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nd
八年前上映的《辩护人》,相信是许多影迷心理难以忘怀的经典。关于正义与那段难以磨灭的韩国历史,它交出了震撼人心的答卷。 今年,印度电影也大胆总结了自己黑暗至极的九十年代。冤假错案背后深植人心的歧视,需要用一次次的正义斗争去改变。
从印度教发源而来的种姓制度,在印度有着三千多年的历史。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个等级,代表着神话中原人的嘴到脚。
除了四大等级,印度还存在着大量的「不可接触者」。
他们被排除在原人的身体之外,连脚都算不上,被称作贱民或达利特*。
*达利特人,汉语中常意译为贱民,是印度和尼泊尔(卡斯人和廓尔喀)种姓制度的最低阶层,主要以「秽不可触」(Untouchable)为其特征。达利特(Dalit)的字源可追溯至梵文,字面意思为地面、被控制的。包括旃陀罗、穆萨哈尔、恰马尔等族群,在印度都被归类为贱民。(来源:维基百科)
这群「第五种姓」一度不被认可为印度人民,只能从事最为卑微低贱的工作。
而印度种姓制度带有世色彩,贱民的悲惨从出生就被定了下来,无妄之灾。虚无缥缈的种姓还象征着身份品质,低种姓自然而然被认为是道德败类。
早在1959年,印度宪法便明文规定不可接触者法律地位与一般公民相同。但腐朽的世俗观念并没得到改善,贱民依然是印度社会中被迫害的对象。
本片的故事就发生在九十年代,宪法的平等还只是一纸空文。为了提高破案率,营造高效的假象,印度警察经常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真正的罪犯是谁不重要,只要有人顶罪坐牢就万事大吉、结案盖棺。
而顶罪人选当然是贱民们,他们身无分文无依无靠,是最不起眼的小角色。很多被冤枉刚刚放出来的人,转眼就又被抓起来投入大牢。
无需证据无需理由,只需严刑拷打到认罪伏法即可。
在这种畸形的社会环境下,一桩奇案刺痛了人们本来麻木的神经。
拉贾坎努是一位平凡的老百姓,平日里努力工作养活老婆孩子。即便只能干造砖头的苦活赚些小钱,想到妻儿他也是十分幸福。
然而当地权贵家中的失窃案改写了拉贾坎努的命运,甚至葬送了他的一生。
权贵家中珠宝失窃后,失主首先怀疑的就是前几日来家中抓蛇的拉贾坎努。
正巧,更重要的是,拉贾坎努可是贱民,在权贵眼里,小偷小摸就是贱民的天性。负责调查的警方也在现场采集到了其指纹,但明显是抓蛇时留下来的。
总之警方认定拉贾坎努是第一嫌疑人,开始全面抓捕。
费半天劲抓不到外出打工的嫌疑人,那就把其家人全部抓回警局审问。兄弟、妹妹、怀孕的妻子,阴暗的牢房里他们遭到警察的棍棒殴打。
最后一头雾水的拉贾坎努也被抓回来,但不是他做的他绝不认罪。任由棍棒、辣椒抹伤口的酷刑折磨,他都全盘否定任何指控。
贱民身份是天生悲哀,如果此刻认罪,那小偷身份真是无法洗刷的耻辱了。
因怀有身孕被释放的森加尼,每天到警局给拉贾坎努几人送饭。
她眼睁睁看着心爱的丈夫日益憔悴、遍体鳞伤,被打得连口饭都咽不下去。
森加尼痛苦地等待着,期盼警察能够大发慈悲。但她等到的却是不可思议的「失踪」——拉贾坎努等人半夜越狱,找不到了!
部落里自发自发组织寻人,但掘地三尺也毫无线索,三人仿佛人间蒸发。
束手无策的森加尼前往城中求救律师,但根本没人愿意对抗黑警。唯有一人,在无证据的情况下相信了森加尼声泪俱下的控诉,并且无偿帮助。 钱德鲁,一位高种姓出身,致力于保护人权的天才律师。他要做的是与根深蒂固的歧视做斗争,揭开权力后所隐藏的残酷真相。
成千上万的冤案,生死未卜的失踪,黑暗中能否展露一丝光明?
