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火中的梦想
——《书店》观后感
成年以后,总有个不切实际的梦想是想拥有一家小小的书店,不用很大,能照亮一隅之地即可。说它不切实际,是看着身边不同主题的书店在随着时光的推移慢慢地消失于记忆里,这梦想也就被禁锢在了念想中。今晚看了电影《书店》,仿佛打开了记忆,剧情微小且冗长。明线是寡妇格林的到来想在小镇的老屋开一家书店丰富居民的阅读,实施却往往事以愿违、困难重重,拒绝阅读的人们,一心向将老屋改造成艺术中心的将军和夫人、拖后腿的自诩潇洒的油腻男……组成了一扇扇窗后的冰冷力量。而满怀激情阅读着,也以同样激情痛恨着身边人的伯爵布朗蒂希与粉色衣服的书店打工人小女孩克莉丝汀。吉平则以孤独地阅读、敬业地坚守成为了充满勇气的暗线。
看罢,佩服格林的坚持,也佩服布朗蒂希为了支持格林的梦想毅然走出封闭自己的古堡,去争取,更佩服全片中唯一让人觉得的明媚的女孩克莉丝汀。吉平最后那把火和充满勇气的眼神。在快销的时代,抖音、微博等视频、短文已近乎于轰炸地速度向我们袭来,诚如影片中说的“思考让人迟钝而缓慢”,但也只有有了属于自己的理解和认识,才能更好地向着梦想前行。有灵魂的书店才有意思,而人也会在这样的书店里不再孤独。假如有机会,期待有一家能开几十年的小小书店,不为别的,只为了慰及一个个不想孤独的灵魂。
因为对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原著小说的喜欢,所以此次上影节非常执着于这部电影的求票。整体看下来,有点失望,这种失望不是来自于电影本身,就电影本身而言是一部还不错的电影,失望来自于偏离。这种偏离可能来源于两个女性创作者的都很强大的自我,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有自己的写作风格,而伊莎贝尔科塞特也有其自身电影风格。
对于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文风的喜欢让我对电影的偏离很失望。依稀记得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结束自己的学院生涯六十岁左右才开始写小说,又是英国人,其文字之节制,文风之隽永,绝非样子货。最后总难免囿于繁琐的我所以喜欢其人其文风,大概是深知自己作为一个读者的观望根本无法抵达这种简洁之径。
伊莎贝尔科塞特在电影叙事上也是简洁的,然而相比小说,竟然会显得十分维多利亚,但小说所讲述的不是一个简爱式的或者奥斯丁式的故事。小说中偏执的要开一家书店的中年女人,没有艾米莉莫蒂默漂亮的脚踝,没有好看的毛衣开衫完美搭配不过火的筒裙,没有明显涉及情爱的男子的出现,没有一个在书店浪漫邂逅的爱人丈夫,她甚至都不懂书。
这样的一个女人在给新书上架的时候,因为看到扉页上写着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精魂凝结而成的宝血而出于对“精魂”、“血”的常识,把其归类于宗教与家庭医药图书。然而,在一家书店都现实经营上,她一个老农民式的精耕细作去维系它,并坦然面对这种精耕细作的产出可能并不那么好都事实。这个女人,可能根本读不懂《洛丽塔》的,也不会意识到在小镇里上架《洛丽塔》所引起的氛围的。
很久以来,对文学作品改变成影视作品的失望即来源于如此:画面和影像总是会加上滤镜,不愿面对文字里的残酷:那真的不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在小镇上开了一家书店然后全世界与其为敌可以让谁在人格上挟以自重的故事,那只是一个普通甚至庸常女人的偏执而已。而庸常的偏执比美丽的偏执更让我觉得动人,更能感觉到有所谓的类似于生活的韧性的东西,不是只有美丽才可以坚持的,坚持也未必都是美丽的,这两者之间也许根本就没有关系。
开一家书店真的不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一定要让人谈论理想主义都事情,如果非要这样谈论,也许只是某种程度上对于书籍对于知识所怀有的表演性。每当看到那些关于书店的理想主义的寄托,我都会想起这样一个庸常的女人及她的偏执。
药品是众所周知的,特殊又必备的民生商品,书本,却往往被忽略。在很多人心中,书本,特别是除却教辅书本,她只是廉价又低毛利的情怀商品。
而在当下,当我们谈及书店的时候,所有的唏嘘与慰藉似乎都和理想主义相关,但书店,只是漂浮在理想主义者心中永不凋零的春日花园么?
