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穆斯林有一个神,基督教有三个神,我们我们印度教有3600万个神明,那么就一共有3604万只脚供我选择。有些人认为这些神明根本不存在。但在我们国家,一会儿信神,一会儿不信神有好处。
2.在黑暗之地我们家人全睡在一起,腿全搭在一起,就像是同一只生物,一条蜈蚣。
3.把剩下的每一块都敲碎。你不喜欢吗? 那就想象你是在砸我的头骨。
4.选举承诺让我明白到,绝不能成为一个自由的民主国家的穷人。
5.我父亲即使在死后,都在抵抗自己的命运,抗拒死亡,重生,再次死去。 一切都是徒劳。
6.这个国家在上万年的历史中,创造出来的最伟大的东西是鸡笼。他们能看到同类流血,并闻到血腥味。他们知道下一个被宰的就是自己,但他们却不反抗,他们不会试图从笼子里逃出去。 这里的仆人们被教导了同样的行为方式。他车上载着的家具价值,至少等于他两年的薪水。但他还是会忠诚的把这些钱送回他老板那里,而且绝不会碰那些钱。没有一个仆人敢碰。为什么?因为印度人是世界上最诚实,最追求灵性的民族? 不是,那是因为我们中99.9%的人都被困在了鸡笼里。 即便你把解放之匙放在一个仆人手中。他也会咒骂着,把钥匙扔回给你。
7.奶奶给他找了一个老婆。限他两个星期内跟他老婆圆房。 现在他被困在这里了,我以后也会被困在这里。
8.在古代,印度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这里有上千个种姓,各有各的命运。 可现在这里只有两个种姓。有权有势者和无权无势者。也只有两种命运,吞食他人或被他人吞食。
9.我睡地板就够了,居然还有个漂亮的房顶。
10.世界上有任何一种仇恨,能比二号仆人对一号仆人的仇恨更强烈吗?
11.我不喜欢他对我的评价。半桶水,但他说的没错。阁下,您来印度的话,会看到几亿像我这样的男人。打开我们棕色的头颅,用笔形电筒照一照里面。您会看到所有不成熟的,半桶水的想法。混在一起一团乱麻,我们就是按这些想法,生活和行动。
12.这里不是美国。不揍他们,他们就不尊重我们。
13.你们不想向政府缴税,就得给我钱。250万卢比。我可不是说着玩的。
14.这种生活真可悲!不得不隐瞒自己的宗教,改名换姓,只为了当仆人,挣口饭吃。
15.她吸你的血,把你吸得只剩一副空壳,然后她就会任由你死掉,就像爸爸一样。
16.有钱人天生就有大把机遇,他们浪费的起,可穷人呢?
17.你寻找钥匙找了很多年,但那扇门一直开着。
18.当仆人的渴望是我从小被教导出来的,被灌输进我的血液里,被强塞到我的思想里。
19.就算你把它偷走,那也不算偷。阿肖克先生贿赂政客是为了逃税。那你觉得他是在偷谁的钱? 是这个国家的普通老百姓,包括我,还有你。
20.现在我已经知道了,富人从不会无故施舍。 他找了个人来取代我。
21.伟大的穆斯林诗人伊克巴勒的一句话,不无道理:从你认出这个世界的美好之处的那一刻起,你就不再是奴隶了。
22.穷人要想爬上去,要么犯罪,要么从政。
底层爬到阶级顶层的途径有两种:犯罪或从政。主人公选择了犯罪,给予他启发的是从政的那位同样出身底层的女性——社会主义党的领袖。
途径不同,本质一样,即不择手段;目的也一样,即不择手段捞钱。
处于食物链顶端的社会主义党领袖,干的还不是蝇营狗苟的事,索贿贪污才是初心;富豪一家对下压榨,对上行贿,坏事干尽,富二代出国留学,似乎带回来民主的希望,张口闭口平等民主,但实质呢?任由酒后女友飙车,任由仆人顶包,到处行贿维护家族地位……
在这样烂透了的社会,谁又有权利让主人公固守阶层,不思反抗呢?
