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东西纷纷乱乱,第一觉得看一个电视剧看不明白,可能的经验太少了,对法律也不够了解。但很多东西,总觉得不该一棺定论。裹脚的律师认为自己是正义,可是一开始就没认真的了解被告人。他的正义是从制度出发的,因为有缺陷的制度而走”捷径“。年轻的女律师太感情用事,纯属技术不好。胡奇是最感人的,他是现实美好的化身,在一团污水中让我们现实单纯的一面,胡奇的坚持让人佩服。侦探和警察们就不用说了,一个比一个拙计。
英剧一贯的风格,短小精悍深刻入理,逻辑性还是挺强,比较严密。看的过程中一直在怀疑criminal justice到底是什么,没人肯听他讲到底发生了什么,因为不会有人相信一个强奸犯、杀人犯的真相。从警察到囚犯都在妨害司法公正,律师也只是在编能使陪审团相信的故事,他们尽量使委托人脱罪,然而不是真相却是自己所相信的最有利的选择。
女主角可能因为初出茅庐的关系,尚未被同化,身为barrister,凭自己的正义和正当合法证据为男主角辩护。和他同一个牢房的hooch最值得人敬佩,聆听他人愿意为了一个无辜的人寻求真相。剧中最让人不耻的就是警探先生,自大以经验自居,为了他所谓的全局利益让不法分子统治criminal system,让无辜者定罪而隐藏证据。
男孩经过这个案件和监狱的生活,对周围的人事有了不同的看法,对待生活的态度也会随之改变!从最初敏感、眼部痉挛到后来稍加冷静,这正是生活历练我们的效果。
不得不感叹一下英美法系的诉讼制度确实要完善一些,交叉询问或者是反诘正是其中精华所在。但是再好的制度总是有漏洞给人可乘之机。其实各国都一样,为了一些利益会做出有违正义之事,不论是警察或者是检察官,甚至是律师法官。因为我们无法以道德来衡量法律,正义不是一个具体的量度,没有人能说清究竟是怎样的,但是却是我们良心的标尺。
到最后,solicitor说:This is justice; it's rough,but it's true.这句话值得我们深思!用什么样的方法达到追求正义的目标,我肯定绝不是伪证或是不正当的程序!
剧中演员表现出彩,尤其是男主角的扮演者Ben Whishaw,紧张的时候眼部痉挛太棒了!80年出生也是爱猫之人~
想写关于这个电视剧的评论,起了几次头,又搁下,到底去查了一下家里的词典,看看这个Criminal Justice是什么意思,因为翻译成司法正义,我总是消化不了,criminal什么时候和司法相关了呢?
后来发现,词典里与这题目最接近的词是Criminal Justice System,词典解释说:刑事司法体系——对参与处理被告人的刑事指控问题的各种机构的总称,通常它包括三个组成部分:1执法部门,包括警察,行政司法官,执行官,2司法程序,包括法官,检察官或者自诉人,辩护律师,3矫正程序,包括狱政官,缓刑官员,假释官员。
又查了Justice的意思,它指正义,也指法官,以及司法管辖权,在有些词里,就是指司法——一直没注意过这个词还有司法(n)的意思,那其实司法即正义,正义即司法了,呵呵。
又很多人一看到英美法,就开始讲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这一对词,于是去查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英美法中对应的说法。结果是,没有。
只有两个看起来相似,其实准确意义有差别的词:justice de facto——事实上正义,事实上公正,以及due process——正当程序,due process of law——法律的正当程序。
事实上,英美法里并不会特别强调程序正义——因为基于缺什么就会玩命地鼓吹和提倡什么的角度来看,他们并不缺这个——而是在他们法律的基因与基础里,就当程序正当看成司法的基础之一,如果还有其他的话。正当程序即是正义本身,也是通往正义之路。所以理论上不会造一个词为程序正义来特别说明程序所特别代表的一种正义,因为这就是正当程序在他们的司法体系中就是正义本身。
而另一个实体正义,可能是国人比较喜欢的一个说法,一种我们文化中根深蒂固存在的价值取向。我们认为事情就有一个固定的真相,有一个可以被人所揭露所确认的真相,然后达成了这个我们认为的真相,就是实现了实体正义。
很多人特别喜欢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对立起来,经常认为程序妨碍了实体正义的实现——当然很多英美的大片给这种观点提供了一种佐证。你看,你看,真相就是这样,这个人是他杀的,为什么还不把凶手绳之以法,为什么还要走一大堆繁琐的程序?妈蛋,你们还抓错了人,去死,去死,明明人就是那个人杀的。。。
我倒是认为,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本来就不是一对相对词,他们甚至都不应该并列在一起。我们的正义什么时候分成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了呢?而我们又凭什么坚信我们认为的真相就是真相,我们要实现的正义就是实体正义呢?
