。不久之后,她进入了高级时装行业,并在保罗·麦卡特尼和米克·贾格尔等超级明星经常光顾的精品时装店Biba工作。
1969年,玛丽·奥斯汀和弗雷迪·摩克瑞(Freddie Mercury)相遇,这一年,她19岁,他24岁,而他们独一无二的亲密关系从此将持续终生。在玛丽与弗雷迪相遇之前,她和女王吉他手布莱恩曾经有过短暂的约会。但他们在还未正式交往时,便友好地分道扬镳了。因为布莱恩的缘故,玛丽结识了当时他所在的一个初出茅庐的乐队——这将成为音乐史上最伟大的乐队之一:女王乐队。而与此同时,他们的主唱弗雷迪被她迷住了。
24岁的弗雷迪此时刚刚从艺术学院毕业,成为了皇后乐队的主唱,业余时间也和女王鼓手罗杰·泰勒在Biba附近的肯辛顿市场经营着一个衣服摊位,在那里他们售卖着旧爱德华时代的各色衣服和围巾。
对玛丽的迷恋促使着弗雷迪长期徘徊在Biba,用行动表达着他沉默的爱意。但是整整六个月之后,这个在舞台上看起来热情而桀骜的歌手才鼓起勇气向玛丽发出了约会的邀请。
生命之爱
即使在那时,弗雷迪就散发出一种癫狂与耀眼的气质,尽管他生活里害羞而内向,而这与玛丽静谧却又包容一切的风度相得益彰。在短暂的约会后,他们很快坠入爱河,并在一个狭窄的公寓里开始了同居生活。这时的日子还很甜蜜,他们在外人看起来就像新婚夫妻。弗雷迪的妈妈,博尔萨拉夫人在多年后回忆起对玛丽的印象:“她很惹人喜爱,常常来我们家吃饭,我当时很希望他们能够结婚。”
与此同时,女王乐队的人气在1970年起蓬勃发展,并获得了在海外演出的机会,弗雷迪也随乐团辗转于世界各地。这几年里,弗莱迪的舞台风格相较从前更为夸张炫目,并且也在尝试后来被人指责为异装癖的服装,但由于玛丽在他身边,没有人质疑他的性取向。 1973年,他将歌曲“我的生命之爱”(Love Of my Life)献给她。
在交往了四年后,玛丽迎来了弗莱迪的求婚。 在1973年的圣诞节,玛丽收到了来自弗莱迪的礼物——一个大盒子。多年以后,玛丽还能清晰地回忆起当时的情景,“(盒子)里面是另一个盒子,然后又嵌套另一个盒子,这就像一个有趣的游戏。最后,我在最后一个小盒子里找到了一个可爱的玉戒指。”奥斯汀说,“我看着它,一下子愣住了,因此这是我此前从未预料到的。所以我问他,‘我应该把它放在哪一只手上?'他说,'左手,无名指。'然后他继续说,'你愿意嫁给我吗?'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是低声说'是的,我会。是的,我会(Yes, I do)”
一朝变故
求婚仪式令人印象深刻。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结婚却久久没有下文。玛丽心底疑虑,却从来没有直接向弗莱迪问起,只是偶尔用一些别的方式提醒这件事情的存在。一次,她在小商店里发现了一件漂亮的古董婚纱,就询问弗莱迪,“我是时候买这件衣服了吗?”但他说“不”。这样的否认似乎就暗示了弗莱迪没有了结婚的打算。
玛丽对他的反应感到很失望,她此前从未想过这样的对话会在他们之间出现。事情似乎朝一个复杂的方向发展起来,两个人的关系变得微妙而紧张。 最终,当弗莱迪向她坦言自己的性取向时,玛丽所有的不安、疑虑和怪异感才有了可以名状的根源。虽然他们在一起已经七年了,但直到那天她才最终了解到眼前这个男人的性向。“有点天真,我花了一段时间才意识到真相。后来他终于告诉我他是双性恋,他感觉很好。”玛丽回忆道。她还记得她当时回答他的内容,“不,弗雷迪,我不认为你是双性恋。我觉得你是同性恋。”(No,Freddie. I don’t think you are a bi-sexual, you are a gay.)
终身相依
走到这一步,两人只能分手,但他们的关系仍然非常亲密。玛丽搬进了弗莱迪住所附近的公寓,这由他的音乐出版公司为她出资购买。虽然他们已经不是名义上的恋人,但却形成了一种更加亲密的关系。玛丽成为了乐队团队的一员,在20世纪80年代,她经常与女王一起巡回演出,担任出版业务的秘书。并且,当弗莱迪陷于毒品、滥交和精神孤独时,他总能从玛丽那里找到强大的精神支持。
玛丽于弗雷迪之重要,可以从他1985年的一段访谈中得知一二,“我所有的恋人都问我为什么不能取代玛丽,但这就不可能。我唯一的、真正的朋友是玛丽,我不想要任何其他人。对我来说,她是我的合法妻子。对我而言,我们的关系是一场婚姻......我们彼此相信对方,对我而言,这就已经足够了。我不能像爱玛丽一样再爱上其他任何一个人。”
的确,弗莱迪在玛丽之后还有过不少恋人。其中跟他关系最为密切的是吉姆·赫顿,一位来自卡洛郡的理发师,他们从1985年开始交往,直至1991年弗莱迪因病逝世吉姆仍旧守在他的身边。
奥斯汀后来则和画家皮尔斯·卡梅隆交往并结婚,诞下了两个儿子理查德和杰米,弗雷迪还是玛丽长子的教父,她的第二个孩子则在他去世后不久出生。
未亡之人
1987年,弗雷迪被诊断身患艾滋病,并在第一时间将这个消息告诉了玛丽,在伤心欲绝的同时,玛丽也和弗莱迪的男友、助理、佣人和朋友投身于对他的照顾。在1991年弗莱迪去世后,根据他的遗嘱,玛丽继承了他的一半现金资产(1000万英镑)、他在肯辛顿的花园别墅、两栋房子和他未来的音乐版权。他另外一半现金资产则留给了父母和妹妹,而他的厨师、私人助理和男友则每人分得了50万英镑。据说,他的母亲批准了他的决定,声称玛丽和她一样是家人。
弗莱迪在遗嘱中对玛丽写道,“如果事情曾会有不同,你早就是我的妻子,这些无论如何都早已是你的了。” (If things had been different,。you would have been my wife, and this would have been yours anyway.)
同时,弗莱迪在临终前也嘱托玛丽处理他的骨灰,希望能让他安葬在一个无名之所。为避免记者的关注,她在弗莱迪逝世两年后,才在某一天悄悄出门,将他的骨灰埋在一个无人知晓的位置——这是她至今仍保留的秘密。
如今的玛丽,仍住在弗雷迪生前长住的肯辛顿别墅。
Mary has told the Daily Mail. ““I lost my family, really, when Freddie died,he was everything to me, apart from my sons. He was like no one I had met before.”
And the most important and definitive statement of Freddie Mercury speaking about his love life is perhaps this: “I couldn’t fall in love with a man the way I could with a girl. Love is the hardest thing to achieve and the one thing in this business that can let you down the most. I have built up an immense bond with Mary. She has gone through just about everything and always been there for me.”
