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对黑暗世界的完美诠释
前言
写这篇影评,完全是因为我是一个土人。
一部94年出品,IMDB排名14的电影,我竟然现在才有机会看到,这使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土。然而这并不妨碍这部完美的电影给我带来深 深的震撼和深深的思考。
94年实在是一个电影的黄金之年,人类历史上许多最伟大的电影都在这一年诞生,《阿甘正传》讲述了美好品德的传奇故事;《肖申克的救赎》讲述了冷静,执著和对自由的向往的奋斗史诗。曾经有人说这一年伟大的《肖申克的救赎》被《阿甘正传》掩去了光芒,并为此深深遗憾和不平,然而真正被掩去光芒,和应该为之不平的其实正是这部《低俗小说》。
横向比较:如果说《阿甘正传》讲述的是高尚情操创造奇迹的正面故事,《肖申克的救赎》讲述的是对丑恶社会不懈奋斗的中性故事,那么《低俗小说》讲述的就是不折不扣的黑暗世界的负面故事。这部电影中没有一个完全善良和无罪的人,每个人都背负着罪孽,甚至是血债,它真实地向我们展示了这个世界的黑暗与残酷。
纵向比较:Quentin Tarantino的最新作品《杀死比尔》2部曲与《低俗小说》相较而言,简直可以看作对暴力美学和杀戮的单纯解释,在华丽和震撼的杀戮后面掩不住的是内涵的孱弱,而《低俗小说》并不血腥,点到即止的打杀却让人为其后隐藏的含义不寒而栗。而女主角Uma Thurman的演技也是不可同日而语,尽管她在《低俗小说》总扮演的只是数个主角之一,戏份也并不算很重,但她自然而妖娆的表演显然完全征服了导演和观众的心。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低俗小说》的宣传海报上无一例外的都使用了Uma Thurman的造型。
影片最容易吸引人注意的地方就是它的结构,尽管这种非线性的叙事结构在现在来讲已不能算是“实验”,但能像本片一样将故事结构与故事内容,影片主题完美结合在一起,而不是为了“实验”而“实验”的例子还是凤毛麟角。影片由3个故事《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金表》《The Bonnie Situation(Bonnie状况)》,以及前序和开头组成。值得注意的是,每个故事(包括前序和开头)都有两个主要的角色,而故事就在这两个人之间展开。
故事梗概
片名《低俗小说》实际上翻译得并不准确,"Pulp Fiction"并不是一个能翻译过来的名字,它有着多重的含义,实际上,这个名字也解释了电影的主题,即这个世界的原形——"Pulp Fiction"。这一点,影片开始为Pulp所作的词条解释显然已经暗示了我们。
影片的前序可谓经典,一对情侣Pumpkin(Tim Roth)和Honey Bonny(Amanda Plummer)在咖啡店里悠闲得吃着早餐,讨论的却都是打劫的事情,原来他们是一对劫匪,然后两人突然决定打劫咖啡店,于是持枪大叫,与刚才悠闲幸福的样子形成巨大反差。片名和职员表也在音乐声中随之而起。而这段看似荒诞不经的前序一直到影片结束才体现了导演的良苦用心。
影片开始便是两位重要主角登场:Jules(Samuel L. Jackson)和Vincent(John Travolta),两名黑帮杀手,前去执行一项任务,途中谈起老大Marsellus妻子的逸事,从而在不经意的叙述中为第一个故事做了充分的铺垫。二人上楼,走进房间,Jules则和被吓得不知所措的三个青年进行了一段看似幽默,实则杀机重重的谈话。当他们找到了那箱黄金之后,Jules便出手杀了两个白人青年,而在杀死Brett(Frank Whaley)前那段圣经的背诵,更是本片凶杀镜头的经典之一。
标题浮现,第一个故事《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
故事开始出现的并不是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而是Marsellus(一直未露面)在买通拳击手Butch(Bruce Willis),要他比赛故意落败。换了一身傻里傻气T恤短裤的Jules和Vincent二人任务完成归来,Vincent和Butch发生了一点小摩擦。 Marsellus叫走了Vincent,Butch离去,故事这才拉回Vincent的主线上来。这段看似无理的安排正是导演精妙所在,为后面故事的穿插作了充分的铺垫与补充。Vincent在去接Marsellus妻子的路上,先到相熟的毒贩那里买了一包极品海洛因。之后有一段Vincent吸毒驾车的镜头,可以说是导演对毒品美学的绝妙诠释,将吸毒这种肮脏,罪恶的行为拍得如此唯美,也只有Quentin做得出来,而这也正是本片所需要的。
Vincent受命带老大Marsellus的妻子Mia(Uma Thurman)出去玩,从始至终Mia都极尽神秘和妖媚,对Vincent的态度也极为暧昧,但Vincent一直不为所动。二人在Jack Rabbit Slim's中用餐,谈起Mia失败的演艺事业,Mia自称曾在节目里讲过一个老笑话,Vincent坚持要听,却没有得到Mia的同意。随后Mia突然要求参加摇摆舞比赛,二人登台起舞这段十分精彩,令人印象颇深。也正是这段舞,简洁而令人信服的完成了二人感情加深的过渡,从而省去了无数冗繁,俗套的台词和镜头。二人兴尽归来后,Vincent躲在洗手间里作着心理斗争,Mia却无意发现了放在Vincent口袋里的那包海洛因……当Vincent走出洗手间的时候,发现吸毒过量的Mia口吐白沫,昏倒在沙发上。慌乱之中Vincent将Mia带到毒贩处,在毫无经验的情况下为Mia的心脏注射肾上腺素,侥幸救活了老大的妻子。在Mia家门口,二人告别时,Vincent请求Mia不要把这件事告诉Marsellus,Mia答应后,却给Vincent讲了那个老笑话:番茄一家走在路上,小番茄走得太慢,番茄爸爸对他骂道:“Ketchup(Catch up)!!!”这个笑话一语双关,Mia对Vincent的感情表露无遗,而Vincent只能控制住自己,无奈的对着Mia的背影送出一个飞吻而已。
一个孩子在看动画片,而他父亲的战友突然前来拜访,为这个孩子,Butch,讲述了他们家三代战士不惜任何代价将一块金表代代相传的故事。而他便是替Butch死去的父亲前来传递这块金表的。孩子接过金表,铃声中拳击手Butch猛然惊醒,稍事休息后走出了休息室。
标题浮现,第二个故事《金表》
Butch违反了第一个故事中与老大Marsellus的约定,打死了对手,随即跳上出租车逃之夭夭。而他的教练则惨遭Marsellus的毒打,Marsellus发誓一定要抓到Butch,此处导演还不忘安排本无戏份的Vincent和Mia露一小面,暧昧一把,可见其细心,以及导演对故事之间千丝万缕,紧密穿插的重视。一路与Butch闲谈的出租车司机Esmarelda十分神秘,言谈举止也很暧昧,很抢镜头,令人怀疑这个角色有什么别的用途,但看完整部影片却发现该角色就是一个最普通的龙套,毫无特殊作用和其他戏份,不禁让人摸不着头脑,猜不透导演的心思。
Butch回到旅馆,与女友Fabienne缠绵一夜,第二天早上准备远走高飞的时候却发现Fabienne忘掉了他最重要的金表,狂怒之下Butch冒生命危险返回住所。拿回金表后Butch以为已经平安无事,轻松之余烤上两块土司面包,却发现桌子上放着一把冲锋枪,拿起冲锋枪的Butch突然听到马桶水响,遂端枪对准厕所门口,出来的是Vincent,二人相对无言,一动不动,气氛渲染到最高点,突然烤面包机一声响,Butch一通扫射,Vincent应声倒地。烤面包机的警报声尖锐刺耳,响个不停,Butch冷静仔细的检查了尸体,擦去枪上指纹,慢慢出门而去,警报声也渐响渐远。这段凶杀个人认为乃是全片最经典之处,也堪称世界电影史最佳凶杀片断之一。
松了一口气的Butch在车上得意地唱着歌,却发现面前人行横道上走过的正是老大Marsellus,同时Marsellus也发现了他,Butch当即冲了出去,将Marsellus撞飞出去,自己却也被另外一辆车撞到路边,两个人都昏迷过去。醒来后,Marsellus追击Butch到了一家小店,被埋伏好的Butch打晕在地,Butch正要用Marsellus的手枪杀死Marsellus,却被店主阻止并且打晕。然后出现了本片最令我震撼的情节,二人并不是被送到了警察局,而是被绑到了小店的地下室。原来店主和他的朋友Zed是一对变态同性恋者,想永远的把二人关在这里供自己玩乐,而且他们早已有了一个奴隶——瘸子,Zed边敲着瘸子的脑壳边决定先对谁下手的那个画面我永远也忘不了。
