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一滴水透百堵墙
1994年6月12日,洛杉矶一男一女被血腥谋杀,矛头直指黑人橄榄球球星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自此展开一场鏖战审判。
案子很出名,波澜也很壮阔,但尽管个别根据罪案改编的电影确实取得功名,此番动用十小时的篇幅重新展示,还是难免不让人质疑其必要性与趣味性。特别是,未入戏时总觉那漫山遍野的人物不过是顺从历史编排,总缺些血性。但是,之后的各显神通与峰回路转,在让故事精彩度逐步飞升之余,还牵扯起种种人物与团体,使得至今仍未褪色的话题,饱饮了气焰和意义。
看剧时常觉此案正在发生。无他,从布景到选角的神还原,都在竭力让一切具有强烈的代入感。戏中人就是当年人,过家家的稚气褪去的一瞬,纠缠在一起的这些人物,全部换发出一种角力中的光彩。
角色繁多,无论是与庭审相关的辩方、控方、法官、陪审团、证人还是受害者、媒体、大众,都有不同角度来展示这件事的影响。之所以称为世纪大案,除了因为主角是个从街区摸爬滚打到上流继而面临神坛抽空的大明星,还因为在审判过程中牵涉到了家庭暴力、种族歧视、滥用私权、金钱万能等颇为敏感甚至能犯众憎的方方面面,而对谋杀的种种消费,还让媒体与民众集体享用了一场能令人心寒的狂欢。
每一个角度都大有文章,剧情集束而发散,沉实稳重地用一个个角色的变化来展演。
身为辛普森,从底层爬上来后,过上了与上流白人无差的生活。当各层次的黑人在为他呐喊时,总有人提醒说这大明星其实并不在意黑人的处境——美国社会对个人付出的看重真有着很多值得深思之处——以致于打起种族牌来总有种高高在上的下作。他背靠的豪华律师团非常耀眼,只是在这举世瞩目的舞台上,无论怀着怎样的目的加入又因为怎样的因由发力,合作与内讧都嫁接上了非常明快的功利与看点。虽说律师很多时候不必求正义,但是当迷惑人心煽动愤怒的手段真的声东击西时,也确实抓出了某种力不从心。在这种情况下,团队中从一开始铁定支持到逐步怀疑和恐惧的罗伯特·卡戴珊(Robert Kardashian)便有了难得的良心象征,所以也不必惋惜《老友记》(Friends)中的Ross何苦重出江湖就要接这么个瑟缩的小角色了。
而说及良心,能够顺着这个立足点成为英雄的,除了控方中的克里斯托弗·达登(Christopher Darden)等人外,必须钦点玛莎·克拉克(Marcia Clark)。作为常胜将军,她一开始有着灼人的固执,加上对家庭的相对忽视,形象并不好。但随着事情进展,案件不止是案件,特别是受害人家庭的苦楚总被喧嚣的娱乐性吞没时,她总能顶着莫大的压力去抗诉,形象渐渐光辉起来。然而可悲的地方,在于媒体对她的品评总是喧宾夺主地咬住了衣着、服饰甚至私密照片,何止是人身伤害,简直沾满了女性歧视。作为非公众人物,能够在这种不该承受的不堪中改变、调整并不断突围,太不容易。就如上司所说,她为加州人民接下这个案子,并在可以同流合污时抵制了诱惑,已经非常值得敬佩。
且不说是否错判,案子的功亏一篑还是让人惋惜。不过,也是看得出民众对于极具冒犯性的称谓及其引发过的不公深恶痛绝。回望开篇,展示的正是1992年发生在洛杉矶那起自1960年以来最严重的罗德尼·金(Rodney King)暴动(又称“洛杉矶暴动”),其起因正是洛杉矶警察局白人警察对非裔美国人罗德尼过度使用武力后被起诉却判无罪。历史原因与遗留问题的衰朽,在关键时刻催生了重大变数。因此,也许未必能惩戒元凶,关于公义、平等的思考与促动却也好歹是这铜臭与聚光背后的功德。
到底千头万绪,摆出来总是个警醒与棒喝。在一个能够正视并反复言说丑陋的国度,勇气、道义和尊严总会完好一些,而从中挤出的美与善,也理应切实一些。
瑞恩·墨菲(Ryan Murphy)到底是瑞恩·墨菲,尽管早在自己打造的《美国恐怖故事》(American Horror Story)中把那些名震一时的罪案与罪人用吊诡而精妙的方式铺排到故事线上,此番稳打稳扎的还原,又从另一面展现了他的能耐与心思。在《整容室》(Nip/Tuck)、《欢乐合唱团》(Glee)、《美国恐怖故事》等话题佳作后,果然又开启了一档罪案改编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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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再一次,从辛普森审判看美国