主人公不过是一个扭曲了价值观的觉醒者。冲出鸡笼,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他不知道吗?一家都会被灭门,影片中出现两次,一次他脑海中构想自己杀人后家人的悲惨结局,一次是他功成名就后翻阅报纸时看到的一个新闻。如此惨烈的代价,主人公为何还要走这样的路,因为他已经完全扭曲了价值观,放弃了人性。 至于杀的谁,重要吗?谁带了400万,他就杀谁。
本片比寄生虫高了n个层次。如果纠缠于不知恩图报反而恩将仇报的层次,那就太对不住这部电影了。
从电影立意讲,这部电影本应该能达到五星的,这是一部最为直接表达印度目前社会现状的电影。
比百万富翁,印度合伙人,杰姆这些都要更加直面问题,那就是阶级和种姓。
导演用的是说法是鸡笼的说法,底层人住在鸡笼里,每天看着养鸡人杀鸡,所以不敢反抗。
电影的结构和台词都异常大胆,甚至调侃了我们的二哥,神台词数不胜数,毕竟一直是以男主旁白bb为串联推进的电影,靠的也多主要是台词吧。
不好的地方在于后面男主的价值观并不太可取,前面给大家营造的气氛是男主爱学习,学车,学电脑,互联网,仔细听美国回来的主人,了解这个世界,但最后他为了自己的利益竟然杀了主人,抢了钱最后去开出租车公司也是用的贿赂的方式,这就很令人诧异了,当然可能更现实,但绝不是大家想要看到的结果。
片尾,男主说他逃出了牢笼,但实际他和他主人一样,是融入了这个社会,而不是真的在改变。
当然,可能这是一个变化的过程吧,所以我还是给了四星。
这部电影可能没有其他电影那么血淋淋,各种警察打人的场面,但是精神上的压迫力要大于其他电影,那是种让人绝望的压力。
前一秒喝醉了还把你当兄弟,下一秒清醒过来你就什么都不是。
主人犯罪可以随意的让仆人顶罪……
这样的社会连主人的老婆自己都接受不能回了美国。
她的逃离是一种暗喻的手法,实际她也是土生土长的印度人,12岁才去往美国,这代表了两种不同的选择。
去留肝胆两昆仑。
看完这部片感觉自己就像被舞蛇人的笛耍弄的蛇,没有尊严可言。
最奇怪的点是他要向中国的总理喊话,这个剧情设计的用意是什么?也许中印有相似之处,但这样直白的表现手法,就算不令人发笑,也未免有些自视过高。难道是把"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这样的问题再次摆出来吗?教育我们向印度学习? 还是表示印度已经追赶上中国了,也发现了自己的奴性,正在变革之中?
当我们夺回属于我们的土豪家财之后,能够做的也只是再次剥削其他的底层人民吗?当然这可能是作者或者导演在暗示:我们现在还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
承认并且反抗自己的奴性,认清身为底层的现实,选择与无良的剥削者对抗。要么在沉默中爆发,要么在沉默中灭亡。
种性制度也好,中产阶级的幻梦也好,归根结底是一种奴化压迫,能够认清自己所在的位置去反抗他改变他,而不是做精神资本家,是很正确的寓意。
结尾的镜头语言,打破了第四面墙。就像是《杀人回忆》的结尾,演员望向镜头也在直视观众,就像在询问:我逃出了鸡舍,那你呢? 那么电影中有一个点还没有太看懂,可能是我看的还不够仔细。 白虎这个意象,也是电影的名称,应该是有攻击力的危险而且珍惜的异兽是,好几个世代才会出现一次。 是陈胜吴广现身的寓意呢? 还是社会规则,丛林里新兴的统治阶级?
