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黄百鸣、麦嘉、石天三个臭皮匠成立了新艺城,黄百鸣找来老友吴宇森执导第一部片《滑稽时代》。当时的香港电影圈有两大巨头,几乎垄断了电影市场,一是邵氏,一是嘉禾。新艺城相当于是蚍蜉撼大树。结果《滑稽时代》票房收500多万,成本只150万。成绩相当不错。
这个时候吴宇森表示不能再帮忙了,《滑稽时代》里,他也只是用了假名吴尚飞,即是不想飞往。因吴宇森当时仍在嘉禾,老板已经发火。再帮忙恐怕就要被炒鱿鱼了。于是吴宇森把徐克介绍给黄百鸣。当时徐克已经拍过几部电影,《蝶变》更是香港新浪潮的代表作之一,但是黄百鸣认为徐克拍的电影成本很高,又不卖座,有些犹豫,吴宇森就说,你相信我吧,徐克是一个人才。结果徐克在新艺城拍的第一部片《鬼马智多星》即十分成功,票房好,还在台湾金马奖获得三项大奖,分别是最佳导演、最佳美术、最佳剪接。徐克在新艺城做的风生水起,吴宇森在嘉禾却郁郁不得志。后来约满嘉禾,吴宇森归来新艺城。但此时新艺城已成为和邵氏、嘉禾三分天下的第三方势力,人才济济。吴宇森有些失落,后来被调到台湾,成为台湾方面的总监。当时新艺城的总监是施南生。
在台湾两年多后,徐克叫吴宇森回香港,说有个剧本等着他拍,于是吴宇森回到香港,拍摄了《英雄本色》。徐克任监制,还在里面客串音乐老师。《英雄本色》票房收3300万,助新艺城第三次打破香港票房纪录。《英雄本色》开启了香港黑帮电影的时代。吴宇森凭借着这部电影重生,也印证了吴宇森和徐克之间“惜英雄重英雄”的情义。这时已是1986年,吴宇森已经拍了十几部电影,快要40岁了。
当中还有个小插曲,黄百鸣说和邵氏、嘉禾争夺江山时最难过的一场“战役”是面对着吴宇森。1982年吴宇森在嘉禾拍了《八仙林亚珍》,在邵氏和嘉禾两条院线同时上画。新艺城与之抗衡的是由谭咏麟主演的《小生怕怕》。结果《八仙林亚珍》票房收400多万,《小生怕怕》收1400多万。新艺城赢了邵氏和嘉禾,小生战胜了巨人。
这是《英雄本色》背后的一点故事。
《英雄本色》的画面很有城市感,环境干干净净,人物的穿着打扮斯文得像个高级写字楼的上班族。出场的背景大楼高耸入云,玻璃光滑洁亮,门柱金碧辉煌。Mark哥着西装打领带,外披大衣,墨镜掩脸,光鲜有型,一转眼却在街边吃猪肠粉,十分不拘小节。也表明了他不是什么“正常上班族”。待小贩遇上警察,他还没吃完碟中的猪肠粉,还会快步追上把碟子还给小贩,然后镇定自若地和阿Sir打招呼,却全无半点流氓气。黑社会的盘踞点居然在中环的高级写字楼,里面还要干干净净,职员有条不紊地工作。Mark哥拿玫瑰花挑逗女职员,她还能视若无睹地继续打字。和想象中的黑社会形成反差。然而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进行着毒品交易,制造假钞等不法勾当。黑社会或无形的极权势力就是这样存在于城市中光明的地方。
吴宇森觉得中国电影一向表现得太含蓄,也太没有风格,对观众来说没有重看的价值。中国人要开放些,显示自己的真,再把这些性格放到电影里。服装指导余家安回忆,拍摄《英雄本色》时穷的要命,吴宇森却要求人人都要穿大衣(港产片从来没见过)。导演坚持,即使不修饰场景,也要做大衣。大衣是展现戏中人物气场的重要道具,包含着强烈的象征意味。Mark哥在帮中地位一落千丈,落难时委曲求全擦车窗,只简单地套一件短款外套。镜头一摇,却见新上位的阿成率众从大楼里走出来。美术指导雷志良故意颠倒黑白,让反派阿成穿纯白色的大衣,其余角色全部穿深色大衣,走路有风,气势惊人,与Mark的落难情形形成强烈的对比。电影的末尾,Mark哥重披大衣与敌人对决,双手各持一枪,边走边开枪,步伐富于韵律,配合大衣的下摆飘动,激烈又浪漫。有人说Mark哥是“张彻式”的角色中姜大卫的浪子高手最成功一次的现代化。从吊儿郎当到落难英雄,再到惨死于枪下。戏中只有他才能享受慢镜头美化死亡的浪漫英雄待遇。