Marsellus不幸被选中,两个变态带着他走到了里面的房间。Butch趁机摆脱束缚,打晕了瘸子,走出门口时思量再三,又返回来,救出了Marsellus,两人之间的恩怨从此一笔勾销。而怒不可抑的Marsellus发誓要让Zed尝尽人间痛苦。Butch乘Zed的摩托来到旅馆,接走Fabienne,Fabienne问他摩托是谁的,Butch说是Zed的,Fabienne问Zed是谁?Butch说,Zed is dead,baby……Zed is dead
标题浮现,第三个故事《The Bonnie Situation(Bonnie状况)》
故事再度回到了开始的一幕,Jules背诵完那段冷酷的圣经,与Vincent一同开枪杀死了Brett,但浴室里还藏着一个持枪的人,他突然冲出浴室,疯狂的向Jules二人开枪,神奇的是,子弹全部都打偏了,二人枪杀了这个倒霉鬼,带着黄金和内线Marvin乘车返回。路上二人争执起了这件事和神迹的关系,Vincent问Marvin话时枪走火,不慎爆掉了Marvin的头,Jules只得暂避到朋友Jimmie(Quentin Tarantino)家,但Jimmie的妻子Bonnie马上就要回到家,情况十分紧急。Marsellus派出了传说中的Winston "The Wolf" Wolfe,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解决了这些棘手的问题,被冲过凉水澡的Jules二人,只得穿着换上傻里傻气的T恤和短裤(也就是第一个故事开始时的 打扮),去吃早点。
终于我们来到了前序中熟悉的场景——咖啡屋,Jules和Vincent依旧在争论那个老问题,Jules说自己 受到了启发,决定金盆洗手,今后浪迹天涯。Vincent一怒之下去了厕所,然后就发生了前序一幕中的抢劫。Jules故作镇静,将钱包交给了Pumpkin,但Pumpkin还是发现了那个装满黄金的箱子。Jules趁Pumpkin陶醉其中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制服了他。Honey Bonny惊怒之下失去理智,用枪指着Jules大喊大叫,Vincent的出现也让局势陷入紧张。Jules尽力让Honey Bonny冷静下来,保证会把包括自己的钱在内的所有钱都给他们并让他们安全离开,然后开始了本片最精彩的一段独白。
他先是复诵了那段精彩而血腥的圣经,然后试着开始解释:“maybe it means that you're the evil man,and I'm the righteous man,and Mr.Nine-millimeter here,he's the shepherd protecting my righteous ass in the Valley of Darkness.Or it could mean,you're the righteous man and I'm the shepherd and it's the world that's evil and selfish.Now,I'd like that.But that shit ain't the truth.The truth is,you're the weak and I'm the tyranny of evil men.But I'm tryin',Ringo.I'm tryin' real hard to be the shepherd.”说罢他放下了枪,而一脸失落的Pumpkin和Honey Bonny,相互拥抱搀扶着,拿着钱袋走出了咖啡馆。随后在轻快悠扬的主题音乐中,Jules二人收起枪走出了咖啡馆。导演兼编剧Quentin Tarantino的大名赫然出现,而我在昏黄的灯光下,不由得站起身来,由衷地鼓掌。
评论
正如我在前言中说的,这部影片的经典之处,就在于揭示了这个世界的黑暗,而并没有给出答案。它并不像《肖申克的救赎》一样,拥有一个意志坚定,不懈奋斗,并最终成功冲破黑暗的主角。他拥有很多的主角,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没有好莱坞式的大团圆结局,黑暗的世界本来黑暗,过去如此,现在也是如此,未来更是如此。
从结构上讲,影片的叙事顺序十分独特,如果要按照顺叙的话,故事应该是这样的:影片的开始Jules二人执行任务,然后第3个故事 《The Bonnie Situation》(包括前序中的抢劫),其次是第一个故事《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最后才是第二个故事《金表》。但导演对于叙事 顺序巧妙的修改,和对情节人为的切割,让人在观影之后有恍然大悟之感,影片貌似彼此独立,断档甚多,实则前面伏笔不断,后面接应不绝,首尾相接,处处相连,连绵不绝,令人回味无穷。堪称此类影片的经典。
从人物上讲,这部片子算得上“群像电影”。但这部片子区别于一般的“群像电影”的独特之处在于,这些“群像”从不同时出现在一个“时空”,却又时刻彼此联系紧密。每个故事都有各自的主角,第一个故事是Vincent和Mia,第二个故事是Butch,第三个故事则是我们全片的中心人物:Jules。同时,这个故事中的主角,经常是另外一个故事,另外一个时空中的配角,在为别的故事发展剧情的同时也预先留下了自己故事的伏笔。比如Vincent这个贯穿首尾的角色,多数时间其实担任了重要的配角角色,比如Butch在第一个故事里的昙花一现,比如只在开头结尾出现的强盗情侣。整部片子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表演是属于Uma Thurman的,自然而妖艳,将一个黑帮老大妻子的外在内在表现得淋漓尽致。她仅半个小时不到的精彩表演让人大呼过瘾,却又暗自希望能多点老大妻子的镜头,只可惜我们的Uma戏份之有这么多了:(另外John Travolta的表演也让我眼前一亮,一改我对他“动作明星”的印象。尤其在与Uma飙戏的过程中,始终不温不火,不紧不慢,气质迷茫又迷人,与Uma饰演的Mia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至今他和人争论时,微微伸出食指放在嘴唇前,双眼迷茫的迷人姿态还让人难以忘怀。此二人的精彩表演在第一个故事中的那段摇摆舞里可谓达到了高潮,同学看了这部片子之后说这段摇摆舞堪称全片最精彩的部分。就算不想看这部片子的朋友也强烈建议看看这个片段。相较之下,Bruce Willis的突破就不大,依然是孤胆英雄的形象,当然这也和角色有关。至于Samuel Jackson,表演也是相当不错,但却没有什么让人印象特别深的地方,这也许就是所谓的驾轻就熟吧。他把本片的中心人物Jules诠释得十分到位,尤其 是道出影片主旨的那段独白,让人终生难忘。
正如我说过的,影片的每个角色虽然都在某方面拥有美好的情操,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下面我将试着逐一分析:
首先是Vincent和Mia。在开始的情节里,我们可以了解到Vincent冷血杀手的一面,他与Jules毫不留情的杀掉了Brett。随后情节一转,开始叙述他和老大的妻子Mia之间的暧昧感情,在跳舞归来之后,明显二人的感情已经发展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当Vincent在洗手间里进行理智与感情的斗争时,我就知道,这段感情根本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一个打手怎能爱上老大的妻子呢?这对Vincent来讲是痛苦的,对Mia也未必不是。在Vincent抢救Mia这段的时候,他发狂一般的焦急,并不全是因为害怕老大的责罚,更多的则是对身边女人的关心和爱护。故事的结尾,一脸憔悴,我见犹怜的Mia完全放弃了虚伪的外表,与之前颐指气使的样子判若两人。她无奈又满怀希望的说出那句"Ketchup(Catch up)",而Vincent只能双眼迷茫,疲倦的微笑着,对着心爱女人的背影送出一个飞吻。Mia只能嫁给自己不爱的人,虚度此生;而Vincent不但无法得到真爱,最终也无谓的死在了Butch的枪下,如同草芥,爱情何在?而希望又何在?