男主角在看到他的父亲被火化的时候晕倒过一次。第二次看到动物园里的白虎再次晕倒。
第一次应该是面对着他父亲的亡,认识到被压迫的底层百姓只有灭亡这一个命运,所以反抗精神死去了一次。 第二次用的是看到白虎,回忆起童年错过的改变命运的机会,翻叛精神又再次复活。 也许是过度解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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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锋利的破酒瓶,终于刺向了阿肖克的身体,终于割破了阿肖克的喉咙,当主人仆倒在地上,当大雨冲掉了血色,这一个杀人计划对于巴拉姆来说,是一次抹掉自己身份的机会,甚至于颠倒秩序的开始,在完成杀人之后,他仰天而望,仿佛在对着天上的佛陀说话,仿佛最后一次为自己的罪恶赎罪,而仰头之后,他完成了一次自我命名:我已经成为了可以俯视别人的神——在实施杀人计划之前,他擦干净了车,他为自己熏香,他告诉了坐在后座的阿肖克一句佛陀说的话:“我只是醒来了,其他人还在睡着。”醒来就是不再做关在鸡笼里的鸡,不再被困于没有自由的“鸡笼法则”中,不再是一个卑劣的低种族仆人,甚至醒来就意味着自己成为了主人,成为了神。
雨夜的暗杀,刺中的是被压制数年的种姓制度,是从出生开始无法翻身的主仆关系,但这仅仅是开始,在第一步完成杀人之后,巴拉姆也有不安,也有恐惧,他拿着阿肖克本来贿赂官员的那一袋子钱,带着侄子达拉姆,坐上了火车,开始了逃亡,他甚至住在房间里四个星期也不敢出门,从行动上杀死主人只是一个开始,对于巴拉姆来说,重要的不是杀死主人,而是自己要成为主人,而从他走进理发店理去头发开始,他就开始为“主人哲学”注入了新的内容:他去了警察局,用钱贿赂了警察,另一个司机被抓走,他成了无辜的人;他用剩下的钱开了“白虎出租车公司”,招募了更多的司机加入;他给自己取名叫阿肖克,身价涨到了阿肖克生前的15倍;他不再关心乡下家人的命运,他千方百计帮助自己的员工,让他们不再有后顾之忧;他以企业代表身份被来印度访问的中国总理接见,他说的一句话是:“白人的时代要过去了,将来是黄种人和棕色种人的天下。”他给公司里的员工讲了自己做的一个噩梦,一个仆人杀死了主人,当他杀死了主人,便不再是噩梦,“我成功了,我逃离了鸡笼。”
杀死了主人,然后自己成为了主人,对于巴拉姆来说,他是用此后的一系列动作丰富了“主人哲学”,对下属的关系达到了极致,对未来的预判颠覆了秩序,对金钱的把控超越了企业家的身份,比起曾经压在他身上的主人,巴拉姆无疑加入了更多现实的成分,也使得自己的主人身份不再只是天生种姓制度的一个产物,他在颠覆,他在创造,当逃离了鸡笼,他也终于成为“一代只有一个生物”的白虎,在噩梦醒来之后真正成为了众人仰视的神——从鸡笼法则到丛林法则,巴拉姆改变了秩序,他似乎就是在这种醒来的状态中走向了人生的辉煌,但是,在丛林法则中的“白虎”是不是永远不存在那只笼子?巴拉姆的主人哲学是不是最后依然是一个轮回?
