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看完四集《苔丝》,阅历尚浅,知识积累少,不能看全这本世界名著传达的价值,但也欣喜,有自己的共鸣与感想,还有一份真挚的喜欢,在此整理记录。
闭上眼睛,这样两个情节还依旧萦绕在我的脑海里,使我为之痛心不已。第一个情节是Tess被Alec在树林里夺取贞洁的部分,迷茫不清的雾气中,只有虚荣的丑陋的Alec占有了睡着的Tess。在Tess撕心裂肺的尖叫声中,痛苦被升华到了最高点。第二个情节是最后Tess被处以死刑,她留着眼泪回想着第一次与angel在草地上跳舞的情景,这世界上就只有他们两个人,年轻的生命就在白色旗帜升起的一瞬间戛然而止,此刻,压抑的情绪无处释放。
无疑,浪漫的爱情吸引我去看这部剧。牧场里的姑娘们都深爱着Angel,这个天使。他英俊年轻,绅士善良,在养牛农场里与大伙儿一起勤劳工作。
Tess何以动人?剧中有一段angel向父母倾诉对Tess的爱意并决定娶她为妻的情节,这里的告白我尤为喜欢。 “Fate or Providence or God if you wish has placed in my path a woman, a regular church-goer of simple faith and honest-hearted , receptive, intelligent, graceful, pure, virtuous as a Vestal. She is also, I might add, exceptionally beautiful....but she is a lady nevertheless, in feelings and in nature...True, she has no formal education, but she is an apt pupil, brim full of poetry, and actulised poetry. She lives what paper-poets only write. ”Tess是美丽的,她浑身带着诗意,没有传统的教育经历或者世俗的贵族小姐身份,但Tess却更值得被称作“lady”。她的聪慧,她的本性,她的感情,她浑身散发着诗意,她就是一首诗!Tess真是一个很美好的女孩子。我看到的Tess,还不仅仅如此。面对Alec殷勤的追求,Tess不为诱惑。细心的留意到有一集中Alec无奈的称Tess为“Miss independence”,说她是一个独立小姐,说的真的很到位。在穷困潦倒的情况下,Tess没有想过利用Alec的喜欢而就此依附这个有钱人。尽管这份独立的滋味苦不堪言。深夜茫茫,她用指甲混着烂泥巴在自己的脸上划出道道血痕。
Tess是一个悲剧的Tess。她不受世人的尊重,但是她尊重自己。首先一点,她尊重自己的爱情。对于angel,她爱的无悔,爱的真诚。知道自己有着不堪的过去,她也犹豫且畏惧与angel的结合,但是最终还是勇敢的对angel吐露爱意,成全彼此。即使一次次被告诫过去的污点不能再提也一再的陷入纠结恐惧,她还是选择与angel真诚相对,尽管这样的代价是angel的转身离去。在遇到angel以前,对于Alec始终坚守自己的原则,即使生活一次次以背叛与黑暗相欺。被Alec骗走后再见到angel,悲愤下杀死alec。她从未不尊重自己,不尊重自己的爱情。在自己被angel抛弃后,生命的信仰崩塌,她几乎万念俱灰,但也没有寻死觅活,只有再次背起生存沉重的行囊,Tess偶然遇到以为自己会就此幸福生活的好友,她没说抱怨,没说种种,一句“no pity”,不用可怜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也是种自尊。因为观念上的pure lady才是善才是美,不由分说的,Tess成为了令人鄙弃的存在,无处安身,臭名昭著,Tess与Alec的孩子得不到上帝的佑护,只能与十恶不赦的坏人埋葬在一起。
在上帝的宽恕声中Tess被处死。“our father who art in heaven, hallowed by thy name, the kingdom come, thy will be done, in earth as it is in heaven.give us this day,our daily bread and forgive us our trespasses,as we forgive them that trepass against us. lead us not into temptation but deliver us from evil.”愿上帝免我们的罪,如同我们宽免别人的罪。罪不在Tess,命运似乎对Tess从不公平。Tess死前请求angel娶自己的妹妹,我想这一部分是因为对妹妹的承诺帮助她脱离家庭困境。不仅如此,Tess一直在与命运抗争,可是也还是不能与angel厮守,这是悲剧的。如果生命可以延续,这样的悲剧不会在自己妹妹的身上发生,这是不是一种胜利?