或者不如换个问题:如果你不是在看电视剧,如果你不是上帝视角,也不是案件的实施者,并不知悉一切前因后果与一切罪与恶。你仅仅只是这个系统中一个小小的角色,你如何确认案件的真相?如何知道那些没有目击证人,没有足够直接证据的事情发生的经过?案件就一定只有你想像中的那一种可能吗?
所以,如果不是上帝,那么实体正义的前提又如何达成?因为我们不是真正确知真相的那一个人呀。
正义就是正义,他只是正义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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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罗嗦太多,还没有切入主题,我果然是八卦星人。
根据我对这几个词的理解,以及对CRIMINAL JUSTICE这5集电视的了解来看,其实,我想这里的JUSTICE恐怕更多地是指司法(体系),那个事务律师STONE说:This is justice.是说“这就是司法(体系)。”和我们说“这就是社会”一样的意味。
联系到第二季更加露骨的描述警察对自己角色的定位,以及监狱,法院等的描述,说CRIMINAL JUSTICE是广角式描述英国的司法体系,应该不算误读吧。
当然,说到底,justice怎么样也离不开公正这个意思,司法的目的与价值观所在不就是正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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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电视所说的司法系统。。。
司法体系是什么?这个系统与正义、真相又是什么关系?
我们不得不先有一些令人沮丧的认知:
法律不是万能的,他是最神圣的游戏规则,他只是最后一道屏障;
真相虽然只有一个,但永远不能确知,人类社会所能做到最好的司法体系也只能尽可能地接近还原真相,找到最可能的那个可能或者是没有任何其他可能的可能,但终究不是上帝,不能洞悉一切;
正义这个抽象的价值体系最终不得不靠那些不可靠的人们通过不效率的官僚行政机构得到实现或者践踏,或者是处于一种灰色的无法确认的状态中。
依我个人的观影体验,criminal justice 第一季大部分是在叙述体现上面的这些令人沮丧的认知,并因为能体现出这种沮丧,具有了批判性,是的,这样的司法体系是多么令人沮丧的?