大约是在1996年的时候,我还在上中学。我们语文课堂上有一个课前演讲的惯例,有一天轮到我,我记得我演讲的题目——从辛普森审判看美国。这件事之所以记忆犹新,是因为我精彩的演讲把同学们给震住了,从此树立了我渊博睿智的形象。他们不知道的是,整篇演讲是我在前一天晚上看了一个关于这起案件的电视专题片,然后现学现卖,连题目我都没改。结论自然也是人家的,那就是从辛普森杀妻案,看看美国有钱人是怎样操纵司法的。
现在看来,这个结论固然不算全错,但显然是偏颇了,是一种典型的中国式立场。尽管说,辛普森靠金钱打造了梦幻律师团,为他的脱罪提供了强有力支持,但后来当了解这场案件的细节之后我才明白,司法程序正义,才是辛普森脱罪最主要的原因。换句话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辛普森一方没有任何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完全是在法律框架下行事。这和利用权势或金钱操纵司法完全是两回事。所以有人说,只有那些法治社会,才会有黑社会生存的土壤,因为黑社会也有人权,法律不能任意侵犯。而换成如墨索里尼般的法西斯专制,即使是臭名昭著的黑手党,也不得不逃往美国了。
犯罪故事
时移世易,那场发端于1994年的“世纪审判”,已渐行渐远,辛普森后来也因为抢劫被判入狱33年。但尽管岁月流逝,这场审判却不断被人们提及,它就像一个素材金矿,总能挖掘出新的思考与解读。而美国人,更是乐此不疲,比如说今年,美国人就连续推出了关于这场审判的纪录片和电视剧,而我刚刚看了电视剧——《美国犯罪故事第一季:辛普森案件》。这部剧集云集了众多大牌明星,小古巴·古丁、约翰·特拉沃尔塔、大卫·休谟,然而明星并不是这部剧的重点,他们之所以被选中,也只不过是因为他们比较适合角色。真正的明星,是剧中人物,这起案件提供了一个巨大无比的舞台,形形色色的人物粉墨登场,贡献出自己的智慧、情感、人性的光明与黑暗。
尽管人物都是真实的,但是艺术创作可以选取它想要的角度,这部剧集里,精神内核不是法律与程序,而是种族主义。对于这起世纪审判,如果说法律是它的骨骼的话,那么种族问题就是他的血肉,辛普森之所以能够逃脱惩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因为他是个黑人。
试图探讨种族问题,这在剧集的一开始就表达了出来。影片一开始,呈现了一段模糊的影像,那是1992年的洛杉矶暴乱。暴乱的起因我们听起来很熟悉,四名白人警察殴打一名黑人,然后被判无罪。这引发了暴乱。20多年过去了,同样的桥段还一再上演。而就在这场暴乱之后两年,辛普森案件发生了,余恨未了,所以可以想象当时黑人群体的心情。
辛普森案件俨然成为了黑人情绪的宣泄口,而辛普森本人也成了美国种族问题的标志性人物。辛普森就是黑人力量的化身,他受压迫就是黑人受压迫,他无罪就是黑人无罪。这种事情的代入感极其强烈。这件事其实挺讽刺的,因为辛普森一开始根本不打算打种族主义这张牌,或者干脆说,辛普森其实已经不认为自己还是黑人了。他娶白人妻子,过主流富豪的生活,都是为了摆脱过去的身份。在托马斯·索维尔的著作《美国种族简史》中,谈到了辛普森们的心态:“这批黑人精英,虽然在公开场合以黑人民众的名义讲话,但内心具有肤色浅、阶级地位高的自我意识,长期来对黑人民众敬而远之,态度冷漠。”所以当律师团队决定打种族牌的时候,他是激烈反对的。然而最终,他的肤色救了他。
“黑鬼”
这场审判,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美国种族的熔炉,除了辛普森以外,这里面给人印象最深刻的两个人物,是辛普森的黑人律师约翰尼·科克伦和当庭法官伊藤,不用说,后者是一位日裔美国人。律师科克伦的另一个身份,就是黑人民权领袖,所以他也是一位把种族牌打到炉火纯青的高手。科克伦并不是从一开始就介入到案件中,但他从一开始就等待着辛普森的召唤,因为他深信这是为他量身打造的案件,舍我其谁。而他也最终扭转了整个案件的方向,从证明辛普森无罪,转向了证明洛杉矶警局部分警员对黑人的歧视。