对于皇后乐队的主唱Freddie Mercury,我只知道三点:第一,他是同性恋;第二,他死于艾滋病;第三,他创作了了不起的《波西米亚狂想曲》。所以,我的影评和他的各种级别的粉丝的影评视角是不一样的。然而,即使我只知道这三点,仍然不影响我坐在影院的最后一排,欣赏了两个小时的高潮电影,并在最后哭成一团。
我对《波西米亚狂想曲》的印象始于大学。那时候一塌糊涂BBS有个摇滚板块,不知道为什么平时听古典的我觉得应该附庸风雅地去听听摇滚。那里聚集了一群摇滚青年,既帅且骚,既文艺且疯狂。我和他们去唱过几次K,一般开始要唱一些不痛不痒的流行歌曲,酒过三巡开始唱《国际歌》热身,然后凭着《国际歌》的高音护体开始唱摇滚。我深深为他们的嗓音所折服。后来版上出了一张CD,是各位版友各选了一首他们最喜欢的摇滚歌曲。我对《波西米亚狂想曲》的认识,大概是从那段时间开始的。
我一直觉得在现代音乐里,有的旋律是东方的,有的旋律是西方的,而最好的旋律是全人类的。《波西米亚狂想曲》就给我这种感觉,最开始,我以为是因为里面加入了歌剧的成分,后来发现其实在歌剧之前的钢琴部分就是如此了。不仅旋律如此,歌词也是有宇宙意义的,不但提到了所有人生的根源——童年和母亲,有着弗洛伊德式的情节,还有浮士德式的灵魂清算,与自我的战争与宿命论般的和解。因为如此,这首歌变成了全人类的乡愁,从词到曲,一首长达6分钟却没有副歌的重金属摇滚、民谣、歌剧的混合,让我在昨晚的影院又重新回到了十几年前的校园,成为了我的乡愁。我甚至不记得那些卡拉okay店的名字,也不记得那些版友的去向,BBS最终也消失了——不仅是某个BBS,而是作为一种社交形式的的存在的消失;但那些唱歌的身影和那张CD,却一直在我的记忆里。
电影讲的是Freddie的生平,Rami Malek的演绎可以说是相当生动了。这部影片的拍摄得到了皇后乐队的很多加持,里面的歌曲版权都是无偿供给的。最后二十分钟的那段Live Aid表演,简直是史上最大制作的Cosplay:从演员到群演,从钢琴上摆放的饮料到舞台上缠绕的电线,这曲赞歌给我们弥补了当年录像的单角度和模糊的画面,搞了一个真人版3D VR。人类真奇妙,史上最大的乐队都是咫尺之隔的邻居、同学组成的,常常让人发出感概,为什么天才都集中在方圆几里的地方。或者说,他们互相成就,缺一不可。电影本身几乎就是乐队献给Freddie的礼物,能看到他们对他的一往情深。我羡慕他们亲如一家的感情,同时也在想,如果中国也有摇滚乐或者流行乐的土壤和市场,在当年的摇滚版这样的地方,会不会成就几支伟大的乐队呢。
“你永远在听你十三岁时听的歌曲。”我晚了一点,大概是十八岁吧。这首歌赋予了全人类乡愁的意义,也赋予了每个个体不同的乡愁的意义。对我来说,基本是一直在脑内循环的、人生中最珍贵的那几年。
《波西米亚狂想曲》是我最近最喜欢的电影。然而,我会告诉你:“别看《波西米亚狂想曲》,如果你不想一不小心掉进皇后乐队的‘大坑‘”! 如果你好奇我为什么这么说,请听我慢慢道来。
一、 电影《波西米亚狂想曲》:一部好看的平庸之作?
(一)起初,在办公楼里看到这部电影的海报:紫色的背景上,是一个留着小胡子的方脸型陌生男子的大半张脸,脸上还带着大大的太阳镜,遮住了眼睛和表情,英文标题是Bohemian Rhapsody, 第2个英文单词我都不认识,所以完全没有兴趣去看。
后来,有朋友向我推荐这部电影,才上网查了一下,发现是关于Queen(皇后)乐队的电影,男主演的是其主唱Freddie Mercury 。皇后乐队?好像听说过。唱过什么歌?不知道呀。不知道没关系,问Google呀。于是找到了他们1985年在Live Aid演唱会上表演的视频。哇,歌好像还挺好听,其中只有We Will Rock You 和We Are the Champions肯定是听过,但不确定是不是别人翻唱的。嗯,就是大方脸、龅牙、留着小胡子的主唱不怎么好看呦。我还这样跟我的文艺范儿朋友说。
听过之后,一些歌曲的旋律,萦绕不去,于是去看了电影。很好看。非常感人。然而,要是依影评的思路,去评价故事如何深刻,手法怎么新奇,有什么革命性的突破,却是一样都没有的。故事基本就是平铺直叙,流水账一样讲皇后乐队(我觉得Queen应该翻译成女王,但就约定俗成叫吧)成员的相遇、成名,他们在Live Aid演唱会上的精彩表演是高潮也是结尾。焦点无疑在主唱Freddie Mercury身上,讲他加入乐队、创作成名曲《波西米亚狂想曲》的过程,与乐队成员的友谊、冲突,与女友Mary Austin和男友Jim Hutton(是的,他既有女友又有男友)的爱情,以及成名后的迷失和回归。对他接受自己是同性恋的心路历程,还有不幸染上艾滋病的事实,都有表现,然而没有深挖,这也是专业影评对此片诟病的一个主要原因。
(二)这样一部听起来平淡无奇的电影,为什么还好看呢?为什么以5000多万美元的投资,能够全球票房狂收8亿多美元,成为有史以来票房最高的传记类电影?为什么在专业影评给分很低的情况下,全球电影观众却打出了高分,并用实际行动(就是买票去电影院看,并且很多观众说看了不只一次)支持?
我觉得:
首先,主演埃及裔的美国演员Rami Malek简直是Freddie Mercury附体。Rami Malek和Freddie外形其实不算像。倒是演乐队其他三名成员的演员,与本尊长得很像。然而,Rami Malek把Freddie的激情、自信、霸气、妩媚、癫狂、迷失、孤独表现得出神入化。
电影最先拍的镜头,反而是结尾处皇后乐队在Live Aid演唱会的表演,简直是神还原。Bohemian Rhapsody, Radio Ga Ga, Hammer to Fall, Crazy Little Thing Called Love, We Will Rock You, We Are the Champions, 几首歌曲的表演,让观众看得热血沸腾,被Rami Malek演的Freddie的舞台魅力深深震撼。Rami在采访中半开玩笑说,先从结尾的Live Aid拍,目的就是,如果这段他演不好,电影就不必拍下去了,5000万美元就省了,大家可以各自回家了。结果他演得是真好。
这拍摄顺序,可能无意中有助于演员的表演,因为拍好了Live Aid的表演,想必Rami Malek和其他三位乐队成员的演员,就都找到了做摇滚明星的感觉。因为在这部电影中的出色表演,Rami Malek已经获得了金球奖、美国演员工会奖(Screen Actors Guild)、还有英国的“奥斯卡“(BAFTA)三项重要电影奖项的最佳男主角奖,并且已被提名奥斯卡最佳男主。除了主演之外,其他乐队三名成员的演员,甚至于其他配角,演得也非常出色。Rami为演Freddie下了很大功夫,研究Freddie的演唱会,学习模仿他的口音、动作,学唱歌和弹钢琴。在做好”功课“之外,表演的成功,更多的还是归因于Rami的灵性吧。表演这种事,想必下功夫只是必要但不充分条件。演好Freddie并不是模仿秀那么简单。Rami的表演是有灵魂的。