前两年有部韩剧《我的女友是九尾狐》,里面有个角色是导演,估计剧情设定他很喜欢动作片,所以老是穿着一件大衣,嘴里叼根火柴,出场时还要配上张国荣的《当年情》,人神经兮兮的,完全是一喜剧角色,模仿得很是滑稽可笑。记得当时舍友在看,却突然听到张国荣的声音,惊吓之下转头一看那猥琐大叔我就笑得不行。由此可见Mark哥当年的风靡程度。
张国荣真适合做人家的弟弟,两颊丰润,目光一派纯真自然,直到Mark哥被爆头,血液从前额喷到他的脸上,他的表情仍是少年人那种怔怔的惊讶,然后才表现出内心感情的冲击。他率真又固执,爱憎分明,在爸爸和大哥的保护下过的十分的自由自在。所以一旦知道和蔼又会照顾人的大哥居然是黑社会,还间接害死了爸爸,他就由爱走到了恨。因着他的性格,他的感情强烈而极端,绝对不存在任何的灰色缓冲地带。最后Mark哥死在他眼前,很有戏剧张力,他的感情突然激发出来,也一下明白了情义二字。所以最后他没有激动地抱住哥哥,而是静静地把枪递过去。大哥拿出手铐时也只是稍稍惊讶了一下然后就明白。片中的细节配合得很好,张国荣的家以高明度的颜色为基调,配合时髦的挂画、面具等装饰,年轻而具现代感。
片中唯一的女角珠宝意惹人喜爱,一头短发,一出场即闹出笑话。后又因迟到而发挥失常,张国荣一时不小心用大提琴把徐克的车窗砸碎了,她气得跳脚就走。她和张国荣一样年轻而纯真。到了豪哥把录像带交给她的那场戏,她的头发第一次扎起来,反常地穿上全黑的衣服(生日那场是粉红色毛衣),即便是看着小朋友欢乐地唱歌也一副忧心忡忡的表情,显得深沉而内敛,完全不同于往日撞板闹笑话的性格。然后她目送豪哥离开,消失在黑暗中,预示着剧情的急转直下。
吴宇森说过,“最向往的人物是古代的荆轲、聂政。他们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佩服他们的地方不是他们的刺杀事迹,而是他们肯付出生命的代价去坚持的信仰,就是那种有义气的表现。我用血、死去达至一个扩张的效果,令观众感到害怕,使他们觉得黑社会或无形的极权势力的恐怖。”虽然Mark有情有义,但是最后他还是要死的,因为导演已经借狄龙之口说,张国荣走的路才是正确的。
电影的情节一点都不跌宕奇诡,这样一个故事如果放在今天,估计没有人听着会觉得有新鲜感。不过话说回来,这毕竟已经是二十几年的电影了。何况吴宇森强烈的风格和兄弟间的情义就足以取胜了。
在我们的记忆里,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年代。我们十几岁,二十几岁,在激荡的社会风云中跌跌撞撞地成长,我们写诗我们听评书,我们读金庸我们看三毛,我们通过有限的渠道窥望外面的世界,渴望寻找属于自己的精神归宿。我们喜欢老山战士和张海迪,也喜欢张明敏和邓丽君,喜欢光夫和幸子,也喜欢霍元甲和陈真,值得感动的故事很多很多,但是在更多时候,再复杂的故事也不如一支枪影来得干净利落,一群又一群人在黑暗的录像厅里为一个被称为小马哥的黑社会分子热血沸腾。我们学着他穿黑风衣,抹头油,有事没事叼着牙签横晃,把大嘴巴笑成四方……我们学着他和他的兄弟们相互拍着肩膀,用力地拥抱,学着他们每一个人的经典台词:“Of course!Of course!”、“我不做大哥很久了!”、“不要叫我阿杰,叫阿sir!”。
经典就是经典,经典就是直接打入你的心灵深处,无需解释,无需理由。我们根本就不知道这部电影打破了当年香港的票房记录,带动了经久不衰的现代江湖片浪潮;也不知道它横扫华语影坛各大奖项,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全部囊括其中;我们更不知道这部电影在创业之初有多么艰难,它来自一个拍了多年喜剧片和戏曲片的落魄导演、一个已经微微秃顶的过气功夫片明星、一个从小荧屏转型到大银幕后屡战屡败的票房毒药、一个在乐坛已经贵为天王但在影坛还半红不黑的偶像歌星……这简直是香港影史上最为奇诡之拍摄组合,难怪当年不但没有电影公司肯投资,连编剧都不肯给认真地写剧本,最后只好由导演吴宇森和监制徐克亲自执笔,整组人互相鼓励,艰苦奋战,每一个细节都亲历亲为……