相较于其他的印度电影,该片163分钟的片长不算太长。
片中也有宝莱坞一贯的歌曲穿插,但多是剧情的浓缩,简单展示人物的关系情感和探案过程,并没让印度片的传统歌舞毁了整部电影的气氛。这方面的尺度,导演拿捏到位了。
比较奇特的是影片到30分钟时,男主钱德鲁才正式登场。前半小时营造的社会背景,让观众直观地感受钱德鲁的魄力和善良。那种天堂变地狱的既视感,也让观众对凶手更为痛恨。
电影故事改编自九十年代真实发生的案件,富有现实意义。导演没有刻意卖弄原本破案过程的悬疑要素,也没有将案件刻意复杂化。
钱德鲁是一位纯粹的正义破局者,印度法律赋予了律师极大的调查取证权,所以他能够抽丝剥茧寻找对手的设局漏洞。黑警一方中也特意安插了位正直角色,组成双雄式的探案搭档。
简单却有效,整体观感可谓激情澎湃,呈现出一场属于底层百姓的公正胜利。
现在回到片名,杰伊·比姆是谁?
其实杰伊在印度语中指的是胜利的意思,而比姆才是人名。
所以片名的原意更贴合「万岁比姆」,或「胜利比姆」,是句印度常见的口号。
而比姆的全名,为比姆拉奥·拉姆吉·安贝德卡尔(1891—1958)。
比姆出身贱民,是这一阶层首个获得大学学位还出国留学的高材生。致力于改变种姓歧视的他是「不可接触者」们的领袖,也是公认的印度宪法之父。 他多次组织抗议集会,并在1956年率领百万贱民改信佛教。他用人道理念解释佛教,倡导人人平等,抨击落后的种姓制度。只可惜,比姆为人权事业奉献了一生,死前却未能看到印度社会的实质性改变。
如同钱德鲁看见的,懵懂的孩子有模仿切·格瓦拉的,也有模仿甘地的,但没有孩子会穿成比姆的样子——即便他再成功也是传统制度下的贱民而已。
学校里的低种姓孩子被污蔑为窃贼,一块橡皮丢了也要对他搜身。种姓仇恨的种子在扭曲的教育中滋生,又在纯真的孩子心中生根发芽。
钱德鲁从不想抬高自己,把自己和宪法之父比姆相比。他不接受花环,坚持人人皆为凡人,没有身段也不在乎身外之物。
没什么比为弱者发声更让他满足,也没什么比敲除社会糟粕更为重要。
钱德鲁想让人们都成为自己的比姆,拥有比姆的思想,能为自己的自由发声。
现实中,他接手的人权案也是从不收费的,六年间主持了96000多起案件。为了工人,为了低种姓的人权,钱德鲁奔波在一次次的法庭斗争中。拉贾坎努案的人身保护令则极具突破意义,保护了底层居民的人身权益。
杰伊比姆!
杰伊比姆!
杰伊比姆!
短短的口号,代表了底层人民对比姆的崇敬,也展现了他们反抗不公的勇气。胜利的不只是比姆,也是万千人民的权益。
该片并不是导演对印度的自夸大会,而是在这条正义道路上又向前迈了一大步。人身保护令是法律突破,《杰伊·比姆》则是一次文化上的突破反省。
时至今日,印度民间也没有彻底摒弃残忍的种姓制度。尽管法律中没有种姓规定,更明令禁止种姓的不公平对待,但蒙冤的「不可接触者」还是大有人在。
电影中的这一案,钱德鲁和比姆胜利了,但距离真正的「胜利比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该片在两个半个小时的时长里没有一句废话,叙事流畅、步步反转,最后将这个残酷事实的真相抽丝剥茧地展现给观众。
表面上这是印度人权律师钱德鲁帮助社会底层百姓打赢官司、讨回公道的故事,实质揭露了在种姓制度下各阶层之间的残酷压迫。
这是一段被人遗忘的历史,是泰米尔土著居民被排斥在印度四大种姓之外、被称为“不可接触者”的残酷历史。钱德鲁站在法庭上为各位高高在上的大法官以及权贵勾结的警界联盟“讲述”这段历史。在真实的事件中,钱德鲁这场人权官司打了整整十年,漫长的取证和诉讼,最终赢来了胜利的曙光。
本片片名《杰伊·比姆》就是比姆万岁的意思,比姆是印度上世纪50年代贱民出身的伟大改革者,既是印度宪法之父又是印度第一位法律部部长。在当时的印度社会,种姓制度、司法体系和作为执法者的警察,共同编制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这张网看似维持了社会的民主和自由,但却是有条件和相对的,他们心照不宣的压迫和奴役作为“不可接触者”的贱民。因此比姆曾说,只要一个人没有实现社会自由,法律所提供的自由对他就是没有用的。这句话深深影响了钱德鲁,他一生致力于为贱民阶层伸张正义,为印度种姓制度的废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古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中就已经出现反对种姓制度、出身不能决定能力和阶层的论调。印度佛教的兴起更是诉诸一个人人平等、没有分别心的世界。但是人性幽微,当权者不肯放弃手中的特权,神解救不了世人,自由和平等需要法律的维持。在影片中,得到钱德鲁帮助的社会底层百姓献上花环,钱德鲁却躲开了,他说,“我是人,不是神,我不需要花环”。