其次,电影讲故事的节奏很好。两个小时的电影,充满了英式小幽默,笑点不断,就没有无聊的时候。比如,最开始Freddie 毛遂自荐要成为Smile乐队的主唱,鼓手Roger Taylor说:“Not with these teeth!“ 因为Freddie天生长着四颗让人无法忽视的大龅牙(演员Rami Malek全程戴着一副假牙出演),而Roger是学牙科的学生。录Freddy创作的《波西米亚狂想曲》时,鼓手Roger负责唱一个词儿” galileo“很多遍,Freddie要求唱很高的音。Roger一遍一遍越唱越高,说要再高点,就只有狗能听到了。而且唱了好多遍才想起来问:“who is even this Galileo?” 还有,唱片公司老板不喜欢《波西米亚狂想曲》,其中一个原因是,这首歌长达6分钟,一般歌曲必须在3分钟之内,当时的电台才给播。Freddie说:I pity your wife if you think 6 minutes is forever. 还有很多。我这么讲,可能你听着没感觉,在电影里很好笑的。不是那种靠夸张来搞笑,而是很轻松自然的。这些台词已经成为喜爱这部电影的观众的”接头暗号“,就是我们所说的”梗“了。还有,贯穿整个电影的、很多首皇后乐队的热门歌曲,配上表演场景,真是又好看又好听。
第三,这部电影确实没有去挖掘Freddie Mercury复杂的性格,没有去更多表现他混乱的私生活,没有拍成一部无所顾及的限制级电影。仔细品味, 电影却有一个明显的主题:爱。Freddie 对音乐、对生活的激情、热爱,他对Mary的爱和后来的信赖、友情,他与乐队成员之间如同家庭成员一样的关爱,彼此才华的碰撞,还有他和父母之间没有用言语去表达的亲情,非常自然地表现了出来。观众就好像在旁观他的人生,分享他和其他乐队成员的悲喜,感受他们对音乐的热爱、彼此之间割舍不开的友情。
一部关于摇滚明星的电影,没有暗黑,没有激烈的冲突,却很有爱,简直有点小清新,确实听着有点不寻常。也许这和这部电影最起初的创意有关。2010年九月,乐队的吉他手Brian May开始计划拍一部关于皇后乐队的电影,中间因为创意分歧和其他意外,经过了很多波折,包括换演员和在最后阶段换导演,可以说这部电影是个多灾多难的项目。Brian May 和Roger Taylor(鼓手)作为艺术顾问,参与了电影的拍摄工作。Brian和Roger眼中的Freddie,并不是媒体笔下同一个人。他是他们的可爱的、充满生活热情的、幽默温和的好朋友。在Freddie于1991年11月24日,因艾滋病引起的肺炎去世后仅仅一周,Brian和Roger就为了澄清当时媒体对他的很不堪的不实报道,在悲伤中接受电视采访。Roger在采访中说,我们必须要站出来为Freddie发声, 因为他再也不能为自己发声了。这么多年后,已经有70岁的两个人,还是在一如既往地维护他们最好的朋友Freddie。
Freddie Mercury是很复杂一个天才,或许没有人真的了解他, 或许从另外的角度讲他的故事会更深刻。然而,从爱的角度来诠释他的人生,也是一个精彩的角度,正如这部电影证明的一样。
第四,皇后乐队本身的故事就非常精彩。我其实不确定这该是第四,还是根本就应该是第一点。因为这部被不少评论称为“虽然好看,但很平庸”的电影,更像是一个媒介,由它引起了很多原先并不知道皇后乐队、或虽然知道却并不了解他们的电影观众对他们(尤其是Freddie Mercury)去了解的兴趣,并且随后深深地迷上了他们,爱上了他们的音乐。比如,我就是其中一个。
Rami Malek在获金球奖之后,第一个反应是拥抱在场的Brian May和Roger Taylor,并且在获奖致辞中向Freddie Mercury致敬。我想他很理解皇后乐队,也清楚影片成功的关键。
二、皇后乐队:请君“入坑“
我觉得, Freddie Mercury和乐队的其他三名成员(吉他手Brian May, 鼓手Roger Taylor, 和贝斯手John Deacon),简直就是美好人类的样本。他们用自己的人生,展现给世人,全情投入地做自己爱做的事情,成为自己注定要成为的那个人,生命就能最大限度地绽放。
这个史上最有名的摇滚乐队之一(我对摇滚乐队总体缺乏了解,所以得加上“之一“),来自英国。他们最活跃的时间是在1970年到80年代,所以很多年轻人并不了解他们。不年轻的比如我也不了解。他们好像是沉入海底的璀璨宝石,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被人遗忘,借由这部电影而浮出水面,重现光芒。
(一)摇滚之神Freddie Mercury
很有意思的是,Freddie Mercury, 这个英国摇滚乐队的传奇主唱,其实是亚裔。他1946年出生于当时被称为Zanzibar的坦桑尼亚,父母是波斯裔印度人,在印度长大,十多岁才随父母搬到英国。他的家庭很保守,跟摇滚乐完全不沾边。上天在分派天才的时候,显得颇为随意。
Freddie是公认的 “摇滚大神” (Rock God) 。他声音清亮,音域宽广,可以随意自如地演唱不同风格的歌曲,并且具有非凡的创作才华。他于1974年创作的Bohemian Rhapsody(就是和电影同名的歌曲),堪称神曲。我怎么说也没法说出这首歌多好听、多特别,你需要自己去听。然而,我还是忍不住说几句。歌曲开始,仿佛喃喃自语 “Is this the real life? Is this just fantasy? …” 然后,有一段清丽的钢琴独奏,Freddy 很纯净的声音开唱“Mama, just killed a man/Put a gun against his head/Pulled my trigger, now he's dead…” 尤其是”Carry on, carry on, as if nothing really matters“这句,深情婉转。接下来 “Mama, I don't want to die/Sometimes wish I'd never been born at all”,情绪激昂。然后,有两段意外的歌剧唱段一样、歌词奇怪的“I see a little silhouetto of a man/Scaramouch, Scaramouch will you do the Fandango/Thunderbolt and lightning very very frightening me/Gallileo, Gallileo, Gallileo, Gallileo, Gallileo, figaro, magnifico”。结尾仿佛一段歌剧演完,大幕徐徐落下之际,歌声渐渐终止于“Nothing really matters to me/Anyway the wind blows”,而听的人还恍恍惚惚,不知置身何处一样。一首摇滚歌曲,长达6分钟,没有重复的副歌部分,融合了几种不同风格,妙不妙呀! 绝不绝呀!
看资料,这首歌推出后,取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连续九周登顶英国单曲排行榜,截止1976年1月在英国国内销售超过100万张,创下当时英国史上销售最高单曲纪录;在1991年Freddie去世后再次连续五周登顶,最终成为英国史上最畅销单曲第三 。电影中表现了Freddie创作、还有以他能逼疯其他人的处女座的完美主义录制这首歌的过程。
除了罕见的才华和独特好声音之外,尽管龅牙(Freddie人称“龅牙叔”)、方脸,Freddie还是个超级美男子。他是越看越好看。尤其是眼睛,眼神里有热情和光彩,既霸气又妩媚,非常美。Rami的眼神和他的很像。他上大学是学艺术与设计的,品味极佳,可以hold住各种奇特的造型:穿亮闪闪的紧身连体裤;穿军装式样的制服;留着胡子穿上妖娆的女装;赤脚半裸仅仅穿一条紧身白运动短裤;披上斗篷,戴上道具皇冠;穿米老鼠图案的大T恤衫;穿简单的牛仔裤和白色背心,各种造型都好看,身材也很好。他的演唱会现场,仅仅靠拿着一只带长柄的话筒,在舞台上走来走去唱歌,能把几千甚至几万名观众的情绪调动起来,全场大合唱,简直是神了!最妙的地方在于,他的唱歌和台风,看起来毫不刻意,随随便便,任性而为,只能说人家就是天才呀!
