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的要求审判的是这些人们,推翻了原判而谴责法庭的还是这些人们,如果你是十年前的法官,你会怎么判,你会不会有高尚的职业操守,难道因为社会潮流所指就可以肆意妄为吗,没有必要为后来对执法人员的处理激动,真的不值得激动。
那么,到底又是谁应该为这个悲剧负责呢,难道仅仅是那几个法官,难道仅仅是愤怒的民众。也许,影片的目的就是让大家思考一下吧。
首先破题,谈点与法律关系不大的问题。以父之名,“父”在我的眼里至少有两个含义。第一个是父亲。电影里的父亲给我的印象有足够深。刚开始因为儿子被共和军误会而匆匆赶去营救,手举白手绢从警察一边颤巍巍有些哆嗦地走到另一边,为的是营救他那不成器的儿子,我看到的是亲情。而当他得知儿子偷窃,他甚至都不愿意理睬他的儿子,我看到这是一个正直的父亲。而在被警方逮捕之后,从拘留、审讯一直到法庭判刑的过程中,他都是最镇定最临危不乱的,身处同样的险境但他还在鼓励着每一个人,这是一种坚强。而当他被判入狱,在狱中受尽欺凌却不愿跟共和军合作,依然坚信自己会被平反。他做事一直都有自己的原则,面临困境也不妥协,这是操持。而当他最后终于衰老,面对死亡而害怕,流露出最真实的人之常情时,我不由得对这位父亲油然而生一种崇敬。“父”的第二层意思是上帝,至少我这样认为。普通法系国家从中世纪的漫长教会神权统治下发展过来,其人民的法律信仰与其说是对法律,倒不如说是对上帝的信仰与期待。所以,当父亲被判入狱后,受到法律如此不公正的待遇之后,你可以看到他仍然很虔诚地在祈祷。他相信上帝会睁开眼睛,所以他仍然走了常态的上诉路径而不是跟随激进分子的步伐。我没有资格说哪条道路更有效,甚至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他们可能会认为后者更为有效(毕竟中国近代史就民众而言更大意义上是一部抗争史),但是我想说,在受到如此不公待遇之后仍然对于法律(或言上帝,因为我认为是上帝赋予了法律神圣性)有如此信服与坚持,这才是一个法治传统根深蒂固的表现。法治传统不在有多漫长的历史,而在于人们面临绝境是采取何种方式救赎自我。法治在于人心。
好了,下面要说的是无聊的话题。
一、人权。从启蒙思想家们提出“天赋人权”的时代起,如果有人统计每个时代最常被提及的字眼,我敢说,人权必然高居前列,即便中间我们经历了太多战争目睹了太多对人权的践踏。但是,我同时也想说,人权从它诞生那天起,注定了它只是社会科学家们思想激荡的玩物、社会活动家们忽悠民众的幌子。不管是“天赋人权”还是“以人为本”,美好憧憬下的现实是人权被蔑视被践踏的现实。即使是常态的宪法秩序下,基本人权也时不时地遭到手握强权者的蔑视(当然他们蔑视的不止人权)。因此,在本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战争、动乱这样的紧急状态下,呼吁人权是多么自欺欺人。生存是最基本的需求,因此,当生存受到威胁时,谈论人权是一件奢侈的事情。这是“涸辙之鲋”的道理,不消细说。所以,别拿人权太当回事,知道有这么个口号也就可以了。
二、群众。群众的眼睛从来不是雪亮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冤案在群情激昂中发生了。佘祥林案是个例子,不用再作列举。当然,有人会把这归结为我国法制不完善的结果。那么,在这个片子里,我们可以看到,法治再发达的国家都会发生同样的冤案。所以,我觉得群众都是瞎子,历史或者说时间才会彰显真相。当然,不得不提的是跟群众有关的民主制。自从苏格拉底自鸩之后,民主一直备受争议。这是一直讨论的民主的暴政问题,不想多提。所以,我相信那句话,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真相也一样。还要说一句,我们同样不可以因噎废食,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时代的巨轮还是呼啦啦一直向前转着。
三、律师。律师是中性的,我一直都是这样认为。他可以代言正义,也可以为见不得光的阴暗面代言。不要去质疑律师这个行业。我们要唾弃的是某个群体卑微的可鄙的灵魂。但是,你能肯定自己一定会如何一定不会如何吗?我是不敢的。
四、警察。行政权是个强大的东西。而当行政权赋予了手握大棒的警察的时候,它显得格外狰狞。而这个时候,处在它对立面的私权利往往是手无寸铁无法与之相抗的。私权利也很强大,可惜他没有大棒棒。保护私权利的宪法据说是最强大的,可惜它好像也没有大棒的。最好有根链子锁着那些握着大棒的手,不过好像那根链子的另一头是在行政机关自己手里的。说白了,管它合不合法先关你个十年八年的你爱上诉上诉去吧。先想清楚自己有几个十年八年,这叫三思而后行。所以,出头椽子不是人人都当得的。