《杰伊.比姆》发生在1995年,内蒙古呼格案发生在1996年4月9日,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一女子被强奸杀害。公安机关认定报案人呼格吉勒图是凶手。5月23日,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呼格吉勒图不服,提出上诉。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此时呼格只有19岁,并且执行枪决时开了两枪。 2005年10月23日,真实犯罪嫌疑人赵志红承认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杀害了一名女性。呼格案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之后经过呼格父母多年奔走,多方努力,终于在2014年呼格案被定为冤假错案。
现实生活中的“Jai Bhim”在高等法院处理了 96,000 起案件,为受压迫的人而战
K Chandru 法官不想成为“五星级律师”,而是为穷人服务。现在,亚马逊 Prime 上有一部电影叫 Jai Bhim,讲述了他非凡生活中的一集。
Ĵ AI比姆,在强硬的泰米尔语电影亚马逊主演素里亚西瓦库玛,已经引起cinegoers的想象力来自全国各地的司法制度其鲜明的描绘,以及如何从社会斗争的贫困阶层的人来浏览它。
这部电影由 TJ Gnanvel 执导,讲述了来自边缘化农村部落社区的妇女 Sengani(Lijomol Jose 饰)努力寻找被警方诬告盗窃的丈夫 Rajakannu(K Manikandan 饰)的故事并逃脱监管。在律师 Chandru(Suriya 饰)的协助下,Sengani 提交了人身保护令请愿书,观众了解到 Rajakannu 是如何被警察谋杀的。
这部电影是根据 1993年发生在 Cuddalore 地区的真实事件改编的。在原始故事中,主要职业是制作竹篮和农业劳动力的安代库伦巴尔部落成员 Rajakannu 被指控从一所房子里偷珠宝雇用他。根据投诉,Rajkannu 被警方拘留。
在遭受警察的酷刑后,拉贾坎努在拘留期间死亡。为了掩盖他们的罪行,当地警察将他的尸体移至深夜,在邻近的蒂鲁吉拉伯利 (Trichy) 区处置,后来声称他已逃脱拘留。然而,Rajakannu 的妻子 Parvathi 并没有购买这个故事,而是寻求帮助寻找她的丈夫。最后,她找到了马德拉斯高等法院的律师 K Chandru,他加入了她的正义追求。
后来成为马德拉斯高等法院受人尊敬和受欢迎的法官的 K Chandru 在同一法院提交了人身保护令申请。经过13年的法律斗争,法院裁定这是一起羁押死亡案件,被告警官因谋杀拉贾坎努而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在接受The News Minute采访时,他回忆起警方在案件期间如何试图贿赂 Parvathi 和他。Chandru 的回应是从他的办公室扔出装钱的手提箱和警察。
然而,让 Parvathi 为她丈夫的监护人伸张正义,只是 K Chandru 法官为边缘化和受压迫者做出的众多令人难以置信的贡献之一。
在他担任马德拉斯高等法院法官的六年半时间里,他处理了 96,000 起案件,这是一项了不起的壮举,这得益于他完美的计划和组织。
除了平均每天审理 75 起案件等令人难以置信的壮举外,他还通过了一些以社会正义为中心的里程碑式的判断,其中包括为什么女性可以成为寺庙的牧师,应该有一个不分种姓的共同墓地,以及确保政府雇员的心理健康根据《残疾人(平等机会、权利保护和充分参与)法》,患病者可免于被解雇。
更引人注目的是他作为律师和法官的行为。
与当今法律界所遭受的懦弱和贪婪的形象相反,钱德鲁大法官是一个生活俭朴的人,他一生都在为受压迫的人而战。
在 2013 年接受法律出版物Bar and Bench采访时,他说:“金钱从来都不是标准。我过着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我的志向不是成为‘五星级律师’。”
作为一名法官,他会要求律师不要像惯例那样在法庭上称他为“我的主”。他不希望拿着钉头锤的人宣布他到达法庭,拒绝了个人安全官 (PSO),因为他认为这已经成为“更多的身份象征,而不是基于任何实际的威胁感知”,并宣布了他的个人资产在他作为法官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事实上,退休后,他放弃了他的公务车,乘坐当地的火车回家。
