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随》是《记忆碎片》(Memento)导演克利斯托弗·诺兰(Christopher Nolan)的处女作,因为后者反响强烈,所以DVD商又趁热发行他这部处女作。碟的封面也是以《记忆迷局》导演的作品作标榜。
《追随》比《记忆碎片》还要恍惚。后者是两条时间线交叉进行,以黑白和彩色区分。而《追随》则有三条时间线在走,中间还不时穿插主人公与一个老警察谈话的场景,而且都是黑白,只能靠主人公的外表变化来区分。大概是看外国人没看习惯,我一开始没看出来不同外表的主人公是同一个人,简直看得云里雾里。看完后,我想如果自己拍这个电影,一定要在画面角落加上日期。显然,这是个笨办法。真要如此,整部电影迷茫失神的气质肯定消失殆尽。
但是这个笨办法倒是可以拿来解读用。我下面就给电影加上这种标志。以三个字母来区分三条不同的时间线。A为第一条时间线,以跟踪人为乐的主人公(一个作家,或者一个想成为作家的失业青年,以下我们称其为“作家”)长发,身着皮衣;第二条线B,主人公剃了胡子,剪了短发,身着西装;第三条线C,主人公面部明显受伤。如果按时间顺序,主人人长发时为最早,后来剪了短发,再后来被打伤。但在电影里,三条线交错进行,形成一种很强烈的恍惚感--就是我们在《记忆迷局》里熟悉的那种恍惚感。为叙述方便,以下用字母同数字对《追随》进行复述。
电影以“作家”向一个中年男人(后来我们得知他是一个警察--告诉大家一个八卦,这个警察是导演诺兰的叔叔演的--“作家”是在向他自首)叙述自己的跟踪癖好开始,接着迅速转入回忆。
先是A线开始,留着长发,身穿皮衣的“作家”跟踪陌生男子(即后来牵引所有线索的那个所谓“小偷”);接着B线开始,短发的“作家”跟踪一个美丽的女人,手里拿着她的照片,一直跟着她走到一间夜总会门口;C线则以“作家”倒在地上,从嘴里吐出一只白色手套开始,也是在跟踪。
接着回到A线继续发展。
A2 “作家”跟踪陌生男人来到一家餐厅,陌生男人察觉,主动跟他搭讪,说自己是一个小偷。“作家”好奇,于是跟“小偷”去私闯别人房间。结果屋主回来,“小偷”巧妙应付,两人迅速脱身。
B2 “作家”走进夜总会,同女人搭讪并相识。接着带她到自己家里。女人在他家里无意碰倒一个坏了的木偶。两人之间没有发生什么,女人很快就告辞了。
C2 “作家”打电话给“小偷”,告诉他决定去做那件事(替女人偷夜总会保险柜里的照片及钱)。“小偷”给了他一些建议。
A3 “作家”又带着“小偷”到自己家里。“小偷”并不知道这是“作家”的家,其间将一只木偶摔到地上。然后,两个离去。
B3 “作家”来到女人家中。女人告诉他自己家里被窃,丢了一条内裤、一只耳环,以及其他东西。趁女人不注意,“作家”在她家里翻找,但未找到。对于“作家”来说,此行的成果是他吻了这个女人。
C3 “作家”听从“小偷”的建议,进行偷盗准备,拿了一把榔头别在腰间。
A4 “小偷”带着“作家”闯入女人家里,“作家”偷了她的内裤,以及照片。“小偷”拿起一只耳环,又放在屋里的另一处(B3里,“作家”就是在找这只耳环)。之后,“小偷”带“作家”来到一处废弃的房屋,说自己住在这里。
B4 “作家”与女人在夜总会攀谈。女人告诉他,夜总会老板谢顶男人在她家里杀过人,把那个人的手指逐一敲碎,最后敲碎了他的脑袋。但是女人说她只为他们弄脏了她家里的地毯而生气。言谈中,“作家”的话激怒了女人,女人生气地离开。
C4 “作家”来到夜总会开始偷窃。