“金表”代表的是一个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为了这个东西,Butch一家三代不惜任何代价将它流传下来。当Butch踏上返回家中的路时,他明白自己有可能命丧黄泉,但是金表所代表的东西,对他的意义高于生命。这个东西,就是 “荣耀”。Butch这个角色从始至终都是痛苦的,出生在战争英雄家庭,从小就对荣耀充满了向往,最后却沦为了黑帮操纵的拳击手。所以他选择了反抗,他欺骗了Marsellus,然后试图带着爱人逃亡。这就荣耀吗?Butch还是找不到答案。这世界的贪婪和黑暗已 经遮蔽了“荣耀”这个词。但Butch试图找回它。当他在变态的地下室醒来时,他对世界黑暗的认识又加深了一层,但这仍然无法打消他对荣耀的追求。他本可以把Marsellus留给变态,一走了之,但是他没有,对荣耀的追求让他无法视死不救。可是救出了Marsellus之后,他才明白了,这样的行为只不过是把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把施暴者变成了受害者,暴力,变态和黑暗的事实永不会改变。于是他带着对荣耀的迷茫,与女友一起逃离了这个黑暗的世界。可是,等待他们的不过是另外一个黑暗的世界而已。
什么是"The Bonnie Situation",是指的Jimmy的老婆Bonnie吗?我们不知道,正如片名"Pulp Fiction"一样,你很难搞清楚它真正的含义。但是在"The Bonnie Situation"中,我们的Jules搞清楚了一个问题,也就是"Pulp Fiction"想说的问题——这是一个黑暗的世界。Jules也许没能明白一切,但是他起码明白了这是一个黑暗的世界,并且决定离开这个黑暗的世界,浪迹天涯。他在那段独白里再清楚不过的说了,或许你是恶人,而我是善人,而我的武器就是保护善人的牧羊人;又或者你是善人,我是保护你的牧羊人,而真正自私和邪恶的是这个世界;然而这些都不是事实。事实是,你是弱者,而我是邪恶的代言人。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善良,而只 有弱肉强食,我们的Jules不能再忍受这一点,所以他接着说,我努力的尝试,极为努力,想要成为牧羊人。所以他放走了这对强盗,希望他们能在这个弱肉强食的黑暗世界里生存下去。可以说,Jules这个角色在片中扮演着先知的角色,也是导演观点的代言人。
Pumpkin和Honey Bonny这么可爱天真活泼(-_-b)的一对情侣却是强盗;Jules和Vincent与Brett素不相识,只是由于Marsellus的命令就杀死了他;Marvin更是惨死在了Vincent的走火之下;在Butch家中Butch与Vincent二人会面的瞬间,二人的心中都在想什么?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了,Butch别无选择,他只有杀了Vincent;即使Marsellus能够呼风唤雨,也终不免Zed和他变态朋友的蹂躏;而Zed将面对的又是怎样的惨无人性的虐待?……Pulp Fiction就是这个世界的概括,这个世界的本质是黑暗,腐烂的,但我们仍然期望能有人站出来,对抗这邪恶,我们期望牧羊人的出现,我们期望成为牧羊人。
向Quentin Tarantino致敬,为这部伟大的《Pulp Fichtion》。
20:07 2004-11-17@Wien
2 ) 后现代呈现黑色幽默电影的一个最佳典范
《低俗小说》被評論家認為是後現代電影的一個最佳典範。片中因大量的黑色幽默風格而常被認為是「後經典黑色電影」。它是90年代的电影,但即使是到今天来看,都还能让人觉得很创新、很震撼、很有趣、也很深刻。如果要形容昆汀,我想到的就是「鬼才」。太聪明的编剧与导演方式。它基本上极度暴力,也极度搞笑,叙事时间线混乱却不会令人搞不懂剧情,故事支线极多而节奏明快毫无冷场,例如在中间某个故事挂掉的人,会在最后一段出现。故事中角色们彼此都相连,发生的事件环环相扣,他们当下却不能领悟透彻!像人生一样,我们往往无法理解生命中各种际遇间的关联。这种奇怪的叙事方式,却能毫无违和地将故事纷呈精彩的表现出来,昆汀太有才华了!