从关在鸡笼里的鸡,到“一代只有一个生物”的白虎,巴拉姆无疑解构了压在他身上的种姓制度,颠覆了从来没有人反抗的等级生活——从仆人到主人,是一次从不自觉到自发,又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漫长的,是艰难的,甚至是一种冒险。出生于低种姓家庭的巴拉姆,他生活的拉奇芒格阿尔是一个“处于黑暗之地”的村子,家里有着众多的孩子,他称之为“蜈蚣”生活,当父亲患上肺结核而终于没钱治病死去的时候,他看到在火葬之前父亲的脚趾一直在动,“他即使死了也还在反抗。”死了还在反抗,其实是即使反抗也还是死了,所以巴拉姆对世事的悲哀在于:“要在印度赢得只有是多么困难。”而生活在这里的人都成为了囚于鸡笼的鸡,“这个国家创造出来的最伟大东西便是鸡笼。”鸡笼的存在是为了关住那些鸡,而长久生活在鸡笼里,鸡便失去了逃离的欲望,即使当同伴被拔毛、被放血、被剁头,鸡笼里的鸡也不会意识到这种命运会降临在自己身上,它们是麻木的,从来不知道醒来。
出生于“黑暗之地”,生活在“蜈蚣之家”,命运是鸡笼里的鸡,所以他们就是仆人,就是被鸡笼法则束缚住的仆人。而仆人的存在永远为主人留着一个位置,阿鹳是这个村子里的主人,他掌管着村子,掠走了村子三分之一的收入,他的大儿子猫鼬也是和阿鹳一样欺压村民。但是对于巴拉姆来说,他对于主人并不盲从,当阿鹳的小儿子阿肖克从美国回来出现在巴拉姆面前的时候,他意识到“这才是我的主人”,一个接受了现代教育的印度男人,是可能改变现有秩序的,这正是巴拉姆选择他作为自己真正主人的原因。这是巴拉姆改变自我命运的第一步,他拒绝了奶奶为他安排结婚的想法,这是对于鸡笼法则颠覆的主动行动,他开始学习开车,认为有了这一项技能就能在阿肖克身边找到工作;他还学习了电脑,接触了互联网,以备和阿肖克有对话的资本。
在这一系列准备之后,他终于成为了阿肖克的司机,从此走出了离开村子离开原先生活的第一步,他穿上了干净的制服,他有了自己的工作,他甚至暗中揭露了一号司机是穆斯林的真相,最后他成了一号司机,开上了豪华的帕杰罗,去了繁华的德里——他第一次见识了高档酒店,打开了自己的眼界,尽管作为司机只能住在阴暗的地下室,身边都是爬行和飞翔的蟑螂。巴拉姆选中了主人,而阿肖克也渐渐把他当做朋友,在车上他会亲切地将手放在巴拉姆的肩上,他不让巴拉姆叫他“主人”而以名字称呼他,他和巴拉姆一起练网球一起打游戏,他甚至还会和妻子平姬学着他对神祈祷,而从纽约来的平姬在巴拉姆面前还诅咒该死的种姓制度,她告诉巴拉姆的是人必须通过学习改变自己。
阿肖克的宽容、亲切,以及对创业的自信,平姬的现代仪式,都让巴拉姆感受到他们是不一样的主人,而在他们的启发下,巴拉姆也开始刷牙,开始买新皮鞋,他一遍一遍刷着自己发黄的牙齿,希望将旧有的东西都吐掉——只有去除以前刻印在身上的等级符号,自己才能慢慢逃离鸡笼拥有自由。但是,“接下来的故事会变得阴暗”,这对于巴拉姆来说,是理念革新的重要一步,是从仆人到主人走出的最关键一步。在平姬生日那天,喝多了酒的平姬在兴奋中自己开车,而巴拉姆坐在了后座,这是位置的置换,似乎也是身份置换的一种暗示。但是在行驶过程中,躲开了路中央一头牛之后,车子猛地撞到了走在路上的一个孩子,惊魂未定的他们停下车看到了倒在地上的孩子,这时平姬想要送孩子去医院,但是出面拦住她的却是巴拉姆,在没有他人目击、孩子已经昏迷的情况下,逃离是正确的选择——终于他们成了逃逸者,巴拉姆为主人做出的这个选择,在最后却让他彻底醒悟。
撞车的是主人,巴拉姆为主人考虑逃离现场,但是他并没有得到主人的认可,之后他被阿鹳和猫鼬叫去,猫鼬感谢他那晚做出的选择,然后递给他一份合同,上面清楚地说明当时开车的是巴拉姆,猫鼬让他在上面签字,这是一个顶包的合约,那一刻巴拉姆才知道自己还是仆人,还是关在鸡笼里没有自由的鸡,主人可以随时将自己剁掉头,他眼中含着泪签下了字,而猫鼬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现在是我的兄弟了。”当自己重新回到鸡笼,对于巴拉姆来说,无疑是更大的打击,无法改变命运不仅仅在于自己永远是仆人,更在于阿肖克也露出了主人的嘴脸:他依然是印度富家子弟,依然在骨子里看不起巴拉姆——巴拉姆跑到外面,对着空旷的世界大喊,但是他感觉到的是强烈的无力感——也正是从这一次开始,巴拉姆不再是用寻找主人的办法来改变生活,而是开始了从自发到自觉的超越。