A5 “作家”与“小偷”一起吃饭。“小偷”给了“作家”一张偷来的信用卡,“作家”用它签字付帐。这时,他们第一次闯进屋子的主人也来到这个餐厅。“作家”很害怕,拉着“小偷”离开。“小偷”建议他如果害怕别人认出来,干脆改换形象。“作家”果然听从他的建议,并打电话告诉“小偷”。而“小偷”此时正在女人家中。
电影已演了50分钟,观众发现原来“作家”已陷入一个圈套之中。从现在起,A线已经走到B线的开头。接下去是B、C两条线继续进行。
C5 “作家”偷窃过程中被人发现,他用榔头打昏对手,然后逃离现场。
B5 “作家”追到女人家中,为刚才惹她生气而道歉。女人于是告诉“作家”自己受到老板谢顶男人的要胁,“作家”决定找“小偷”一起帮助女人去夜总会偷钱以及她的照片。第二天,“作家”去找“小偷”,告诉他一切,并要把偷来的东西还给女人。但是因为羞愧,他不准备还内裤。“小偷”发现他跟女人上过床,一怒之下找借口将他打伤。
至此,B线也走到了C线的开头。B线接着进行,“小偷”来到女人家里,讲起陷害“作家”的整个计划。原来“小偷”并非真正的小偷。他曾杀死过一个老女人,被人看到。所以他要找一个替死鬼。他发现“作家”跟踪自己,便反过来跟踪“作家”,发现他只是一个失业者,并不是警察,于是决定利用他。“小偷”还说已将女人的耳环偷偷放在“作家”床垫下面。
C6 “作家”回到家中,照片无意中从信封里掉出来,“作家”发觉受骗,去女人家质问。女人告诉他“小偷”的计划,“作家”拿着带血的榔头愤怒地说,他为她杀死了人,决定去自首。而榔头留在了女人家里。
此时,电影已进行到1个小时,剩下的10分钟里,“作家”向警察自首的对白,其间C线在不停的闪回中加快速度发展。警察告诉“作家”并没有什么老女人被杀。闪回C线,“小偷”来到女人家中,一切按照计划顺利进行。这时开始真相终于暴露出来。“小偷”用“作家”带来的榔头杀死了女人。原来,女人一直以夜总会老板在她家杀人的事进行威胁,老板于是派“小偷”杀死她。
警察在“作家”家中发现了女人的内裤、照片以及耳环,而“作家”所讲的“小偷”住的地址并无此人,相反,被偷的信用卡笔迹是“作家”的。
一个完美的阴谋就此大功告成。
我认为,在《Following》里,诺兰使用了两种镜头逻辑,即自然时间逻辑和剧情逻辑。我用自然时间逻辑指代按时间先后顺序交代事件经过的那部分镜头,它为数不多,看似点缀在整部影片中,实际上却起着骨架的作用;而剧情逻辑是按照主人公所面对和感知的外部世界来交代事件的部分,它充满了倒叙、联想、插入,正如人的意识一般杂乱,无头绪,但却充满了对心理细节的精微刻画。两种逻辑交互在一起,相互作用,产生了奇妙的效果。
电影以自首始,又以自首终,从时间上看,片头片尾的时间是紧密衔接的,由此这两组镜头构成了本片最大的自然时间逻辑,即一个男人向警察自首,叙述一件事情的经过。中间的几乎所有内容,不过是自首事件的插叙,是男人说出的详细情况。在自叙的开始部分,是男人关于他想出的following概念的概述,看似无关紧要,但仔细一看就会发现,这部分镜头完全是按照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交代的,每一个镜头都是和剧情紧密相关的一次following。由此,这部分镜头构成了本片第二级的自然时间逻辑,后面的镜头,都可以在这段时间轴上找到对应的时间点,从而构成对这段自然时间逻辑的补充。从男人自叙的话外音停止(4’57’’)开始,男人的回忆指向了重中之重——被称作柯布的神秘人物。这一点,符合普通人讲述的习惯,即从最关键的讲起,然后不断联想,补充一个又一个细节(例如,男人打电话问柯布防身的事,柯布说带羊角锤。