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FBI崛起记——《公众之敌》
又一部枭雄覆灭记?你要这么看这部电影,那太浪费曼导演的苦心了。有了《邦尼和克莱德》、《情枭的黎明》这些个枭雄覆灭记在先,后来人如何跳出原来的叙事窠臼,能够“搞搞新意思”,对每个要拍这个类型的导演都是个严峻的挑战。
迈克尔曼的《公众之敌》新意在哪里?
看完《公众之敌》,你能说说约翰迪林杰和杰西詹姆斯(不知道这个帅哥事迹的可以参阅本人以前影评)有何不同吗?作为同样被时代裹挟向前的枭雄,他们奋力挣扎最终还是不免被碾压在时代的车轮下,在这个悲剧的宿命中,他们迸发出了什么样的个人特质呢?
说实话,我没看出来。我觉得曼导演压根儿也没想讲清楚,我总觉得曼导演想讲的原来不是这个劫匪,而是通过劫匪在还原一段历史——FBI的前身的那段真相。
还记得片中最血腥的镜头吗?那是漂亮男孩/小白脸弗洛伊德在苹果园被一枪洞穿,镜头长时间的瞄准了那个流血的伤口,弗洛伊德在地上扭曲,最终死去。而之前是很长的铺垫,渲染身为调查局探员的普维斯从下蹲瞄准到射杀的全过程。
之后的血腥镜头发生在普维斯射杀娃娃脸尼尔森,普维斯持续开枪直至把手枪子弹打光,尼尔森终于晃动倒地。而在这之前,调查局刚刚对一辆拒绝停车的汽车扫射,到普维斯上前观看的时候,里面两个人死状恐怖。
影片最终的血腥镜头发生在电影院外,迪林杰被当街从后脑一枪贯穿,血瞬间形成了一片血雾,之后再从贴在地上的脸的破洞中流出来。
而约翰迪林杰团伙的恶行,电影中给的持续关注镜头和近景镜头却相对要少的多,自然给人印象不会太深。曼的这种安排,绝非偶然,实属故意。
曼想说什么?从胡佛局长身上可以方便的一窥究竟,他几乎是片中塑造的性格最为鲜明的人物,深谙斗争手段,残酷而绝不不留情。迪林杰不过是不自觉的充当了胡佛扩张自己调查局最好的路径和手段而已,而这种扩张的手段和方式其实和迪林杰的手法并无二致,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才是曼导演渗透在幽幽历史表象之后的真面目。
说到底,迪林杰也好,几年后退休自杀的普维斯也罢,不过都是被历史裹挟的小人物,奋力挣扎却依然身不由己,他们开启了残酷血腥之门,才发现这扇门一旦开启就无法回头,留给自己的只有崩溃和死亡。而这一切所造就的不仅仅是没杀过人没到过现场的administrator(管理者)胡佛这类人,更是一个分外强大的国家机器,这个国家机器已经把影片中那些小人物碾碎了,下一步会是谁呢?