我们不知道它背后的故事。其实香港人也不见得都知道它背后的故事,所有人都只为画面,为人物,为剧情而心醉神迷。当时的香港社会转型期刚刚结束,经济迅速腾飞,影坛和乐坛也进入了黄金时代,成为整个亚洲地区的文化中心,大批大批的观众涌入影院,功夫片、喜剧片、文艺片、新浪潮实验电影……各种各样的作品百花齐放,层出不穷。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吴宇森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以背水一战的勇气突出重围,拍出了他前半生的沧桑与梦想,也拍出了每一个人骨子里潜藏的热血和激情:小马哥以音乐的节奏抱着舞女前去射杀仇敌,宋子豪含着泪拥抱忠心耿耿的挚友,阿成的阴冷,杰仔的咆哮,漫天的弹雨,飞扬的衣袂……都成为留名影史的经典细节。在此之前,没有人想过现代兵器的交锋可以和中国传统武侠精神结合得如此天衣无缝,没有人想过古装功夫片中所倡导的江湖道义、兄弟情怀可以在时装警匪片中得到如此的升华,这里没有传统意义上的黑与白,有的只是情与义;没有风花雪月,浅唱低吟,有的只是鲜血与枪声中充满阳刚之气的浪漫。大导演张彻创立的“暴力美学”在《英雄本色》中被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更加暴力更加唯美,也更加切中了时代与社会的脉搏;吴宇森也终于在半生的拼搏和摸索之后找到了自己的舞台,使吴氏电影和香港电影一起踏入了一个新的纪元。
《英雄本色》成就的不仅仅是吴宇森,还有周润发,和狄龙。我们不太清楚吴宇森是怎么找到周润发的,秦观词中说“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此语用来形容吴宇森与周润发的相遇,大抵也算贴切。跳开演员来看剧本,你可以清楚地看出这部戏本来要讲的是宋子豪和宋子杰之间的兄弟情仇,小马哥并不是主角;而实际上整部电影看下来,也许你不记得狄龙不记得张国荣,但你一定记得周润发。不知道是出自吴宇森的指导还是发哥自己突然开了窍,他一改前几部电影中紧张认真的表演模式,整个人松弛得如同在镜头之外,举手投足,一颦一笑,到处流露出一种“不在乎”。这种“不在乎”使小马哥超越了一般的跳脱放浪而具有了独特的灵魂,也成为后来周润发最重要的个人魅力和表演标志,他不用挺胸拔背,不用清靓白净,他只要随便地咧咧嘴,动动手指头,光芒就弥漫全场,男女皆宜,老少通杀。有时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周润发不但是一个实力派,更是一个最大的偶像派,他的个人魅力已经盖过一切,或者说他的实力就是有本事让任何角色都为自己所用,无论演什么都会让观众迷恋让观众宠爱,甚至完全忽略角色的本质,管他是黑帮是叛徒是小偷还是流浪汉。我曾经说过就凭他在“润发”洗发水中那个微笑就可以再拿一个影帝,难道不是吗,观众和评委还需要看什么?他的笑就是他的演技。