以上是照片是各种风格的Freddie 。当然,远远不是全部。
Freddie忠于自我,热爱生活和音乐,有不同寻常的巨大能量。可以看到的信息是,在他确诊艾滋病之后,他没有消沉、自怨自怜,而是接受了现实,把剩下的有限时间,投入到工作中去。在1991年3月录制的由他创作的I'm Going Slightly Mad的MTV里,他已经病得挺重,还是和乐队小伙伴还有一只企鹅(是的,活的真企鹅,还在他们坐的皮沙发上上了个厕所)一起搞怪,幽默风趣。1991年5月,他穿着印着猫图案的马甲(他是个猫奴),为These Are the Days of Our Lives录制了他最后一个MTV,说完最后一句I Still Love You,Freddie 投向镜头饱含深情的目光,然后淡出画面,像是留给世人的遗言。原本很健壮的他,此时瘦得形销骨立,明显不久于人世,但眼睛里还是有光,声音还是很有力量。
或许这种级别的天才很难逃脱英年早逝的宿命,就是不许人间见白头。1991年11月24日,他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年仅45岁。这距离他向外界确认自己被确诊患有艾滋病只有一天时间。
Freddie把他巨额遗产的大半,包括在伦敦的豪宅,留给了他一生挚爱的早年女友Mary Austin,并请她把他的骨灰洒在秘密的处所,永远不要告诉世人。Freddie的音乐生涯,万众瞩目,然而他最希望能够长眠于安静之中。他的男友(或者说是husband,虽然当时同性婚姻在英国不合法)Jim Hutton在他生命最后几年,一直守护在他身边。据报道,Mary Austin仍住在Freddie留给她的房子里,至今遵守了保守秘密的诺言。Jim Hutton 于2010年1月1日(61岁)因癌症去世。他因为写了一本关于Freddie和他的私生活的书,被很多Freddie的乐迷非议。
如今,所有的是是非非,真真假假,扑簌迷离,没人能够说得清楚。天才陨落,留下很多的影音资料, 还有传说。有的人活着,可是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可是仍然活着—活在世人的心中,直到未知的永远。
Freddie的英年早逝,当然是个令人悲伤和惋惜的事。但是,他的人生,并不是悲剧。他非常投入地活过、爱过,做了自己爱做的事,完成上天交给的使命,燃烧自己的全部,绽放出生命灿烂的烟火。宛如金风玉露,胜过人间无数。
(二) 一起摇滚
Freddie无疑是皇后乐队最耀眼的成员。但其他三位成员也是难得的天才。如同电影中说的那样,他们都是传奇。
吉他手Brian May博士:
乐队的吉他手Brian May,生于1947年,巨蟹座。Brian是个一流的吉他手,年轻的时候是个古典型美男,现在依然留着摇滚范儿的银白长卷发(这个年纪头发还那么多的英国男人,简直是个奇迹,老天偏心啊),是个帅气、有型大叔。在采访里,Brian说话总是轻声细语,彬彬有礼,非常有条理,大概他是乐队最理性的成员。他大学是伦敦帝国学院(Imperial College London) 学物理和数学的。顺便提一下,皇后乐队是个全部由高学历成员组成的乐队,既有才华又有头脑。他于1970到1974年期间在读物理学(天文物理方向)博士,业余时间弹弹吉他,搞搞乐队。因为皇后乐队在1974年取得了很大成功,他中止了学业,全心投入音乐领域。直到2006的10月, 他重新继续了他的学业, 并在2007年9月,取得了天文物理学博士学位。所以,吉他手也是天文物理学家Dr. Brian May。
Brian自己唱歌也很好听,要是在一般的乐队,完全可以做主唱的。他在Freddie去世后的明星致敬演唱会上,边弹钢琴(是的,不是吉他,是钢琴!),边唱他自己写的Too Much Love Will Kill You,声音干净、舒缓,语调凄凉、忧伤,真的能把人听哭了。加上帅气的脸、忧郁的眼神、飘飘的长发,绝对是枚大大的耀眼男神。
除了依然活跃在乐坛,与Roger Taylor和Adam Lambert (主唱)组成Queen and Adam Lambert乐队,巡回演出之外, Brian May博士还与人一起著书、进行科学项目、关注动物保护、玩儿自拍、陪老婆演出(他的第二任妻子Anita是挺有名的英国舞台剧演员),是个非常有活力的跨界大叔。
天使鼓手Roger Taylor:
乐队的鼓手Roger Taylor,生于1949年,狮子座。Roger是个顶级鼓手,唱歌也很好,是那种有些沙哑的重金属气质嗓音,很有特色,唱起高音假声来很厉害。Freddie唱歌的时候,Roger经常一边打鼓,一边做高音假声伴唱,或者直接唱某些部分。在Somebody to Love这首歌里,有一段他打鼓的Solo,真是非常强有力的节奏感,听得人热血沸腾了。他自己组过乐队Cross,做吉他手(是的,这次是吉他手,不是鼓手了!)和主唱,而且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
Roger年轻的时候一头柔软的金长卷发,大大的蓝眼睛,身形苗条,表情无辜,漂亮得如同古典油画里的小天使一样。在打鼓、唱歌的时候,又很狂野奔放,形象非常迷人。巧合的是,电影里演他的Ben Hardy, 也在电影《X战警:天启》里演过天使。不是我一个人说他像天使,网上的英文资料很多处评价他有天使一样的baby face。
这枚落入凡间的天使并不只是有漂亮的脸。Roger是医学院学牙科的,后来转学生物。电影里也有拿他的牙科学生背景开玩笑。如果没有成为摇滚明星,他可能就成为帅牙医或药剂师之类的了。虽然是个美男, Roger却不是扮酷那一类型,而是经常搞怪,尤其是和Freddie一起。从留下来的很多视频看,他和Freddie好像是最爱玩闹的两个,像小孩子一样,一起做怪动作,飙高音,兴高采烈地穿女装拍MTV。在歌曲“I Want to Break Free” 的MTV里,Roger的女装样子,被称为是比大多数女孩都漂亮,还获得了一个女性化的昵称Rogerina。
年纪大了之后的Roger,身形不再纤细,留起胡子,头发剪短,须发皆白,很像圣诞老人。有一首他自己创作并且主唱的歌曲Journey’ s End, 很好听,也很伤感。在这首歌的MTV里,是现在优雅老去的Roger, 依然帅气,却深沉了,眼睛里有很多故事,跟年轻时轻松搞怪的漂亮Roger反差很大。不禁感慨,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呀!当然,已经70岁的他现在状态很好,仍然热爱音乐,经常参加演出,很有活力。
安静的天才贝斯手John Deacon:
乐队的贝斯手John Deacon, 是最年轻的一个,生于1951年,也是狮子座。所以他们四个人一个处女座,一个巨蟹座,两个狮子座,Freddie自己设计的乐队标志有这三个星座的图案。John是后加入乐队的。乐队在面试了6个贝斯手后,发现了John。Roger在采访里说,他们面试过的贝斯手里,不是贝斯弹得很好但性格与其他成员不合,就是性格很好,但是弹得不好,直到发现 “that“(手指着旁边的John), John就在边上腼腆地笑着,被夸得很开心的样子。
John也是个帅哥,很斯文的那种,不像摇滚明星,倒像个学者。他是乐队里内向的一个,不怎么说话,总是笑。他写的歌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获得了一个奖项,他谦虚地说,从来没想到会得奖,并且深深地鞠躬致谢,真是太绅士了。在接受采访的时候,其他的乐队成员,经常鼓励他多说话。然而,据说John要是偶尔开起玩笑,能把人乐得受不了。
John Deacon有个可爱的外号叫” Disco Deaky”,因为他在舞台上经常边演奏贝斯,边跳来跳去,写的歌还是挺Disco风的那种。John是学电子工程的,在乐队排练的间隙,还偷空去考了个试,获得了学位。他用自己的电子工程学知识,和科学家Brian一起设计了一种音乐设备,据说很厉害。学理科的摇滚明星,一不小心就搞个小发明什么的,真是不服不行。John于1975年结婚,与同一个妻子一直生活在一起,有六个子女。在Freddie去世后,他已经淡出公众视野多年。
摇滚小伙伴的友谊:
这四个伙伴,可以算是相识于微时。Freddie和Roger在1960年代,曾是室友,还一起在伦敦的Kensington 市场合伙开过一个卖艺术品和古董服装的摊位,赚钱维生。在采访视频里,Freddie 开玩笑说,他们可以把任何东西卖给任何人。而Brian 曾说他俩都不知道从哪儿淘来的垃圾货来卖。真朋友啊,嘿嘿!而Roger 和Brian一起最开始是乐队Smile的成员。在Smile的主唱离开之后,Freddy于1970年加入成为新主唱,并将乐队的名字改成更高调的Queen。贝斯手John Deacon于1971年加入乐队。他们四个人性格各异,却能互相激发出各自最大的潜能,可以说是难得的最佳组合。
他们每个人都不仅是歌星或乐器演奏家,还是词曲创作者,都写出过多首大热歌曲。比如Freddie创作出Bohemian Rhapsody, Love of My Life(献给女友Mary Austin的), Crazy Little Thing Called Love, Killer Queen, We Are the Champions, Don’t Stop Me Now, I Was Born to Love You; Roger创作出的Radio Ga Ga(非常好听,也非常热门,Lady Gaga因为喜欢这首歌而给自己起了这个艺名),I Am In Love With My Car(这首歌在皇后乐队的专辑里,是Roger自己唱的,Freddie没有唱过),These Are the Days of Our Lives; Brian May的We Will Rock You, Too Much Love Will Kill You, the Show Must Go On, I Want It All, Hammer to Fall (全部非常好听); John Deacon的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 (安静的John写的这首歌非常不安静,动感十足,是大热歌曲), I Want to Break Free (again, 非常不安静的歌), You Are My Best Friend, Spread Your Wings and Fly。他们的大部分歌(我还没听过他们所有的歌,所以说“大部分“)都非常好听,风格多变,听不厌。他们为歌曲拍的MTV, 过了这么多年,现在来看,还是很有创意。这么多面的才华,应该很稀有吧!
