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局的开放性
即使到最后,那条内裤也可能是其他人放进去的
1、奎尔女儿:因父亲从下抛弃她和母亲,因此讨厌父亲。和中尉亲密,引起奎尔暴怒,找中尉妻子麻烦,被中尉发现,被中尉杀。女儿配合把内裤放到酒店。
2、中尉:因杀了奎尔需要理由,妻子被强@暴是好理由
3、中尉妻子:因和奎尔约会被发现,为了保住自己,谎称被奎尔强奸
4、奎尔:真相和影片一致
二、推理刺激
新的线索不断出现,让人推翻之前的判断
1、中尉妻子:招蜂引蝶,是和奎尔约会,还是被强@暴。和前夫离婚,嫁给前夫的上司,有野心,看起来也喜欢律师比格勒,还会继续往上攀嘛?
2、中尉:易怒嫉妒,妻子是被奎尔强@暴,还是有点亲密
3、奎尔女儿:奎尔死后她继承酒店,她是奎尔情人嘛?知道她是女儿后,她喜欢还是讨厌奎尔?
4、律师比格勒:他为什么不再是检察官了?作为前检察官,低落这么久,还有能力打赢官司嘛?他在监狱诱导中尉找出不被判死刑的理由,他在乎真相,还是只在乎钱?如果他只在乎钱,为什么要接这个没钱被告的案件,是为以后生意做营销嘛?他如果在乎正义,为什么要诱导中尉找出不被判死刑的理由?
5、原告明星律师:会有怎样的精彩对决?
6、律师麦卡锡:作为酒鬼,还有能力打赢官司嘛?为什么20年没开车,突然要开车?
7、律师比格勒助理:看起来是容易得到社会认可的,为什么原因在发不起工资的律师比格勒这里工作
8、法官:老年人,能有精力有效判决嘛?被鱼饵吸引的法官,能公平判决嘛?
9、陪审团:能忽略律师的把戏嘛?如果不能忽略,做出的判决的公平的嘛?12个观点各异的普通人,能做出公平一致的判决嘛?
10、中尉的精神医生:是中尉在部队表现优异,找的上校关系,来帮助中尉的,还是给出的公平结论?
三、艺术表达
1、夸张:律师比格勒,原告明星律师,证人
2、张力
1)中尉妻子:出庭的安分装扮,摘掉眼镜、帽子后的魅力,内裤的香艳
2)奎尔女儿:原告明显律师本来以为胜券在握,没想到她是奎尔女儿,彻底扭转战局
这个电影里的都是有缺陷的人。一个酗酒的律师,一个职业激情已退的法官,一对不正经的夫妇,一个召唤囚犯做伪证的高级检察官,这里面有谁是无罪的,有谁是清白的。只有一个,玛丽。但是最经典的是,在这两个律师没有拿到律师费的时候,商量,我们去找玛丽,他的财产还要清理。可是,玛丽是最无辜的,最无罪的,但是最后也是被利用。开始没看懂,后来想明白后觉得好凄凉。唉。。。
法律,就像一束火把。听起来冠冕堂皇,给人类带来了光明。其实,火把在谁手里,谁就可以把自己隐藏在火焰后面,窥视那些暴露在亮光下的人,然后手持火把质问他,谴责他,甚至光明正大的煽动人民谋杀他。法律已不再是用事实和逻辑还原真相,而是在掩盖真相。 控方回避强奸,辩方回避杀人。无人再为正义代言。所以影片给了一个开放的剧情和结局,军官的性格脾气让人畏惧厌恶,妻子显然就是一个轻浮风骚的女人,无法信任,死去的巴尼得到伙计维护,却被亲生女儿提供的证物,坐实强奸,其实观众自己也能推理出一种可能,控方也有提及一些,就是,轻浮的妻子与巴尼约会后,被自己嫉妒心强又易怒的军官丈夫发现后,先被家暴,然后怒杀巴尼,再与妻子合谋,诬陷巴尼强奸。主要证物“内裤”的出现也很让人意外,很值得怀疑其各种可能性。 最后,脱罪的人却未付律师费而逃走,更让人觉得这对夫妻的不可靠。总之,一切都没有准确的交代。 法律已完全沦为律师糊口养家而所需要的辩论工具,与正义无关,与道德无关,与真相无关。
8.5 现在可能很少会有人有耐心写出并拍出长达将近90分钟的法庭戏,即便是在一部160分钟的电影里,剧本写得就是扎实、缜密与精彩,没什么可争辩的,普雷明格为这个本子选的基调也很好。
交响乐般的法庭戏,陈酿般的史都华。
classic! however, the husband is so suspicious and i never trusted him for a single moment...but does it really matter? not at all... btw muff喝酒睡觉那段看了二十遍,