而整个案件的转折点,是律师团队找到了警官福尔曼过去的一段采访录音,在录音中出现了一个律师团梦寐以求的单词—— “黑鬼”,用剧中一位律师的话说,这是美国英语中最有威力的词汇。美国人对于黑人的称谓变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黑人权利的上升,从最初的“黑鬼”,到后来的黑人,再到如今的非洲裔美国人。肤色在不断淡化,这已经成为了美国人的政治正确,而“黑鬼”这个词则成了美国黑人的逆鳞。所以当律师团找到这个词的时候,他们就知道这场官司,赢了。
实际上,科克伦律师和辛普森是一样的人,他力争上游,努力摆脱曾经的身份和阶层。但是现实告诉他,改变制度容易,但是改变他人的成见却难上加难。剧集中有两个细节,一个是科克伦律师带两个女儿去餐厅吃饭,然后却被警察把车拦住,并且给他戴上了手铐,理由是怀疑他开的那辆高档汽车是偷来的。另一个细节是科克伦律师到南部州索取录音证据,却被当地法院粗暴拒绝。他的白人搭档告诉他,这是南方,你一个黑人还想得到帮助吗?美国南方,至今仍然有着对黑人根深蒂固的歧视,而美国黑人的选票,也从来只投给民主党。
平权法案
说到美国黑人社会地位的变迁,就不能不谈到上世纪六十年代出台的“平权法案”,“平权法案”彻底废除了美国南方的种族隔离制度。但是,政治上的落差好抹平,心理上的落差却难以抹平,而且因为“平权法案”的矫枉过正,甚至加深了族群间的裂痕。
所谓“平权法案”,不是一部法律,而是以《民权法》为基础的一系列有关平等权益的法律、规范和政策,具体来说,就是在入学、就业、晋升、参军以及接受政府贷款和分配政府合同的时候,在竞争力和资格相同或者相近的情况下,黑人、印第安人、拉美裔和亚裔以及妇女等群体,拥有优先录取、录用、晋升或优先得到贷款和合同的权利。比如说,很多大学都使用了配额制度,就是保证招收一定比例的少数族裔,让他们按照配额而不是全靠成绩上大学,当然这主要是公立大学。
意识到“平权法案”的问题了吗?一个白人学生要想考上大学,就必须比黑人学生高很多分才行。林登·约翰逊总统曾经这样为“平权法案”辩护:“你不能把一个才从很多年的手铐脚镣束缚中解救出来的人,立刻将他带到与别人并肩的起跑线上,对他说‘你可以和别人自由竞争’,并且相信这样做是绝对公平的。因为对于打开一道公平的大门,我们要做的不止这些。如果我们全体公民都能够从公平的大门下通过,那么所谓的公平,不只是权力和理论,更是事实和结果。”
也许在那个年代,约翰逊总统的辩护铿锵有力,但是到了现在,“平权法案”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对白人的逆向歧视。所以到目前为止,美国已经有8个州禁止在公立大学推行“平权法案”。而黑人民权领袖们也对此进行了反思,结论是在当今社会,“平权法案”不仅加深了黑人与白人主流社会的隔阂,而且这种“福利”也削弱了黑人的进取心。
而“平权法案”所营造的脉脉温情,很容易在极端案件中被撕破。在这部剧集里,有整整一集的剧情讲述的是陪审团内部的工作,辛普森能够被释放,和他们有很大关系。负责辛普森案件的12人陪审团,有10位黑人、一位白人、一位拉丁裔。检察官方面之所以同意这样的安排,是因为陪审团中女性居多,他们认为女性可能会同情辛普森被杀害的前妻,然而结果表明,陪审团的肤色战胜了性别。无独有偶,在2014年发生的白人警察枪杀黑人青年布朗案件中,陪审团由9名白人和3名黑人组成,因为这只是一个认定是否被起诉的听证,不是刑事审判,达成最终决定只需9票。结果就不用说了。再来一个无独有偶,同样是2014年,美国华裔警官梁彼得在执行任务时子弹反弹误杀了黑人男子阿凯·格利。而梁彼得被起诉。这种双重标准激怒了美国华裔群体,他们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游行。这一道道伤疤,让美国社会看上去血肉模糊。
亚裔美国人