与电影中为制造冲突,虚构的乐队曾经解体不同,自从1970年成立,现实中皇后乐队的成员虽然都有单独出过专辑、与别人组过乐队演出,但从来没有解体过。1985年的Live Aid演出前,他们刚刚一起完成了一次巡演,并不是像电影里讲的那样, Freddie单飞后迷途知返, 请求其他成员原谅,重新组合参加的演出。在他们一起演出、创作、接受采访、开传说中的狂野party的生涯里, 他们以及他们的家人、亲近的朋友一起,留下了很多影像资料。他们在其中的互动,看起来总是很有爱,经常互相开玩笑、恶作剧、搞怪,每个人看起来都是很率真可爱的人。他们也说,有时候因为工作,也会吵得不可开交,但最后还是谁都离不开谁,觉得在一起才是最好的。
Freddie的去世,改变了很多事情。John Deacon在与Roger 和Brian在1997年完成了最后一张Freddy遗作的专辑之后,完全退出了乐坛,也从公众的视线中销声匿迹,他也完全没有参与这部电影的制作。据说,他一直不能从Freddie去世的打击中走出来,认为没有Freddie 的皇后乐队再无法和从前一样,也希望有更多时间陪伴自己的家人,于是选择了全面隐退。Brian May 和Roger Taylor则选择继续,因为 “the show must go on” (皇后乐队一首歌的名字)。他们继续以皇后乐队的名义演出,继续推广和维护皇后乐队和Freddy留给世人的艺术遗产, 包括促成了这部电影的产生。他们的选择,都可以理解。查了一下,现年72岁的 Brian 和70岁的Roger, 在2019年下半年在美国有很多场演出。多希望他们会来亚州演出,我一定买票去看传奇。
如果你有耐心看完了上面的内容,你同不同意我的看法:“皇后乐队是个掉进去就出不来的‘大坑’”呢?“ 如果你敢于冒险, 那么,咱们”坑“里见!Bye-bye!
(完)
1985年夏天,伦敦的温布利大球场,汇聚了超过7万名热切的观众,但平日里的足球圣地此刻属于摇滚乐。
U2、皇后乐队、鲍勃·迪伦、保罗·麦卡特尼、麦当娜、齐柏林飞艇......
人群欢唱高呼的热浪从白天开始,到夜间结束,超过100个摇滚明星、乐队不间断地登台演出。
演出通过全球通信卫星网络向140多个国家播出实况,共吸引了近15亿的电视观众。
而在这场为非洲饥荒筹集资金的义演Live Aid上,皇后乐队用20分钟的表演生生夺去了所有人的光彩,将自己送上了“摇滚之神”的地位。
你可以不喜欢这部传记片[波西米亚狂想曲],但绝不会不喜欢电影里最后这20分钟近乎完美的复刻演出时间。
弗雷迪·默丘里,那个留着小胡子的男人,穿着白背心,用一曲曲经典《Bohemian Rhapsody》、《We Are The Champions》、《We Will Rock You》带领着皇后被载入史册。
就像他所说的,“我们要歌唱震动天空”,他做到了,留下了那么多传奇故事。
Freddie Mercury,Mercury是水星的名字,也是古罗马神话中神的使者的名字,那是个自由飞翔在神山和人间,传递着众神信息的使者。
成名之际,他把自己的姓氏改成了Mercury,弗雷迪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知道自己将会成为什么。
他出生在东非的英属地,身上有着正统的波斯血统,在印度上小学、中学,7岁开始学钢琴,12岁就组建了自己的第一支校园乐队。
17岁时,他随家人搬到了伦敦,在艺术学院学习艺术设计,后来皇后的logo也是他自己设计的。
那之后,他又辗转浪迹在不同的小乐队间,加入过利物浦的Ibex、和Sour Milk Sea,也和女友玛丽一起卖过二手衣服、在机场打过工。
当时的朋友回忆起那时的他时常说“他是一个有些安静害羞、但对音乐又有着强烈兴趣的年轻人”。
直到遇到皇后,那时候,皇后还叫做“Smile”,吉他手布赖恩·梅是物理学硕士、鼓手罗杰·泰勒学牙科专业,而高学历的两人却一心放在捣鼓搞乐队上。
最开始Smile是有主唱的,弗雷迪只是到处追随Smile的一个小粉丝而已,契机是原主唱的离队。
弗雷迪自告奋勇加入了Smile,在他的坚持下,乐队名字也终于定下了Queen。
一个流传甚广的轶事是说,弗雷迪曾经对很多熟人都说过这样一句话:“我是有一天要成为流行巨星(pop star)的人”。
但那时也没人在意,大家只是笑笑,附和道“你会的,你会的”。
后来有一天,有人看到他在桌前用双手遮着脸,一脸闷闷的样子,人家问他怎么了,他却突然站起来大声说道:
我可能成不了流行巨星了,我将成为一个传奇!