重看,本片剧本甚好,可以说是好莱坞最经典的叙事方式不再荣光后的最后一次回光返照,人物一个个有血有肉,不影响剧情的紧凑性的同时,尽力拉近与观众的举例,同时当代社会的各种问题(老兵,公园流浪,女性思想解放)在各种剧情侧面上折射出来,私货值得研究(或许这种处理方式是在反抗越发流行的新现实主义做法?)角色演技也可以说是丝毫不拖沓,斯图尔特和斯科特后面的法庭对手戏演绎地是如此精彩!可惜导演自己的视听语言居然拉了跨,不功不过的剪辑和调度,只能说在好莱坞工业水准之上罢了。
普雷明格五十年代的电影,是非常明确的能感受到那个独属于古典电影的,永恒的、宁静的、自洽的、黑白善恶分明的世界与秩序分崩离析了。电影终究要开始直面狂暴、狰狞、开放、无因的、无法收束的现代生活。希区柯克是直到《精神病患者》,才真正与旧世界告别。作为法庭片的《桃色血案》说的就是没有绝对的真相,没有绝对的善恶,工具理性就是现代生活的道德法则。
普莱明格跟怀德的差距,就像这部和控方证人的差距一样明显,如果没有斯图尔特和斯科特,这片会死得很难看……
奥托·普雷明格代表作,律政片范本。1.开放式结局的庭审大戏,非全知视角迫使观众自推真相。2.毫无冷场的针锋相对,庭外细节的暗示穿插,节奏明快。3.詹姆士·史都华凭本片斩获威尼斯影帝,道德模糊的律师一角也超越了一贯的正义良善戏路。4.索尔·巴斯的海报大赞。5.私以为不如[控方证人]。(8.5/10)
如果只是法律教科书式的一板一眼, 还是算了看吧。我只是想说一句:这样的电影, 你看原版字幕是看字幕还是电影?(因为当下的观众喜欢原版电影)。
大爱 JamesStewart !!!我心目中标准的美国人——高大、真诚、自信更主要的是幽默!
《12 Angry Men》為無辜人平反,觀眾是同情和站在正義的一方。這一部是教人流汗,出到戲院後你還會相信法律道德公義是如此分明嗎?放慢電影節奏,觀眾才可聽得到看明白每一個答詞、理據,沒有單純的善良和邪惡之人,法庭只不過是一連串唇槍舌劍遊戲,Preminger 遙動觀眾情緒,更是令我們無法判斷眼前所知,戲劇性都在我們內心轉動,良知和真相不重要,如何掌握詮譯權才重要,雙面刃一樣可以斬向控辯雙方,從頭至尾態度曖昧。像Preminger、Ray、Fuller,Sick一代經典荷里活,處處表現美國陰暗面貌,骨子裡的反叛。
7分。一直以为Marion夫妇是在说谎,结局却是Not Guilty。差不多100分钟的法庭辩论让160分钟片感觉不那么长并无聊
法庭里孕育着智慧,事实可以用多种方式解析,控辩方交手得还算过瘾,推进得稍显拖踏,结局男主拿到一筐弃物令人玩味。由衷不解法庭里的笑话,特干,剧里总是穿来咯咯笑声。
詹姆斯·史度华主演的悬念片,事实真相并不是影片所要揭示的,律师与检察官斗智斗勇,精彩的法庭辩论才是本片的重点,看着很过瘾。
真相已不重要,精彩的法庭辩论
纯粹靠剧本取胜。法庭过程的全程展现,没有丝毫poetic justice,没有正义邪恶,直到最后也没有真相的出现,以致电影余韵很足。最后陪审团在一团迷雾中得出了所谓的真相,堪称对十二怒汉的强力反击
连看了两天年轻帅气的詹姆斯,猛的看这片,略微显老和发福,不过在前天见识了他的国会辩论后,今天又见识了他的法庭激情,幽默机智,真帅!前半部分铺垫略长略平,全片再精简下也许会更好~
真相从未给出,所以全片只是关于激烈的诡辩交锋:法庭上的对弈固然精彩,但法庭之外的进展也同样到位,普雷明格在庭外部分给出了好多不易察觉但异常出色的细节,再将这些细节映射回法庭之上,整个故事显得十分圆满;虽说长度控制上略显繁复,但瑕不掩瑜。
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原则多脆弱,价值观简直不能更保守…作为自认反社会中华田园女权狗,对这个可能被强奸了的女主却毫无同情且极其厌恶,只因为我认定她是社会不稳定因素…检方是最恶劣的直男癌我却坚定站在他们一边…辨方我认为没有任何说服力也不理解陪审团的选择…永远无法理解和接受精神病免罪…
十分精彩的法庭辩论,并且随着讨论的深入,似乎从控方律师的口中可以得出完全不一样的事实。但谁知道呢,也不重要了,法律也不代表着真实啊。丝丝入扣事无巨细,非常有画面感。斯图尔特好!
铺陈悬疑并模糊真相,很难想象这居然通用于法庭戏。史都华和斯科特之间你来我往的神对白,既是对理智与情感的戏谑,又夹杂着对律法权杖的挑逗与推崇。普雷明格对于庭外穿针引线的细节也操控得极为精湛,丝毫不输给这场唇舌对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