“我们对主人是表面是爱而内省恨之入骨,还是表面是很内心却是满满的爱?”巴拉姆的疑问是为了确定自己对阿肖克到底是怎样一种复杂的感情,他在阿肖克喝醉了酒睡着的时候,穿上他的衣服,喝着他的酒,那一刻巴拉姆有了某种主人的感觉;他学会了撒谎,偷偷卖掉了汽油,也用那辆车去接不同的客人赚钱;当平姬无法忍受这里的生活离开了印度,巴拉姆没有在第一时间告诉阿肖克,他还都阿肖克说谎,说平姬还会回来的,平姬希望他会越来越好——没过多久,阿肖克便接到了平姬的离婚申请;巴拉姆读出了猫鼬的唇语,是“换人”,他于是变得更加疯狂,在看到阿肖克拎着红色行李包去贿赂官员时,他脑海中的一个声音传来:“他的这些钱是为了贿赂官员,这是穷人的钱,偷去不算是偷。”起先他不敢下手,是因为他想到自己的家人,如果猫鼬和阿鹳知道这是他干的,他的家人就会死在他们手里。
但是,当他去看了动物园的白虎之后,才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在你认识到世界美好的那一刻起,你就不是奴隶了。”白虎就是巴拉姆的人生理想,就是美好的存在,只有白虎才能改变鸡笼命运,才能适应丛林法则,于是巴拉姆开始了最具革命意义的复仇,开始了如佛陀一样的“醒来”——当他用锋利的酒瓶杀死了曾经的主人阿肖克,他就已经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而这一复仇能够顺利实施,能够成全自己,关键在于传统的主人哲学已经被改变了,或者说巴拉姆幸运地遇到了阿肖克这个不像主人的主人,正是他的宽容和开放使得巴拉姆感觉到一种平等,感觉到主仆之间并不存在那一条鸿沟,甚至巴拉姆从他身上学到了贿赂这样的行为,即使在阿肖克的骨子里还有着主人意识。当巴拉姆杀死了主人,当巴拉姆改头换面,当巴拉姆开始了另一套更加隐秘也更加阴暗的“主人哲学”,或者,他也可能成为另一个阿肖克。
鸡笼里的鸡不会逃离命运,“一代只有一个”的白虎站在丛林中,巴拉姆成为了白虎,甚至是自己建造了丛林法则,但是当他对下属说起自己噩梦,说起只有杀了主人才能逃离鸡笼,在某种程度上是不是一种暗示?那些司机是不是也是鸡笼里的鸡?他们是不是有朝一日也会刺向自己的主人?而另一个隐喻是:当巴拉姆看见白虎发现世界的美好而不再是奴隶的那一刻,那只白虎其实就关在牢笼里——一样是牢笼,它里面是鸡也可能是虎,它可以让一个仆人翻身成为主人,也可能让主人倒下再次沦落为奴隶。
某个tinder划到的网友推荐的,甚至还借给我网飞会员,但我却拖到现在才看 电影有意思,看到有人短评说主角三观不正白眼狼就更显得讽刺 富二代明明是阴晴不定,开心时候对你好,不开心还不是拿你当个仆人,还恶心巴拉的伪善说我们是朋友,可以说杀人不道德,但不能说主角就是白眼狼,这种思想很令人惊叹 现代社会为了防止主角这种类型的人出现,都学会了恩威施加,一点小恩小惠,再加上富二代的伪善,就能让“低阶层”的人感激涕零,别说逃出鸡笼,恐怕毕生梦想就是为主人死 “For the poor,there are only two ways to get to the top,crime or politics,is it like that in your country too?”印度中国都讽刺进去了,但结尾未免有些虎头蛇尾的,主角这就满足了?我还以为他要走出印度,走向世界,不然他逼逼赖赖说一堆白人世界已经过去了干啥,整个影片中都未出现啥白人
比较敢拍,把印度的种姓制度类比为鸡笼,而让受过教育的上层归乡梦碎,却最终显露深入骨髓的阶级歧视,这都是电影的亮点所在:“我一直都在寻找钥匙,然而却忘了门一直开着”。然而,故事尤其是犯罪的情节本身却乏善可陈甚至做作,形式大于意义。
印度电影的一般特点就不说了;1.头重尾轻;2.最后就开了个30人的出租车公司,是不是有点拉跨了?和前面铺垫的那么多互联网有什么关系?