周润发通过小马哥抓住了自己的机会,放出了积淀多年的强劲光芒;狄龙大哥也毫不逊色。《英雄本色》中,他说:“我不做大哥好久了。”是,如果你也是我们这一代在大陆成长的青年,如果你也是在《英雄本色》中才认识狄龙,或许你印象中的他就是那个满面沧桑的老伯,你想不到他曾经有多红,更想不到他曾经有多帅。70年代,他是香港影坛当之无愧的大哥,和姜大卫的黄金组合长盛不衰,经典作品数不胜数,至今提到香港功夫片提到香港电影史,没有人会落下狄龙的名字。年轻的狄龙高大魁梧,端正清秀,眉宇间凛然一股正气,天生的从容气度和兄长风范,看了他演的戏你会觉得再没有第二个人配称“英俊”二字,你会明白为什么当年古龙强烈反对郑少秋出演楚留香,说自己心目中的楚留香只有狄龙一人。但是再强的英雄也有衰败的一天,出演《英雄本色》时他已经四十岁,形象大不如前,在成龙式功夫喜剧横扫天下的当时,更是没有用武之地,若不是宋子豪出现,他不知到何时才会迎来事业的第二个春天。宋子豪这个角色,可以说被他演绎到了极至,那种前狼后虎,左支右拙的困境,那种纠缠于亲人,友人,恩人,敌人,还有敌人的敌人之中,却总是坚定清醒地保持自己的立场,不惜忍辱负重的精神,比他从前任何一个角色都更让人感动。
实际上,《英雄本色》演员表中排名第一的不是周润发,不是狄龙,而是张国荣,当年这部电影正是以他在歌坛如日中天的号召力才成功吸引了投资商,但是他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却实在,实在,太衰了,衰到他的签约公司和经纪人都强烈反对他出演,担心这个不讨好的角色会影响他在歌坛的形象。张国荣是一个性情中人,看了剧本之后热血沸腾,尽管明知道“这回死定了,人人都会喜欢小马哥,而我却要演一个抓他的警察”,但还是力排众议,坚持出演小警官宋子杰。这个小警官在刚一出场时令人眼前一亮,不仅仅是因为帅,而且是因为浑身洋溢的朝气,尤其在他穿越操场奔向他的大哥时,那种青春气息几乎逼人而来;但是剧情越发展,他越不讨人喜欢,太天真,太激进,头脑简单,顾头不顾尾,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夹在宋子豪和小马哥两大男子汉中间,活像一只没长足毛的小公鸡。这个时候的张国荣,演技还有些稚嫩,与周润发和狄龙的从容相比,很多地方有用力过猛的痕迹,但他是那样地认真,角色的本身也应该是那样的认真,使这个年轻生猛的小警官,可爱又可气,可敬又可怜,让人叹息又不忍苛责。有一场戏是宋子杰在雾气腾腾的浴室里思维交战,冲动之下恨恨地一拳击碎镜子,认真的张国荣在拍摄时真的出尽全力一拳击去,使情势极为真实,关机之后,吴宇森捧着他流血的手,感动得流下泪来……吴宇森其实很喜欢宋子杰这个角色也喜欢张国荣,在以后的多年都称他为“杰仔”;张国荣也特别地欣赏吴宇森,每次提到最欣赏的导演,必定先提吴宇森的名字。周润发和狄龙也几乎真的成了张国荣的大哥,多年的合作中始终互相关怀照顾,台上的英雄,台下的本色,同样都是至情至性的人。
到这里我几乎忘了时光已经过去了二十年,曾经令我那样感动的他们,有的走了,有的老了,有的很长时间不曾露面,有的再也不能回来。其实这些都没有什么关系,他们始终都是光芒不可逾越的明星,《英雄本色》一直都是香港影坛最值得回顾的电影,就算现在新片大片层出不穷,投资动辄上亿,阵容超级豪华,重温《英雄本色》,仍然无懈可击。2005年是香港电影诞生一百周年,添马舰露天电影欣赏会上播放了特别制作的纪念影片,大银幕上光影流转,一个个熟悉的面容闪过:李小龙,林黛,狄龙,周润发,张国荣……伴奏的乐曲就是《英雄本色》的主题曲《当年情》:“……一望你,眼里温暖已通电;心里边,从前梦一点未改变;今日我,与你又试肩并肩,当年情,再度添上新鲜……”香港交响乐团的现场演奏使这首名曲分外地豪迈而激情,当大银幕上意料之中地出现《英雄本色》,更是让我热泪盈眶。我不担心将来的人们会忘记它,因为经典可以突破时空的界限而永恒存在;我更不担心我们自己会忘记它,那是我们的小马哥我们的杰仔,那是我们的青春,我们的江湖,我们的黄金年代。
Tag:
《英雄本色》
A Better Tomorrow
导演:吴宇森
主演:张国荣 狄龙 周润发
首映:1986年8月2日
转载自:
http://bbs.my0511.com/viewthread.php?tid=1356151&extra=page%3D1&page=1
吴宇森的《英雄本色》一直以来被人津津乐道,英雄本色第一部我看了不下十遍,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它已经成为经典,第二部的艺术魅力远远的没有超越第一步,小马哥的形象一下子就树立起来,1986年《英雄本色》第一部拍出来,在东南亚引起巨大的轰动,甚至在美国的唐人街也是异常的火爆,小马哥成为东南亚所有青少年的偶像,那时候美国街头的混混似乎从电影中找到了他们一直在寻找的东西,我相信是那种坦荡荡的兄弟情意。
从《英雄本色》中,我们可以看出吴宇森在运用镜头语言似乎已经达到了一个高度,他能够很巧妙的拍出紧张刺激的动作场面,并且影片中对兄弟间的情意进行了渲染,小马哥和豪哥的感情与豪哥和自己的亲弟弟的感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宋子杰是警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坚持自己的立场就会产生不想看到的冲突,豪哥从监狱里出来,宋子杰见到自己的哥哥,二话不说冒雨下车,狠狠的揍了自己亲哥哥一顿,他怪哥哥,他把所有的怨恨都发泄在哥哥身上,他认为是哥哥让他失去了一切,父亲,还有美好的前程。
但是我们看看周润发所饰演的小马哥,这里需要提到的是,周润发在拍《英雄本色》之前一直被成为“票房毒药”。但是拍完了《英雄本色》,他的名字几乎只要是华人都会知道,我记得我小学的时候有一次放学回家,看见从来就不看电影的父亲拿回来一盘《英雄本色》。我真是激动万分,我的木讷的父亲,竟然也喜欢那种酣畅淋漓的兄弟豪情!
小马哥为了给豪哥报仇失掉了一只腿,往日风流潇洒的小马哥不见了,我们再次看到他的时候,他在给以前自己的跟班擦汽车玻璃,那个叛徒把钱扔在地上,我们看见小马哥一身破旧的衣服,还是风衣,但是往日的潇洒已经完全不见了,小马哥弯腰捡起了钱,我从他的脸上看到了一个男人应该有的坚忍和执着,小马哥从来就没有放弃,他瘸了腿,被阿成暗算,他没有抱怨过,只是默默的自己忍着,我们看到现在的小马哥和从前的小马哥判若两人,但是我们从小马哥镇静的目光里看到,小马哥还在,他并没有随着自己的瘸腿沉沦,他一直在坚忍,就好像越王勾践。
宋子豪见到小马哥,小马哥和他仅仅的拥抱,当豪哥拒绝再干时,小马哥难掩内心的失望,但是他并没有半点埋怨豪哥,他只是让豪哥走,他说那是自己的事情,这和宋子杰构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们从其中不难体会出,真正的兄弟,根本就不会在乎自己付出了多少,只要能为兄弟做到的,他们义无反顾在所不惜,他们从来就不后悔!
吴宇森电影里的枪械总是异常的火爆,我估计他拍一部电影起码得浪费十万发子弹,但是效果出来了,可谓弹无虚发。《英雄本色》中的枪战场面已经成为经典,我们看见那么那么多的子弹,我们看见小马哥把手枪对准那些人的胸口,我们看见小马哥的双枪一刻不停的射击,被射中的人向后飞去,白色的西装被鲜血染红。最后的时候,在码头,小马哥的那杆冲锋枪活力更是密集,子弹就好像高压水柱一样喷出去,不停歇,那些冲上来的人纷纷倒地,他们向后飞去,子弹的运用,让人在看电影的同时,感到极大的宣泄。吴宇森曾经被人提问过,为什么他的电影里子弹那样的多,为什么有时候那人已经死了,但是还是要补上那么多枪,吴宇森说,他希望自己电影会给人们带来快感,不仅仅是那种情意上的快感,他还要求那种视觉上的冲击力,这样的想法,最终成就了吴宇森“暴力美学大师”的称号。