2 ) 那个时代的英雄被淘汰出局了
喜欢Johnny Depp,所以下载了来看,没有什么其他的原因。看完以后却很沉默,不知道该如何表述感受,也许是因为矛盾。你喜欢的主角,影片的主人公,很酷,又有情有义,可是他终归是个罪犯。心情可以跟着一个罪犯在走,但是想到那些死去的联邦探员,却是在恪守本分,为了国家和公众的安全和利益牺牲生命,Christian Bale扮演的探员眼看着自己的手下一个一个死去,心底里近乎疯狂,但依然克制着冲动,所有的目的只是为了这个罪犯绳之以法,依然恪守公平和道义。可是那个罪犯同样在恪守公平和道义。而且是那样一个时代,经济萧条,社会转型,人们甚至于崇拜这样的罪犯,而且Dillinger不杀平民,可是他确实杀人了,警察是无辜的,他们是在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
这样的矛盾,脆弱的结局和音乐,让人沉默。就如同我喜欢第三帝国的陆军将领,他们是一群优秀的军人,但却无法否认他们确实为纳粹的恶行做了帮手,可他们是国家的军人,恪守军人的本分。也许,他们都一样,只是生错了时代。无论如何,第三帝国的军人都远远强过无耻的政客和独裁者,Dillinger这样的罪犯也远比那些无耻的商人给社会和公众的危害要小得多。如果在一个和平、繁荣的时代,他们这样的人,能力超群,而又有情有义者,自然不会落得如此矛盾的结果。可和平属于政客和商人。所以,注定了他们只能是那个时代那样的另类英雄。
很奇怪现在相当一部分人被香港的警匪片和好莱坞的一些工业化流水线作品培养出来的几乎一成不变的对电影的判断思路。情节、动作、画面、演技,说起来似乎很专业,却都是在企图用同样的思路去评判所有的电影,当然,首先是分类。比如一些人对于The Taking of Pelham 的评价,把它当作一部动作片来看,批评这是一部失败的动作片。不知道脑子是怎么想的,这个年代,有哪个好莱坞导演敢把一部以劫持地铁中的乘客做人质为主题的片子拍成动作片?既然导演选择了这个题材,一定是有不一样的想法的。他虽然是动作片的题材,但却显然不是动作片的内涵。就如同这部公众之敌,虽然是黑帮犯罪的题材,但显然蕴含了对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中人以及社会的选择作思考的内涵。
从个人英雄主义的非法掠夺,到资本家的合法掠夺,社会也从古典的帝国主义发展到了现代帝国主义。一切看似和平,其实充满更加肮脏的血腥。这不再是一个英雄和强盗的时代,到处都是卑鄙的商人和政客,他们满口仁义道德,却在掠夺着一切,用合法的手段。
所以唏嘘。
3 ) 我给六颗星
一个时代的亡结总是从伟大生命的消逝开始的。
昨晚上去看这电影纯粹是个意外。上个星期看变形金刚的时候晃过了它的预告片,当时只觉得是一部有大变态约翰尼德普,蝙蝠侠和曼哈顿博士的摄影乱七八糟,内容稀里糊涂的犯罪片。等美国军队和擎天柱们把我脑子搅的翻江倒海以后早把它忘得一干二净了。可一哥们老惦记着它,夜里没事儿就遛到了电影院。
就这样,不知道导演编剧作曲是何方神圣,连预告片都还没有看全,除了演员之外没带着任何偏见看这电影(一堆男人,也提不起我兴趣)。看到一多半的时候,我就心想,这片子我给六颗星。
电影前半段有点不着调。只见着Dillinger和他的同伙们神不停佛不挡的在监狱和银行间闲逛,自自在在的把警察当狗遛,顺便泡了个妞。摄影比预告片还乱七八糟,人物没得一点生气,总之完全不知道这个电影想干什么。一直到他第二次越狱的时候才让我有了方向:这是一个人,一群人,一个时代走向终结的悲剧。
如果对二三十年代美国历史不太了解的话可能看这电影会有点不着调。从二十年代禁酒令开始,暴力犯罪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几乎成为了美国大众生活的一部分,一大批曝光率极高的怪盗被偶像化成为了路人皆知的名人,这些“公众敌人”(public enemies这个词出自曼哈顿博士演的那位胡佛局长,FBI的创始人)是大萧条时期最让人着迷的社会怪象之一。那些无法无天,凶煞嚣张的歹徒在那个希望破灭的时代被当成了公众逃避现实的幻想对象,还有民众认为是银行的贪婪导致了大萧条,那些银行抢劫犯就变成了以暴力对抗腐败和权威的象征。许多大名鼎鼎的罪犯在各种各样的演义和传奇中都被变成了神话,像邦尼和克莱德,baby face奈尔森, Al Capone, 当然还这这部电影的主角,John Dillinger。