行文至此,让我们再回到辛普森案件,看看这部剧集里另一个引人注目的人物,当庭法官伊藤。实际上在真实的案件中,华人神探李昌钰也参与进来,只不过他是被请来为辛普森脱罪的。安排一位亚裔来担任如此重要案件的主审法官,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亚裔地位的提高,或者干脆一点,是日裔美国人社会地位的提高。而他们所付出的,绝不比黑人少。
罗永浩曾经推荐过一本书,我们前面也提到了,美国学者托马斯·索维尔的《美国种族简史》,这本书在老罗推荐之后,一时间洛阳纸贵,可以这样讲,想要了解美国社会,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书中单辟了两章,介绍华裔和日裔美国人。
书中介绍,华人和日本人来到美国之初,美国人对待亚洲移民的态度是苛刻甚至是粗暴的。这首先是因为他们既不是白人也不是基督徒,而在当时,这两条缺一不可。所以无论是文化还是生理上,亚裔都被认为是不能被同化的种族。美国人视其为竞争对手,因为亚裔吃苦耐劳,工资却很低,这会降低美国劳工的工资水平。而且他们还不参加工会,这就让工会组织的罢工失去了威慑力,因为你不上班有人上班。所以美国工会长期以来不遗余力地站在排斥华裔移民的前列,想把华裔居民赶出去。这最终导致了1882年《排华法案》的出台。
可能有人要问,那日裔美国人呢?怎么不一起被赶走?这就要说到,为什么旅居海外的侨民都盼望祖国强大,因为这会让侨民的日子好过。19世纪末,日本通过明治维新强大起来,国家有能力和威望为侨民撑腰。而中国当时太弱,自身也难免被瓜分,根本谈不上替海外华侨讲话。而这种局面的反转,发生在二战时期,因为中国和美国是反法西斯同盟,所以1943年,美国废除了《排华法案》。而直到2012年,美国国会才就《排华法案》向华人道歉。
同样在二战时期,随着1941年日本偷袭珍珠港,在民众恐惧和愤怒的推动下,美国政府对日裔美国人实施了战时拘留。大约有10万日本侨民被安置在拘留营。随着战事的发展,美军打算征召日本侨民参军,共有30多万日裔美国人参加了二战。为了在战场上证明对美国的忠诚,他们打得极为惨烈。由日裔组成的442团成了美国历史上获得荣誉最多的劲旅。而在太平洋战场上,几千名日裔担任翻译,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整个战争中没有任何一个日裔出卖美国。
在二战中的悲惨经历,最终被证明是美籍日本人在美国站稳脚跟的一个转折点。因为从来没有一个民族在如此艰难的条件下证明自己对美国的忠诚。最终,尽管第一代日本移民遭受了巨大损失,但对第二代人来说,拘留营成了他们迈入美国社会的开端,从此就沿着社会和经济的阶梯青云直上。而主持辛普森审判的伊藤法官,正是被关押在拘留营中的日本侨民的后代。
输掉一个国家?
在辛普森审判的舞台上,在科克伦律师、加藤法官、李昌钰探长的背后,浓缩了半部美国少数民族的苦难史。再加上正义最终没有得到伸张,就像“越战”一样,这场“世纪审判”成为了美国社会一道永远的创伤。而学术界和文艺界,也会在不同的时期,因为不同的原因,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文本和影像,把这个伤口一再揭开。直面创伤,这是美国人反思历史的方式。
奥巴马的当选并不能弥合这一创伤,它仅仅是以某种政治正确的象征性让人们对于创伤视而不见。学者周濂说:“西方社会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形成了一套非常顽固的‘政治正确’的话语体系,而且这套话语的内容还在不断地增加,最后就会导致整个社会政治生活的那种复杂性、丰富性丧失掉了。”随着特朗普走上台前,一切政治正确都被撕碎,美国精英们惊讶地发现,种族矛盾、底层民众不满已经积压到了如此地步,然后以如此不理智的方式爆发出来。
帮助我第一次以正确的打开方式打开辛普森案件,是林达的那本《历史深处的忧虑》。在文章的结尾,林达提出了她的忧虑:“如果辛普森是杀人凶手,两名被害人的公道就再也无法讨还,正义再也无法得到伸张,老高德曼(死者父亲)苍凉悲愤的声音将永远使有良心的美国人不得安宁。在“放掉一千”的同时,人们必须面对许许多多被害人哭泣的冤魂。人们将时时会怀疑,他们在检察官输掉一场场官司的时候,他们是不是象老高德曼所指责的,正在输掉一个国家?”
