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观众的视角一开始就被导演悬在了高高位置上,仿佛我们如上帝一般全知全能,但其实我们的内心在受到不断的质问:当社会道德分崩离析,人人自危,谁应该为此负责?谁又应该肩负起重建的责任?
所有人都有可能同时处在指责别人和被指责的位置上,警察和黑帮都只为自己的人利益考虑,弗里茨朗夸张的德国表现主义风格,放大并外化了人心中的原始欲望,包括对恶的报复惩罚也是一种原始冲动。
凶手贝克特是一个饱受精神病折磨的杀人犯,但这也不会让观众产生对其的怜悯心理,因为在这座幽暗冷漠、烟雾缭绕的病态城市,所有人随时都可能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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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qh505.com/blog/post/1897.html《凶手M》或者是《可诅咒的人》,又或者是《凶手就在我们中间》,《The Murderers Are Among Us》、《Fritz Lang's M》、《M - Eine Stadt sucht einen Mörder》、《M - Mörder unter uns》……不同的电影翻译指向一个共同的符号:M,大写的M,影子的M,犯罪的M,M是小贩涂在手掌上的记号,M是印在凶手肩上的符号,只擦去了一半却永远无法清除,M是以法律的名义受到制裁,还是以人民的名义受到惩罚?
在这无休止的疑问中,只有那口哨声一直响彻在街上,宛如游戏,被消解了。就像影片一开始那些孩子们围在一起玩的游戏,他们唱着那首歌:“他带着刀,把你切成碎片,然后你出局了。”歌声在小区里飘荡,这是可怕的歌,“该死的旋律”,在这歌声中是长长的楼梯,无声的窒息压抑过来,母亲对着窗外叫“爱思”,小女孩没有回来,只有死一般的楼梯,和没有人玩的皮球,以及断了线的气球。女孩爱思贝克曼失踪了,永不回来了,就像这个城市那些已经失踪的8个孩子一样,被口哨声带走了。
留下的只有那个恐怖的黑影,戴着礼帽,而且礼貌地和爱思贝克曼讲话,背影留在“悬赏一万马克”的通缉海报上,口哨声留在街头谱卖气球的盲老人耳中。恐怖的黑影和欢快的口哨声组合在一起,这里没有游戏,只有死亡。凶手是谁,谁是凶手?从游戏开始,是不是要从游戏结束?“糖果、玩具乃至苹果,将生活引向终点。”这是可怕的日子,似乎街上随时都有凶手出现,“坐在你身边的人可能就是凶手”,和小孩在一起的陌生人被怀疑是凶手;在酒吧里的客人被怀疑是凶手,他们一个个被带走接受调查,他们似乎一个个都有污点和被质疑的可能。
当所有人都被怀疑,杀人事件就仿佛变成了集体性行为,而个体被隐匿了。警察局出动了大量的警力,在每个犯罪现场取证搜索,他们发现了皱了的糖果纸,但一无所获;他们搜查了两公里之内的所有咖啡馆,但一无所获;他们一周只睡十二小时,但一无所获;他们抓走了两车嫌疑人员,但一无所获;他们总共发现了1500条线索,“可以装进60本书”,但一无所获。
众多的警力,众多的线索,众多的怀疑,但似乎越来越走向反面,越来越没有价值,目击证人为凶手是否带红帽子还是绿帽子争论不休,他们甚至用“三文治占卜”来推断凶手,一切似乎陷入游戏的困局,但是口哨声依旧响起,凶手在别处。而且可怕的是,凶手还正大光明、胆大妄为地给报馆写信,信里说:“但是我还没有做够。”这是无休止的恐惧,这是无休止的疯狂,警察从凶手的公开信查找指纹,对照笔迹,分析出凶手不连续的字迹表明是无生气的性格,从而得出凶手是一个疯子。他们从监狱、疯人院寻找线索,被治疗又被释放的病人成了怀疑对象,他们装扮成乞丐,他们跟踪每个孩子,他们甚至蹲点在怀疑对象的家里,查找光滑的桌子、废弃的垃圾桶,以及窗台上的铅笔碎屑,但是这些行动并不能获取最有价值的线索,这一切衬托着警察的无能。