电影没有任何引述背景的字幕或介绍,直接跳入了大萧条最严重同时也是罗斯福上任的1933年。这部电影比大部分声称“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要更贴近史实,因为它抓住了那个时代的精髓:随着罗斯福的新政和整个社会结构在大萧条中的转型,传奇式的暴力犯罪时代即将结束了,高度组织化的经济犯罪成了“新潮流”,Dillinger们这样罗宾汉式的侠盗就成了旧时代的象征。他们不仅是警察的眼中钉,吸引了太多镁光灯的他们更成了让过去的同伙如芒在背的麻烦。曾经的“safe haven” 将他们拒之门外,獠爪日显的FBI更是倾力的逮捕他以树立声望. 强敌的追剿,朋友的出卖,被逼入墙角的Dillinger做着一次次漂亮但也绝望的挣扎,虽然结局早已经没有了悬念,然而他的一次次反击却成了他们的时代精神最后的强音:游侠式的自由自在,蔑视一切的狂放豪情,这一切都随着他的倒地消逝了。接踵而至的是FBI代表的大政府的崛起,高度统一化和组织化的社会让以暴力对抗权威的精神从此销声匿迹, “英雄”变成了在海外为美国夺取光荣和利益的军人,领导游行的民权领袖和摇滚歌星,像约翰迪林杰那样漂亮的翻过柜台的身影永远的消失了。
人物性格的模糊我认为是导演有意的。上面我也说了,电影对史实忠实到了让人有看历史片的感觉,而对历史最准确的把握,是对时代更替的掌析。FBI的一步步壮大其实是美国走上帝国之路的缩影,曼哈顿博士演的(不知道那家伙叫什么,反正就认得他是他个大蓝人)的胡佛局长,一个急功近利的官僚几乎是片子里唯一符合传统审美习惯的人物,他是有性格的(虽然戏份很少),因为历史在他这样的人的手中;其他的角色,都是只有特点但没有真正的性格,不管是Dillinger 还是Purvis,他们都不是创造历史的人,一个陨落,一个功成,跟他们本人是什么样的性格没太大的关系,只是被时代的大潮挟裹着走过各自的人生而已。
约翰尼德普的表演是蛮成功的,平时充愣卖乖惯了,猛一下见他端着汤姆森狂扫还有点不习惯。Dillinger不是作为一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出现的,而是作为一个时代的象征显现在一个人的身上。能细腻的刻画出时代交替中面对终亡宿命的人的痛苦挣扎和坚持,就已经成功了。
到了片尾cast 出来的时候才知道导演是Michael Mann, 有点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感觉。
很多人觉得用HD拍这样的电影是滥俗,老实说这电影的摄影的确不算出众,但是还算中规中矩,Michael Mann 本就不是以画面见长的。我发觉如今“影像风格”变成了太多人挑剔电影的标准,其实很多导演并不是在追求留下什么“影像经典”,只求讲好一个故事,而深蕴的悲剧隐喻才是Michael mann 电影最迷人的地方。
Stranger stop and wish me well,
Just say a prayer for my soul in hell.
I was a good fellow, most people said,
Betrayed by a woman dressed all in red
4 ) 《公众之敌》:英雄年代的逝去
Sololau/文
20年前,电影中正气的警察和侠气的杀手可以为了情义背靠背在枪林弹雨中一起拼命,那是段英雄主义泛滥的日子,一股子血脉喷张的阳刚激情被写入了那段以青春之名的诗里。20年后,警匪对自己的身份定位都相当明确,即使是改编自上世纪30年代的故事,探员也得开出宿命般的那一枪。虽然他们在长期的较量中变得惺惺相惜,而且匪徒的邪魅倾倒了所有人,但也阻挡不了最后的对决,因为英雄年代已经逝去,我们也不再做梦。
电影公众之敌取材自美国萧条时期的偶像犯罪人物约翰·迪林格的传奇故事。约翰·迪林格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盗,从1933年5月到1934年7月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抢劫银行并且多次用巧妙到令人拍案惊奇的手法智胜警方,他为因经济危机而陷入疾苦的人民说话,在当时美国社会有很大的影响力。当时警察和政府都视他头号公敌,而人民却视他为那个时代真正的英雄。在大萧条时代人民陷入了失业的困窘中,生活变得没落无望,这种时代背景下美国人需要一个英雄出现来挽救他们已经所剩无几的信心,但正面人物、光芒人物一次又一次的让所有人失望,他们的光环越来越暗淡,这时候约翰惊艳地出现使失落的美国人重新看到了希望触摸到了可贵的斗志。