3 ) 美国犯罪故事 第一季
1994年6月的一个夜晚,洛杉矶市某个郊外社区的一户人家突发血腥惨案。一男一女不知被何人杀害,死状可怖,而警方初步调查后很快将嫌疑人指向了女性死者的前夫——著名黑人橄榄球明星欧·杰·辛普森(小库珀·古丁 Cuba Gooding Jr. 饰)。现场大量证据将矛头对准了辛普森,检方常胜女将克拉克(莎拉·保罗森 Sarah Paulson 饰)磨刀霍霍,势要将这位国民明星拉下神坛。与之相对,辛普森拒绝认罪,他一度逃亡,上演了全国直播的大戏,之后不惜巨资聘请了梦幻律师团为其辩护。对战双方纷纷派出精兵强将尽最大可能搜集对自己有力的人证物证。而牵动全美民众之心的“辛普森案”正朝着难以预料的方向驶去……
本片根据被称为20世纪“世纪大案”的辛普森案改编
4 ) 重点不在审判,而是人性
是的,这是一篇讨论剧中人物的剧评。说实话,在看了前两集之后,我觉得并没有什么意思,很想弃剧。什么时候变得有意思了,在专打“种族牌”的黑人律师Jonnie出现以后。他对整个公众舆论的引导,将本来一件刑事案件,转为了一件种族歧视的案件。这里就出现了价值观的重新站队。刑事案件中人们多会同情的是惨遭割喉的被害人,而种族歧视案件中,它引起了很多非裔美国人的共鸣,他们对事件的审视不再是从O.J.是否杀人出发,而是将自己在社会中遭受的不公平待遇都倾泻到这件案件中,认为这是警方想搞垮黑人的阴谋。我还记得看完《撞车》之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一位在社会还算有地位的黑人,当面对白人警察故意找茬,趁机猥亵他妻子时,他选择了忍气吞声,在妻子向她哭诉抱怨时,他也只能默默无语,因为他什么都做不了。这就是那时候黑人生活的写照,这也是为什么O.J.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人们还是愿意相信他,O.J.是黑人贫民窟的神话,谁愿意让自己的神话破没呢。
可以说,黑人律师他的职业生涯一直利用着种族歧视这一点,他知道所有事情和种族歧视沾上边,有多大的影响力,它又会在很大程度上混淆大家的视听,干扰大家理性的判断。那么,他真的是在为正义发声吗!不,看多了一些美国的律师剧,我们都知道律师的职责不是寻找真相和正义,而是什么,为自己的客户服务。这样,原告和被告之间才能在两方用力下,达成最接近正义的审判。
好!说完黑人律师,我还想谈一谈女检察官。不得不说,她是一个自负强硬的人,这也是很多人讨厌她的地方。她拒绝上司给他提供的外援,关于模拟评审团对她不满的意见,她说这些都是狗屎。在事业中忽视了孩子,早上忙着出门,粗暴地惩罚两个孩子不可以吃早餐;晚上加班回不去,打电话总是“我必须挂了”“我必须挂了”。虽然她爱她的孩子,可是事实上,她爱她的事业多于她的孩子,她的孩子只被分到了一点点爱。但如果你只看到了这些,那你真的没有看到塑造这个角色的用心良苦。它背后揭露了美国的另一个社会问题——性别歧视。一个检察官被媒体各种指摘她的穿着和发型,她的上司还委婉地劝她改变一下;电台里竟发起了她是婊子还是英雄的投票;她的前夫们甚至还趁这个机会将离婚的事扯进公众的关注,又在报纸里爆出她的裸照。请问她凭什么要遭受这些,她只是做了她工作中份内之事,而且还是代表真正的弱者发声,可是她却被推倒了风口浪尖。在法庭里,她犹豫再三,向法官提出早点休庭的请求,因为要回去照顾自己的孩子。却被对方律师第二天当作玩笑一样在说。是的,在清一色都是男性的法庭上,谁又明白一个职业女性,尤其是做到和男人比肩的职业女性的辛苦呢。社会衡量你的标准不仅是你的事业,你的外表,你是否承担了妻子和母亲的角色。而男人呢,看O.J.就知道了,事业的成功掩盖住了他所有的缺陷,包括家暴、甚至是杀人。所以,女检察官的自负强硬貌似也不是无源之水,她走到今天的这个位置,被人质疑鄙视了多少次,只有她自己知道。如果不强硬起来,怎样保护自己呢。