《英雄本色》里面有一场是在一个庙里头,庙里有供奉着的神像,豪哥问小马哥信不信神,小马哥说出了那句经典的台词“我相信,我就是神,能够掌握自己命运的人,就是神。”在烟雾的缭绕下,我们似乎又看到了从前前那个一身黑色风衣潇洒风流的小马哥,他一直都没有离开,他一直都在。
《英雄本色》真的是一曲英雄的赞歌,它其中所体现出来的那种豪情这么多年来没有电影可以企及,即使是吴宇森后来去好莱坞拍了《夺面双雄》,拍了《碟中谍2》。都没有超越他的《英雄本色》,吴宇森想把自己的豪情传给那些好莱坞的大牌,尼古拉斯 凯奇,汤姆 克鲁兹。但是那些外国人总是学的不彻底,他们仅仅是学会了一些皮毛,他们的演技有时候甚至可以称之为拙劣,最最经典的还是周润发演的那个永恒的小马哥。
小马哥的形象一直到现在也被人们津津乐道,吴宇森后来拍了那么多的电影,虽然获得了很多荣誉,但是没有一个角色能够超越小马哥,没有一个演员能够超越周润发。
似乎是周润发成就了《英雄本色》,如果没有周润发,或许那部电影会是一场失败,但是发哥来了,他用自己的潇洒风流,用自己的坚忍和决心,用自己的拼命的精神,让人们永远的记住了他,记住了小马哥,有时候我觉得,小马哥就是发哥,发哥就是小马哥,他们是一体的,你不会把他们分开的。这里还有一个小插曲,有一次法国的某个电影公司想请周润发拍电影,但是后来他们取消了,当被问道为什么时,那些法国人说周润发是黑帮的,他们不愿意和黑帮的人打交道,记者继续追问,那些法国人不耐烦了:“他不是黑帮的,怎么能演的那么像!”周润发的演技借着法国人的拒绝便可略见一斑。
《英雄本色》里有很多经典的台词,有一段是小马哥被打得几乎就要死掉时,他站了起来,他朝着一心只想做好人的豪哥吼:“我这么做,并不是要证明我有多么威风,我只是想证明,我所失去的我一定要拿回来!”
这句台词在我看第一遍的时候就令我热血沸腾,加上小马哥的身负重伤,更带来震撼人心的艺术魅力,我相信这句台词不仅鼓励了我,还鼓励了很多不得志的人。
《英雄本色》从1986年发行之后直到现在一直经久不衰,似乎已经演变成了一种文化,我们能从这样的现象里看到人们内心的渴望,这个社会有时候很残酷,很黑暗。但是我们永远都不会放弃对那种豪情的热爱,我们热爱兄弟间的情意,我们可以为了兄弟去做一切,我们义无反顾在所不惜,我们是兄弟,这就足够了!
我相信每个男人都会羡慕,都会崇敬小马哥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义气和坚忍,那是一个男人最应该有的品质。
《英雄本色》就是男人的圣经!
听过一个小笑话,说,弟弟问已成年的姐姐想找一个什么样的男朋友,姐姐说想找一个玉树临风的,弟弟问什么是玉树临风啊,姐姐说就是玉做的树被风吹着,弟弟不明白玉做的树被风吹着是种什么感觉,等他长大了,等他看到周润发的时候,突然明白了什么是玉树临风。
最早看到周润发是在香港电视剧《上海滩》中,他扮演戴着礼帽围着白围巾的许文强,那时候周润发的演技可真是糗啊,有好多镜头是他拿着白围巾的穗子扫他的脸,确实有点惨不忍睹,但这一点儿都不影响他的风流倜傥,一点儿也不影响我热爱他。
我曾有一个特别精美的笔记本,上面贴满了印有周润发的不干胶贴画,有他的剧照,也有生活照,其中有一张周润发与赵雅芝的合影,那是《上海滩》的剧照,是我的最爱。许文强手撑一把竹伞,高大英俊,伞下的冯程程温柔甜美,两人风华绝代,交相辉映。
有一本杂志叫《中外电视》,是那个时候的八卦周刊,里面有很多港台影视红星的八卦新闻,内地明星的私生活还没有现在这么精彩,写了估计也没有什么人看,我们都关心遥远的星辰。
有一年,周润发的夫人陈蕙莲产下死婴,在历史课上偷看杂志的我忧心重重,放学后我问妈妈:“脐带是什么?脐带能把婴儿勒死吗?”我当时正值青春期,除了整天疑神疑鬼怀疑自己不是亲生的外,经常会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对此妈妈见怪不怪,得到的答复往往是:“你的作业完成了没有?”