另外的部分则是在叙述一个本来不应该不会成为犯罪的社会正常人是如何成为犯罪替补人的——我不得不假设灵魂被蹂躏,三观崩塌又身染毒瘾的主角BEN在未来会是大概率上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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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万能的,他只是最神圣的游戏规则。
明白这一点非常困难,因为我们总是认为法律是无比神圣的,也是万能的,他应该能解决我们所有的问题,如果我们实现了法治社会,世界就海晏河清,完美理想了。
不过人类社会的事儿就是这样,完美的社会制度是不存在的,能解决一切问题的方法体系也是不存在的,最不坏的那一个选项都要非常努力才能得到呢。
从现实的层面来说,法律是游戏规则,他提前告之我们所有人(组织),这个世界的人与人之间的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一些事件应该如何裁决,判决,什么都有规则,什么都有迹可寻。如果经验老到的从业者,则更能从已有的资料与信息中,得出这个体系最可能给出的结论,从而合理博弈,调整自己的方式与出价。
能理解这个观点以后,就能明白剧中的律师与法官为什么都对真相并不关心了——英国的法官更消极些,他们只是裁决者,judge,他们只会根据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来进行审理,有陪审团的情况下,他更像一个组织者与引导者,定罪都不归他管。他不能预先认定真相是什么,只能凭经验与证据,去拼凑被揭露出来的可能的事实拼图。
而律师们,更不关心真相了。他们并不是根据真相来进行辩护,而是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来进行判断提供一个什么样的真相(故事)才能达到综合利益最大化。如果再加上一个工作重点的话,那就是寻找控方程序上的差错来进行反击。
律师们为什么不关心真正的真相?因为真相只有上帝才知道,司法体系有成熟的套路与规则去判定出他们认为的真相,并给予相应的刑事惩罚。他们只需按套路出牌即可,如果不按套路出牌,则不得不面临不可预知的风险或者收益。
律师们为什么不关心真正的真相?却整出各种莫名其妙的黑招,比如抹黑被害人(剧中辩护律师的策略之一是即是抹黑被害人说他生性BLABLABLA之类),或者诘问嫌疑人,反复证明其品性不良(如控方律师或者说检察官诘问BEN并证明他说谎的事儿)等等,各种各样互相伤害及吃相难看的事儿都会发生。这些则大概率上与他们的陪审团制度有关,控辩双方所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在争取陪审团成员的认同,从而定罪或者脱罪。而陪审团这种由人组成的团队终归会有人性弱点,被引导与被说服总是可能的。而这些被引导与说服,有时候与那个特定时期的特定案件的真正事实,可能关系并不紧密。
回到本剧,也就理解了律师们为什么会不寻找真相,或者根本不在意BEN说什么,要说什么了。
在这个成熟的司法体系中,一切都要按部就班,也只能按部就班,按规则去处理,去选择与博弈。真相,如果无力发掘与充分证明,就不得不面临一个选择交易的代价问题。
库柏之前的女律师就是司法体系中成熟的应对者,他们审视控方的证据,从证据中得出可能的结论——BEN是凶手的可能性非常大。从这样的一个出发点出发,他们设置了各种各样他们认为对当事人更有利的辩护方案与交易筹码——因为较之他们认为可能的谋杀重罪来说,过失杀人或者是防卫杀人都对当事人有利。至于BEN完全不认罪,认为他不是凶手,这并不是一个合理的选项,因为缺乏证据支持。
BEN自己无法说清他在事发过程中做了什么,没有做什么,而所有的间接证据都指向了他是凶手,并足以形成证据链,除了我们这些上帝视角的观众知道他没有杀人以外,谁能知道当日的事发真相?
基于对司法体系运作法则的准确把握,他们给出的选项并不太差,只是偏偏不是事实真相而已——这个只有上帝才负责完成的部分。
(英剧在这一点上很有意思,经常性地设定一些拧巴的东西,去触发思辨与讨论。比如设置这种极端的案例——这种事实真相与证据指向扭矩很大的,迂回很远的案例。似乎我们的杜培武杀妻冤案中也有证据链比较巧合地指向嫌疑人的事儿——去思考司法体系的漏洞与无力。)
在这里又要暂停并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这部电视剧是以被害人父亲的视角来拍摄,他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从现有的证据来看,BEN是最接近凶手的一个人,如果拍摄视角更加突出这些证据,比如BEN是最后一个见到被害人,并与被害人性交的男人,到处是他的指纹,他的出入有目击证人,凶器在他的身上,他返回过公寓试图毁灭证据,等等。。。我想国内观众恐怕恨不得警察早点把他抓了并绳之以法,如果没有判他有罪,肯定司法腐败了,正义没有得到伸张。
如果在认定BEN是凶手的前提下,那个探长违反程序把案发现场的证据“哮喘吸入器”没有采集为证据而是退还给BEN从而加重BEN的嫌疑的行为,他们会认为是为了实现实体正义而不得不违反程序正义吧??