《苔丝》与《简·爱》,同是创作于十九世纪英国工业革命完成后,维多利亚女王执政期,此时英国经济、文化空前繁荣。《苔丝》的创作者是托马斯·哈代(男),《简·爱》则是夏洛蒂·勃朗特(女),这两位作家都可以算是女性主义的写作者,因为都把细腻的笔触对准了女性,字里行间都是对女性的尊重。
哈代对于男权社会对女性的麻痹、压制、摧残有更深的体会,他笔下的女主苔丝是美丽的、天真的、纯洁的,是男人心目中理想少女的形象,但是最终的结局却是被施以绞刑。而勃朗特笔下的简爱并没有美丽的外貌,但是却有一颗坚强、自尊、绝不妥协的心,她勇敢地追求爱情,最后如愿以偿,这也许是同为女人的勃朗特心目中理想的女性形象。
苔丝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父亲是一个嗜酒的流动小商贩,因为偶然得知自己可能是一个曾经显赫现已没落的贵族的后代而喜不自胜,苔丝的母亲更因此动了让自己美丽的女儿攀亲结贵的心思,这样的痴心妄想也许是导致苔丝悲剧的第一重原因。
17岁的苔丝穿着白裙在五月的草地上翩然起舞,她拥有美丽的容貌,却没有一颗勇敢的心让她在面对心动的舞伴邀约时坦然地走上前去,从而错失了爱情降临的第一次机会。到最后杀人逃亡的结局时,苔丝回首往事对爱人更是命运发出诘问:“如果我们那一天一起跳舞了,现在该有多幸福?”是的,如果苔丝从一开始就坚定地遵从于自己的内心,勇敢表达自己的欲望,在男主向众人发出邀请时主动走上前去,一切都可能变得不同。命运的快车就在你一忽儿的胆怯、犹疑当中就驶向了截然不同的分叉路口。
她不懂得自己作为一个人的价值,也不懂得尊重自己作为一个女人的欲望,因为身旁不可能找到这样的榜样。她的父母只巴望着这份“价值”能够攀上贵亲戚然后带领他们脱离苦海,在这样的父母养育下的苔丝,内心深处对自己的女性身份是迷惑的,所以当她后来被冒牌的贵族“表哥”诱奸之后,只能黯然回家对母亲发出痛苦的埋怨:“我什么都不懂,你什么都没告诉我!”
很难说,母亲对苔丝性启蒙的疏忽到底是出于保护还是一种无意识地献祭,因为在数千年来的男权社会下,纯洁的处女从来都是献祭给神或权威最好的祭品,从而获得神或统治者的庇护。男权意识对女性的荼毒通过母爱的传承进行得最为深刻和悄然。
从这个角度来看,即便到了今天的中国,这样的母亲不是大量存在吗?母亲的无意识中可能都存在这样一个幻想:无论身体还是精神都如孩童般天真无邪的女儿才是最有价值的珍宝,才会获得神的青睐,才会获得命运之神的眷顾。而现实却是,像苔丝这样美丽的大孩子,最终要靠险恶、卑鄙、虚伪如那位强奸犯表哥一样的人,教会保护自己的第一课!