电影《书店》改编菲兹杰拉德的同名小说,讲述女主角弗洛伦斯在一个小渔镇上开了一个书店,后以失败告终的故事。这个菲兹杰拉德不是海明威好朋友的那个菲兹杰拉德,而是英国著名的女性作家——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
她说“一个没有书店的小镇,也许并不想要一家书店”。极有可能是因为她自己经营过书店,所有写这出故事时,带着浓浓的自传色彩。
故事里,充满了嘲讽,或者,说是嘲讽宁勿说是宣泄失望。而我在她对失望的宣泄中,反而看到了她更加坚定地,对于书店和书籍意义的阐释。
电影的画面中,大风似乎没有停过的海边,阴郁的天气掩映着人物苍白的面色。固执又温和的女主挺直背脊,她以为,书籍筑起的高墙,风雨着不透。
而老屋书店这个小小心愿的实现,却像一闪而过的流星,也像飘在水上的纸船。但她的一念之间,却以漫天火光,温暖了也福泽了阴冷小镇上的人们,短暂,却有力量。
这样开一个书店,失败作为结局的故事,特别是在现在这个时代,可太多见,着实是个平凡的主题,但也正如海明威所说“只要故事真实,文字质朴干净,赞美直面压力的无畏和从容,就没有糟糕的主题”。
而我,也想借这个电影的机会,探讨下我认为的书籍的意义。
电影中说“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是啊,书籍应该是必需品,我相信这并不只漂浮在理想主义者心中的幻想。
文字诞生的开始,是为了记录,后来,更是为了创造。我不能想象,没有了创造力的生活和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创造力让人独一无二,也在现在的科技背景下,让人永远不会被人工智能取代。
他们说,那是因为你是理想主义者,才会觉得创造力是重要的。一个理想主义者,企图改变他人,是徒劳的,但你要知道,一个理想主义者,想要改变自己,也是徒劳的。
他们说,活着就是最大的意义。而一个倔强的理想主义者,还是企图从文学艺术中找寻一些除了活着之外,有关生命的意义,这或许是一种英雄主义。英雄主义和天真有什么区别?英雄主义比天真多了更多的勇气。
战争,金钱,政权都是可以毁灭世界的强大机器,这种毁灭的力量如果没有了创造力的抗衡,没有了勇气的抗衡,会像大火燎原一样,让文明回归原点。
而书,除了抗衡之外,更能让人浴火重生,也可以让文明浴火重生。
故事中,反面角色加马特夫人,企图用文化中心代替书店,也是她,运筹帷幄,干掉了弗洛伦斯的老屋书店,也许她是嫉妒使然,也许是控制欲使然,也许在她心里,就是不能理解,文化中心为什么不能代替书店。
书籍,不止是传播文化,传播这个词,未免傲慢,实际上,书籍安静又谦卑,他就在那里,予取予求,任由解读,甚至任由误解,每位读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可以产生不同的代谢结果,疗愈各自的伤口。
电影中说“当我们读一个故事,我们身在其中,书的封面就像房顶的四面墙壁,她形成了一个家”,书籍不仅仅是家,是避难所,她更是药。
而往往伤口愈合后才轮得到关于勇气的讨论,一个淹没在疼痛里的人,一个像大地之母跪地求饶的人,你如何要求她内心勇气滋长?
故事中的主角弗洛伦斯,小镇深居简出的古堡主人——布朗蒂希先生,开书店时招到的帮工——朋友家的小女儿克里斯汀,他们都是先被书籍治愈,再不断滋生出反抗勇气的代表。
故事中,他们的结局却仿佛昭示了反抗者的典型结局,被驱逐或是死亡。但反抗者的勇气足以让他们连面对被驱逐或是死亡都是从容而坚毅的。
可是,书籍也不是一定要以纸质版的形式存在,不是吗?如果电子书籍也同样能有以上的价值,那书店又能有多大的价值呢?