争取正义早早开始
Chandru 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正统家庭,他的大学生活与他的个人背景完全相反。作为印度共产党(马克思主义)的学生领袖,他经常领导争取学生和工人权利的鼓动。这会让他首先在钦奈的洛约拉学院与当局陷入很多麻烦,他因在那里领导学生煽动而被开除,最终从基督教学院毕业。
作为一名积极分子和工会成员,他参观了工厂,与工人会面,乘坐卡车和公共汽车走遍泰米尔纳德邦,会见达利特工人、农业工人和工会领导人的家人,并获得了宝贵的经验和理解弱势和边缘化的人幸免于难。
他进入法律行业的愿望是由当时的DMK 党领袖M Karunanidhi设立的调查委员会引发的,该委员会调查了一名安娜大学学生在被警方指控后死亡。该委员会由马德拉斯高等法院的一名附加法官领导,钱德鲁代表学生出庭。
看到钱德鲁在委员会面前准备得如此周到,法官建议他进入法律行业。他于 1973 年进入法学院。最初拒绝进入他们的宿舍,因为他过去是学生活动家,Chandru 绝食了三天,直到当局最终让步。
在法学院毕业期间和毕业后,钱德鲁在一家名为 Row & Reddy 的律师事务所工作,该公司为穷人提供法律代理。在那里工作八年后,他开始自己的私人实践,成为最年轻的律师作为泰米尔纳德邦的酒吧委员会成员,20世纪90年代下半年的某个时候被马德拉斯高等法院提名了高级倡导者。在此期间(1988 年),由于拉吉夫·甘地政府在处理斯里兰卡泰米尔问题的方式上存在分歧,他退出了印共(马)。
为人民伸张正义
他于 2006 年 7 月被任命为马德拉斯高等法院的附加法官,并于 2009 年 11 月成为永久法官。在他担任法官期间,他通过了无数对国家社会结构产生持久影响的判决。以他在 2008 年 9 月的判断为例,当时他指示允许一名女牧师在主神是杜尔加女神的乡村寺庙中进行礼拜(祈祷仪式)。这完全拒绝了请愿人的男表弟提出的要求,他辩称,鉴于只有男性成员可以成为牧师,他应该被允许执行上述“礼拜”。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寺庙的主神是女神时,有人反对女性在此类寺庙中进行祈福……法律或任何计划都没有禁止女性在该寺庙中进行祈福,”法官说钱卓。
然而,2007 年 10 月,他推翻了杜蒂戈林地区政府解雇 anganwadi 工人的决定,这是一项出色的判决。根据法庭文件,地区行政部门给出的理由是“不可能在请愿人的服务下运行 ankanwadi [anganwadi],因为她处于精神错乱的健康状况” 。她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这是一种心理健康状况。
请愿人 A. Tamilarasi 是一名安甘瓦迪工人。法庭文件表明,她已经服务了 25 年,并因其“在儿童保育和相关活动中的杰出服务”而获得了地区收藏家的奖励。闲暇之余,她还给村里的孩子们教英语口语,并在未婚的情况下照顾年迈的父母。
不幸的是,她的父亲于2002年11月去世。她的兄弟婚后离家出走,她和母亲一起生活并抚养她。2006年2月,她被完全免职。在广泛听取此案后,钱德鲁大法官严厉批评地方行政当局使用“精神错乱”之类的词来证明她的解雇是合理的,称其在相关法规中没有任何地位。
他补充说,没有试图“了解请愿人的状况,包括她的家庭背景”。更重要的是,没有试图“按照 1987 年《心理健康法》的要求,将她送到医疗委员会以获得适当的证明”。
Chandru 法官花了一些时间来说服 Tamilarasi,为了挑战政府对她被解雇的立场,她应该接受测试以确定她的心理健康状况。
尽管最初遭到拒绝并经过多次劝说,她还是被送进了马杜赖的政府拉贾吉医院,在那里她接受了精神科医生专家小组的检查。根据他们的专家调查结果,法官 Chandru 认为“她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她的所有症状都通过药物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她处于清醒区间”。他补充说:“在心理健康专家和有效的抗精神病药物和情绪稳定剂的监督下,她将能够履行官方职责。”
即使假设政府公务员在其受雇期间患上精神疾病,Chandru 法官也非常清楚地说明了如何根据 1995 年《残疾人(平等机会、权利保护和秋季参与)法》对待他们。他引用了《残疾人法》第 2(i) 条和第 47 条来说明他的案子和最高法院过去判决(Kunal Singh 诉印度联盟)设定的先例。