迈克尔·曼选约翰尼·德普来饰演这位风云人物实乃点睛之笔,放眼当世恐怕也只有“多艺而近妖”的杰克船长才能将约翰·迪林格塑造到理想境界。电影中的迪林格有一股深沉又不甘寂寞的劲儿,散发着迷人的邪气。无论真实的约翰·迪林格长相如何但经过杰克船长的精心塑造这一形象毋庸置疑会光芒万丈并且影史留名。虽然由蝙蝠侠克里斯蒂安塑造的FBI头头正气十足而且刚毅帅气,在宿敌迪林格面前他还是稍显黯淡。导演将本片打造出了一种好莱坞黑白电影时期的优雅犯罪味道,宿命中的正邪人物斗智斗勇,虽然电影并没有多少血腥味道,但由于这股属于两个男人的宿命力量所以全片都笼罩在一种无形的戏剧张力中,直到最后迪林格倒下镜头闪过茂文那惊愕到不敢相信的眼神,原来宿命之战如此简单也如此真实,倒下的人平静放松而开枪的人也没有一丝成就感,这就是可笑的命。
有一个极具吸引力的题材,而且云集了约翰尼·德普、克里斯蒂安等大腕儿的电影,《公众之敌》本该珠圆玉润,但可惜漏洞和不足还是明显的。首先人物设计不够丰满,如果不是提前搜索了解约翰·迪林格这个人物的话,不了解故事背景就看很容易觉得电影枯燥沉闷。而且作为一部动作片《公众之敌》的枪战场面并不生猛,虽然仔细看能感觉到迈克尔·曼在枪战的视听方面确实下了功夫,而且有点旧好莱坞时代的味道,但这样却调动不起看惯了枪林弹雨大爆炸震撼场面的观众们。节奏和气氛使这部电影美中不足,也正是这种淡淡的压抑让《公众之敌》充盈着一股英雄末路的哀伤。
有英雄的年代因为人们需要一个可以成为英雄的勇士来给他们信心和希望,哪怕是迪林格这样的反派人物,他做出的一件件令人匪夷所思又倍感惊喜的事情至今仍然被说道,这个天才劫匪成为那个昏暗时代难得的一抹亮色。正因为平淡有困窘的生活需要不同的颜色,所以我们现在能看到《邦尼和克莱德》能看到《公众之敌》。但那个属于英雄的年代毕竟已经逝去了,别说这两部电影就算是《英雄本色》《喋血双雄》那样的作品也不会再出现了。因为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人们活得越来越现实,没有几个人会再为了情义去拼命,也没有几个人会再为了正义去迎上枪林弹雨,“义”的可贵更多的是存在于口边或者是纸上,利益才是主题核心。
怀念吴宇森的电影,怀念约翰·迪林格的时代,怀念《邦尼和克兰德》的潇洒,虽然最后难逃悲情的宿命,但那些年代,有我们这个时代没有的英雄。
5 ) 阵容强大,背景有趣,但讲故事太匆忙,讲人性太浅薄
这部电影是讲一个上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一个抢银行的传奇人物的故事。
电影有几个特点:
1、它是好莱坞里相当忠于真人真事的电影。改编自财经记者 Bryan Burrough的一部记实文学《Public Enemies: America's Greatest Crime Wave and the Birth of the FBI, 1933-34》(公众敌人:1933-1934年美国最强犯罪风潮、以及FBI的诞生)。由导演Michael Mann (迈克尔·曼)搬上大荧幕。
2、时代背景很吸引人。上世纪30年代,正是罗斯福总统下的大萧条时期。当时有好多家喻户晓的逍遥法外的罪犯:Baby Face Nelson(“娃娃脸”尼尔森)、Pretty Boy Floyd (“漂亮男孩”弗洛伊德),还有本部电影的主角,John Dillinger 等等。拿John Dillinger来讲,历史中他这个人确实抢劫多个银行,两次入狱,两次越狱成功,甚至还大摇大摆的去警察局里头转过一圈,视察了自己的照片,还和警察们搭讪了几句。他被FBI宣扬成是“number one public enemy”(头号公众敌人)。然而,由于大萧条的背景,很多民众对政府和银行本有积怨,所以他们其实是把 John Dillinger 当成了英雄。他们传颂 John Dillinger 不拿银行顾客的钱、只拿银行的钱的轶事,他们对 John Dillinger 夹道欢迎。他们的态度让 FBI “头号公众敌人”的口号站不住脚。