而在警察的另一面,黑道也出手了,因为凶手影响了他们的生意。凶手又一次出现在街上,又引诱着一个小女孩,他还是吹起了可怕的口哨,而这次发现的不是警察密布在街上的那些乞丐,是那个卖气球的盲老人听到了这哨声,然后小贩跟踪,他用M在凶手衣服上做了记号,而行迹暴露的凶手最终摆脱了警察雇来的乞丐的追踪,逃进了商业大楼。而这次得到消息的不是警察,而是黑道。他们闯进了凶手躲着的商业大厦,包围了所有的出口,并且通过打昏保安、破坏大楼,终于找到了藏匿在阁楼里的凶手,等警察赶到,人去楼空,只有撬天花板而没有逃走的法兰兹留在现场。警察抓住了这唯一的线索,对凶手M的追查变成了对法兰兹的审问,当卡尔曼督查听到法兰兹说“找到那小孩的杀手”时,叼在嘴里的烟突然掉落下来,卡尔曼像一尊木偶,站在那里半天没有发出声音,那是一种新的恐惧?在警察大肆搜捕而一无所获的结局面前,凶手却被黑道的人抓走了,这是不是对法律无能的绝好讽刺?他用水冲了头以让自己从这个惊人消息中回过神来。
曾经的自大,傲慢,以及对抓获凶手的绝对把握,这是警察为代表的法律的生动写照,那时,卡尔曼督察坐在办公室里,吸着烟,打着电话汇报搜捕进程,那是一个讽刺的仰拍镜头,和开始时小孩子的玩游戏时的俯拍形成强烈对比,一个是恐惧的现实,一个是法律制度下的理想,“以法律之名”和“以人民之名”的强烈对比。更强烈对比的还有最后的审判。凶手被黑道带到了老肯兹和立维酒厂,来自社会底层的人们齐聚一堂,实行了他们对凶手的审判。这是一个讽喻,那些人或者身上都带着对现实的不满,或者都有犯罪的前科,都有过被法律制裁的经历,但是现在他们站在了法律的另一面,他们高高在上面对一个杀人凶手,他们是审判者,他们在自己的法庭上掌握着对另一个个体的生杀大权,他们甚至为凶手叫来了辩护律师。他们叫着“杀了他!”当凶手的辩护律师说要交给警察,通过法院判决的时候,他们都笑了。
凶手声嘶力竭,他说自己一直有着恐惧,在街上被跟踪,随时可能被杀害,这种无尽的痛苦面前,他不能阻止自己,“除了我做那事”,他才能平息心中的恐惧,没有人知道他内心的哭泣,杀人才能消除这种痛苦。凶手是个疯子,是个病人,在大街上精神萎靡,瞌睡连连,只要他看到小孩出现就会重振精神,眼睛里发出兴奋的光芒,伴随而来的便是那欢快的口哨声。凶手并不是忏悔,而是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恐惧。那些审判者说,他犯了谋杀罪,连自己都判决了自己的死刑,那结局就只有一条:杀了他。而辩护人发言了,他说,被告在不可抗拒的冲动下犯了罪,所以不该被判处死刑,没有人会因为忍不住的事情而受惩罚,没有人能够把一个不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人杀死,“这个国家不行,你们当然也不行”而对于凶手,应该把他送进医院,而不是监狱或者绞刑架。
凶手变成了病人,惩罚变成了医治,这是不是代表着法律?而在这个私设的法庭上,审判者都曾经是法律的受害者,而当面对同为杀人罪犯的时候,他们却代表了另一种正义,黑帮老大说,如果当成病人被医治,然后又被释放,然后又去杀小孩,然后又被抓,如此循环,没完没了,那么凶手就永远不会受到制裁和惩罚。而不管是黑帮的审判,还是所谓的辩护人,他们不休止的争论中,没有警察,就像搜捕凶手的那个过程一样,警察所代表的法律是缺失的,甚至是走向另一条路,而当最后警察赶到老肯兹和立维酒厂里的审判现场时,那些站在法律对面,声称警察是笨蛋的审判者举起了手,“以法律之名”,一双手伸向了那个颤抖着的凶手,法律回归,而凶手似乎也找到了自己的庇护。