明明是描写着黑帮的故事,看完却觉得有神的安排、神的存在、神的启示。明明对话与剧情中充斥着脏话与暴力,可是故事却在极幽默爆笑中蕴含着生命之启示与哲学。本片有许多暴力血腥镜头,脑浆喷满车窗、吸毒画面、满天飞的髒话、有全身穿满各种环的人、甚至有性虐待的画面…诸如此类,但暴力血腥只是表面,但是这部片裡的各个人物,讲话的内容与日常的生活状态所花的时间,比他闯荡江湖、执行黑帮任务的时间还多很多;处理杀人后的后果花的时间也比杀人本身多;甚至还有许多温馨的桥段,例如老大的女人与老大的喽囉解释"uncomfortable silence"、或是两个鸳鸯大盗要抢劫前在那边「我爱你/我也爱你/小南瓜/小兔子」的…这些零碎的剧情与对话触动的思维,才是呈现昆汀的思想哲学的真正重点。
以下叙述我个人特别喜欢的几个部分:
《一》背叛黑帮的拳击手(布鲁斯威利 饰布奇)
布鲁斯威利(Bruce Willis)是个被黑道老大马赛勒斯收买的冠军拳击手布奇,授命在黑道老大押赌的一场拳赛中比输,只是关键时刻他还是忍不住把对手打败,比赛结束后,布奇卷款逃走,黑道大哥决定派杀手追杀他。他陪着女友法比耶娜到旅馆亲热。第二天早上,两人打算离开这裡时布奇发现法比耶娜忘记收拾重要的金錶,儘管认为马赛勒斯会找到他,仍要回到他原本的公寓拿。布奇很快地发现手錶,但他以为屋子裡只有自己一人而烤了吐司;这时,他发现了厨房有一支MAC-10冲锋枪,并听到厕所冲水声而持枪准备攻击,走出来的人是文生。两人不语相望了一下,布奇便开枪杀死了他。父親的金錶象徵著榮譽,背叛勢力龐大的黑幫需要勇氣。布奇不妥協,骨子裡要當英雄。
金錶典故:正在看着电视卡通的年幼布奇被一名越战老兵昆斯队长打断。昆斯说,他带来的这个金錶是柯立芝男人传了三代的一样重要传家宝,布奇的父亲和昆斯是好友,布奇的父亲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一个战俘营中死亡,并在临终前请求昆斯藏好手錶;昆斯便向布奇的父亲一样将錶藏于直肠中数年,就为了交给布奇。这时,钟声响起,成年的布奇惊醒来想着刚才梦的事,并接着上场比赛。
《二》黑帮杀手(约翰屈伏塔 饰文生)与黑道老大的女人(乌玛舒嫚 饰)
乌玛舒嫚饰演老大的女人,但与身为黑帮杀手的约翰屈伏塔发生一段暧昧又压抑的关系。其中有一段在酒吧里参加舞蹈比赛的环节,约翰屈伏塔与乌玛舒嫚跳的扭扭舞,搭配Chuck Berry的歌曲"You Never Can Tell",绝对是电影中的最经典舞蹈画面,也是约翰屈伏塔在大银幕前转型、不跳舞多年之后,第一次展现舞王风采,一定要瞧瞧。 两人的暧昧升温简直是要让温度计爆表,却又压抑在对黑道大哥的深刻恐惧裏。当乌玛舒嫚吸毒过量快挂掉时,约翰屈伏塔紧急带她去毒贩艾瑞克史托兹求助,艾瑞克史托兹知道那是老大的女人,压根不敢帮她打救命针,于是翻出医学百科,指导约翰屈伏塔拿着红色奇异笔,在乌玛舒嫚胸前做好记号,要他用力往心脏打下去,力道要大到能「刺穿她的假奶」这些细节安排,真的非常黑色幽默。片中有太多这种恶搞了,你一定要亲自看了电影才明瞭有多爆笑。
《三》黑帮杀手(山缪杰克逊 饰朱斯)的觉醒
山缪杰克逊也有完美的演出,他饰演的是个突然有所顿悟的杀手角色,原本这种情节可以很老套、很无聊的,但昆汀的剧本与山缪的演出,让这角色成为影史上的经典,而山缪杰克逊在片尾的一大段独白与领悟,更是惊人地完美,很少人能把一个黑道的心灵救赎写得那麽酷、那麽不老套、又不会令人想睡的,绝对是经典。 一个读圣经的杀手,宣示了他的心理状态与他罪恶的一生是强烈的矛盾。觉悟后他第一个赎罪行为就是放两个抢匪走。每个人每天都在抉择要做怎样的人,走哪一条路,一个黑帮杀手的觉醒,神是何等欣喜!而我也是深深动容,心灵得到大大的安慰!
《四》黑道大哥被SM(文·雷姆斯 饰 马赛勒斯)
马赛勒斯以洛杉矶最大黑帮大哥形象出现,手下有无数杀手,拥有想像不到的霸道恶势力,呼风唤雨无所不能,没有人敢惹得起,谁惹了他,死路一条,人人惧怕他。似乎是巨大的黑势力,实际上,没了枪、没了簇拥的喽囉,他也是普通人,落了单,遇到恶人自己势弱时,也要任人宰割。
马赛勒斯在追逐布奇时,两人都进入到一间店里,后来,他两人都被老闆绑于一间地下室里,同性恋梅纳德和保全撒德将马赛勒斯拖到另一个房裡强姦他,并带出一名关在笼子中不会说话的束缚装人「野兽」看着布奇。布奇很快地弄开了绳子并打昏了「野兽」,原本想逃走的布奇决定拯救马赛勒斯,他选了一把武士刀回去开门,发现撒德将马赛勒斯放置于鞍马上鸡姦他,布奇两刀杀死了梅纳德。马赛勒斯起身用梅纳德的猎枪射伤了撒德的大腿内侧,马赛勒斯说,打算要带两个手下用喷火器毁了这裡,并告诉布奇别把这裡的事说出去并要他离开洛杉矶,两人恩怨就此一笔勾消。布奇同意后骑着店门口的美式机车载法比耶娜到火车站离开。
每个人的人生就像是一出戏,命运的剧本谁编写?每一个事件的发生与启示,神给每个人自由的灵与抉择的权利,你选生命树还是知识善恶树?每个选择引领着不同方向!选择肉体的乃是死如文生,选择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如朱斯。
3 ) 写给一部自我申明低俗的电影
《低俗小说》(我觉得这名字比什么“黑色追辑令”好得多)是我近8年来一再重看的片子,从录像带到VCD再到DVD,画质也许有所改进,情节也熟得不能再熟,却每次都有感动。QUENTIN TARANTINO的电影我不知道算是哪一类,应该不是主流的好莱坞,这一部的冲击力带动了对他此前此后的系列产品的追捧,至于到底其中高低上下,只有看过的个人决定了。TARANTINO这部影片的窜红,让JOHN TRAVOLTA这种没大脑的家伙咸鱼翻生,SAMUEL JACKSON和UMA THURMAN一炮而红,而他本人的走红,又间接地带动起吴宇森、徐克、周润发等等一系列香港影人的进军好莱坞。这些我就不想多说了。
这是一部把镜头压低跟踪小人物的影片,写的都是市井里的琐事,也许有点刺激,但在主流电影里绝不会用那么长的篇幅来写这么简单的故事,而且把BRUCE WILLIS这样的如日中天的红星拉来当配角用,这不浪费吗!但是TARANTINO有他自己的主意,他要用这个电影解释一个“酷”字。这个字是这样写的,故事平淡着就到了血淋淋的暴力,你们不是要刺激要见血吗,弄个真的看看;情节的变化是看惯主流文化的我们预见不到的,因为就像现实生活一样,太多的因素影响着故事的运行;每个人都有,都要坚持自己的性格—其实谁是主角真的很难说,也许只是TRAVOLTA出现的时间多而被任命为主角—所以诸多彼此相异的个性在推动着故事的进行,而不完全是情节;叙事的次序:每个人都会同意,低俗小说的成就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此,也影响了后来其它影片的结构,这是几个独立的故事,当然有先后,但是被打乱了重新排过,在接近尾声之前,我们都会觉得TARANTINO不过是虚张声势地利用次序变化耍个花枪。
个性,太多的个性
文森特/JOHN TRAVOLTA:阴阳怪气、性格不稳定的枪手,像是为TRAVOLTA度身定做的,他此后在其它影片里的身份就是这样:贴近这样的,成功,否则铁定完蛋。和MIA/UMA THURMAN的跳舞一段,当然是为了唤醒观众对他曾经是飙风舞男的回忆;和SAMUEL JACKSON演的JULES相比,文森特就像传统故事里面对正面人物的陪衬,所以当他一从卫生间里走出,就被WILLIS用他自己的微声冲锋枪很窝囊地打死,实在是应该,没人会为主角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去而遗憾。(有趣的是,他在这部影片里一共表演过两次去厕所拉屎,每次出来都碰上点儿事儿) 他去荷兰避风了一阵子,所以对毒品文化有了欧洲式的认识,好象比纯老美的更斯文和艺术些,就像他的名字总让我觉得像是后来改的,为的是和梵高挂上点关系。他和JULES讲欧洲人给汉堡包改名字的那段我特喜欢,两个大老爷们儿在去杀人的路上,像两个老土似的讨论起一桩桩鸡毛蒜皮事,认真地要命。
狼先生/HARVEY KEITEL:我猜他得到这个角色是因为TARANTINO本人太喜欢他的那种酷劲儿,专门设给他的(我猜对了!)。他穿着晚会礼服,有条不紊地处理打花了脑袋的尸首和喷了脑浆的汽车,尽管通宵没睡,精神头儿不足,但是帅劲儿一点没减。他不会跟文森特、JULES这样的老粗动气,无论Jimmie奉上的咖啡怎么样,他都会客气地致谢。他是绅士,也是冷血的专业人士,所有人都尊敬他。完事后乘跑车一溜烟地离去,文森特和JULES面面相觑,肯定想说世界就是不平等的!