BEN的真相重要不重要呢?重要,但并不是那么重要。当事人的说辞,在很多时候也仅仅是说辞而己,它可能是真相,也可能只是当事人为了逃避罪责而编出来的故事而已。律师能做什么?只能从证据去推断可能的真相。
那种被无辜眼神就能击中,相信当事人无辜并完全相信他的说辞的,那并不合适做律师,若见多了当事人,听多了谎言并因为轻信而被动地付出代价之后,律师自然也会变得理性得多,也可能离真相更远,或者更近。
这里BBC又有一个拧巴的设定——在那些声称自己无罪的人里,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无罪的?剧中的事务律师STONE说过在司法体系中逃脱的有罪的人很多,但被冤枉的人并不多。或者说那些声称无罪的人里很多人在说谎,然而总有几个是真正诚实的,他们无罪,无辜。而英美法的司法精神之一是宁可放错一千,不可错杀一个,是否在这里也应该始终保留一份“轻信”,对于当事人的“轻信”呢?相信他们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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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令人沮丧的认知中的第三点:正义这个抽象的价值体系最终不得不靠那些不可靠的人们通过不效率的官僚行政机构得到实现或者践踏,或者是处于一种灰色的无法确认的状态中。
在这个剧中司法体系最确凿的问题与最有机会改变的地方在于执法者的腐败与堕落——其他的诸如对真相的追寻,法律的认知,陪审制度的弱点都不能说是问题或者有机会改变,因为那几乎是目前最不坏的司法制度之一了。
那些不可靠的执法者在追寻正义的路上,起到负作用是有多么大。本来应该更加努力追寻真相的警察,本来应该更加谨慎的警察,却早早认定的凶手是谁,甚至于为了钉死他心目中的凶手而违反程序的规定破坏证据(BEN的哮喘吸入器)。不知道他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为了提高破案率,更加简易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还是认为自己在为了实现“实体正义”努力?
(从这一段也可以看出来,程序正当,严格按程序执法,行使刑事侦察权才有可能实现正义,程序正当能保障正义的达成,而不是相反。)
大概这一切是最让人切齿的一段了,警察的不作为,甚至让罪犯去管理罪犯——依稀记得原话是criminals police criminals。
然后因为开始了指控,似乎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司法体系中控方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开始关注案件,确切地说是关注被他们指控的人是不是一定能定罪,如果不能的话,他们则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些人包括司法体系的人,也包括政府行政体系的人员。毕竟这些执法的人员在另一个层面来说,也是行政的组成部分。
那个堕落的警察,则走得更远一些。他人为地放过了一些线索,为了追求破案率,没有再去认真查案,并且违反了程序规定。更严重的是,在后来有了怀疑,查看过视频,有了新的嫌疑人之后,不能进一步侦查,去做警察应做的事情,而跑去与犯罪分子探寻真相——与虎谋皮呀。或者说是为了心理暗示自己,他可能潜意识里知道那个与他合作的犯罪头领会给他一个他想要的答案。
是的,司法体系是不靠谱的,因为他不得不依靠人去完成它的工作。如果其中的人不靠谱,那么可能导致的整个结果都是错误的,与想要达到的目的背道而驰——司法体系是为了实现正义的,而不是为了践踏正义。
这种参与者的不靠谱是会如何致命地伤害到司法体系,防不胜防,连最不坏的司法体系也无法避免这些腐败与堕落——如果能做到避免,倒是可以摘掉“最不坏”的这顶帽子了。
司法系统的参与者的另一个人为因素则在于律师的专业水准差异。本剧的库柏律师有他专业优秀的一面,比如最精彩的是在证据材料与庭审过程中发现了警察违反程序破坏证据的事儿,这个发现对于BEN的辩护来说,是最有利的一个证据了,没有之一。
而他仍然有非常不专业的一面,一是在专业水准上,犯了最严重的错误,即不顾事务律师STONE的劝告,没有任何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将被害人的父亲指证为凶手,最后被事实真相狠狠打脸,也将陪审团最终的天平推向了控方。非常之冒险与失败。
二是职业操守上,据说与BEN有私人关系,这一段我没有看到,非常不明白这种狗血的设定是什么意思。只能说是他个人职业操守有问题了。至于前途被毁,我没有什么好同情的。食得咸鱼抵得渴吧。
当然,我估计剧中库柏律师的设定不是我理解的这样,她大概是为了体现这个并没有被“腐朽的”司法体系污染的新进律师,还能追求真相,相信当事人的新鲜血液而设定的吧。
只是,我确实只能如此解读,他的专业与不专业,而没有其他。毕竟法律即是法律。
THIS IS 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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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本剧真正刺到我的是另一部分,一个本来不应该不会成为犯罪的社会正常人是如何成为犯罪替补人的——我不得不假设灵魂被蹂躏,三观崩塌又身染毒瘾的主角BEN在未来会是大概率上的犯罪分子。
但这一部分太沉重,我不想再详细回想BEN是如何被逼屈服放下自尊,是如何被暴力强制染上毒瘾变成瘾君子,是如何被母亲误解,三观崩塌的,这样的故事太黑暗,太沉重,就不解说了。
有时候会不得不想,监狱究竟是一个让人改过自新的存在,还是一个将人在犯罪道路上越推越远的存在?