关于实体书店的讨论,确实也一直是喋喋不休的话题,这十来年,因为电子媒介的发展,因为经济,因为疫情,实体书店倒闭的不少。数字生活确实让人们更加的便利,交流更加的高效,蔡伦造纸之后又何尝不是感受到了便利和高效。他们都只是一种媒介,一种工具,一种载体。
但实体给人带来的体验确实是虚拟无法超越的,这也是为什么虚拟世界总是在模拟现实,才能企图取代现实。看得见,摸得着这件事情,绝不仅仅是怀旧的情怀这么简单。
电影《天使之城》里面的天使所羡慕的人间,一定是能真实感受到梨子绵软质地,甜爽汁水的世界;电影《头号玩家》故事的前提也是2045年现实世界衰退破败之后。
更何况对于城市生活也好,乡村生活也好,书店也是补全公共空间完整功能的必要性场域。
在我心中,纸质书永远不会消失,实体书店永远不会消失。这些年不断碰见的,为了实习书店而坚守的人们,也在让我更加坚信这一点。
当我们的谈及肉体存续时,书籍确实是无用的,烧书取暖,也只能像卖火柴的小女孩儿那样感受霎那的温暖。但,爱书的人,不应该为了无用而羞愧,而应该为了无用的羞愧而羞愧。
活着,然后呢?谈及生存之后,我们终究不止要生存,我始终相信,求上得中,当你不止要生存的时候,才能够真正生存。
最后,电影让我种草了一批新的书单,牙买加飓风,蒲公英酒,华氏451。当我觉得漫漫人生路艰涩难熬的时候,文学艺术总能让我觉得时间不够用,而生出对人生路漫漫的和解。
完
十多年前买了这本书,喜欢这个朴素的封面。看完后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喜欢上这个作者菲兹杰拉德本人。
作者六十岁了才开始文学创造,做个杂志编辑,老师和书店老板。所以说想做什么事情年龄真的不是最大的问题。所以说人生的每一段经历都不会是白过的。所以说这本小小的书里描述的东西,大多应该来自于她真实的生活。 她的笔下看不出什么惊世骇俗的野心,写人写事就这么闲闲道来,却极为贴切深入。
无意间看到小说拍了电影,不太抱希望地看了,虽然和想象中出入有点大,不过我承认我更喜欢电影一些。 女主比书里体现出来的美好。小说里作者只用了“外表矮小,精瘦而结实,看起来有点不显眼”。
电影里加入了好多情节:女主与丈夫是在书店里一见钟情,女主与布郎迪希老先生在海边心心相惜的一幕,女主与小女孩在海边的告别……
小说本身描述得非常克制,这些部分书里其实都没有,我不知道菲兹杰拉德如果活着,是不是赞同如此改编呢?
书里的最后,“格林妇人坐在火车上,羞愧地低下头,因为生活了十年的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这个结尾让我十分沮丧。 更喜欢电影的最后,不爱看书的小女孩,放火烧了她喜欢的书店,算是送给她喜欢的格林夫人的离别礼物。
一个爱书鳏夫老人,一个卖书中年寡妇,一个整理书的小女孩。一个悲愤地死去,一个黯然地离开,一个孤独地长大。
因为书籍,三个人的命运有所交集并被改变。 书籍就是那悄悄的一线光,无意中照亮前行的路。
格林夫人以失败者的形象心灰意冷地离开,多年以后,克里斯汀却在自己的书店里回忆过往:“她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又被别人剥夺了,但人们无法夺走她内心深处的东西——她的勇气”
我认为这是一种胜利。 PS:里面的女反派竟是派翠西娅演的。
在《一天》里作为男主的妈,美过了海瑟薇,在《开罗时间》里气质无敌。
“阅读是一座避难所”,从某种程度上,每次谈起这句话的时候,我都会有些不自自主地逃避和抗拒。更多时候我只想站在离它不远不近的地方观望它,以回避我们每一次正面交锋的可能,好像怕极了它真的把矛头指向我。我不敢正视自己,我怕那些压抑着的低沉的呐喊会在一瞬间突然爆发,我怕终有一天,那堵近乎颓圮的高墙会被外面铺天盖地的指责、谩骂汇成的黑红鱼血一样的河,在不断翻腾由“袭”的推到。
可直到我看见 Edmund Brundish在为因书籍结成的好友Florence Green毅然走出自己宁静的世界,走向那个令自己失望的小镇,与Violet Gamart谈判、恳求甚至是以自己最不喜欢的方式--怒吼着来劝阻她对The old house book shop的一切毁坏行为时熬得通红的脸,直到看见他颤颤巍巍走在路上,最后倒在自己的房子门前时,立在我面前的那堵墙“轰”地坍塌了了,不是被外面黑红鱼血一样的河推倒的,是被注在我身上的一股莫名强大的力量,由内向外推倒了,我趟过血淋淋、翻滚着的河水,不顾一切地冲了出来。阅读是一座避难所,我进去了,看不起逃避现实,阳怯又懦弱的自己,可如果真的逆着涌动的人潮,忍着那些指指点点和刺耳的谩骂,就像Edmund Brundish一样,坚定地走进这座“避难所”,何尝不是一种莫大的勇感呢!