妈妈不许我老看电视,怕耽误我的功名,我还是有办法一集不落地看完。《上海滩》、《鳄鱼潭》、《火凤凰》、《笑傲江湖》,看完周润发的电视剧,白天在课堂上也不打盹儿,带着对周润发的倾慕和想象,顺利地考入大学。
跑到大学再也没有父母的唠叨,可以想怎么看电视就怎么看电视,一宿不睡几宿不睡甚至再也不睡都没有人管。
学校的电影院票价很低,经常放老电影,那些被好多届学生看过的电影,对于我们却是新的。有一年电影院维修,不知道内幕如何,修了整整一年,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的我们周末全跑去录像厅,学校周边的录像厅都爆满了。可我不愿意去,那时录像厅热衷于播放莎朗斯通的《本能》,就不明白了,莎朗斯通岔开两条腿有什么好看的,两条白花花的身体纠缠在一起呼哧呼哧的,看得我直犯恶心。我喜欢看周润发的《倾城之恋》,有很多人没看过这部电影,看完小说的她们不喜欢范柳原,她们想象的范柳原是一个长着小胡子的油滑商人,跟阮玲玉的情夫似的。可我怎么可能不喜欢范柳原呢,因为我先看的电影,范柳原是发哥呀!我喜欢周润发扮演的范柳原对白流苏说:“你知道吗?你的特长是低头。”
我喜欢到阶梯教室看录像,那是几个电子系的男生勤工俭学租来的光盘,我们怎么说都是大学生呢,欣赏趣味还不会只滞留在色情与暴力上,我们只须一块钱,就可以看到很多经典之作,比如《罗马假日》、《傲慢与偏见》、《战争与和平》。当然我还是喜欢看《英雄本色》、《喋血双雄》、《江湖情》,剧中周润发身披黑色风衣,清秀冷峻,坚毅的下巴,高大身材,这一度奠定了我对男性的审美观。
多少回,夜深了,从阶梯教室出来,慢慢蹓跶回宿舍,在斜斜的小路上,冷清的月光照在单薄的肩膀上,不知道为什么却没有中学时偷看电视的惬意和满足感,却无端地感到异常空虚。是因为剧情太过刺激,而生活太单调乏味,反差太大的缘故吧,我这样安慰自己。
有那么一天,我忽然立志或者说突发奇想要做知识女性,杜绝一切娱乐埋首苦读,先是忙着考学深造,深造还没完就忙着兼职打工,打完工忙着写论文,写完论文忙着答辩,答完辩忙着找工作,工作后忙着处理人际关系,终于有一天,一个看过《防弹武僧》的80后小同事,毫不留情地对我说:“小苏姐,你的偶像都成大叔了。”我突然意识到我不关注周润发已很多年。
最后一次看到周润发,是单位发电影票去影院看《满城尽带黄金甲》,他演一个古代版的周朴园,在炼丹房被宫人搀扶着去沐浴,步履蹒跚。那个血气方刚玩世不恭有情有义玉树临风的周润发已经荡然无存!
如果影院放映他的新影片,不准备去看了,“小马哥”渐行渐远,我的偶像已经老了,而我,也不再是那个只知道追星的小女孩,我已有过实实在在的可以触摸的感情,我牵过一个曾给我无限温暖的手,可是当我准备用一生的真诚去挽他的臂膀时却失去机会且永远失去,那种感伤,是再看多少周润发的脸都无济于事的。
可我依然非常感谢周润发先生,《纵横四海》、《赌神》、《我在黑社会的日子》、《长短脚之恋》、《八星报喜》、《江湖龙虎斗》、《鬼新娘》、《秋天的童话》、《伴我闯天涯》、《监狱风云》,许多形象留在永不褪色的回忆里,是他陪伴我走过了那么漫长而寂寥的少女时代。
影片成功的将江湖兄弟情和亲生兄弟情的矛盾集结在一起,提现了他们各自不同的挫折、失败、忏悔和报复。通过这些人际关系的冲突,影片通过成功的煽情手法使影片更具观赏性,该片掀起了一股“英雄片狂潮”,对香港的电影发展有比较重要的影响,!《英雄本色》是香港影坛有史以来唯一一部同时拥有年度票房冠军和当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影片两项头衔的电影,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吴宇森留给后人的黑帮情谊作品,不过份的夸耀他的暴力美学,但兄弟情谊绝对一流描写。特写镜头运用出色,配乐充满激情,这是香港电影无法复制的传奇,这是一首有情有义的璀璨诗歌,这是吴宇森这辈子的巅峰之作
我親愛的小馬哥,時至今日你讓我感嘆英雄遲暮更是種折磨……
香港最好的犯罪片之一,即便是反派都那么有魅力。
“做人有原则,就什么都不怕。” 真的不敢说这是我第一次看《英雄本色》,并不需要多么复杂的炫技,好电影从来都很简单纯粹。怀念最好的港片年代。“他有勇气去改过,你有没有没勇气去接受?” 上海电影节4k修复版。
【新艺城】三个男主演得都不错,但还是周润发的小马哥最精彩,几次直戳泪点都是他和狄龙的对手戏。前面戏份里哥哥灿烂的笑容让人打心底欢喜,如今重温感动满满。徐克做监制,还踩了一脚客串。
警匪片里难得的作者电影。“你没有欠什么,我从来不会逼朋友去做不想做的事,我有我自己的原则,我不想一辈子被人踩在脚下,你以为我是臭要饭的,我等了三年,就是要等一个机会,我要争一口气,不是想证明我了不起;我是要告诉人家,我失去的东西一定要拿回来!”“我警告你,不要用枪指着我的头!”