在他的规划里,皇后的成名有一个“十年计划”,不过,也用不了十年,在第二张专辑《Queen II》发布后,他们就已经开始走红了。
三专中的单曲《Killer Queen》一举拿到了英国单曲榜的亚军,他们很快开始踏上了去往美国、日本巡演的道路。
之后,1975年的神专《A Night at the Opera》彻底奠定了他们摇滚巨星的地位,其中的一首《Bohemian Rhapsody》融合了歌剧、硬摇滚、民谣和金属,长达6分钟的时间里既有古典元素,又有磅礴的吉他独奏,还有华丽的曲调和癫狂的热情和诗意。
电影[波西米亚狂想曲]片名即取自这首歌名字,电影里也描写到了关于这首歌发行前乐队和公司产生的巨大分歧和风波。
最终,听众对乐队的坚持给予了盛大回报,《Bohemian Rhapsody》在英国单曲排行榜冠军位置上停留了9个星期,打破了最长时间记录。
还有什么能阻挡他们呢?《We Are The Champions》、《We Will Rock You》等等代表作频出,这是属于皇后的时代。
1981年,皇后的代表作精选集《Greatest Hits》发行,它至今仍是英国销量最高的专辑。
而在这张精选集的17首热单中,其中有10首都出自弗雷迪之手,他的创作可以自由融合各类音乐风格,金属、迷幻、福音、古典、前卫摇滚,在他手里和嗓音里都可以被演绎到绚烂极致。
也难怪人们提起皇后,常常称它是各类融合的完美综艺大厅。
除了音乐风格,皇后另一个为人称道的便是他们华丽的舞台表演风格。
即使你只看过这部[波西米亚狂想曲],也很容易从中窥见弗雷迪那一呼百应的舞台感染力和非凡的舞台艺术。
他的现场风格高度戏剧化,喜欢在舞台上和观众互动,带领他们合唱,让观众参与其中。
这也是85年Live Aid上皇后的20分钟表演能长久占据着摇滚乐史最伟大现场的原因之一:
他带动了7万多观众一起拍手、摇摆、合唱和狂欢。
有人甚至评论他是“以酒神戴奥尼索斯式的表现证明最接近神的人”,而乐队吉他手布赖恩·梅直接说他“能让体育场最后一排的最后一个人感到和他联系在一起”。
舞台上,他时常会手拿一杆话筒,时而挥动,时而旋转跳跃,或边唱边扭动腰肢和屁股,或伏地和吉他手和吉他互动,或高举拳头、激情昂扬。
再搭配上他从各方汲取灵感而来的视觉化风格,从最早的影星玛琳·黛德丽、到丽莎·明奈利,再到70年代初的华丽摇滚风潮,以及同志和酷儿文化。
弗雷迪是gay,或者说是双性恋,稍微对他有过了解的人对此都再熟悉不过。
[波西米亚狂想曲]里出现了两次玛琳·黛德丽的海报并不是偶然,这个在30年代开创了中性风潮的著名影星便是弗雷迪的偶像之一。
黛德丽是第一位将裤装穿到好莱坞银幕上的女演员,1930年的[摩洛哥]里,她身着燕尾服、头戴大礼帽,扮着男装、手拿着烟,既诱惑着女人,又让男人难以忘怀。
而弗雷迪的另一个偶像丽莎·明奈利在72年的歌舞片[歌厅]里,演一个像猫一样的俱乐部舞女。
齐眉短发,淡蓝色眼妆、贴着长长的睫毛、狡黠而美丽的眼睛,灵动美妙。
弗雷迪在舞台上也常常以浓重的笔墨勾画眼影和眼线,搭配上亮闪闪的从华丽摇滚风潮里“偷”来的亮片紧身衣,或纯白色连体服。
后期,他又以自己流连在同志酒吧和浴室的经历为灵感,将更具情色色彩的皮革服穿上了舞台。
包括他在80年代标志性的短发、小胡子,白色T恤或直接露出胸毛的装扮,都是当时同志色彩浓厚的流行装扮。
曾有尖酸的美国乐评人讽刺他在舞台的形象“就像是长了蛋蛋的默片艳星”。
但更客观的《旁观者》则赞美他是“用各种夸张放肆版本的自己去戏弄观众、震惊观众,最终迷住观众的表演者”。
曾和他合作过一曲《Under Pressure》的大卫·鲍伊称赞他说:
在所有戏剧摇滚歌手中,弗雷迪远远超过了其他所有人,他超越了极限。我只亲眼见过演唱中的他一次,结果,确实就像传说中的,他是一个能将观众掌握在手心里的男人。
[波西米亚狂想曲]里虽然没有太多地展现他的同志夜生活,但那些充斥着药与性、放纵与疯狂的夜晚无疑是他音乐来源的一部分。
而且是皇后音乐里很重要的一部分。
他自己一生选择生活在主流文化和酷儿文化的十字路口,即使有着艰难和孤独的一面,但他并不曾后悔。
他自己说过:
我不会成为伊娃·贝隆,我不想因为“天哪,我希望他们意识到,在我死后,我创造了某种东西,或者我曾经是某种东西”而被载入史册。我玩得很开心。
就足够了。忠于内心,一生如此。
弗雷迪·默丘里的名字的确成为后世的传奇,就像他当初预言的那样,但更重要的,能用“我玩得很开心”概括这一生,就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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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卷卷毛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破词儿】
薄伽丘在《十日谈》中讲述过诗人圭多·卡瓦尔坎蒂的故事。
卡瓦尔坎蒂喜欢在教堂的墓地里边散步边思考。佛罗伦萨的豪门子弟见他不愿与他们一起寻欢作乐,于是,骑马来到墓地里挖苦他。卡瓦尔坎蒂看见自己被包围了,说道:「你们在自己的老家里,爱怎么跟我说话就怎么说吧。」他这么说着,就一手按在坟墓上,施展出矫捷的身手,一下子跳了过去,摆脱他们的包围。
卡瓦尔坎蒂这一跃,让卡尔维诺为之沉醉,他区分过「轻佻的轻」和「庄重的轻」,卡瓦尔坎显然是后者。他甚至坦言,要是为走向新的千年选择一个吉祥物的话,他会选择卡瓦尔坎蒂从沉重的大地一跃而起的形象:庄重蕴含着轻巧,而那些被人们视为生活的东西,诸如喧闹、寻衅、夹马刺、马蹄嗒嗒等等,都属于死亡的王国。
看罢《波西米亚狂想曲》,我觉得Freddie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卡瓦尔蒂。我会把那一跃而起的卡瓦尔坎蒂想象成Freddie Mercury。
现实中,Freddie脾气火爆,喜欢挑起冲突,只有强烈的情绪波动,才能刺激创作。他烟瘾强烈,平均一天要抽四十根烟,沉溺酗酒和吸毒,在慕尼黑时,甚至因此导致痉挛和昏迷。他纵情欢愉,放浪形骸,时常去酒吧猎艳。他对感情不忠,走马灯似地换情人,却不允许情人背叛自己。但他们总是劈腿,勾搭比他年轻英俊的男人。
要是生命中仅仅只有这些,Freddie也只可能过着一种「轻佻的轻」的生活,和佛罗伦萨的贵族子弟们无异。真正让他像卡瓦尔坎蒂那样,以轻盈的姿态,从浅薄中突围出的,是他的创作。后者让他拥有了「庄重的轻」。在歌曲里,他写爱情的痛苦,写忧愁,写心灵深处无法触及的幽暗。生活里的声色犬马,琳琅满目,因为有了深沉且体谅的审视,变得温柔,平远。
他以音乐救赎自己,克服悲怆的外部世界,从绝望和压抑中逃脱出来。较之于U2等其它摇滚歌手们的「重」,他确实够「轻」。他对摇滚乐介入政治,没有丝毫热情。他不关心人类,只关心深植在个体情感里的哀愁。他热衷的是喧闹的聚会,舞台上的奇装异服,夸张怪诞的迈步,带着些许妖媚的装扮。