紧接着下一幕,就是柯布用锤子砸开玻璃的镜头)。在叙述细节时,可能会产生新的时间轴,于是又产生了对补充的补充。越往后,叙述越琐碎,但是聪明的听众可以回朔,在上一级时间轴上对新的细节进行定位,通过层层回朔,建立起一个情节丰满,逻辑严密的故事。这种口头讲述一般的叙事方式,将整个剧情置于一种压缩状态,产生了极大的推动力,有时候观众甚至会感到并不是导演在讲述一个故事,而是故事本身在推动导演的讲述。正如同卡尔维诺谈论意大利民间文学时所说:“每一句话都在不断地交代一个结果…而并不关心细节的描述…(大意)”。而诺兰在电影中,同时做到了二者。
影片的这个开始还制造了另一个奇妙的效果,通过男人和柯布西装革履形象的交替出现,导演成功的混淆的二者的形象。而后来我们会发现,这正是柯布精心策划的阴谋的核心部分(我在看第一遍时,稍一走神,就不得不反复回拉时间轴,以分清究竟是谁在跟踪谁,由此还可以联想到导演在后半部交代说柯布也跟踪过男人,这组镜头就显得更加意味深长)。
按我的分析,每一次插叙,都可能成为次一级插叙的自然时间逻辑。这是因为人的意识尽管混乱,但是仍然有一定条理性,在每一个记忆碎片中,时间仍然是正序的。那么,自然时间逻辑和情节逻辑是不是一回事呢?我认为不是。在后面的情节里,数次出现了柯布和金发美女的独处场景,这些场景显然并非男人的回忆,而是导演为电影构建的剧情骨架。在诺兰的世界中,观众受到蒙骗并不是因为所看到的情节是虚假的,而是因为他们看到的情节不完整(剧中人物也一样)。由于观众看到的始终是一个个间断的时间片段,因此自然时间逻辑和剧情时间逻辑同样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但是,自然时间逻辑是导演的逻辑,剧情逻辑是剧中人的逻辑,导演是知道谜底的,因此,一旦观众看到了完整的自然时间逻辑,谜底有了揭晓的可能。也就是说,剧情逻辑是用来编织迷案的,而自然时间逻辑是用来揭开谜底的。因此,男人和金发美女都只能深陷绝境,只有导演的代言人——柯布可以逍遥法外。
电影史上有太多牛逼的处女作了,从《美国丽人》、《肖申克的救赎》、《落水狗》、《性、谎言、录像带》到《阳光灿烂的日子》、《红高粱》、《买凶拍人》,似乎每一个导演在掌镜之前都是卯足了劲,恨不得把肚子里的货一股脑地到出来。诺兰的处女作《追随》名气虽然不及上述影片,可细究起来也是一个传奇。它的全部成本只有区区6000美金,诺兰一人担纲导演、编剧、摄影、剪辑多个角色。如此有限的条件挡不住诺兰无限的才华,在小小的电脑屏幕上看完此片后,它带给我的震撼几乎不输给3D-Imax的阿凡达。
有人说,一个导演的处女作就是他的代表作。诺兰一开始就把他标志性的非线性叙述展露无遗。从来没有一个导演敢像他那样把一部电影剪得如此凌乱,可他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为了复杂而复杂。他每一次打乱故事的时间顺序都是为了使电影更加完美,而每一次的效果又不尽相同。在《致命魔术》里,他用布满全片的插叙和倒叙,制造出层层叠叠的悬念与反转。在《记忆碎片》里,他用极端的倒叙把令人震惊的谜底留到最后,同时让观众们和男主角一起体验失忆的痛苦。而在这部《追随》中,情况又不一样了。