This movie is such a surprising gel I've come across.
Florence: while there is life, there is hope.
Edmund: gosh, what a horrifying thought.
I'd say Florence agreed at least at that moment, her laugh said it.
Edmund: I would very much like to have met you at another time in my life or in another life altogether'
Florence said nothing but took a step closer to Edmund and held his right hand.
Nothing more needs to be done. They understand each other and support each other as friends or wishing more than friends.
The sparks, the feelings that have yet started, the care or love that has never been spoken didn't get continued because of Edmund's death.
Florence put great efforts to manage the bookshop fulfilling her dream.
Edmund also put great efforts negociating with the 'harpy' Violet protecting Florence.
Christine was the one who played it so smart. She and Florence influenced each other in good but different ways.
This is what I see an impressive movie tells us.
太迷人,实在喜欢这种气质的电影了。
读书的意义是什么 或许就是更有勇气来面对生活吧
这是一部非常纯净、优雅的电影,原著作者、导演、主演均为女性。能想象吗?与书店争地盘的反派是一家艺术中心,而不是房地产楼盘。
本以为是一个让无人读书的海滨小镇重新开始读书的温暖故事,没想到竟如此的揪心。遗孀满怀着希望为逝去的丈夫开一家书店,却成了众矢之的,尽管电影将英国人的腔调与仪式感展现的淋漓尽致,但依然无法掩饰小镇居民的丑恶嘴脸,避世的老人对那些道貌岸然的“文明人”放下了所谓的腔调、撕破了他们的假面;遗孀将偏见与针对与鱼刺一起扔进垃圾桶、冲着加害者大喊,可终究斗不过咄咄逼人的恶毒妇人。第一本卖出的《华氏451》与片尾燃烧的老屋书店形成了巧妙的互文——不管是书中还是电影,书都成了喉中之鲠。但还好结尾给了一抹暖色,也给了“书”一个交代,“有书相伴就不会孤单”。
大学时在床上看小说,看着白墙上下午阳光逐步游移,心里想,我也要开一家书店。有这个想法的人看这本书是注定失落,但就是紧紧抱住不放,像午后的梦。小说的密度不大,放到电影里依然。一个女人在一个不需要书店的小镇上开一家书店,她失败了,这就是故事的全部。开头如此,结尾也如此。没有高潮,没有反差。一切都是淡淡的。电影还是找了个坏人,找了位绅士。绅士的设定也是反高潮的。这个电影不讲梦想成真。即便电影里很多位置都有流泪的冲动:lolita的阅读与上架(也是为数不多小说残存的记忆点),打工的小姑娘渴望得到的中国托盘,渴望到希望弗洛伦斯能写进遗嘱里;甚至在海滩寥寥的几句谈天也叫我伤感。我不记得小说结局是否也是这样解气,充满了传承。当年我不懂,现在反而明白了,小说那疏离的气质失落的结局,是它书写勇气唯一的可能。
卖不完的《洛丽塔》、读不到的《蒲公英醇夏》、《火星纪事》、被吐槽的勃朗特三姐妹...“我只想开一家书店”。一本本书籍和爱书人情谊串起这段伤感压抑却在荆棘里看到希望的往事。事前不了解原著,看卡司背景本以为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喜剧;想到旁白的Julie Christie竟演过老版的《华氏451》,时空穿越。
至爱书的男人烧掉书的扉页,不爱书的女孩从火中抱出了书。寂寞庄园传递求知若渴的墨香,潮湿老屋装满不会孤独的灵魂。庄园环伺着蜚语流言,老屋眈眈着虎视贪念。她穿石榴色的长裙,在聚会上接受异样的注视。她修葺了书店,像洛丽塔般承受镇上不怀好意的中伤。虽然输了,那天她却高昂着头像勇士般离开。
Emily Mortimer和Bill Nighy在海边那场戏也就看了10遍吧!