第 47 条的开头部分写道:“任何机构不得免除或降低在服务期间残疾的雇员”。正如Chandru 法官所指出的那样,“即使发现请愿人因精神疾病而残疾,残疾法第 47 条规定必须提供合适的替代性工作,薪水与之前相同。”
不幸的是,塔米拉拉西没有活到足以享受她在此案中获胜的果实。尽管如此,她的案件开创了一个重要的先例,即精神疾病也是一种残疾,受到《残疾人(平等机会、权利保护和充分参与)法》规定的法律条款的保护。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有权继续在政府部门工作。
在马德拉斯高等法院作为法官退休后,钱德鲁法官成为公民社会中非常活跃的成员,撰写了大量关于法律的专栏和书籍。他的最新著作是今年早些时候出版的《聆听我的案例:当女性走近泰米尔纳德邦法院》,讲述了 20 位女性和她们为正义而斗争的故事。
从各方面来看,他都过着非凡的生活,看到像苏里亚这样的泰米尔电影巨星冒着风险描绘他生命中的重要一集,真是一件美妙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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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水平有限,如有错误,欢迎指出。
有律师原型钱德鲁出现的照片为文章本身有的照片,其它照片为译者添加的电影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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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安贝德卡尔(Ambedkar)”:法官(已退休)K·钱德鲁(Chandru),《杰伊·比姆》里的英雄的真实生活
沙尔米·哈里克里希南(Charmy Harikrishnan)
(译注:安贝德卡尔,印度宪法之父,现代印度佛教复兴倡导人,1956年发表“佛陀或马克思”的论文。)
提要
法官(已退休)K·钱德鲁当时是一名律师,他为拉贾坎努(Rajakannu)的案件进行了辩护,拉贾坎努死于警方的拘押中。在这部电影中,苏里亚(Suriya)扮演律师钱德鲁,曼尼坎丹(Manikandan)扮演拉贾坎努,利约莫·何塞(Lijomol Jose)是拉贾坎努为正义而战的妻子(电影里的森格尼,现实生活中帕瓦西)。
由TJ Gnanavel导演的泰米尔语电影《杰伊·比姆》在当下已经风靡一时了,这部影片改编自1993年泰米尔德邦一个著名的人身保护案。法官(已退休)K·钱德鲁当时是一名律师,他为拉贾坎努的案件进行了辩护,拉贾坎努死于警方的拘押中。在这部电影中,苏里亚扮演律师钱德鲁,曼尼坎丹扮演拉贾坎努,利约莫·何塞是拉贾坎努为正义而战的妻子(电影里的森格尼,现实生活中帕瓦西)。这是一部充满马克思主义主题和安贝德卡尔主旨的电影。法官(已退休)K·钱德鲁在接受沙尔米·哈里克里希南的电子邮件采访时谈到了了种姓、政治和法律话题。以下是节选:
Q:这部电影为什么要取名为《杰伊·比姆》?是因为边缘化群体正在通过宪法来赢得自己的权利吗?有人想知道,为什么一部充斥着马克思主义主题的电影会援引安贝德卡尔的标语来作为它的片名。
A:《杰伊·比姆》不是一个标语,而是受压迫者的战争呼喊。我认为这并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盗用了安贝德卡尔的东西。马克思主义旗帜和一些披着红披肩领导抗议的领袖的形象在一个平静状态下是一个很正常的场景。但在这部电影中,依鲁拉斯人,一个部落团体,正在把自己组织成一个协会,在游行中诉说自己的要求。电影的要旨在两个场景里表露了出来。第一次是在判决宣布后,律师告诉森格尼,这次胜利不仅仅是告慰她丈夫的死亡,还应该给所有这类伤害画上句号。第二次是在森格尼在法院文件上按上拇指印时,在影片的终点,她女儿舒服地坐在律师家里,开始读报纸。主旨是部落的读写能力是解决他们被排斥问题的最终答案。虽然我最初与马克思主义政党有政治政治联系,但我也开始与安贝德卡尔运动合作,与安备德卡尔运动的合作发生在我脱离马克思主义政党后。
Q:你在1993-1994年为拉贾坎努和帕瓦蒂的案子辩护。当时,你已经被印共(马)开除五年了。所以,该怎么解释在电影里出现的马克思主义主题——列宁雕像、马克思半身像呢?