而FBI探员(Melvin Purvis)的故事也很曲折。在wiki上看了这个真人的生平介绍:他参与追踪几大逃犯、“娃娃脸”尼尔森和“漂亮男孩”弗洛伊德的落马都有他的功劳。但是被他的上司嫉妒而免职,由别人接替他来追捕John Dillinger,但是那人中了John Dillinger的枪。他临死的时候,Melvin Purvis还去探望了他。Melvin Purvis后来还是怀才不遇,就从FBI辞了职。多年后头部中枪身亡,FBI的结论是自杀。
总之,这些复杂的人和故事、特殊的经历,还是挺有让人有兴趣了解的。
3、电影用HD(高清)模式摄制,而非传统胶片。导演解释说,他希望观众有参与感,没有距离感。我想,可能这样让画面更清晰吧。(不过我没有感觉出什么不同。大家呢?)
4、阵容很强大:
Johnny Depp (强尼·戴普)在这部电影中演抢匪老大 John Dillinger。他不用说了,很有个人魅力,喜欢尝试不同的、有点怪的角色,而且都诠释得很好。加勒比海岛里他的演出太牛了,让我以为演员一定就是那样又丑又怪的,结果看了真人才发现原来挺帅的。后来又看了他和Kate Winslet (凯特·温斯莱特)演的Finding Neverland(寻找梦幻岛),他演一个很有童心的创作出彼得潘的作家,演的也挺好。还看过他演的 Secret Window(秘窗),演一个精神分裂的作家,有点诡异的故事,某种程度有点像 Fight Club(搏击俱乐部),但是同样很有他的风格。。。顺便说,连这家伙找的女朋友,比如kate moss(名模凯特·莫斯),都是很有个性的。
Christian Bale (克里斯蒂安·贝尔)在这部电影中演FBI探员Melvin Purvis。他也演过好几个不错的片子:蝙蝠侠系列,还有The Prestige(致命魔术)。我都挺喜欢。感觉他是个安静、复杂而有戏的人。
女演员Marion Cotillard(玛丽昂·歌蒂亚)在这部电影中演抢匪老大的女人。她是法国人,得过08年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很漂亮清纯,有大大的眼睛。
之上是看之前的了解。下面讲看完以后我的感觉:
优点:1。演员的演出确实都挺中规中矩的。演出了抢匪老大的酷,坚定聪明重感情。演出了老大女人的可爱、忠心。演出了FBI探员的沉默、坚定、经受打击。。虽然探员的改变不让我信服,但是我想那是编剧的责任。。三个人中,女演员的演出最让我惊艳。
2。时代背景确实挺有意思的。70多年前,人们穿的衣服、开的车、听的收音机、看的电影、银行的样子、经济萧条的背景,都是有历史感的东西,在这部电影中展示得很充分,让人觉得有趣。
缺点:
看完以后觉得空空的,似乎影片少了点东西。影片两个多小时,都有点像头脑简单、又匆匆忙忙讲故事的动作片:越狱、抢劫、被抓、再越狱、逃亡、老大女人被抓、老大要去救她、结果被毙了。全剧终。中间稍微渲染了Johnny Depp所演的抢匪的聪明机智、重感情。就几乎是剧情的全部了。看完了,觉得:“哦,好吧。他死了,我脚指头也猜得到”。就没有别的带走的东西了。
我不得不责怪编剧。我以为,这样一个抢匪,应该更有故事、更复杂、更扣人心弦。电影虽然也涉及到他的成长(通过他的只字片语)、他的理念(通过他看电影,对电影情节的共鸣)、他在大萧条这个大背景中对大众的影响(通过大家对他的夹道欢迎),但是都只是蜻蜓点水。90%的时间还是放在他抢劫、越狱上面——可是抢劫、越狱却也没有展开讲充分,所以根本不揪心。有这个时间,我还不如重温一遍电视剧 Prison break(《越狱》)呢,起码狱越得更曲折。
而Dale演的那个FBI,感觉编剧想说明他情绪的变化,但却没时间说清楚。他原本是个坚定的正义的人,但后来却显得惘然若失,最终字幕还显示,他一年后辞去了fbi的工作,而且多年后自杀。可是由于他的戏份太少,这个变化非常不让人信服。我都不知道这些变化是为什么,还没有真人的故事吸引人。
总之,电影似乎缺乏深度、也缺乏讲故事、吸引人之处,如果能把人性的部分表达得更丰满,或者更会讲故事,我都会更喜欢。不要为导演开脱是忠于原著,所以没有发挥空间。因为电影就是应该追求好看、吸引人、给人留下一些东西才对。
6 ) 就是因为舍不得那点儿胶片
风衣礼帽机关枪的三十年代,多么适合迈克尔曼!