谁是凶手,似乎并没有悬念,而悬念似乎只在警察那边,在没完没了的搜查取证中,那些无辜的人倒成了嫌犯,警察让社会陷入了新的恐惧,这种恐惧和凶手并没有直接关系,而对于凶手来说,是完全充满了游戏意义,他是个精神病患者,他是个疯子,他消除自我恐惧的唯一办法便是口哨,以及与欢快的口哨声一起的孩子、糖果、气球,这是他消除自我痛苦的唯一办法。这是对法律的挑衅,还是对自我的拯救?而警察为代表的法律却永远在现场之外,在凶手之外,甚至在恐惧之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发现真正的凶手是一个看不见的盲老人,在凶手肩上印上大写M的是一个小贩,他们和警察无关,和法律无关。而那些黑道里的人,更在法律之外,或者说,他们对凶手的审判完全是抛弃所谓的法律,在自足的老肯兹和立维酒厂里完成了审判。
但是法律还在那里,警察还在那里,面对警察他们还是举起了投降的手,“以法律的名义”又将凶手带向一个未知的世界。而最后真正法庭的审判只有短短40秒,三个哭泣的母亲坐着,她们说:“以人民之名,这不会把受害者带回来,我们要多点关心自己的小孩,你也要。”以人民之名去关心孩子,这是不是对于“以法律之名”的又一次解构?电影结束,她们的声音留在那里,从此人人自危,还是对司法无力的谴责?
大写的M并没有从凶手的衣服上擦去,这是一个符号,从小贩的手掌上印上去,像一面镜子刻在那个时时露出惊恐表情的凶手身上,街上所有人都处在对凶手杀人的恐惧中,那么凶手的恐惧又在哪里?“以法律之名”和“以人民之名”是两种恐惧,似乎每个人的内心都有摆脱不了的痛苦,杀人只不过是他消除社会恐惧的一种手段,但是这种手段的悖论在于,他将制造更多的恐惧。口哨声本来是欢快的,但是那是格里格的《皮尔金特》,《皮尔金特》是格里格为易卜生的同名诗剧写的配乐,就讲了一个病态地沉溺于幻想的角色,最终成为牺牲品。
大写的M刻在每一个人的心灵深处。
创作时代背景
1931年德国
纳粹作为德国国会第二大政党,危险的极右意识形态,主张对少数民族进行镇压和种族灭绝,以扩大雅利安种族的利益。
导演弗里茨与主演彼得·洛均为犹太人。
奠定了惊悚片的基石
《M就是凶手》作为最早一批探索着用音乐音响来服务剧情的影片,其对光影的创新运用,启发了德国黑色电影,此外,它还代表着电影向着更为复杂细腻形态的进化,开创了一种模式:在电影中精心设计道德与哲学问题,观众可以自己得出答案并对自身道德信仰进行检视。
叙事结构
电影中讨论的话题遵循着议论文式的撰写结构:
a.对主题进行概述的引言
b.支撑论点的论据、推论规程
c.得出结论性假说(但<M>将假说抛给了观众)
电影通过镜头、场景、表演、剪辑、蒙太奇代替语句来表达观点。
其实,在弗里茨早期最为著名的作品《大都会》中,便已经展示出了这种叙事结构。
a.电影开篇向我们抛出了议题
几分钟交代背景,一个孩童杀手给城市蒙上了恐怖的阴影,孩子们传唱着他的顺口溜,家长们忧虑孩子的安危,孩子在警察的帮助下过马路,这是一个关爱弱小的社会环境。
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
凶手通过写满自己罪行的通缉令时映出的阴影。
影片近乎赋予了我们全知全能的体验,以便从各种角度进行分析。
弗朗茨展示了连环杀人案给小镇带来的影响,猜疑和紧张的气氛使无辜的人们互相攻击,影响着家长、公众、警方及犯罪团伙