简爱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早逝,被寄养在舅父家,舅父去世以后,简爱过了十年备受舅母歧视和虐待的生活。也许正是因为早年的不幸,倔强的简爱从小就具有反抗意识,她很明白舅母对自己的不公与迫害,甚至宁愿被送进孤儿院也要与之对抗,简爱这种绝不妥协的性格虽然让她成年之前吃尽了苦头,但她也因此逐渐走上了主宰自己命运的道路。
《简爱》算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夏洛蒂·勃朗特5岁时,母亲便患癌症去世。父亲收入很少,全家生活既艰苦又凄凉,好在父亲是剑桥圣约翰学院的毕业生,学识渊博,他常常教子女读书,指导他们看书报杂志,还给他们讲故事。这是自母亲去世后孩子们所能得到的唯一的乐趣,同时也给夏洛蒂以及两个妹妹(英国文学勃朗特三姐妹)带来最初的影响,使她们从小就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正是因为父母尤其是学识渊博的父亲对勃朗特最初的爱和影响,以及她在不断的阅读中汲取营养,才使她在面对压迫时拥有勇气去反抗。她出版《简爱》时 31岁,正是一个女人身体和思想都成熟而饱满的时刻,她笔下的简爱才会在面对爱情时说出如此动人而有力的话语:
“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能够容忍别人把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不是想错了吗?——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苔丝面对爱情朝自己伸手时甚至不敢走上前去,后来她在新婚之夜对深爱的丈夫坦白之时,能够不计较她贫贱出身的丈夫却不能不计较她的“失身”,弃她而去远走他乡,她也只能企求地说:“我能给你写信吗?不能吗?那我等着你回来找我。”她再一次什么也做不了,黯然回到母亲身边。她说不出苔丝那样掷地有声的爱情宣言,因为“失身”的罪过无论从宗教还是世俗伦理、社会舆论都是不可饶恕的“罪孽”,苔丝第一次没有底气主动走向爱情,后来也没有足够的意识保护自己远离“诱奸”,此时也没有勇气拒绝爱情的离弃,只能卑微地企求爱情!
一个女孩内心的底气从何而来?可能从父母广阔的眼界和胸怀中来,也可能从广泛而深刻的阅读和思考中来,从不屈不挠的自我争取、自我奋斗中来,更可能从整个社会对她的尊重而来。只是最后一条却最难实现。
苔丝被诱奸后曾生下一个孩子,但孩子早夭,牧师不肯为这个来路不明的孩子举行葬礼,苔丝说得最“叛逆”的一段话是为了这个不幸的婴儿:“他还只是一个初生的生命,他什么事都没有做过,他没有犯过任何罪恶,如果上帝不要他,那我也不要这样的上帝!”这一刻,苔丝的主体意识才开始苏醒,人性的光辉才开始闪耀。
可惜,在面对挚爱之人的质疑和背弃的时候,苔丝没有简爱内心的底气。简爱在婚礼时得知丈夫罗切斯特还另有“妻子”,他解释了“疯妻”的来由:罗切斯特曾经迷恋于她的美貌把她娶回家,但是她和她的家族都隐瞒了祖传的疯病,当他发现她有疯病以后就把她关起来,养着她但是疏远她。很难去责备罗切斯特的做法,而且简爱仍深爱着他,但是简爱还是选择了离开。
简爱不能抛弃内心的原则,即使曾经饱尝艰辛如今幸福生活就在眼前,即使失去挚爱就会失魂落魄,简爱也不能不顾一直被关起来的那个“疯女人”的存在,自私的选择幸福!对于那个“疯女人”来说,简爱是唯一把她当成了一个“人”来对待,来尊重的。最终,简爱能和罗切斯特在一起还在于这个疯女人一把火把自己烧死了,这到底是发疯而为还是自我了断成全简爱?不得而知。
最后,也就不难理解,同样是面临诱惑,简爱可以尊从内心对爱情的向往而拒绝牧师表哥的求婚所带来的安稳生活,而苔丝却不能在父亲去世、母亲与弟妹居无定所时拒绝奸污自己的“表哥”的纠缠,麻木而绝望地变成他的禁脔。
直到离弃她的丈夫悔悟后回来找她,苔丝做出了最后的反抗和救赎。她杀死了侵犯自己的“表哥”,拼命去追正暗自神伤准备离开的丈夫,她大声地告诉他自己杀死了那个奸污自己的人,并和他一起逃跑。其实她并不是真的想逃跑,她只是为自己争取最后的几日光阴与最爱的人在一起。此时,他不再介意她的“失身”,她也“摆脱”了曾经的噩梦,她终于获得了自由和爱情,尽管这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最后,在太阳升起的巨石阵中,苔丝万分不舍但是却内心平静地迎来了抓捕她的人,最终被施以绞刑。
我为苔丝一生的悲剧感到痛心的同时,又为她最后的反抗与救赎感到震撼和欣慰;我为简爱自始至终的自尊与反抗感到钦佩的同时,又为她从小所经受的那些磨难感到怜惜。女性的成长之路充满磨难、诱惑、危险,中国有句老话“红颜自古多薄命”,这是因为在男权意识形态下,“美丽”已经异化成为财富、权势的等价交换物,“美丽”这个词也许从来就是被定义的。如果没有对之深刻的反思与觉醒,就会被它奴役与控制。
最后,我想说:女性主义的全面苏醒,意味着强弱不再对立,自我不再分裂,性别不再歧视,阶级不再隔离,生命得到真正的理解和尊重。如此才能有望整个世界真正的革新和进步,它需要所有人的努力,无论男人还是女人。
他的爱,单纯而又单薄
喜欢Alec多过Angle。至少他从未掩饰自己的欲望,他也从未放弃过对爱人的追求。
最后Angel仍有一双手救赎他,Tess依旧一个人走。男人成不了天使,女人还在成为Tess."If we had danced that day, how happy we might have be. "雀斑ER好像托妞!抱她过河,与她共舞,Angel indeed.