A:直至今天,我仍然相信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但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并不需要一个党派标签。虽然你可能是在一个党管理的组织里成长的,之后他们不要你了,但你不能停止自己的思考。与停止思考的情况相反,在那些日子里我所相信的一切都会继续帮助我的行动和思考。因此,电影里出现列宁、马克思或者其他领导人的照片,这并不与我今天正在做的事情相抵触。
1993年,当我为拉贾坎努被谋杀的案件辩护时,我并不身处在马克思主义政党中,五年多之前我就被驱逐了。在办案时,我与他们没有任何直接接触。实际上,我偶然碰到了帕瓦蒂(Parvathi),我前往内韦利(Neyveli)去找一些老师谈话,当我走下讲台时,我看到了她,她是跟着一些青年志愿者来到这里的。我告诉她到我在金奈(Chennai)的办公室来谈论这个案件。在提交人身保护令后,几起案件发生了,我没有得到任何组织的任何帮助。案件结束时,法院下令支付5000卢比(尽管我拒绝接受任何金额)。我把这笔钱寄给了民主妇女协会(AIDWA)的领导人麦西利·西瓦拉曼(Mythili Sivaraman),告诉她说这可能可以帮助她们为其他妇女斗争的事业。即使这件事之后,我也没有得到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任何承认。在我被驱逐后,我没有加入任何政党,保持着一个为人权事业奋斗的独立个人的身份。还有一些政党邀请我加入他们的组织,我拒绝了这些邀请。
然而,即使在我被提升为高等法院法官时,马克思主义者的标签依然贴在我身上。一些委员会成员告诉我们的首席大法官说我是马克思主义者,因此我的名字应该被排除在外。但首席大法官AP·沙阿(Shah)抗住了他们的反对,并告诉他们说,我和政党之间的联系已经是近20年前的事情了。我在青年时代为党服务了20多年,因此没人可以阻止别人把我视为马克思主义者。我仍然为拥有这个标签感到骄傲。
Q:EMS向法官克里希纳·艾耶(Krishna Iyer)建议让你提交撤销驱逐的上诉——而你拒绝了这样做,这是真的吗?
A:我在1968年加入了印共(马),并开始与他们的学术联谊会和工会合作。1970年于迪卢瓦南塔普兰举行的印度学生联盟(SFI)成立大会中,我是其中的代表。我升为邦级领导人之一,领导了许多学生运动。我还与工会运动合作,甚至因为违反禁令在一次会议上对工人讲话而入狱两周。我被驱逐是因为我谴责JR·贾亚沃丁(Jayawardene)和拉吉夫·甘地之间的印度-斯里兰卡协议以及随后派遣印度维和部队(IPKF)执行该协议的行动。党对此有与我不同的观点。在我被驱逐后,克里希纳·艾耶与EMS·南布迪利帕德(Namboodiripad)一起乘飞机时,艾耶提到了这个话题,并说失去一名优秀的干部对党来说是一个损失。据了解,他告诉艾耶法官说,我可以向管理委员会提出上诉。无论如何,在那次旅行后,克里希纳·艾耶给我打电话说:“同志,我们还不够红。我们将开一个粉红色的派对。”那是克里希纳·艾耶含蓄的幽默。
Q:你写了一本名叫《我对安贝德卡尔之光的看法》。你是马克思主义者还是安贝德卡尔主义者?或者两者兼是?
A:不管你给我贴上什么标签,我肯定不是一个教条主义者。作为一名律师,你可能只为你遇到的案件辩护。无论你在争论什么,判决不是属于你的事。但如果你是一名法官,你必须撰写一份判决书,你可能会受到你对问题的哲学理解、你在运动中的经历以及你自己的法律知识的指导。《我对安贝德卡尔之光的看法》是我对种姓和宗教的看法汇编。在序言中,我写道,B·R·安贝德卡尔博士的著作和演讲丰富了我对种姓这一棘手问题的理解。在裁决那些案件时,我广泛引用了安贝德卡尔的著作,没有这些著作,我不可能对这些问题有正确理解。我还可以补充说,左翼运动未能科学地解决种姓问题,尽管现在有人尝试科学地解决这个问题,印共(马)也有一个全印度论坛来探讨这个问题。选择其中之一不是一个选择。(原文为Choosing one or the other is not a choice)我的马克思主义背景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安贝德卡尔。
Q:在这部电影中,人们的种姓地位被大书特书——但对你自己的背景,这部电影讲得很少。你能向我介绍一下你自己吗?