昨天看了前6集,随便写点想法,其实还有想法没有展开。慢慢再说。
5 ) 如一切最终结局那样
从未有一部律政剧,对整个罪案有如此完整深入的展现。整部影片,用10集的时间展示了为什么辛普森案必然会有这样的最终判决。
检方在一开始是傲慢的,自以为胜券在握,并没有很逻辑严密的时间线,也没有仔细检查证据、证人是否毫无瑕疵。然而比这更可怕的是,警方在处理证物时的疏忽和随意,关键证据几乎都被反驳,所以陪审员在达成最终决定时都同意,不管你是否认为辛普森有罪,这场对辛普森的审判都无法证明辛普森有罪。所以辛普森最终被无罪释放。
除此之外,在好几集的开头都有关于种族冲突和黑人受歧视的情节,这也是为什么辛普森的主要辩护律师之一的黑人律师约翰尼柯克伦,能够通过煽动种族情绪,将一个谋杀案几乎变为种族歧视与陷害案而处处压制检方,这也是辛普森获得无罪判决的一个重要原因。多么讽刺,那么多无辜的黑人,正义无法得到伸张的累积,在辛普森这样一个成名后竭尽所能摆脱黑人身份混迹于上流白人社会的体育明星这里得到爆发,并最终使他得益。
说到歧视,这部剧里还涵盖了另一种歧视,即性别歧视。对检方主控官玛莎克拉克。前三集,这位强势、傲慢,留着奇怪卷发的检察官,我也完全喜欢不起来,甚至觉得就是她最开始傲慢听不进黑人联合检察官同事意见,很大程度上使得辛普森无罪释放。然而,从开始庭审后,我慢慢改观。玛莎克拉克,算是检察官里的常胜将军,但是她从来没有想到,此案会有如此大的社会关注,甚至各大电视台直播庭审。每一天她的发型妆容衣着都会被评头论足,在报纸和电视上讨论、嘲笑、批评,说她老土,没有女人味,强硬;她为了晚上回家照顾孩子跟法官说庭审不能拖延到晚上,也被辩方律师嘲笑;更别提她那一个比一个渣的前夫,前夫一将当年他们海滩度假的裸照卖给媒体刊登在报纸上,前夫二在关键时刻上电视采访指责她用小孩当借口说她是不负责任的母亲,以此争夺抚养权。你看,没有哪一位男性律师受到这样的攻击,这样被评头论足。
但是在这起案件审理中,玛莎克拉克最终守住了自己的底线,赢得了尊重。是她没有迎合辩方,将谋杀案审判变成真人秀闹剧,虽然她一人无法力挽狂澜。是她顶住所有恶意与嘲讽,坚持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也是她不断在审判过程中呼吁,这不是一桩种族歧视案件,而是一个谋杀案,两名受害者被残忍地谋杀了才是案件的重点,虽然大部分人选择参演这出真人秀。在这桩案件中,她有失误之处,然而她最终是尽职尽责并且正直的。
辩方黑人律师约翰尼柯克伦,一直推动黑人民权运动,为争取黑人争取权益。他接下辛普森案件,借此吸引社会关注黑人受歧视现状,不断煽动媒体,甚至以暴动威胁要求公开警察证人有歧视言论的录音带。这样做是对的吗?在为弱势群体争取权益的时候,是否能够不折手段?或者说,辩护律师除了法律,是否还要遵守道德约束?这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因为看电视的大部分人都无法感同身受黑人被歧视的愤怒,也无法否认一旦所有被告都希望辩护律师为自己竭尽所能无所不用其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保证没有无辜之人被错判入狱的手段。检方必须拿出完美无暇的证据,让陪审团排除掉合理怀疑。这又绕回到开头,辛普森案件最大失误还是警方的取证。
最后,所有围观的群众,所有人守在电视机旁观看庭审的人,都参与了此宗案件推波助澜。是大众的猎奇心、窥探欲、以及对公众人物的狂热,让一件谋杀案审判变成了全民狂欢。辛普森案件审判历时一年,到后来很多观众都背上了沉重的良心负担,因为在内心深处,他们知道,如果辛普森是有罪的并且逃脱了,所有人都要对此负责。可是,后来真人秀节目大火至今,如果再发生类似案件,是否会旧事重演?