#电影院# 年少轻狂看小马,人到中年看豪哥。以前看的是国语版,这次去隔壁城市看粤语版,根本就没修复嘛直接就上胶片了。如果现实世界也能像江湖世界一样黑白分明该多好,小时候觉得宋子豪太懦弱,现在越来越能理解他的左右为难,生命天平的两端一边是亲情一边是友情,要如何才能维持平衡?人生如此难为
故事情节即使在当年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是狄龙周润发张国荣正好分别代表了儒雅内敛、升级打怪和单纯明朗三种状态,再加上导演功力惊人,所以呈现出行云流水动人心魄的效果。
拖着瘸腿在地上拾捡钞票,小马哥没了披着风衣的飒爽;戴着警徽去码头只身擒贼,宋子杰少了抱琴赴考的清澈。一夕之间,江湖还在,却只剩传说。那些枪口下的义气、刀尖上的锋芒,隐忍不说。粤语重映的银幕上,曾经的他们多潇洒。故事里的江湖天翻地覆,现实里的人生也各自寥落,唯有歌声与胶片曾经记得。
三个男人的戏,打得太精彩太经典了! 2023.4.2 今天看了4K粤语版,这次发现“不如我们重头来过”小马哥也这么对宋子豪说。
“杰仔,你冇错到,我地大家行嘅路唔同,你行嘅路系啱架,以前我行错咗,宜家行翻啱,都唔算太迟。”这句真感动。如果把兄弟情都看成基情,这真的挺可悲的。
能够把握住自己命运的人,就是神
香港黑帮电影的代表作!小马哥,那是一个神的样子~~
如有雷同,纯属耍酷
吴宇森原来在拍这个的时候已经构思好了整个宇宙,周润发在桌上吹牛说老子在东南亚被逼着喝整瓶白酒啥的,那不是后来喋血街头的剧情么!😂 这部真的还蛮好看的,浮夸程度刚好,不夸张,发哥更是帅到无边无际还有啥可说的。至于吴导为何总是执念于三个男人之间撕逼的故事,有没有人知道个中缘由...
9.3 “《英雄本色》触及男人的父子情、兄弟情、朋友情、男女情、冤屈受害之情与报仇雪恨之情,堪称多情而善感之作。”侠肝义胆,豪情万丈,句句金言,幕幕动人,子弹芭蕾,暴力美学,义薄云天,热血沸腾。
Leslie这个萌娃。据说有次Leslie在电影院看午夜场,他跟盆友说:要死了,观众那麼喜欢发仔,而我却是个要抓发仔和我哥哥的警察。 第二部的时候,他开森的说:这回有人同情我了。看我演得多好!我的妻子怀孕生子时,我死佐~
有几个镜头里,龙哥会发光
为人当如小马哥
80年代港片就真的是,小时候只要没看,现在看就觉得很一般......
想不到我也过上了这种在电影院看经典老电影的“小资生活”……片中最动人的是小马哥给人洗车、在车库里吃盒饭那段戏,演得太好了。现在能够理解为什么法国的一次同性恋影展里会有这部电影了,周润发和狄龙的那种兄弟情,西方人可能真的理解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