《追随》的大致叙述方式是:把一个顺序发生的故事截成几个段落,然后平行叙述这几个段落。例如:故事原本的顺序是,前一个段落主要讲述男主角和柯布,后一个段落主要讲述男主角和金发女郎,结果在电影里,柯布的场景和金发女郎的场景交替出现。在《追随》中,非线性叙述不只是为了制造更大的悬念。事实上,如果采取平铺直叙的方法,结尾带来的冲击力并不会减少太多,诺兰打乱顺序只是多抖了一个包袱而已。更重要的是,诺兰的非线性叙述完美地弥补了影片结构的先天不足。这部电影的成本只有6000美金,诺兰是能省则省,所以这部影片“节省”得可怜。片长不到70分钟,主要角色只有3个,其余都是没什么台词的龙套角色。如果仔细分析这部电影,我们还会发现,每一个场景都是故事发展的主干线索,每场戏之间都有大段的留白,人物角色分布不均,故事的时间跨度也比较大。平铺直叙下来,剧情恐怕会显得单薄而且脱节。诺兰把故事场景交错平行排列后,无形中加大了故事的横向厚度,几个段落的互相填补又巧妙地消除了大量留白造成的脱节感。总而言之,诺兰用最节省的材料制造了一个复杂而精妙的故事,而不像某些好莱坞大导,只能用细枝末节撑起一个简单的故事。在拥有了足够大的创作空间后,诺兰依然能用传统的顺叙,打造出波澜起伏、千回百转的《黑暗骑士》,足以让同行们刮目相看。
喜欢诺兰的人,总能在他的影片中找到逻辑的快感。不用说《记忆碎片》里那寻遍蛛丝马迹才能理解的结局,不用说《致命魔术》里密密麻麻的伏笔、暗示与双关,更不用说《黑暗骑士》里榨不干的趣味细节,但是《追随》里柯布的精妙台词就足以让我们暗爽。
柯布带主人公熟悉业务,一边进行逻辑推理,一边大谈心理和哲理:“这些盒子里的东西,就像青春期少年的日记,被精心藏匿在不为人知的地方。但在潜意识里,藏的人也想让别人看到这些东西。我就是这样做,参观他们的展览,做他们忠实的知音。”我们这些喜欢问为什么的小朋友好的就是这口。
柯布劝主人公改头换面:“虽然你行的是鸡鸣狗盗之事,但也不用摆出一副鸡鸣狗盗之相。”典型的诺兰式幽默,即使是调节一下气氛,诺兰也不会插科打诨、嬉皮笑脸,角色们总是维持着一种绅士的姿态,偶尔挤出几句闷骚的从句。可以看得出,诺兰是个严肃的人,对待电影是如此,对待人生,对待世界,也是如此。
扯了这么多,可能有人会认为,这些跟电影艺术没有一毛钱关系。是的,我也觉得诺兰的某些惊人天赋确实是非艺术性的。所以要当一名合格的文艺青年,最好多谈谈昆汀,而不是诺兰。也正是这个原因,诺兰要获得一座小金人恐怕比较困难,至于欧洲电影节什么的就更不用谈了。在这一点上,诺兰和他的前辈希区柯克倒是非常相似。
并不是所有人听了莫扎特都会觉得莫扎特有多牛逼,也有人学了牛顿公式不知道牛顿牛逼在哪。总之,谁也别不服谁。
剧情事件被截成三段,姑且以甲乙丙命名:
事件甲:比尔喜欢尾行,并盯上柯布,柯布对比尔表示出兴趣,并带比尔入室行窃,进行爱的地下教育;
事件乙:比尔爱上行窃宅邸的女主人,尾行,并与之建立关系;
事件丙:女主人告诉比尔,她被一秃头男以艳照勒索,比尔允诺以新学会的手艺为其夺回艳照,并且从保险箱里带出一身的钱,同时用榔头敲伤保安。
除此之外,还有事件丁,即柯布因行窃误入谋杀现场,被疑为凶手,必须找一个作案手法相似的人定罪,故而与女主人串通,引比尔入瓮。
以上是电影故意打乱然穿插的主要叙事线,也就是比尔所知道的全部,由比尔与笔录警察的问答带出,这段问答可以称为事件戊。然而在比尔所知之外,还有最终的事件己:柯布为整个事件群的设局人,为秃头男雇佣,目的是谋杀女主人。它制造了最后一分钟的翻转。比尔仍然是个替罪羊,柯布成功地抹去自身在事件群中的存在。
那么可以设想的几种叙事方法:
叙事子、从一开始就抖出最后一分钟的翻转,让观众观看比尔不断入瓮;
叙事丑、从事件甲开始,按顺序讲,最后给出颠覆性的答案;
叙事寅、打乱整个叙事线,截开重行组装。
现在,问题就是:为什么要选择叙事寅?