A: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一直拒绝回答这个问题。在四灵性晋阶(varnasrama)安排中,我不属于贱民阶层(avarnas)而是属于savarnas(排得上种姓的人)。(译注: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为savarnas,而贱民阶层则为avarnas)即使在广泛的分类中,我也可能是最后一级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归到首陀罗的种姓都是一个性质的。一些人批评这个电影,因为电影主角中的律师是一个无部落者,并称这是倒退。如果你如实地看一看英国司法到印度实行后的情况,你就会发现法院界是由上层种姓主导的,直到现在,你才可以找到一些其他社团更多地参与到法律职业的情况。在种姓制度中,每个种姓都面临着歧视。在顶端的种姓可能没有这种问题。但是,一旦一个种姓发现比自己更低级的种姓,他们就会去歧视那些比他们的种姓更低的人。
安贝卡尔德有一句著名的话:“学习、教育和鼓动”,这是为这个被预定种姓的人和默尔瓦西人而写的口号。归根结底,我们需要一个结构的改变,而这需要在不同领域采取行动。
Q:有很多针对这部电影对暴力的刻画的批评。但当我们看到泰米尔纳德邦关于拉贾坎努的判决时,这份判决里有帕瓦蒂关于她和她丈夫所遭受的酷刑的陈述,看起来,现实比电影艺术所呈现的更加触目惊心。
A:电影呈现的镜头经过精心制作和整合,并且要采取适当的处理,因为它要通过审核。但在现实生活中,情况更加糟糕并且难以用言语来描述。作为法官,我处理过有一些案件,这些案件中警察对普通民众的酷刑比电影呈现的更加残酷。
Q:你援引了著名的拉詹案来盘问人身保护令案中的证人。但即使在今天,人身保护令案也没有得到紧急审理。
A:人身保护令是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特权令状管辖权的一个重要组成组分,数千人通过该令得到解脱。尽管在AK·戈帕兰(Gopalan)案(1950)中,法院对宪法所载的基本权利作了狭隘的解释,但之后,该条款成为了对付无辜拘禁的有力武器。克里希纳·艾耶法官在其著名的判决(苏尼尔·巴特拉II)中扩大了人身保护令的范围,甚至将人身保护令提供给那些可以投诉当局虐待和酷刑的囚犯。但也有人试图通过有意无意的限制来削弱这一规定。典型的例子就是查谟和克什米尔(J&K)的囚犯/嫌犯,他们的案件从未得到审理,有些案件由于高级司法机关的漠不关心而徒劳一场。
曾有一段时间,有人建议修改宪法,规定人身保护令的权力甚至可以由地方法院来行使,以便节省投入的时间和费用。
Q:你怎么看待《非法活动预防法》(UAPA)和煽动叛乱法的严刑峻法的广泛使用?
A:印度刑法典(IPC)第124A条规定煽动叛乱为犯罪,这与民主是对立的。它被嵌入刑法系统是为了保护殖民政府,并被自由地用来对付我们为自由而战的战士。有人曾想,在国家独立后这条法条会被废除。就连司法机构也对该条款做出了错误解释。议会应该废除该条款,而不是留下这个条款使得法院管辖范围变得游移不定。
在尝试了《防范恐怖及分裂活动的法案》(TADA)和《预防恐怖主义法》(POTA)赋予警方权力的效果,并在公众压力下废除了这两项法令后,当时由国会领导的政府秘密提出了《非法活动预防法》修正案,目前印度人民党(BJP)政府正在随意地使用《非法活动预防法》来对付持不同政见者和政治活动家。人民可能会觉得警觉的司法机构可以遏制专横。但我们看到的恰恰相反。被指控的比马·克雷根(Bhima Koregaon)仍在监狱中苦苦挣扎,法院没有给予任何救济。在这个过程中,在部落中工作过的斯坦·斯瓦米(Stan Swamy)神父也被处死。
Q:今天的印度需要建立怎么样的司法制度?
A:1969年,当作为喀拉拉邦首席部长的EMS·纳布迪里帕德说司法机构不能凌驾于国家经济利益之上,他因蔑视法庭而被喀拉拉邦高等法院起诉并受到惩罚。令人惊讶的是,最高法院认可了这个判决。相似的事情还有,如果有人说“尽心尽力的司法机构”,这个话会被视为一个肮胀的话语。我们需要的是忠于宪法精神和法治精神的审判员。这也许是唯一一个司法机构自行任命的国家。任命的官方制度已经行不通了,并且在很多方面与宪法指明的东西相违背。它需要改造。
大家都没注意到吗?