那么,我看完了这个电影,觉得自己很绝望很弱小很微不足道。
从刑讯逼供开始,情绪就没好过。
学了快两年法,3个学期刑法,1个学期刑诉,精学了大约20多个罪名,200多条刑诉法,听过少说10种变态杀人方法,学过不下10个冤假错案。
我以为刑法会让我熟稔犯罪,让我不再恐惧,碎尸的、分尸的;让我把人间的苦痛罪恶都视为浓缩成几个字的法条——“故意杀人的”,无非5个字。
我以为听多了刑讯逼供我就不会怕它了,我以为我知道那么多冤死狱中,或是出狱时已经垂垂老矣的人,知道了聂树斌、赵奏海、呼格、建斌、佘祥林,我的同理心早就会用尽了。狼来了还事不过三呢。
怪吗?不怪。多吗?多的很。
但是我错了:我对它了解地越细,它越是会无孔不入;我对它越是司空见惯,它越是会无限放大。心中树起的所谓的“法律人的城邦”,越是高耸入云,坠落的过程便越是绝望。
说什么“人是目的,不是手段”。放屁,人就是目的,就是手段。
都是政治的牺牲品。
乔,乔他十恶不赦吧。他当然十恶不赦,但在另一个电影里,他完全可以是《勇敢的心》的主角。
什么“爱尔兰人”,什么“意大利人”,什么“叛国罪”,什么“恐怖主义”。
什么祖国是我的意义,什么党是我的生命,什么政治是我的追求。
人首先是人,其次是人,最后是人,表象是人,实质诗人,过程是人,结果是人。
人是主体,不是客体。人是一种不停运动的精神,是一幕自我编排的戏剧。
人不是政治的附庸,不是城邦的附庸,不是党派的附庸;不是为了提高氛围的柴火,不是随意利用的情绪。请把人当人。
体制是规定,守法是美德,程序是纪律。但政府不是免死金牌。
即使动荡不安,可是父亲的爱却很安稳
父子部分拍得尚且合格,但不算出彩。而司法部分则实在难以感染我等见怪不怪的天朝人...
一看父子的我肯定掉眼泪
好歹英国人民还能上街游行示威...
当我们无限制脱轨后落入深渊时,已然还是被自己无数次挣脱的父母,在悬崖边上拉住我们。
没有想象中感人,不过你如果恰巧也看过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和血色将至,那么就会明白Daniel Day-Lewis的演技有多强大了。Emma Thompson也很强大。
導演對於情節和線條顯然有極強的駕馭能力。他十分有技巧地把英愛衝突的背景、警方的黑暗腐敗、獄方的慘絕人性,和主人公的經歷際遇編織在一起,清楚地展現了這樣的背景,如何影響了一個普通人的成長,如何影響了一對普通父子的情感心路。但是,導演也在另一層面上,對於人性,揭示給我們更深層的思考。
何处都有黑暗,希望有一点中国电影可以拍政治题材
直到多年之后,一位英国的女律师才开始从头调查这件极其荒谬的冤案。这件冤案最后能否得以平反,父子能否重见生天
政治与亲情,一个男人的成长
1、作为儿子,永远不能让父亲为你蒙耻;2、有天你做了父亲,永远要保护自己的儿子。片中的父亲可能是一个平庸的人,但绝对是一个伟大的父亲。
在1993年的《因父之名》里,我看到了未来影像的影子:有1994年美国出品的《肖申克的救赎》里的狱友联盟;有2006年印度制作的《芭萨提的颜色》里的放荡不羁青年却被政府无情的陷害,有2013年韩国上映的《辩护人》里的为屈打成招的无辜者申冤终获胜利的场面,……父亲惨死、盖瑞平反后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历史意义大于艺术价值。DDL的演技此片中并不突出,Emma则着实厉害。
监狱墙上贴满了Sex Pistols的海报,Gerry是个有血有肉的爱尔兰嬉皮男青年
得知艾被取保候审时,我恰巧在看这部电影。盖瑞蒙冤入狱十五年,重获自由后,他说:我是清白的人,我因莫名之罪被囚十五年,我看着父亲冤死在英国监狱,政府仍然说他有罪,我要告诉他们,除非我父亲平反,所有蒙冤的人平反,有罪的人受制裁,否则我要斗争到底,因父之名,因真理之名。
资料馆2014.5.24.7pm 被命名为恐怖主义的民族独立革命/战争,在当代的三种路线(嬉皮乌托邦的逃避、纵火的暴力、制度内解决),选择性表述后被转化为一个司法问题,以一个父子情感弥合(道德理念继承)的叙事呈现。较成功的把敏感政治问题商业化。三星四星间。
In the name of father! 经典的电影!伟大的父爱!可恶的英格兰政府!我泣不成声……正义需要勇敢执着的人伸张!
好看 最让我难受的是父子情 艾玛汤普森代表的勇敢善良的知识分子阶级 父亲的被欺压软弱善良的阶级 主人公那一代的血性与自我调侃 交织在一起彼此救助 其实可以拍得更好 不矫情 这种事情还在发生我们却不知道
动乱年代下的父子情同样温情,剧情冲突很足。
除了感人的父子情.那个女律师更不能被我们所遗忘.在一切有冤假的地方.我们要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