英式小品。一个爱读书的寡妇,为了在老房子里开一家书店,需要抵抗的是整个小镇的保守势力。片中人物对书的热爱是影片节奏缓慢情节单调的解乏器,这种赤城的勇气,作为影片的某种精气神,有感人的力量。片尾致敬了John Berger。
赭石色礼服、中国漆盘、穿棉袄的咖啡壶、250本《洛丽塔》、哈堡的海滩…可爱的细节太多。“-他们很难理解,因为理解令思想懒散。-从未有人为我做过如此高尚的事情” 书友的惺惺相惜,对理想和初衷的坚持,好的电影不需要讲的太多,只需要把少的讲好。“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菲茨杰拉德原著没看过没比较,电影美术满满分,《洛丽塔》像瓷器一样装木箱运到书店的时代,可以纯卖书不靠咖啡西点卖周边,还能付出周薪12.5先令的时代,也是靠书籍识别同类气息的时代。书店及乡村小路含蓄温婉,也是想起《布鲁克林》,还要用色更英式节制一点,想看里面提到的那本《蒲公英酒》。“好人适合看传记,坏人就小说更有趣一点。”“艺术中心,艺术怎么会有中心呢?”
相当克制的镜头,表面在讲一个女人追求理想的勇气,实则是保守与进步思想的激烈交锋,其间穿插了《洛丽塔》等几本书。喜欢那句台词,“她实现了梦想,又被夺走了,但她身上有一种品格是他们永远夺不走的,就是勇气”。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打工的小女孩,也就是这个故事的讲述者。奇怪的是,她并不似同龄人,早熟而冷眼旁观小镇上的一切,如同幽灵,而她身上又有某种类似大自然的气质,冷静客观到可怕,最后那把火烧得痛快,而其余人皆似剧中人,演绎人世种种,而她才是唯一真实的观众。
@balmes 对原著几近完美的呈现,书中湿漉阴沉灰蒙蒙的英式压抑被导演迷人的西班牙气质所平衡,优美的配色与音乐,温柔隐忍的感情(这个戏加得极好)给弗洛伦丝与书店相守的短暂时光增添了几丝柔软,也让人在困境到来之后更心有戚戚。结尾有点过头了,少了纯粹悲剧的回味。(旁白竟是Julie Christie!
3.5;除了不必要的暗生情愫,几乎完全忠于原著,情感细腻,暗流涌动间的千丝万缕,英式小镇风景迷人,服化道精美,美术一流;“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同是改编,同是往返小镇的纠葛,联想及《布鲁克林》,海报亦有相似之处。
3.5 “她住了几乎几十年之久的那个城镇并不需要一间书店”,但是只要有一本书走进一个人的心里就足够了。我总觉得,找Emily Mortimer 来演真是对了,比其他什么号称自己多么爱读书的演员们合适多了。
喜欢电影结尾那句“只要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所谓上流社会那点遮羞的体面,竟然被一间小小书店就瓦解得分毫不剩,可笑吗?当然,但我更觉得悲哀,因为真正的体面人一定会被这荒诞的食物链踩在最底层,就像电影里唯一的绅士比尔·奈伊。这座小镇不需要书店,更需要《裁缝》里的肥温来拯救一下。
这世界最幸福而又最富有的事儿,应该是在一座风景宜人,人烟稀少的小城有一家自己的书店吧。
有女性有文学,然而却不是关于女性文学,而是一个寡妇如何在并不友好的小镇开办书店的创业故事。她开张送出的第一本书是《华氏451度》,她第一次大规模引进的是《洛丽塔》,书籍可以识人,看书的人永不孤独。如此英国风情的电影居然是西班牙导演拍的,难怪拿了戈雅奖…
不要被一开始的文学腔、英伦范给骗了,这电影拍得其实并不好。围绕着书店展开的种种被表现得零零落落,主题和情感粗糙、浮夸,连人物都流于表面了。
如果不是原著本身悲情的基调、演员驾轻就熟的表演以及还算精致的服化道为影片拉高了几个层次,这必定就是个平庸甚至于失败的改编了。再一次印证了并非任何文学都适合电影化,小书店勾起的小镇百态人间万象,女主人单枪匹马与众人角力,既然题为「书店」,此刻用文字所能传达出的力量或许要远高于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