Freddie说,成败永远由最后一场演出决定。因而他对每一场演出都极尽苛刻。Live Aid上的他,热烈奔放。他「轻」得像鸟,疾病,沮丧,疑虑,所有的俗世痛苦,似乎都羁绊不了他。倘若不再贪恋人世,他随时可以飞走,不再回来。
出生在某些年代真是够幸运的,同时见证米克·贾格尔,大卫·鲍依,埃尔顿·约翰,保罗·麦卡特尼, The Who,Led Zeppelin,鲍勃·迪伦等的黄金时代。Queen也诞生在这样一个年代。
刚到伦敦定居时,那个还叫Farrokh Bulsara的青年,并不知道自己将成为Queen的灵魂人物。混迹在伦敦肯辛顿的他,羞涩敏感,为摆脱移民身份带来的自卑感,改名叫Freddie Mercury。他和父亲的关系一直很糟糕,父亲将「崇高的思想,美好的语言,有意义的作为」视为人该去渴望的东西,他则认为这些对人生毫无用处。
他一直在酒吧听Smile乐队的演出,在某次演出结束后,主动找了他们。因主唱的离开,乐队只剩下吉他手Brian和鼓手Roger。他毛遂自荐,唱了《Doing All Rright》,并解释他比常人多长了四颗门牙,口内的空间更大,音域更宽。他们接纳了他,听从他建议,将乐队名字改成了Queen。乐队的演出非常顺利,埃尔顿·约翰的经纪人约翰·里德,成为了他们的经纪人。专辑登上美国唱片销量排行榜,乐队在美国展开巡演。
Queen获得空前成功的同时,Freddie却陷入人生的灰暗。他向相恋七年的女友Mary,坦白自己的双性恋身份。她对他说:「你的生活将会无比艰辛。」的确,没人能理解他。他的体内住着两个Freddie,其中一个在舞台上光芒四射,受万人瞩目,犹如君临天下。另一个内心虚弱,需要借助喧嚣转移注意力。他不断举办聚会,在人们的簇拥下逃避孤独。可是,筵席终散,在杯盘狼藉中,只留下他蜷缩在沙发上,独自悲戚。
《波西米亚狂想曲》的歌词,是Freddie身上敏感,犹疑,矛盾,惶惑的最好体现。与生俱来的不安全感,让他渴求着所爱之人的谅解。在经历人生低谷,以及与乐队成员的龃龉后,他重回Queen。影片最后的十四分钟,再现了Queen昔日的辉煌。这场Live Aid在伦敦和纽约同时举办,吸引总计十七万人到现场观看,超过十九亿的观众通过电视转播观看。镜头从人们的头顶掠过,聚焦在这个摇滚传奇挥舞的臂膀上。
他像一根孤独又漂亮的芒刺,聚光灯是他的落锥之地,让他不至于飘向虚无。
电影没有表现Freddie生命的最后几年,把他得知患病的消息放到了1985年之前。实则在1987年,他才确认感染艾滋病。以LiveAid结束,无疑是为了让亲人和朋友们,不必再承受Freddie饱受病痛折磨的记忆。
我始终觉得,按照Freddie的性格,即便在Live Aid之前,知晓身患艾滋或死亡临近,他也会如电影中那样做选择。这在彼得·弗里斯通写的传记中,得到作证。在弗里斯通的记录下,Freddie从未对疾病表现得自怨自艾,他把剩下的时间全都投入到音乐创作中,完成了三张专辑。1990年,他着手制作最后一张专辑《讽刺》,每天玩命工作,直至深夜。拍摄MV的过程中,他形容枯槁,必须通过夸张的妆容和假发,才能让外界觉得他并未病入膏肓。在去世前一天,他对外宣布患艾滋病的消息。在此之前,他的身体状况始终是个谜。
这大概是一个天才最后的倔强。他没尝试过自杀,自杀在他看来是对生命丧失掌控力的表现。他厌恶衰老,看不惯米克·贾格尔,埃尔顿·约翰和The Who那帮摇滚乐老人们,那么大岁数还上台表演。但极度热爱舞台的他,恐怕真到那个岁数,也会控制不住演出的欲望。我们无从见到,他的生命定格在了四十五岁。
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创造出一个叫托马斯的小说人物,在遇到特雷莎之前,他一直在追求生命之轻,生活得风流而快活。特蕾莎带给了他婚姻的重负,他逃离了一段时间,但因为无法再回归到先前虚无缥缈的生存状态中,而选择回到布拉格,回到特蕾莎身边,找回生命的重量。
对Freddie而言,Mary是特雷莎这样的爱人,但他没有为她改变生存方式。他始终是那个没有任何重负的托马斯。不过,轻浮和滑稽仅仅是表象,他用「轻」隐瞒了所有生命之重。和Mary分开后,他曾拨通电话,要求她站在窗口,用灯光的明灭来彼此呼应。她敷衍回应。他放下电话,黯然神伤,没法再故作轻松。
他只字不提移民前的经历。他的人生是从十七岁来到伦敦,在肯辛顿的维多利亚路生活开始的。从那时起,他离开家人,独立生活,决心做自己。他把爱和性分开,流连一晌贪欢,直到死亡让他意识到重量:原本可以继续精彩的人生,被曾经的天真和放纵毁掉。
戈达尔的《法外之徒》里,男主阿瑟临死前,旁白响起:「他看到印第安神话中的奇鸟,他生来没有脚,永远不能落在地上,它御风而起,只有临死的人才能看到那比鹰还长的透明翅膀。慢慢合上时,变得比手还小。」王家卫的《阿飞正传》中,那段「无脚鸟」的台词,就是来源于此。
Freddie就是这样的一只「无脚鸟」。他始终在以疼痛取悦人世,内心有多孤独,舞台上的感染力就有多强大。可是,疼痛和孤独,亦不曾将他拉回地上,甚至死亡也没有。我愿意相信,在Live Aid上的他,按住了死亡,像卡瓦尔坎蒂一样,从世间所有重量上,飞跃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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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Freddie Mercury的身体已经衰弱到几乎无法走路,他还在录制自己人生中最后一张专辑。
录制专辑里最后一首歌的时候,吉他手Brian担心Mercury太过虚弱无法唱出歌里的高音。在录音室里,Mercury只回了一句“I'll fucking do it, darling”,然后龇着牙喝干一大杯伏特加,完成了乐队历史上最完美的一次录音。
巧合(必然)的是,这首歌叫“The Show Must Go On”。自知时日无多的Mercury,绝不想给自己和乐队的音乐画上句号。
一年后,主唱谢幕,但乐队演出继续至今。
非常遗憾,电影里没有把这一段拍出来。故事在1985年的LIVE AID曲终后戛然而止,不免给路人观众一个错觉,好像Mercury把最牛逼闪闪的自己扔在了那个舞台上就没能再捡回去,艾滋病败给了舞台上的他然后马上击垮了现实中的他。
并不是这样的。那场演出之后,Queen陆续又出了3张专辑,还做了创纪录的全球巡演,Mercury更是挺到去世前一天,才向公众承认自己患有艾滋病。
这部电影里的另一个遗憾,完全属于自然灾害,与人力无关:绝对没有人能复制Freddie Mercury的神迹。
Rami Malek已经做得够好了,他对Mercury进行了从板牙到腋毛的全方位模仿,好到已经被评论界认为值得一个明年奥斯卡的提名。
但是,撇开唱歌的能力(实在没什么可比性),电影中的Freddie还是少了一种……劲头。这种“劲头”可以是男人味和压迫感,还是那股跨越性别的风骚之气,Malek那双太大的眼睛也不如Mercury的那般充满神采。
就算刨除这些正常人难以挑战的要求,Malek的板牙是不是也有点太大了?