第十集季终的时候,交代了每个人的结局。大部分案件主要参与人,都或多或少因为此案名声大噪,名利双收。那个涉嫌作伪证有种族歧视的警官是此案件中唯一被判有罪并服刑的人。每个人不管得到了什么,最终也要面对内心深处的诘问。检方两名主控官之后都辞职了,辩方黑人律师无法回答“你以为你改变了黑人的处境其实你没有,你只是证明了有钱有地位的黑人可以脱罪”,辛普森无罪释放后也跌落神坛一路堕落,最终因为持枪抢劫被判了33年直到2017年才能假释。
这算是迟来的正义吗?如果是,这个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来的还算快。只是,受害者呢?对的,写到这里受害者这三个字才出现。因为,在审判过程中,两名受害者几乎完全被媒体、辩方律师、大众忽略,成了小丑一般的人物。他们被编造了一堆或真或假的过往历史,吸毒、堕胎、滥交……这其中还有他们曾经的朋友。受害者就是受害者,他们不是因为自己做错了什么才成为受害者,才活该被害,有罪的有错的是凶手。直到现在这个简单的道理还是没有被普遍贯彻。所以影片的最后定格在两位受害者的照片,下面是他们的生卒年月,一个活了30多岁一个活了20多岁,死的时候都很年轻好看风华正茂。提醒着我们,不要忘记,两个人失去了生命,一切都无法挽回。
6 ) 事必有因,行必有果
我看美剧很少愿意回看,出色的美剧一集内包含的内容太丰富以至于不太想再接受一次,除了老友记,我看了快十遍,几乎成了一种信仰。
本剧,也许是因为它是真实发生的,我极其极其确定,我会再看一遍,看情节事态的发展,看内在的因果关系,看每个人的出发点和想法,看每一下蝴蝶忽闪之后会有哪棵大树崩塌。
这是真实发生的啊,无论再怎么脱线离谱,它发生了,就要肯定它的存在,就可以寻找到它存在的理由。
一个如此明显的案发现场,怎么最终判决无罪释放?怎么引起轩然大波?怎么有人为他摇旗呐喊?怎么有人站在他的一边帮他脱罪?就算黑暗势力再强大,检方是怎么搞的?怎么就lost OJ?
开始我不理解Marcia,我以为她是典型的女强人,偏执、自负、难以接受别人的意见,后来我发现不是,她不了解种族主义可能造成的影响,后来她了解了,但是依旧没有play that card,她认为证据如此确凿,她认为坚持自己的方式,而不是借助外力,一样可以赢。她低估了民众的情绪,又或者她觉得,正义理所应当获胜。
某些情节觉得Chris太冲动,但是他其实是内心最为复杂的一个角色,可是演员的演技限制了这个角色的深度,可能是他的表演方式相对外放,很多内在的东西并没有。放在情境中去考虑,一个在几乎所有黑人团结一致的情况中,他一个人站在对面,尝试和一个白人女性推倒他们的悲情英雄,他的矛盾和胶着,加之他个人的价值观,正义理所应当凌驾于种族保护之上,他的悲愤和不甘。
我以为约Johnny只是一个借力打力赢官司的家伙,直到第十集,也许是导演强行升华吧,他的那一行泪告诉我们,他把自己定义为为黑人群体争取权益和发生机会的领头羊,他具备那样强悍的能力和地位,依旧会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警察在他子女的面前被按在车上搜身,他如此热爱体面,然而却被现实告知,披着黑皮,你永远无法高起来。所以他的定位,维护黑人的利益, 远高于真相是什么,这是一个身份大于一切的人。
关于罗伯特,他的挣扎和彷徨从一开始就有,他永远观察着他的好朋友,为他的一举一动而牵神,为他的一词一句去判断,他究竟是清白的,亦或是真的凶手?最终压力之下,无论出于什么立场,他放弃这样一个在出狱之后立刻就开爬梯并宣扬自己会追寻真凶到永远的朋友,那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众人犹疑敷衍的反应,这让这个往日的英雄,像一个小丑。
关于OJ,他像是一个鲜活的布景,众人因为他才可以一起鲜活起来。他冲动无知,但是他有原始的趋利避害的本能,他像孩子一样贪图享乐,向朋友抱怨自己受到的委屈和难过,无论真相如何,自己能够获得自由,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
如我之前的短评所说,RM可以封神了,这部片的角度和节奏太赞,细节直接考据的地方有很多。关于演员的演技,我觉得演员的首要任务是传达,传达角色的信息,传达导演的意图,能做到这两点与此同时可以带动观众,就是足够强悍的好演员。无论是香蕉姐的强硬与脆弱,还是考特尼极具煽动力又足够深沉的表演,还是屈伏塔的装腔作势,我觉得作为一部还原真实发生事件的影视作品,足以了。
最后回归主题,第十集的最后放映了几位主角日后的发展,剧组的立场和观点一致不言而喻,最后一组镜头放在两个受害者上,确实,作为整件事受到最大侵害的人,他们受到的关注远远不够,是不是沾上了大多数人的情绪,真相和报偿就不那么重要了呢?