b.心理学家在分析罪犯笔记时,判断出他精神失常
对着镜子调皮的拉伸嘴角来取悦自己(见到孩子并尝试平复犯罪冲动的时候)
贝克特杀人前的口哨声,轻快童趣的曲调(与悲剧的对比,形成更强烈的意味)
口哨(内在欲望无法压抑的外在冲动表现)
导演弗朗茨并没有让贝克特这个角色变得讨喜
而是通过展示他的生活环境,来帮助我们理解他,我们看到他挣扎着克制自己,也看到他的恐惧与孤独,但并没有同情他。
同样让我们看到了他罪恶的影响,心碎的遇害者父母、被恐惧与猜疑击垮的城市。
c.最后一幕的“庭审”
我们听着市民与检察官的控诉,以及他的辩解。
如果放他生路则会带来更多杀戮,贝克特坚称自己犯罪时不受控制,不应受到审判。
最后他被警察带到真正的法庭,而法庭宣判的那一刻全片戛然而止。
我们则变成了审判员
当我们面临了这样一个哲学问题:我们愿意牺牲多少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以血换血,以牙还牙虽然并不会让观众变为纳粹,但却引来了一种思考,如果我们来治理这个社会,又会怎么做?
《M》运用的手法与内核思想,放在当今社会依然适用,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
最终,我们的答案将决定了自己的三观及决策
至今我们依然没有答案。
【B+】第一次看德国表现主义电影,不负盛名。在许多方面的想法都远远领先于同时代其他影片(尤其是对声音和光的运用),只是毕竟是先行者,已如今眼光再看有些地方还是显得生涩,比如那个平行剪辑,很生硬。
传说中的德国表现主义力作。这种片子放在现在的天朝完胜那些大片。最后的辩论进入了人权、制度和法律的思辨,而他们的概念完全是基于人性的角度,这是人权的思考。前半部的悬疑解惑,后面的基层社会的私设法庭,凶手的经典口哨还有夸张的表情和肢体。经典!8.6
除对白和口哨声外其他声音基本无,更别提扣人心魄的配乐了,但作为一部1931的有声片,如此足矣。有趣的地方在民众对警察(政府威权)的不信任(妓女朝警察啐口水),以及黑道擒获凶手的设定,加上最后私设法庭和真正的法庭审判对比,如此种种真是大胆的讽刺。口哨声很瘆人。
解读一部经典电影就要联系当时的环境,读过福柯的《规训与惩罚》《癫狂与文明》可能对电影中欧洲的法律体系有所了解。其实就剧情来说这部电影很是粗糙,不过最后的审判意味伸长。人权,自由,权利,精神病一系列中世纪的产物柔和起来,这才是这部戏的精髓。
黑白构图的张力,无声与画面的急速运作的对比,轻快口哨和极端反人性行径的并行不悖,空镜头与人物戏剧性夸张表演的穿插。电影在那个有声片刚诞生不久的年代,可以承载太多的艺术手法和社会诘问。如同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个体背负社会病是流行于每一个年代的瘟疫。
B+/ 大半部散点透视无主角剧本,结尾审判似黑化生之欲;超低仰角俯角,移魂般长镜空镜,阴影与光的博弈; 心理音效恐惧感仿佛真空。无论文本还是影像都有新的尝试,昭示着尼伯龙根大都会的默片时代之后似乎稚嫩却更有生命力的弗里茨 · 朗。万万没想到喜剧效果这么出众。可作最近网络话题镜鉴。
每次看德国电影都忍不住往政治隐喻上想,德国真是一个牛逼的国家啊。影史上第一部讲连环杀人的电影,却比后来的那些要高明得多。黑社会审犯人那一段是我觉得电影最好看的一段,“难道把你交给警察送进监狱,让国家养你一辈子?”,警察搜寻许久无果最后由盲人找到了线索,这真是个无比讽刺的故事。