Mercury的神采和嗓音没法复制,他们所属的那个时代也不行。
1970-1980年代,不管是对刚刚从殖民帝国手里独立的非洲,还是刚刚从精神疾病名单里删除的同性恋,大西洋两岸的年轻人们,都还抱着也刚刚萌发的同情心。那是一个好意还没有泛滥,善举还没有被劫持的美好时代。
在如今的世界,残酷的理性正在逐渐回潮,摇滚青年们的理想越来越渺茫,连摇滚乐都失去了舞台中央的主流地位。就像是美国的政党轮替一样,这倒说不上是进步还是退步,但那个时代走了就是走了。
我只是觉得,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在同一家小酒馆里偶然凑齐的愣头青乐队,就是比满街星探苦心挖来的天才少年团,更能撩得起少年心气。
但是有些东西可以复制。
这就是一部,纵有再多遗憾,单靠最后20分钟的神级发挥,不仅能值回票价还能赚走眼泪的电影。
如果在观影之前看过那段祖传的超低清4:3画幅LIVE AID现场录像,你一定会被这部电影的最后20分钟震惊到失语。
这部电影最大的成功和最可贵的贡献,就是对摇滚史上最生猛华丽的20分钟,进行了分子层面的细致还原。
从上场开始,Malek就对Mercury的每一个动作进行了ctrl+v级别的模仿,其中包括每一次挥拳、每一次咧嘴;场景中所有肉眼可见的物件,小到钢琴盖上的那几杯可乐和啤酒(我比较了摆放位置和液面高度)以及舞台上杂乱的电源线,大到整座温布利球场,也都跟录像中一模一样。
最重要的是,电影成功还原了1985年现场的气势。拜技术进步所赐,我们终于能够跳出了舞台上下那几个固定机位,让镜头从体育场上空俯冲下降,掠过7万观众头顶,再聚焦在Mercury挥舞的手臂上。摇滚传奇伸手可触,山呼海啸近在眼前,让曾经需要脑补出的东西都变成现实,是整部电影最美好的地方。
对我来说,这种感觉就像是玩到了VR3D高清重置版的超级玛丽,或者用意念控制的全息投影版乐高积木,终于不用追忆似水年华,而是直接青出于蓝了。
最后还要吐个题外槽。想当初(19世纪),没见过大世面的香港华人,把“Queen”这个词想当然地翻译成“皇后”,于是有了香港的皇后大道和皇后像广场,并且凭着惯性将这个错误延续到20世纪80年代,“女王乐队”终于被贬成“皇后乐队”,万岁降格为千岁,遗害整个华人社会。
风骚清高如Freddie Mercury,怎么可能甘愿当个后宫总管,他明明是要修理世界的那个人,他口中的Queen,只能是女王,绝不是皇后。
坐在几百个白发的叔叔阿姨中间观影,感觉我们虽隔了二十多年但共享了一段青春。
作为传记片其实挺普通的,不过,结尾那段live aid 还是给煽到热泪盈眶。唉,这就是音乐的魔力吧。
“我昨晚做了个噩梦,我就跑过来了。我尝试跟你聊天,但你没了声音” 最亲密人的直觉往往最准,Mary这样的挚爱和灵魂伴侣值得一辈子。“我早已知道,但我不愿承认…虽然每次都这样,但这次不同,因为根本错的就不是你”、“这些人不在乎你”当爱成骗局,你会更看清自己,“我想你在我的生命里”。2019《爱乐之城》+《与歌同行》,这才是真正的《一个明星的诞生》。听Queen的歌不多,依然享有天堂般的体验。最劲的Freddie,真正的传奇。最后演唱会现场一开喉,就止不住的飙泪…@香港 The Grand cinema
特理解为什么这部专业评分和大众口碑相差很大,因为除去音乐的部分, 拍得实在乏善可陈。可舞台的灯光一亮起,音乐鼓点和拍手声一响起, 一切就都不一样了。把十几分钟的Live Aid放在最后也实在很聪明,试问哪个观众听完We are the champions走出影厅不是血脉贲张得像刚看完演唱会。这些五星和高分与其说是打给这部电影,不如说是人们对这支伟大的乐队和这些经典的作品, 以及为这个世界留下了这么多宝贵legacy的Freddie Mercury的一次致敬。(演Roger Taylor的那个男孩子也实在是有点漂亮的)
对于一个初中被《波西米亚狂想曲》打开新世界大门的人来说,听到Freddie弹前奏就炸了。谁特么关心剧本和电影完成度!重现LIVE AID还不够堵住你们的嘴吗!
从Freddie第一次在钢琴上轻轻敲出Bohemian Rhapsody的旋律开始,我的泪腺和毛孔便会为每一缕熟悉旋律而收缩。而最后Live Aid如临现场的冲击力,让我意识到此生都没有可能真正看一次Queen的Live ——莫名的痛苦卷着鼓点的狂骚将我击溃在影院最后一排的座椅之上,鼓膜轰鸣。
Rami Malek该拿个奥斯卡提名了,台风简直神还原。最后Live Aid拍出了那么点伟大的范儿,我特意去油管看了原视频,电影这段还原得原汁原味,高空航拍越过人山人海的观众,然后镜头直接连到主舞台钢琴下对Freddie的特写,这个合成长镜头实在太酷了!万众瞩目,集全宇宙之光于一身的感觉;开头唱到Life had just begun就开始泪崩,结合他之前跟乐队成员说出自己得了艾滋,再看Bohemian Rhapsody的歌词,感觉每一句都是重磅催泪弹,于是才明白为啥这部传记片要用这首歌名当电影名;Live Aid上演出的每分每秒,都是Freddie燃烧生命的表演,这是他传奇人生的伟大谢幕。
一开始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的人都是怎么开悟的?
犹如亲临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演唱会,仿佛佛莱迪·摩克瑞复活重生,带领皇后乐队在你面前为你演唱,亲身体会人潮人海、振聋发聩,让人筋脉活络、热泪盈眶……感谢电影为我们缔造了一场最真实的梦境。正如他们取名叫“皇后乐队”的初衷,他们特立独行、我行我素,他们不属于任何人,他们只做自己,完美诠释自由和豪情。他们的音乐也是唱给和他们一样的人,那些受排挤处在人生低谷的人,给予他们信念和力量。他们终于做到了,在Live Aid引吭高歌、荡气回肠,被世人和历史铭记。而当初低估他们、轻视他们的人,真正成为了那个“失去皇后乐队的男人”。生命不止,激情不止。生命不止,音乐不止。皇后乐队不仅是一支乐队,更是一种精神。“我们虽然老了一点,但也还是那个皇后乐队。”
我算看穿了,音乐电影拍到哪种程度,主要看OST的质量…
牛逼!!!好音乐真是颗幸福的原子弹!!!
其实也只三十年功夫,摇滚作为行动和爱的时代已经灰飞烟灭,我们究竟生活在什么样世代?
前半部分剧情潦草得仿佛赶着去投胎,内心OS:这拍的什么鬼?!大皇后好不容易有个传记片求别毁啊啊啊。最后Live Aid部分神奇地力挽狂澜,OS:壮哉你大皇后,片子拍得再水都能靠歌救回来。但严肃地说,布莱恩·辛格对牙叔私生活的呈现有哗众取宠之嫌,而对他真正的音乐精神和生命力却轻描淡写,“天才巨星”整个像撞大运一样【虽然人家牙叔是这么说的,但你也不能真这么拍吧。
看了一场不属于自己年代的演唱会,Queen的音乐真是太棒了,尽管觉得剧情和剪辑上有瑕疵,却仍旧下不去手给四星。
妈妈,Life has just 毕赣
在最后LiveAid台上的Freddie眼中看到了星辰大海。音乐的感染力太神奇,最后的现场万分动容,作为一个非粉都激动得心潮澎湃,热泪盈眶。
太帅了!充满激情、甜蜜又无比心碎。三度落泪。你选择看《波西米亚狂想曲》的夜晚,会是一个节日。
跨四个八度音阶的唱将传奇,迷失和寻找自我的璀璨之旅。难得的是没有因为换导演而烂尾,反而颠覆了很多外界对这位双性恋巨星的误解。温暖而澎湃,就像皇后乐队其他成员写给Freddie Mercury的一首爱歌。最后的拯救生命演唱会感动得人灵魂出窍啊,贯穿全片的原声非常过瘾!(IMAX燃燃燃燃燃燃燃燃)
没有配乐也能掀翻屋顶,没有球棚仍能响彻寰宇,没有酒杯也能隔空共饮,没有声音仍能唱给你听。只要一起拍手跺脚,不用乐器也能摇滚;只要一起开灯关灯,不用相爱也能同在。电视里说,治愈病毒尚需数年时间,治愈偏见却遥遥无期。你与角落里那虚弱男孩诶欧着呼应,从此别人都苍老,唯独你永远风华正茂。
“你选择看《波西米亚狂想曲》的夜晚,是一个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