拳击手/BRUCE WILLIS:这个角色也必然是WILLIS的,十分符合他在成名作DIE HARD里面的路数:倔强、狂放不羁,内心柔软的小人物。鉴于大家都对他的这种出场非常习惯,这儿也不说了。
JULES/SAMUEL JACKSON:这是本片真正最重要的角色,这个角色因为SAMUEL的出演而精彩,他本人也因此一炮而红—但我个人以为,他此后在其它影片里的人物就再难见到这个JULES一样的个性化。他在每次杀人前念的那段经,如果换个人,怕就没有这么有力量,这段经的意义在于我们可以透视JULES的愤怒,发现他的内心。
黑社会老大Marsellus Wallace:他的酷来自于他的身份,他可以拿腔拿调地跟人说话,因为他是老大,他说什么别人都得乖乖儿地听。他一字一顿地说:“…Pride only hurts(自尊心只能带来伤害)”,拳击手可以不理他,出于自尊和计谋赢了比赛,但是这会儿在他面前就只有乖乖儿听着。情节的发展却跟他开了大玩笑,他被人操了屁股。
记不住名字的、拳击手的那个小蜜:她是这个影片里唯一一个性格懦弱的角色,给人特别柔软的感觉。跟MIA那样的大蜜比,她太娇小了,也不大有可能泡上大老板(泡上也会被甩掉)。然而在浑身汗臭的拳击手这里,她是冷酷生活的唯一补偿和幸福。她的性感是男人们希望的,她的无能给故事增加了真实感。
其它角色:太多了,都写不过来。就像那对抢快餐店的英国夫妇、卖毒品给文森特的毒品贩子。
小人物的胜利
拳击手赢了,为了尊严,为了他上辈人们藏在屁眼儿里的那块表,他还以德报怨地救了黑社会老大,换取了自由。
百无聊赖的老大媳妇儿MIA扎扎实实爽了一次,勾引LG的酷保镖,赢了跳舞比赛,吸了过量毒品死过去又吉人天相地活转来。
改邪归正的年轻人Jimmie(导演自己),老婆去上夜班,损友们就开着装着死尸和喷着脑浆的汽车进了家。老婆早上回来时如果没搞定他就完了,幸亏有高人来帮他三下五除二地料理了一切,刚好啥事也没有。
在餐厅抢钱的英国夫妇,一看就是那种屡试屡败、屡败屡试的笨贼,好不容易想起个妙主意却又撞到黑社会杀手的枪口上。幸亏杀手回心转意,放弃了暴力生活,还居然允许小贼们携着抢来的钱离开。阿弥陀佛!
老大就比较倒霉:媳妇儿大张旗鼓地偷汉子他却一无所知,设计好的拳赛跑了水,赔了一大笔;连上街买点快餐都被撞了个稀里哗啦,然后被装进地窖里被操了屁股。
这是小人物的胜利,尽管他们靠的都是运气,却都摆脱了灾难,甚至赚了一笔。我们这些郁闷的大多数,可不是就指望这点儿吗?所以有这么多人爱看,因为这样的结局。
然而,总是有个然而,JULES这个一脸狠样儿的黑人黑社会杀手却成了这个低俗故事的亮点。其实也很简单,就是中国人常说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由愤世嫉俗的职业杀手,到决心引退江湖的平凡人,他经历了一个对暴力厌倦、自省的过程,当然我们并没有看到这个过程。和他的搭档文森特相比,JULES显得更有脑子,更踏实。他忠于老大,知道行事的分寸,在他的杀人工作上冷静、有控制力,甚至能在鲜血淋漓中表现他的幽默;但是他成不了“狼先生”那种角色,那是白领的狠角色,可以打白领结去参加晚宴的杀手。他是一个糙人。但是没人能禁止糙人也思考。JULES思考的结果就在华彩的最后一个乐章,他把45口径的手枪顶在要抢他的小贼的脑袋上,又念了一段冗长的“杀人经”,然后把话头一转,放弃了暴力。
一个充斥暴力和黑色生活的自我申明为“低俗”的故事,最后以非暴力收场,就像当头棒喝一样。
这部1994年的电影没有这两年花哨的电脑特技,也没有俊男美女的魅力,演技吗也谈不上,因为每个人只不过都在表现个人的本色(看看TRAVOLTA吧),只是一个另类的导演在讲一个以前没人这么讲过的故事,美国、暴力、毒品、畸形性心理,但是不低俗。
4 ) 很可爱
意外重看了一遍《低俗小说》
我基本不会把看过的片再看一遍,仅有的几个例外是《天下无双》,《东成西就》,和《The Hours》,以及《无极》(这个是被迫的-_-)
因为故事发展都已经知道,所以重看的时候会更注重细节。于是这次发现《低俗小说》其实很可爱
1)Vincent和Mia那段著名舞蹈,其实舞步本身并没有很好看,但是看着就是喜人。Mia没有表情但份外动人的脸,Vincent以手做V在眼前划过,都,很可爱
2)Mia邀Vincent留下喝一杯。恩,美酒,音乐,一个魅力十足的女人,Vincent不得不在门厅自言自语的告诉自己,喝一杯就喝一杯,喝完道晚安,然后离开,恩,就这样,kool,没什么大不了的。而此刻Mia根本没有把Vincent的存在当回事,她唱唱跳跳抽抽烟磕嗑药,自得的很。所以不要再说女人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男人也是很喜欢想太多的。这很可爱
3)嗑药磕得厥过去的Mia被Vincent咬牙一针打醒。惊魂未定的Lance说:“如果你觉得还好,就说点什么("if u're ok, say something")”,Mia就抖抖的说:“点什么,,,”("something...")。当时她的胸口还插着那支大针筒,Lance女朋友亮晶晶的鼻环我总会看成是吓出来的鼻涕。这段我看的时候都笑出声了
4)Mia跟Vincent临别的时候约定保守秘密。她换了一件灰黑色的男式T恤,光着脚(她的脚好大,,,),妆掉了,看起来楚楚可怜。他的衬衫上还留着血迹,说“现在我要回去发心脏病了”("now im goin home to have a heart attack"),然后她讲了番茄一家三口的冷笑话,他笑了。这,真可爱,真可爱
5)拳击手Butch回到汽车旅馆,他的小女朋友嘟嘟囔囔的说希望自己能有个小肚腩。他笑了,因为这话真傻,而且他喜欢她,他叫她柠檬派(lemon pie),柠檬派是个甜美诱人的傻姑娘。无论是谁,年龄,职业,即使话题即将转到“他们发现我们就会杀了我们对吧”“我想带你走,我想和你在一起”,在那几分钟里,在爱情里,我们都很可爱。Butch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傻姑娘吧,所以即使她遗漏了那块至关重要的手表,他看她吓的梨花带雨的样子,也会说“不是你的错”。最后逃亡前这个傻丫头jjww问不停的时候,他会问她早餐吃得好不好,安抚她的心情。这可爱极了