扑克脸的冷血警察,多么适合面无表情的克里斯汀贝尔!
神经兮兮、改变美国历史的头号通缉犯,多么适合阴郁的强尼戴普!
可是……
枪战的音效仍然天下无双,闭着眼听就好像《盗火线》一样屌,可惜不能睁眼,睁眼就完。
因为这电影用的不是胶片,是DV!
尽管是高清DV,但DV毕竟是DV,外景拍不出气势,内景更是曝光过度惨不忍睹。
不管导演给出的理由是什么,在我看,一部很棒的电影就这么被毁了。
怎么能用DV拍大片呢?到电影院看DV是种亵渎,是种罪恶。
一句话形容我的观影感受:
就好像去夜店叫小姐,来了两个国色天香的男同志。
还打坏他的脸。
大强盗的传奇.
金发红唇的凯瑞穆丽根和卷发红裙的马里昂科迪亚加上一个can be everyone的德普,德普微颓了演坏人更像了,纯粹就是大牌儿撑场面的小片片
帽子 大衣 西装 背心 衬衫领带 我他妈要去抢银行!!!!
被自杀
他象诗人一样说出最浪漫的情话。
【B】相较于《迈阿密风云》,本片的数字质感更极端了,不仅仅只有数字噪点,更加显眼的还有人物运动中所拖拽出的残影。同时,将数字摄影投放至这个上世纪30年代的美国犯罪故事,本身就极具争议,过量的画面细节仅在面部特写时起效,而在其他场合下(甚至包括其最拿手的夜戏),也开始拖迈克尔·曼的后腿。唯有在迪林格被击毙后混乱的围观场面下,借由“手持DV”的影像质感,影片终于给了数字摄影穿越回这个时代的理由。怀疑迈克尔·曼的创作灵感在《借刀杀人》后就差不多宣泄殆尽,只剩顶级的枪战调度可以一看。
劫富济贫,逍遥于世。
罪犯的命运总是那么惊人的相似,最终都是毁在了女人的手里。
没创意的水准之作。贝尔僵死了。
Michael Mann,永恒的枪火之王,听到老爷子熟悉的轰鸣枪声,其它一切都不重要了。Johnny Depp 总算演了个像样的角色,“给我一支枪,让我横扫天下”的坚毅霸气够震撼。“他们只在乎别人从哪里来,而重要的应该是人们要往哪里去”,纯爷们。
看的是deep影片其实不重要
热闹 紧张 还有爱耍帅的男主角 好看的传记电影 尽管我之前从未对传记电影有过如此的感受 多亏了Depp 演技真棒
那个啥, 这男人咋越来越帅呢..
我的抢银行梦再次出现!
长还闷的吓死人
“不要胡思乱想,我会老死在你身边。”
爱的如此深沉……
我是看帅哥的,不解释。
情节混乱,线索模糊,而且最重要的是数字高清摄影所呈现的质感和时代背景实在不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