弗里茨·朗十分大胆地让一位罪恶滔天的凶犯在大银幕前为自己辩解,凶犯与群众的关系变得十分微妙;朗用一个社会新闻进行了一次政治反思,这是1931年的魏玛德国;按照克拉考尔的观点,M同样预示了纳粹德国的崛起。马克·费罗更认为结局中女人的警告表明朗和他当时的女友Thea von Harbou(后加入纳粹)对魏玛共和国民主的不信任,流露出两人的意识形态(cf.Cinéma et Histoire, 1977)。从以微观的社会事件对社会制度进行宏观的分析角度来看,朗无疑是影史的先驱。
8论底层人民群众社会活动的重要性人民法庭所代表的民声与法庭所代表的正义 情感与理智的对决 谁才是真正的正义30年代就拍出如此前卫的社会题材作品 完爆如今各种院线商业流水线粗制滥造品结尾人民法庭的大法官与激起的群众又或是集体主义兴起的预言与写照
淘到DVD了哈哈
开场利用影子铺设惊悚氛围、人人自危的紧张空气,与明暗双线并行的抓捕过程构成高反差对比,制造出不少萌点;空无一人的街道,M惊恐的表情,口哨的运用,堪称经典;对连环杀手的心理描摹,以及对法律制度的揶揄,都具有前瞻性。
印象最深的是 他说“你们要是杀了我 你们就是冷血谋杀!” 群众听到后笑了起来;他说“我要求把自己交给警察!” 群众也笑了起来;他说“我要求把自己交给民主陪审团!” 群众还是笑了起来。群众没有兴趣也觉得没有必要听他说些什么 这不重要 “让他死”就是大家坐在这里的目的。M是凶手 而乱审判的群众也是凶手——从个人观点来看 某些罪犯——就如M 单单交给法律来处理是难解自己的心头恨 就应该让他受折磨——但民主审判又不能当主流 如何让法律和民主完美结合这才是国家最最重要的治国之道 最后在法律和人情里留了一个做选择的悬念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黑社会对杀人犯的人道和法律审判是很有意思的。真正的执法机构是无能的,但是一个罪犯又有什么权利来说另外一个罪犯是不可饶恕的?尤其是,这个杀人犯在倾述自己的心理病态时,听众席上的若干观众还默默的点着头。终究,这个社会的罪恶似乎是没有出路的,因此才有最后一幕的,父母们应该看好自己的孩子。虽然这最后一句台词真的出现得很突兀和莫名其妙,像是匆忙之间添上去用来过关的。如果没有执法机构的审判和最后母亲的画面,我想这部片子要好得多。
近乎完美,扣一星最后的伪庭审,当民粹已然发展到人人相疑,社会不安时,是无法产生如此模式化的场景的。东方快车式也许更加契合
原来,他只是个卖萌大师。中间有一段很惊艳的平行硬切剪辑,瞬间明朗了两个势力、一个目标的局势;想不到在全民哄笑那一刻燃了;最后的辩论虽然升华了高度,但也同时削弱了快感;那支口哨的旋律,忘不得。配乐贫乏、完全依靠影像推进的原味悬疑片,这是黑色艺术品。
M逃进阁楼那一段特别精彩!彼得·洛长得果然猥琐!演个绑架小姑娘的变态杀手太合适了!1931年的这部电影现在看来还是有些琐碎冗长!翻拍的话应该不错!
看到底下那么多装逼的评论,心情就像M突然发现身后被标记了白字时那样,好惊悚好害怕!!!!!瞪!!!!!
德国表现主义电影向美国黑色电影转变时期的牛逼片子,而且就我目前的阅历来说,它好过所有的德国表现主义电影以及八成的(另两成我没看而已)美国黑色电影,这当中的差距,是巨大的
群众大会真牛啊
观感很奇怪的一部电影,就像无声和有声的结合,无配乐仅有图像来烘托情节,前段闷的要死,中段的剪辑很棒,结尾升华主题的对峙是点睛之笔,全片的悬疑点布置出众(说的就是那个口哨!), 对杀手的人物刻画很深刻(选角!)。(问题:那封信是谁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