我也终于意识到为什么某些人道歉会让我觉得很火,因为实际上,错的是我
6)Butch和黑帮老大机缘巧合(??),被人绑架鸡奸。在被点兵点将的时候,即使是这么两个彪悍的男人,眼神里也充满弱弱的恐慌。这个,其实,我觉得满可爱,,,以及,Butch决定解救老大,他在店堂里挑选武器,从锤子换到球棒然后电锯(!)最后选定武士刀。里头xxoo和惨叫声不绝,Butch却不紧不慢好似逛夜市的女生挑什么小玩意,这个,也还,满可爱,,,
7)靠近结尾那个著名的“打不死”的情节。那个看着就很弱的男人冲出来一边抖抖地喊“我操你妈”一边开枪狂扫。但是整个过程出奇的短(连u motherfucker这句话基本都没来得及喊完),短暂停顿之后Vincent他俩低头检查,确定身上没有弹孔。我觉得很可爱,,,
我承认我很小型的难过了一下,但是我很高兴今天意外重看了这部片
“你不用总陪我看你看过的电影”
“我喜欢这些片,而且我想跟你一起看”
这很可爱,亲爱的,这很可爱
我们都很可爱,亲爱的,我们都很可爱
5 ) 反装B电影在装B者的簇拥下不情愿地登上神坛
预告:本文文字低俗,当然不是因为这部电影,我比昆汀·塔伦蒂诺的境界差远了。我是看到了一些对这部电影的“影评”之后忍不住要低俗一把。
许多地方,尤其是豆瓣上洋溢着的对这部电影的溢美之词,其中许多都是无脑的膜拜,更多的是祭起“后现代解构式解读”的装X大旗,堆砌晦涩且狗屁不通的名词,直至歇斯底里。装X无论何时何地都是可以觅见踪影的,我也要警惕。
也有人跟我提过“我就爱看那些看不懂的电影,比如《低俗小说》”。当初这句话给我一个很深的印象,这部电影就晦涩难懂,至少也是《穆赫兰道》那样吧。看完以后,我发现这部电影一点也不难懂,没有任何难理解的地方,并且,人家名字都叫《低俗小说》,有个狗屁内涵。它的唯一内涵就是调侃和讽刺那些装X的电影。可叹这部反装X片被无数装X者簇拥着,抬上了神坛。
上面两段话,我骂的都不是这部电影。其实这还是一部挺不错的电影。昆汀的风格之一,就是最彻底的颠覆、嘲讽我们现实生活中所奉行的那些规矩和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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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这部电影的结构,有人说它是环状结构,然后顶礼膜拜。也许在这部电影诞生的1994年,这种结构是一种颠覆式的创新(具体情况我不清楚),但是在今天,此类结构的电影已经多如牛毛,至少《记忆碎片》要更牛得多吧。没有觉得有啥新奇的,可能只能怪我看这部电影太晚了吧。其实根本谈不上环状,就是把故事线索拆成几个人,每个片断有不同的主角,然后首尾呼应。从叙事结构上来膜拜这部电影,仅仅是因为它诞生于1994年么?
真正我觉得此片NB的在于情节和语言。导演的境界已经超越了玩世不恭,是彻头彻尾的嘲讽。因此本片情节很荒谬和“低俗”,比如布鲁斯·威利斯的传家宝是通过他爸和战友藏在屁眼里才保存下来的,还说的一本正经,满面深沉。
<图片2>
约翰·特拉沃尔塔两场动作戏都是拉完屎发生的,在马桶抽水声中,一场是拿枪解围,一场是被人乱抢射死。布鲁斯·威利斯和黑帮老大一起被绑架,那气氛渲染的,观众都以为那两个绑匪是变态狂,会拿把电锯把他们切成一块一块的之类,结果呢,嘿嘿谁看谁知道。布鲁斯·威利斯的女朋友,大祸临头逃跑的上摩托前还唧唧歪歪,让人恨不得扇两巴掌。塞缪尔·杰克逊遇到一个白痴朝他连开数枪,结果一枪未中,于是他认为这是神迹,是上帝的召唤,当即决定金盆洗手。乌玛·瑟曼吸毒昏厥,打扮得像耶稣的毒贩子却在这紧要关头到处找医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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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汀亲自出马的那一段,两个人开着一辆载着无头尸体到处都是血的车来他家,他想到的是他老婆发现了会闹离婚。如此种种荒唐怪诞的人和他们的言行,造就了《低俗小说》的“低俗”和对好莱坞正统大片乃至道貌岸然的社会的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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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节离不开彪悍的台词。这是一部十分聒噪的电影,每个角色都絮絮叨叨,废话连篇。但是这高密度的台词非常好的迎合了本片荒诞的气氛和情节,而且还非常好笑。
再说这部电影的“内涵”。我觉得它的内涵就是没有内涵,彻头彻尾的嘲讽那些装内涵的电影和人。结果它不幸的被一群它所唾弃的人填塞了很多“后现代解读和内涵”。
总而言之,这是一部很不错的电影,风格独特,也许在那个时代开创了一个风格的先河。最最可悲的是,这部反装X片被一堆装X犯簇拥着,狂欢着,尖叫着。也许昆汀知道了这种状况,会苦笑一声,咒一句f**kers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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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肥嘟嘟看电影(feidudumovie)
6 ) 低俗小说的秘密
文森/Vincent,从厕所出来被打死的倒霉蛋,舞跳得不错
朱思/Jules....懂圣经的黑哥们,后来金盆洗手
米亚/Mia....可爱的吸毒女郎
Marcellus....凶狠的黑帮头子
Butch....收钱打假拳的家伙,怀揣祖传金表
兔宝宝(Honey Bunny)/南瓜头(Pumpkin)...在餐馆商量怎么样抢餐馆的雌雄大盗
好了,其它的人物边看边想你也能想起来了。下面奉上这篇强文。
by Roger Ebert