那个格雷汉姆成为管理罪犯的罪犯,其手段与方式是不是通过制造犯罪从而管理的呢?谁能说不是呢?如果BEN有一天成为了一个罪犯,很大概率上会被他所管理。而BEN会沦落到这一天,不正是司法体系的“功劳”吗?
这个体系是不是在打击犯罪的时候也在制造犯罪呢?
PS,从警察要当天晚上另一起凶案的真正凶手来做BEN案件的证人来看,另外一起案子没破还好,如果当时完美侦破了,即又是冤假错案一个,又一个无辜的人可能变成罪犯了。
荷尔蒙,让年轻人兴奋,充满活力,以涉世未深的善良和敏感的心来看待世界。可是,全世界的所谓成熟的人,都不愿意听一个年轻人讲出真相。直到第三集,BEN才有机会讲出一个完整的故事。无论如何,是要感谢那个初出茅庐的女律师。
看多了大律师对被告身世背景的调查和质问的套路,真是有些倒胃口了。瞒着父母辍学就代表不是个诚实的人?叛逆青年的游戏,就那么不可信?受到惊吓后的惊慌失措,就那么不被理解?这些不是一个年轻人的正常行为吗?如果循规蹈律,事实周全,必然不再年轻。不过,它也警示人们要自律,要建立好的信用和道德记录,否则,关键时候是要为它买单的。在欧美法律体系,尤其如此。
可能在这个案子里,司法程序显得那么呆板和刻薄,可是无论如何是需要这么一个套路去维系的。我们必须相信,在大多数时候,它的确保障了合法利益。
一次意外,可能影响一生。一个律师,可能改变一生。
这是该剧的重点?
本·卫肖不是我爱的那款,他的《故园风雨后》简直是对我的徒刑,那个迷死人的贵族浪子塞巴斯蒂安哪里是他这付畸零相。
然而一次又一次,我被他征服,目前是才找到的这部《司法正义》。
我还以为是法庭戏,原来多半写《基督山伯爵》式的囚徒困境,再一次,小本挑战先天不足,演这种美强惨“大男主”,不说得老电影里Louis Jourdan那类美法通吃的大美人,至少身高要1·97如蒂姆·罗宾斯。
小本,那横向纵向都不充分的小身板,一脸崎岖的苦相,基本和贵族英范儿无关,还一被抓就吓尿了,一路废,一路怂,我都奇怪自己是怎么被他——的角色迷住的。
换别人估计大家就会冲进屏幕把他踹死了,本·卫肖不仅挑战了自己的先天残疾(not),还挑战了常识,观众喜欢的永远是英雄和强者,特别面对这种囚徒绝境,一系列肖申克式的英雄猛人摆在那儿呢,小本怎么敢这么演呢?遇祸象普通人一样烂成泥,还就生效了,很快让人同情,更被一脸无辜的他迷住,真是不经常露露小身板、你们怎么知道天才长什么样!