世间自有法则和公断。
非常精彩,看完立马去找林达的书准备重读。不说是否杀人,对于OJ这种不正视自己的背景传统,说出I'm not black, I'm OJ这样的人我是非常鄙视的。这桩审判最后也从杀人案的审判变成了黑白之争,完全变了味道。理解辩方的策略,但是非常讨厌他们使用的手段,难以想象这场大戏里所有人面对的压力和审视。
拍得太真实了,悬疑烧脑,看了个开头就让人欲罢不能。
去年读《历史深处的忧虑》就被其中对辛普森案的精彩叙述所吸引。开篇和结局都已熟知,慢热的前两集看得起想弃剧,到了第三集上庭才算渐入佳境,就爱看原告被告在法庭上你来我往针锋相对,判决结果没有悬念,重要的是这个过程。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凶手,但通过各种细节暗示其实答案已经昭然若揭。
在纸牌屋走下坡路后,此剧是今年最好看的美剧。
喜欢美剧的节奏
真是national obsession.
剧情很紧凑
知道审判结果的案件竟然在过程中充满如此的戏剧性。最后的最后看到真实照片才体会到确如评论所说是高度还原。回忆起纽约灾星里对裁定的惊叹,这部里陪审团的讨论也是令人瞠目了。试想在若干年后,又是一部The Jinx也说不定呢。
悬疑烧脑
有意思的片
上过法学院的哪个不知道这案子啊。细节拍得很到位,够dramatic又不招人烦,各方视角都有照顾到。不过豆瓣的小朋友啊,已经到了不知道David Schimmer和John Travolta是谁的年代了吗?
有点冗长拖沓 因为始终坚信辛普森杀了前妻 所以没法很客观的去评价 以至于每次看到小库珀古丁出来都想抽死他 还有那个黑人律师
高度还原,当真实情节呈现于荧幕之上,才让人真正感受到这场案件的司法审理过程给人的冲击。警方的漏洞百出、检方的频频失误,辩方的阴谋论,这起刑事案件最终成为一场轰轰烈烈的程序与权力的种族主义战争。看完,对美国司法体系会有较深认识。但本剧略有偏向,对检方证据的诸多漏洞疑点涉及较少。
Oh my Ross.....
第一集不错,模棱两可的剧情开始,检方女主表演爆炸力十足,眼角眉间处处是戏,辛普森也是极好的,你看他的理由都会觉得他很无辜,但他又会在某个时刻显得非常阴鹫。夏皮罗老奸巨猾,见过很多世面,充分自信的玩弄别人于股掌,卡戴珊只是一个不知所措的前律师。人物性格分明,但我希望不要太脸谱化。
不错
严肃、冷静、真实还原中也带着创作者自己的意图:批判一切,几乎对每个参与者都不留情面。P.S.屈伏塔那张拉皮脸真是令我唏嘘。
首集还不错。一个被叙述过无数次的悬案,重新影像化。很本分也很主流的讲故事方式。值得继续观察。
目前一集感觉不错。辛普森杀妻案是每个法科学生入学后都会被灌输的,它的意义在于程序正义的胜利和疑罪从无的运用,其中还夹杂着种族问题。刚刚看完《制造杀人犯》再看这个,心中五味杂陈,美国的司法体制没有老师们描绘的那么完美,有一个不会改变的事实是:穷人在这个司法体制中注定是要失败的。
这…卡戴珊家族版美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