四天来我们都坐在黑暗中,一个场景一个场景地揣摩“低俗小说”这部片子。我们把影碟机倒来倒去,一会儿暂停,一会儿慢进。我们有整整300个人,而且还是很民主的:无论谁有什么发现,我们都停下来讨论。目标就是好好研究研究这部迷宫似的电影。
当然,也有人不喜欢“低俗小说”。在美国票房超过一百万的电影中,这可能是最不受欢迎的一部了。一些人来信说,这片子太暴力、太表面化、太下流,“狗屁不通”,他们看了20分钟,30分钟,或一个小时,就走开了。然而对喜欢这部电影的人来说,昆汀·塔伦迪诺的电影是近年来的片子中最令人着迷的了。他们讨论影片的每个细微之处,那种热情程度恐怕只有讨论库布里克的“2001”时才出现过。在大学里的年轻人中间,就没什么近年来的片子能超过这部了。
从“公民凯恩”到“沉默的羔羊”,我对很多电影作过这种一个镜头一个镜头的分析。我发现,要是你找来一大群对待电影态度严肃的人,坐在黑暗中,并请他们自由地发表看法的话,无论什么问题,都有人会给出答案。比如这次,毫无疑问,有一回在黑暗中发表见解的就是一个11岁左右的孩子的声音。
四天过后,我越来越崇拜这部影片了。它比看上去要微妙、复杂得多。困扰首次看这部片子的人的那些问题,实际上在昆汀·塔伦迪诺和罗杰·阿弗里所写的剧本中(获得奥斯卡最佳剧本)都有解答。当然,第一次看的人是想不出来的。
影片的故事是相互交织的,而不是按时间顺序展开,因此影片的首位得以呼应,片子的中间部分实际上都是在片子结尾部分的后面发生。其中的一个主要人物,甚至在被干掉了之后还在屏幕上出现。为什么电影用这种方式讲述?大概有三个原因:(1)因为昆汀·塔伦迪诺就像他的fans说的那样,很厌倦那种拖拖拉拉的线性故事线索。(2)使他的剧本类似于计算机上的“超文本”一样,比如你点击“金表”,会看到Butch的故事,点击“足部按摩”,就会看到文森倒霉的约会。(3)《低俗小说》中的几条主要故事线索都是以某种救赎结束的,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朱思大难不死,决定洗手不干。因此,尽管此时在时间并不是最后发生,把它放在影片结尾还是合理的。
我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觉得很暴力,但当我第二遍第三遍看的时候,发现它并非象我以前所想的那么暴力。但为什么看上去会觉得很暴力呢?因为片子总是用幽默的语言插科打诨,推迟暴力事件的发生。实际上,片子中只能统计出七个人的死亡:
——公寓里的三个小混混,椅子上一个,沙发上一个,厕所里一个,是被文森(约翰·特拉沃塔)和朱思(杰克逊)杀死的。
——马文,公寓里的第四个小混混,被文森不小心枪走火打死在汽车后座上。
——文森被Butch(布鲁斯·威利斯)干掉。
——当铺中两个人被干掉:掌柜Maynard和他的朋友Zed。
——还有两个人的死亡没有以直接的方式表现出来:Butch在拳击场上打死的对手,和当铺地下室里穿皮衣的“the Gimp”
与此相反,有几个人在影片中获救。米亚(Uma Thurman)过量吸毒还是被救活,Butch在地下室中救了Marcellus,朱思在餐馆中说服兔宝宝和南瓜头,救了餐馆中的食客们。还有,文森和朱思被人用枪乱射居然活了下来。朱思认为这是个奇迹,是上帝的旨意,因而决定洗手不干。而文森满不在乎,最终付出了代价。还有一条搞笑的线索是讲Butch的祖传金表是怎么辗转得以回到他手中的。
在我们仔细的观影过程中我们发现影片中的许多暴力成分都被置于屏幕之外。公寓中的小混混被射杀时,镜头是对着文森和朱思的。给米亚皮下注射时,镜头在最后一刻切换为米亚突然坐起来。汽车后座的枪击我们也看不到。地下室中的暴力镜头是可见的,但也没超过一般的影片中打斗场面的程度。
这部片子看得越多,你就越会强烈地感觉在故事情节的下面,隐藏着某种宗教意味的东西。很大程度上这与Marcellus的那个手提箱有关,就是文森和朱思在公寓中抢回来的那个。箱子里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只看到里面有什么在荧荧发光。关于箱子里的东西有很多猜测,但我们恐怕永远不会知道了。我们注意到,开箱的密码是666——撒旦的标记。于是有人想,Marcellus脖子后面那条带子遮住的可能正是666这个号码,他就是恶魔吗?要知道,相信他为上帝所救的朱思活了下来,而蔑视上帝的文森最终死了。
文森在从厕所出来的时候被Butch用枪打死(这部片子中人们上厕所的时候总是会出点事)。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一个细节是Butch用的枪是Marcellus的,他出去买吃的,把枪留在了厨房台面上。有人说:写剧本的家伙一点也不懒,他们把很多时间花在细节上,而这些细节大多数人不会注意到。
片中还有一条线:许多武器都没用到正地方(没打到文森和朱思的枪,杀死文森的枪,汽车里走火的枪,本用来抢餐馆的枪,当铺里那几个家伙的枪)。而朱思思想上转变之后,他自己的枪甚至用来组织餐馆中暴力的发生。
在片中不太重要的地方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小秘密。Jack Rabbit Slim’s(Marcellus给Butch交待任务的酒吧)里面吧台的waiter是Steve Buscemi扮演的。就是“落水狗”里面那个说话很快的粉红先生。还有三个在“落水狗”中出演的成员出现在“低俗小说”中,Tim Roth,Harvey Keitel,Tarantino。“落水狗”中有个Vic Vega ,可能与Vincent Vega有点关系。
Butch在自己的公寓里偷偷走过一扇窗的时候,透过开着的窗能看到“Jack Rabbit Slim’s”的标记。还有一个极为有趣的地方,在当铺里能看到一个霓虹灯标志“Killian’s Red beer”,但有些字母坏了,剩下的是“Kill ed”,后来Butch骑Zed的摩托逃跑的时候,他看了一下摩托车的钥匙链,上面有个Z,把这个Z和“Kill ed”拼起来,就得到“Kill Zed”,事实上,那时Butch刚刚杀了Zed。摩托车的油箱上有个“Grace”,而Butch的逃脱不正是上帝的恩赐(Grace)。