只是剧情不象吹的那么好,“本”在监狱以及法庭遇到的好人有点多,虽然他作为一个显相无辜者讨喜也合理,但黑暗命运中的幸运点好象都为他连上了。
我喜欢最后的反转,那表示无论对立两方怎么竭尽全力,决点总是出人意外,败局本已定,但在社会的网中,你用的力不知何时会返回来。英剧的境界还是令人信任的。
必须p·s·一下:扮演“本”的监狱伙伴胡奇的演员和刘皇叔演过《以父亲的名义》(in the name of father),也是在监狱里父子相依为命多年,他Peter Postlethwaite提了奥斯卡最佳男配,这显然是对监狱系列也是对好演员的“致敬”。
倾倒之余我忍不住惋惜小本,从《香水》横空出世,直到今天时不常被惊艳,他本该加入奥斯卡传奇,尤其对照一些很努力、很吃力的美国明星,不过那样,也许他就不会操着非贵族腔和小身板作得如今日般尽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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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盲目的爱Ben Whishaw,多次裸身激的我鼻血都粗来了
虐死人了!小本又是梨花带雨又是裸戏什么的。。。
觉得最不可理解的是他的母亲,这样一位只需对自己的孩子付出坚不可摧深入骨髓的信任的女人却在最关键的时候击溃了Ben心中最后的希冀。带着怀疑的爱,苍白的令人心寒甚至可怕,少年的锋芒早被抹杀,这样深重的创伤恐怕不是一年两载可以愈合的。小本的表演对于撑起演技派三个字,搓搓有余。
这片应该改名叫司法正太
Mr Whishaw,从现在起我要尊称您为戏神
我认为男主角有着颠倒众生的美丽。
5颗星全给Ben Whishaw的演技
一口气看完5集~弱弱的喊一句,实在是太好看啦~~
TT
剧本精彩,演员出色,把司法体系里各种复杂关系黑了个遍,正义的审判远远没有我们想得那么简单,最后真相大白反而更沉重。小本哭得好惨,虐死个人啊~!
编剧相当精彩,也有软肋,我个人觉得女律师以及狱中倾听者的举动,太过刻意。最精彩的是 本·卫肖的演技,英剧向来配角容易抢风头,此剧唯他独占光芒。
男主演的太神经质了,香水也是这么神经质。。我始终无法理解为毛男主那么好运遇上那么多无条件帮助他的人。我觉得我有这种想法也挺可悲的。
小本楚楚可怜的样子完全演得淋漓尽致,看了就让人心疼,把这与香水再对比,真是惊为天人了,非常反感他和女律师的那一吻,很突兀,除此以外,剧本都还是不错,把这和看过的那部美国的法律与秩序比较,英国法庭和美国差别还挺大,最后结局以律师擅离职守上诉成功,感觉很奇怪
看的无比虐心纠结乱七八糟…小本的演技真的是没得说…
这剧放在The Good Wife里面就是一集的事,所有证据指向小本杀人,结果在Alicia和Kalinda还有Cary的帮助下,顺利翻盘。不过英剧的视角还是挺独特的,而且小本演的确实好,演技那是相当的没的说!
将司法制度从头到尾黑了个遍。我男神神演技,各种哭戏梨花带雨的,皮肤嫩的,身材好的。。。
最讨厌看冤狱案 又慢又揪心 庆幸最后小ben终于沉冤得雪 但在某地小ben这样又穷又没后台的孩子一定翻不了案吧… 譬如监狱里那个舍命证明ben清白的犯人还有女律师这些人设实在太虚幻了。可怜的小ben 不停得眨巴眼睛多累啊…小ben演技绝对牛X那种彷徨无措哭泣颤抖太真实了
Ben Whishaw 继《香水》之后又一惊艳之作。同时很好的给了英美法系下的司法系统一个客观的评价……绝无夸张……
Ben Whishaw的表演比《the hour》里面生硬些。。。总体感觉和《silk》比还是差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