交叉剪辑的三个事件,是这样相互衔接的:在事件甲的后半段,我们知道是为什么会有事件乙,在事件乙的后半段,我们知道了为什么会有事件丙。对整个故事结构来说,叙事结构与之相龃龉,故事在整体上向自我翻转的方向进行,而叙事则却是在自身的内部循环(或就常识来说,比尔似乎不会对笔录警察做如此跳跃的自白),这就好像方形的盒子装上圆形的东西:在事件甲乙丙丁戊己的排列组合中,寅并非最佳叙事。至少,甲乙丙的交叉剪辑并不是必要的,只是徒增观影障碍(或者趣味)以及给电影署名,是要告诉你,它是作者是导演寅。这是有意思的观影方式,但以这部电影自身来说,至少它也不比《失忆》更严丝合缝。
另外,还可以想到一个显然过度阐释的解法,三个事件线可以解析成三个身分:
事件甲:作为尾行者和窃贼实习生的比尔(特征:长发,长夹克);
事件乙:作为小三的比尔(特征:短发,西装);
事件丙:作为窃贼毕业生和伤人者的比尔(特征:西装、衬衣,衣衫不整)。
由此出发,理解为叙事的交叉是比尔脑中的结构,即他对自己的三种身份认同的紧张关系……但这挺幼稚的。
男主浓浓的一美既视感
关掉声音你会以为这是新浪潮。
69分钟的厉害之处就是,揭露和反转都能如此自圆其说、行云流水,震呆下巴。
诺兰的牛逼来源于内心散发出的恐惧。
叙事大师诺兰的处女作,“里面埋藏着政治寓言,还包括我作为一个英国人对于国家这个概念的一丁点想法”。“虽然你行的是鸡鸣狗盗之事,但也不用摆出一副鸡鸣狗盗之相。”“每个人都有个小盒子,里面装着大秘密。”“把一样东西从你身边拿走后,你才会发现自己拥有过什么。”
诺兰导演的廉价而构思精巧的处女作品。只是我实在觉得导演已经在太多的电影里自恋地依靠时间剪辑,难道用正常的方式就无法讲述好故事么?
“虽然你行的是鸡鸣狗盗之事,但也不用摆出一副鸡鸣狗盗之相。”区区6000美元的成本,克里斯托弗·诺兰一人负责导演、编剧、摄影、剪辑,虽不及《美国丽人》、《肖申克的救赎》那样的经典处女作,但也绝对可称之为传奇,短小精干,非线性叙事的佳作。★★★★★
这片居然不是双重人格!太脱俗了
工于心计的诺兰用这样的处女作奠定了以后一贯的精巧叙事、紧张节奏、烧脑游戏。如同一个电影魔术师将观众玩弄于股掌之间。追随的人不知道反追随,生活一个巨大的迷局,比尔却越陷越深。相较给诺兰其他打了满分的作品,这部片子格局太小,野心的施展空间不大,但一颗冉冉的希望之星在黑白影调里诞生了。
我已经几乎可以荣封诺兰为我最喜欢的导演了。这不仅因为同样是环状叙事他的片比昆丁少了许多矫情,更因为他太好的掌握了观众的智力和口味,光凭剪辑和讲故事就能在imdb250里占据那么多席。更因为他那么清楚文青的心理——就是喜欢默默躲在小角落里偷偷观察人,猜测每个人背后的故事。
处女作总是惊人的。
除了6000美元的成本,跟断断续续一年的拍摄期,剩下全是诺兰大神的才华了。
有些追随只是因为寂寞 有些追随却是恐怖的 世界上是真的有坏人的
我曾经跟踪过一对陌生情侣,因为他们走的太快了,完全不符合正常情侣的步速,这让我好奇。当他们拐进路边的快捷酒店时,一切疑云烟消云散。
虽然你行的是鸡鸣狗盗之事,但也不用摆出一副鸡鸣狗盗之相
重温。这次首先注意到的是业余演员无可挑剔的表演,相比被调教速成的可能性,更愿意相信是诺兰的幸运。人设、叙事模式、迷影致敬与自我预告(Cobb和Batman Logo真是有趣)都是未来的雏形,都得到不同程度的继承、升级和翻新。唯独最后一个镜头的余韵,在往后的诺兰作品里再没有出现过。
希区柯克遗风。 突然觉得彩色侵袭以后,我们失去了一种多么美好的电影风格。
打乱时间线,前半小时有点昏昏欲睡,后面局中局的线索露出来精神一振。画面剪辑的格局和人物塑造过于单薄,背景故事太小,不够成熟,这样的整体来承载一个费劲心思的骗局略有不对称。理解为诺兰的试水作品
诺大神的处女作就这么牛逼了……
牛B导演都是从年轻时候就牛B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