有两个镜头我们讨论的很多。一个是文森和朱思在公寓里大开杀戒时屏幕上的金色闪光,那是不是与手提箱有关?另外一个是Marcellus授意Butch打假拳的时候,正对着布鲁斯·威利斯的镜头。布鲁斯·威利斯的脸是半明半暗的,被竖向的分割了。分界非常清楚,我们甚至怀疑是不是用了化妆来增强这种效果。
片子的对话非常幽默,有些地方显然是在向某些经典的著作致敬,不过形式比较现代,比较猥琐。片子开头文森和朱思讨论法国和美国汉堡叫法的不同,让人想起吉姆和哈克贝利·费恩关于法国人为什么不说英语的讨论。朱思总喜欢引用圣经以西结书的一段话,但其实只有一小部分是与原文相同的,更多的是他自己的胡编乱造。
这部片子的一个基本的策略就是用人物对话把暴力场景往后拖。比如,米亚在地上躺着快要死掉的时候,两个男人却在研究注射器的用法。片子的开头也用到这种手法,文森和朱思两人一边走在公寓的走廊里,一边讨论什么足部按摩。这时的镜头是一直跟着他们的。当两个人走到要去的那间房间门口,发现时间还不到,于是继续向走廊深处走去,并且还继续他们的讨论。但此时镜头停了下来,留在那个门口,似乎在用镜头语言告诉我们:这里才是故事要发生的地方。但两个人还在不紧不慢的说话,似乎连摄像机都不耐烦了,于是气氛就显得越来越紧张了。
有些人很喜欢“低俗小说”,有些人则讨厌。但原因是一样的:因为这部片子似乎始终在玩弄观众的期望,从不按规矩来。它随心所欲地组织材料,相比之下美国当前的动作片已经陷入了一个公式化的泥潭。昆汀·塔伦迪诺扔掉了好莱坞编剧工厂里传授的所有那些条条框框,白手起家地创造了一种新的编剧方式。“低俗小说”有可能是未来五年内最具影响力的电影,因为它把我们从无数可以预见的公式化情节中拯救了出来。
因此,谢谢昆汀·塔伦迪诺。
转自天涯论坛 sandorf
忘不了Uma Thurman和John Travolta的狐步舞
9岁的时候《无耻混蛋》刚出,满怀期待把它给看了,到了割头皮那段导致我再也不敢接触cult片。直到上个月才克服阴影看《被解放的姜哥》,感觉爆爽!于是迫不及待翻出昆丁的一堆旧作,现在又发现越经典我就越不知所云,频频作呕。——写于2014,写这个的人是傻逼,不过不想删(2016重看,拔高一星至四)
非线性的叙事电影的代表作。结构巧妙而富有深意,精彩的对白。片中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各个段落不分首尾,互补结构,开头和结尾相连,暗示现实中类似影片中的情节总在发生,永不停歇。台词: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停地说废话来维持气氛?只有当你找到一个真正特别的人时,才能闭嘴享受片刻的沉默。
所有新人导演都该去向昆汀学学怎么讲故事。
有时,想要说清楚某部电影“为何如此经典”并不容易,但对《低俗小说》而言似乎要简单很多——如果你不那么严肃的话。你或许听过昆汀如何玩转“环形-自我指涉”的结构、完成对叙事惯例的解构——这很正确,然而真正造就经典的却是一些更直白、浅显甚至“低俗”的内容,包括荒诞幽默的对白、鲜活奇特的人物以及稀奇古怪的情节。我有好几年没再看它,可还记得二人关于“捏脚”的对话、敏感脆弱的布奇女友以及那场滑稽的扭扭舞比赛,当然,还有散发着金光的神秘皮箱。昆汀天才般地制造了这些内容,让它们侵入到观众的记忆深处。也许数年后的某天,街头上突然放起《Girl,You'll Be a Woman Soon》时,你还会回想起影片中自在舞动的乌玛·瑟曼。
乌玛瑟曼太惊艳了,vincent读的书叫做modesty blaise,讲述一个跟jude一样的圣经演说癖的杀手的故事,every time he goes to the bathroom,bad things will happen。
我爱特拉沃塔的舞。
即便剧情偶尔略无聊也能吸引人看下去,看着看着又觉得暴戾气息好浓。
文森上了三次厕所,每次都出事
你的漫漫人生,我有多少戏份
昆汀·塔伦蒂诺代表作,1994戛纳金棕榈奖。①独特而复杂的环形叙事结构(同1994金狮奖[暴雨将至])。②乌玛瑟曼与屈伏塔的惊艳舞蹈,致敬戈达尔[法外之徒]。③堪称教科书的剪辑:文森与兰斯的交叉剪辑-远景vs近景,长镜vs快切,动作幅度-定调与时间对比。④时间扩展:救活米娅一段。⑤各种黑色幽默。(9.0/10)
对于这样一部诞生于1994年的电影,它已经值得五星了。
剑走偏锋,成就鬼才
怎么会有人说这部电影不好?五年间我看了至少六七遍,它是这么好玩而且嚼劲十足,开心得让人觉得在读一本好小说,昆丁是个很赞的story teller,这不就够了吗。
【A-】重看,故事用一个关键词就可概括:逗你玩。昆汀在每一处,都会颠覆观众从经验中得出的预判。你以为人物要做这个,他就不做,你以为他会这么说,他就不说。让角色与情节背离人的认知很简单,难的是如何出人意料后再圆回来让人接受,更难的是如何将一个个拐弯集合成拥有统一情节与主题的故事。昆汀完成了一个难度很高,更根本无人想过的任务。
事实证明,编剧恒大于结构。玩弄技术者必将悲惨淹没于日新月异中,新潮变做作,做作变老土。演员都是熟人,OST很好听。Travolta有点PITT的味道,昆汀大叔妒嫉他,竟把他写死了。讨厌拳击手,暴菊黑屋子太搞了。。Maria deMedeiros甜美性感小魔女——不是LES太可惜!
我以为爱上厕所的Vincent是主角,一次拿枪指人一次被人指,没想到挂了;我以为爱撩汉的Mia会和Vincent偷情做爱,没想到吸毒过量休克,更没想到的是居然救活了;我以为爱背圣经的Jules会冷酷到底,没想到两次念完圣经后一次杀人一次放人;我以为总被恶梦惊醒的Butch在得瑟的拿回手表后会死在家里或者吉他店里,结果居然反杀所有人;我以为掌控一切的老大Marsellus会笑到最后,没想到绿帽子带着还被fuck ass(Butch推开门的瞬间不仅仅是Marsellus的心理阴影,也是我的心里阴影);我以为誓死不工作的Pumpking和Honey Bunny会像雌雄大盗,没想到只是一对傻逼。为什么每个人的结局都跟我想的不一样??!!!!!
低俗故事的高级讲法
不要在上厕所的时候看书 不要过量吸毒 不要把枪放在厕所门口
昆汀在这部集中展现了他的恶趣味:恋脚,屁眼,假奶,穿洞,SM,血浆。台词功力超屌!杀人时间还太早,再聊一会儿。2021.11.17三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