这故事真是个悲剧啊。为什么我觉得这亚雷没那么坏啊,而且真的好帅啊只是desire太强烈了,比直男癌安吉尔好多了。苔丝如此坚强美丽的姑娘让人心疼。
我就说这俊俏的Angel像谁呢,嘿,陈坤~
嘿,他教Tess如何吹口哨,我竟也学会了
躲过了卷福躲过了抖森就是没躲过小雀斑。
BBC出品 质量有保障
演員長得很好,化妝也很棒,不像某些女演員不管演什麽角色都要貼上兩三層假睫毛。結尾的部分太潦草了。而Angel是不是太瘦弱了點?明顯是個不干農活的巴宝莉男模之流的。
If we had danced that day, how happy we might have be.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高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其实不是的,悲惨的人生只是因为不够狠。
男孩们啊、当你们懂得什么是爱如何去爱的时候、那个曾经被你们伤害过的姑娘已经不再是当初你们爱上的姑娘了、也许她还爱着你等着你、可是时间不会等待、命运也不会给你第二次机会
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觉得ALEC也不错么?虽然很混蛋但这个男人身上也有优点啊好么。倒是ANGEL我基本就是爱不起来,这个爱膜胜过爱人的家伙。看完这片儿森森觉得,妞儿们一定不要跟现任提起自己的过去,这点上苔丝的娘是对的。一个男人就是看上去再好,也跟其他男人一样。不提过去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因为爱而毁灭。我爱这里面深深浅浅又清新的绿,只是铺陈在这样一个令人心痛的故事上,更加使人黯然。
我爱你,坚贞不渝,甚至为了爱你把刀伸向了另一个人,只可惜,你爱我不如我爱你那样的勇敢,那样的坚定
悲剧在于他爱的没你勇敢。
情节微慢啊微慢,女主所托非人啊,第三集的编剧明显偏向Alec让我觉得女主不嫁给他真是瞎了眼
我已经尽力了,但是始终不喜欢Tess。她的悲剧大部分就是因为她自己、还有她爸妈很蠢。她最后要杀也不是杀Alec(整个片子里也就他还算个明白人),要杀也是杀她爸妈。还有最后杀了Alec之后问Angel是不是可以原谅她了…… Tess是个奇人,人生所有大抉择都选了最蠢的那个。牛!
每次看《苔丝》都活活气到不行。所有人物都叫你爱不起来,也恨不下去。自始至终一个“坏蛋”也没有,总都是些有弱点、有苦衷、有光面、有暗面、矛盾又统一、蒙昧无明的“人”而已,而后是一波又一迭套进下行螺旋,惨到没有下限、没有止尽的“人祸”。苔丝恐怕是文学史上我最讨厌的女性角色之一。
她带着对他全部的爱,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终于逃脱了岁月给她全部的忧愁。也曾想起那初遇的初夏午后,她白衣起舞,他隔岸微笑,年轻的芳心大动,明媚了艳阳。如果那时候,我曾和你跳舞,我们就会永远永远地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