男一号居然是一名坚定的无产阶级斗士
第一次在国外电影中看到了对共产党的证明描写
天下何人不通共
他反对种姓,反对暴力,反正不公正,反对迷信
他为工人、为不可接触者贱民战斗
不依靠湿婆神,依靠马克思
不依靠开挂,依靠群众
革命的彻底性明显不同于他去电影里的律师辩护人
真实万万没想到呀,世界第三居然还能这样客观的还原这段历史
可怕的种姓制度、贫富极端化的阶级固化,警察酷刑致死,印度就是女性的地狱
妻子一次次不畏强权,被部落首领威胁,警察威胁,更高地位的人威胁,数次以为她,一个失去丈夫,怀孕带着女儿的农村妇女即将对命运妥协,拿着协商的钱,过下半生时,她都选择挺起胸脯站起来,与其说是律师伸张正义,不如说是颠覆低种族人的一种反抗。
能拍出这样的电影,说明印度还有救,这个国家将是中国未来三十年很可怕的对手。
二小时四十分钟的长度是印度电影的常态,影院会中间休息一次,片子歌声、舞蹈不断,使观众尽兴。本片确是表现了一个很严肃的主题:低种姓部落人群为腐败的官僚警察体系迫害问题。时至今日,印度民间也没有彻底摒弃残忍的种姓制度。尽管法律中没有种姓规定,更明令禁止种姓的不公平对待,但蒙冤的「不可接触者」还是大有人在。本片直面这一残酷的现实,令人感动。低种族演员们的群像写得、演得非常到位,值得夸赞!虽然正面律师过于“伟光正”,但也是满足了观众、社会呼唤正义、除恶的心声。
误杀3有了,印度政府怎么放任这些辱印电影全世界传播?
我们那些冤假错案被关十几二十年的案件 有没有一个人负过责?这是一部辱华电影
印度都能拍这个,值得思考
题材满分。印度电影还是有骨气的。
《误杀瞒天记》为家庭而战,《剑客卡南》为农村而战,本片《万岁毕姆》为底层而战。由此,有没有良心,成为划分电影创作者的准绳。
太牛逼了,看看人家印度这电影,全程2小时40分钟我甚至都不舍得暂停一秒钟。印度是有它的缺点,但是更需要有人说出真相,这样才能反思,才能在微弱中有所改变,哪怕一点点也好。结合今天看到的某大导演要拍史诗级英雄片的消息,也就只能苦笑一下了。
印度电影女主角开演半小时才登场很常见,但男主角快半个小时了才露面的印度电影,我是第一次见。一度以为我看错了片子,抗过前半小时的铺垫,后面越来越精彩。又是根据真是事件改编,低种姓成年人呆滞的目光和孩子们天真的眼神看着让人揪心,数次鸡皮疙瘩and数次热泪盈眶,Suriya最近的片子也开始走印度良心路线了?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不是每一次的伸张正义我们都要当史诗一样去歌颂,但是每一次以个体对抗体制的勇气都会让我们感觉心潮澎湃,用良心去追案,用良心去拍电影,也许人间还值得!
极度震撼,直面苦难!把人性在体制引发的问题面前深刻显露!
公权力是拿来质疑的,不是拿来赞颂的
印度版《辩护人》🇮🇳
Jai Bhim (比姆必胜/斗争万岁),印度宪法之父、贱民领袖安贝德卡尔博士致力于为低种姓争取权利,他的名字是 Bhimrao Ramji Ambedkar,Jai 是胜利的意思,合在一起就是比姆必胜,这成为追随者们见面打招呼、斗争的用语。豆瓣的译名常让人误解为主人公名字。
《捕蛇者说》。「余闻而愈悲,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吾尝疑乎是,今以拉贾坎努观之,犹信。呜呼!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原来1200年前的柳河东与1200年后的印度人钱德鲁律师,是可以共情的)
A- 年度最佳电影,该火了。从头至尾,没有一句废话。根据真人真事改编,把警察做过所有肮脏的事赤裸裸拍出来,太一针见血了。律师太帅了,维护正义之道,不放过一丘之貉。印度是真能拍,也真敢拍。官官勾结行贿、包庇和滥用私权,把不配拥有土地不配活在世上的烂民活活打死,他们的命一文不值,死了就丢在荒郊野岭,太他妈黑暗了,惨无人道。种姓歧视就像吸了血的蚂蟥一般,永远吸附在印度人民身体里,吸干他们的血为止。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部电影该火了!这部电影该火了!!这部电影该火了!!!
又是真人真事!部落人的悲惨遭遇令人发指!幸好是1995年的事了。手法很平实,为作者的正义感给五星。
母亲说:我可以骄傲地告诉我的孩子,虽然我败诉了,但是我从没有放弃抗争。ps:印度版的《辩护人》,杰伊·比姆,在印度本土被译为:比姆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