“For the poor,there are only two ways to get to the top,crime or politics,is it like that in your country too?”此处应该把某部发言人金句循环播放……反励志还行,不过仍旧些许套路,复仇与最后平息的方式拍得过于省事儿了。
这是拍给中国人看的吗?至少鸡笼里的中国人都该看,它的优越之处在于通俗易懂,通俗易懂对鸡笼里的人来说是最最重要的。
第一条热评就说电影三观不正?这是角色的反抗,并且这也不是白眼狼。不能说比其他富二代好就是好,的确很多时候也没有当人来对待。这部电影已经把原始人设做到非常细腻了,不但剖析了印度社会底层的生活以及低种姓地位的现状,还展现了“男主人”渐渐的印度化。电影的重点也不是讲述发迹过程,而是白虎挣脱牢笼的意象。
感觉是把原著中最浅显的一部分情节拍了出来,保留了原著comical的一部分,原著中很诗意的几个情节(主角小时候淌过大河抵达山上城堡后的思考,以及他决定杀人前,在德里集市书摊的情节,引出了原著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我已寻找钥匙多年,门却一直开着)以及对一些重要的故乡片段,以及在新德里时重要的金发女郎和尼泊尔女友片段,在电影里都没有展现。原著中最耐人寻味的就是对于主人公心理活动的描写,翻拍成电影后缺失了这部分显得整体十分苍白。原著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前半部分主人公在故乡(鸡笼)里的生活,电影中淡化了这部分,显示不出原著中Coop Theory的张力。原著中有很多对于中印民主映射在电影里也缺失了。其实原著的结尾部分也十分仓促,我个人认为是作者在写这本小说时没意料到会有巨大成功,获得布克奖,从而草草结尾。
挺让人触动的。第一桶金最重要。
拍得很真实,这就是印度的真实写照~
印度版的寄生虫啊。后半截拉垮,但依然很精彩。天朝印度互黑什么的也有趣。
三星半。“穷人要想爬上去,要么犯罪要么从政。”对印度的阶级矛盾、种姓制度之类的社会面貌描绘得挺入味的,感觉涨知识了。男主一路的挣扎转变演得真好,尤其是被迫当替罪羊的那一段,笑着落泪。可惜片子结构有些虎头蛇尾,发家致富快得魔幻,感觉草草收了尾。ps:为什么强行cue宝宝?
畅销书改编,拍得不错,但总觉得片子有些怪。主人公给中国总理写信是第一怪,啥思潮、社会心理会让作者想象出这么个假设?还在世的中国当代领导人,被“扮演着”出现在外国的电影中,可能还是第一次。片中极力丑化的印度社会主义政党代表,又是一怪。我知道印度南部的克拉拉邦经常是由印度共产党竞选成功执政,但没听说像影片中那样腐败。影片主线编演得还可以。有兴趣者可以看看。听说原著小说也翻译出版了。
在电影上映之前几天读完了原著,应该说影片很忠于原著了。但是,文字能传输的思想和影像带来的印象不一样,但是可以互补。对印度社会,尤其是底层社会的描写淋漓精致。
网飞的改编砍掉了主人公很多心理描写,减弱了他冲破牢笼的纠结与印度制度对人性的压抑,缺少观众对他善良一面的理解和对比,几乎把他塑造成了一个片面的野心勃勃的阴谋家。虽然是看了预告片而去看的原著小说,但是小说里对于中印社会制度还是有很多隐喻和反讽,值得细细琢磨。
Ramin Bahrani继Goodbye Solo之后最优秀的作品,终于在戏剧化的故事和真实质朴的影像中找到了相对的平衡,粉丝爆哭!这部原著跟F451相比也更适合Bahrani改编,连网飞廉价的电视剧质感都无法抹掉他对节奏和语境的完美掌控。Adarsh Gourav真诚无畏的表演锦上添花。我太爱这些crane shot了,是每蹦出来一个就会起一身鸡皮疙瘩的程度。
拉敏·巴哈尼不愧是罗杰·伊伯特当年力捧的导演,相对于Netflix的那些网大流水线行活导演,他常有一些不错的镜头处理。抱着对标《寄生虫》的期待,结果一嚼就是一口渣,男主角折腾到最后成了那只挣脱鸡笼的鸡,成了那只白虎,只是他发家致富打破一切的方法过于魔幻了,这样反而没了那么强的力度。
印度《寄生虫》,毕生只被教育做仆人的穷人乡巴佬和试图改变国家的富二代海归,因为司机的雇佣关系生活被捆绑在一起,乡巴佬从农村到班加罗尔再到德里,逐渐意识到世界的广播,声色犬马的滚滚红尘让本就热衷底层互害的他变本加厉;受美国教育熏陶的富二代骨子仍然信仰封建那一套,看准互联网市场妄图做一番事业,但是脱离社会现实傻白甜只能处处受挫。底层和上层的互为映照,两个人都不是坏人,但在根深蒂固的阶级信仰中不断施暴,最终在暴力的怂恿下互换角色。阶级的跨越来源于贪污、暴力、背叛、戕害原生家庭,这是印度或者说是全球经济饱和的今天最大现实。除了小说伟大之外,美国出生伊朗裔导演拉敏作为一个局外人,对于印度社会奇观的呈现和阶级矛盾的洞察叹为观止。
别叫《白虎》了,叫《白眼狼》比较合适。这片最大的问题是三观不正。有人说这是印度版的《寄生虫》,我觉得完全不对。《寄生虫》最后的杀戮其实有很多无奈和被迫在里面,是一步一步逼到那个份上的。而本片就是蓄谋已久的抢劫杀人,目的就是为了过上有钱人的生活。在印度,对司机这么好的富二代真的不多,哪怕后来他的妻子回到美国,这个富二代也没有很可恶,所以最后司机的杀人并没有不得已。而且他杀的恰恰是这个家里对他最好的那个人。更可笑的是,司机杀人抢到钱之后,开了个拥有几十张车的租车公司,然后他就觉得他飞黄腾达了,可以与某国首脑对话了,把他的发家史当做奋斗史说出来,丝毫没有自责和悔意。
影片最后音乐响起,司机们群聚一处,眼看要翩翩起舞,终于忍住,只是默默观望。他们谈不上前途光明,但养家糊口总是可以。从懵懂到喧闹再陷入阴暗,天资聪慧的主角冲开彷如鸡笼的阶级天花板,也只能做更高级些的仆人。创业之余,他把种族主义成功学大历史之类融会贯通,锻造一套草莽理论,还想号召隔壁大国相互亲善,一致对外。从小村到小城再到德里哈班加罗尔,走上内圣外王之路,这一切都太传神了。
坦白说连旁白中的sir都让我很不适应,演技更是出众。如何从low caste认知中挣扎,从第一次刷牙到看清master骨子里的烂,对自己的过去生气转变成对外部环境愤怒,缠绕的问题多但自然,不输《寄生虫》,可惜雨中杀人开始败掉了。开头举报穆斯林上位一如他那份灵气,当真是模糊的道德环境,车祸情绪进入dilemma,再戏剧化的结局。master的变化其实特别有趣,生动的演绎了李光耀回答的那个问题:在西方受教育,回国后进入体制,会不会改变体制?李光耀说这些留学生会被体制改变,master后来彻底变回印度大少爷了。Pinky回到美国嫁给Nick Jonas了,哈哈。中规中矩,Netflix,3.5分,看得出来导演有才华,希望能有更大的舞台让他发挥下。
还是蛮紧张刺激紧凑的,虽然明白重点是心理转变的过程但是结尾还是有虎头蛇尾的感觉。另外我全程没搞懂中国线的存在意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