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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门1991

HD

主演:方·基默,梅格·瑞恩,凯尔·麦克拉克伦,弗兰克·威利,凯文·狄龙,迈克尔·维克特,迈克尔·马德森,乔希·埃文斯,丹尼斯·伯克利,比利·伊多尔,凯瑟琳·奎南,约翰·登斯默,西恩·斯通,弗洛伊德·怀斯特曼,韦斯·斯塔迪,史蒂夫·里维斯,伯纳德·特尔西,安德鲁·劳厄尔,胡凯莉,朱茜·比赛特,菲奥娜,罗伯特·卢波内,保罗·A·罗思柴尔德,约翰·卡波迪斯,埃里克·伯登,黛比·玛扎,马克·摩斯,弗兰克·米利塔里,黛伯拉·法奥康纳,威尔·乔丹,山姆·惠普尔,查利·斯普拉德林,丽莎·艾德尔斯汀,埃里克·德拉姆斯,米密·罗

类型:电影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1991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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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大门1991电影免费高清在线观看全集。
  本片忠实地记述了1960年代美国迷幻摇滚代表乐队——大门乐队的灵魂主唱吉姆·莫里森(方·基默 Val Kilmer饰)从成名到自我毁灭的一生。  在电影学校,莫里森结识了喜欢弹钢琴的键盘手雷·曼札克,两人一拍即合,决定组建一支令世界震惊的摇滚乐队:The Doors。很快,莫里森在这里找到了其他两位乐队成员:鼓手约翰·丹斯莫和吉他手罗比·克雷格。不久,大门乐队因《Light My Fire》一跃成名,万千乐迷为之疯狂。在拥有金钱名利诸多光环后的莫里森,却始终无法被任何人真正了解,有人认为他是诗人、艺术家,也有人把他当做疯子、瘾君子。27岁的莫里森最终选择了死亡来结束这段无以伦比的个人传奇。热播电视剧最新电影操行零分粤语警之光第一季初次登场恋爱勿语失控性爱自修室 第三季另一只羔羊撤退2022狼人镇闺怨灵媒缉凶第五季战疫2020之我是医生龙卷风和卡拉哈里马语者毛骨悚然撞鬼经25周年特别篇美好的星期天一个母亲的复仇国语亲爱的试用期女友天国之行后妻业之女御饭团第三类终结者夺帅利普曼

 长篇影评

 1 ) 鲁伯特之泪,坚强又脆弱的美丽灵魂

《大门》这个电影让我明白,一个人伟大或者再向下杰出,优秀,出色,突出,不赖,是在于他/她留下(创造)了多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或信息上的。 从物理学的质量守恒上来说,没有人能留下东西,如果抛开熵增定律,太阳不往地球输送光,陨石不往地球砸,地球就是一个孤立的系统,是颗死星球,地球是创造不出任何东西来的。而即使有光和陨石的到达,致使地球上生命诞生并且生生不息,不过都是在原来物质的基础上循环反复。 你的屎尿灌溉蔬菜,屎尿某些部分成为蔬菜的一部分,最后又被你吃了。猪吃了大量(多人的)屎尿灌溉的廉价蔬菜,这只猪宰杀被你吃了后,经过消化成为你的一部分,你死后被抬进棺材埋了,很快朽烂被虫鼠啃咬,你的某部分成了老鼠的一部分,甚至构成一只雄鼠的精子,正是来自你的血肉,于是你就成了一只刚出生的小老鼠,而这只小老鼠有天不小心被一只饥饿的母猪踩死吃了,小老鼠的营养成分刚好构成母猪的卵子,于是你终于成为了一只猪,长大后被人类宰杀。 从这点来说,佛家的轮回论确实是能解释得通的,但是我反对什么猪修炼了很多辈子每辈子都做一只好猪,终于在下一辈子的轮回中投胎做人了,而某个人几辈子都是坏人,所以某辈子就投胎做猪了。我坚决反对这种与基督教的天堂论一样的观点,这种摸不着看不见不可证实又不可证伪的东西,你当它可有可无就行了,因为这并不烦碍你的生活,别人信就让他们信,至少能让他们畏惧而向善。只是现在大多数人都不信这一套了,所以也毫无顾忌的做起恶来,哪有什么地狱烈火呢,这辈子先把福寿享尽再说,哪管晚辈们洪水涛天。儒家跟墨家在鬼神论上就很有趣的大差别,不过终极趣旨相同。儒家不信有鬼神之惩罚,但是非常重视祭祀之礼,对先辈亡灵的敬重才有我们中华民族的清明节,古时守孝得三年呢。而墨家相信有鬼神之惩罚,但轻视祭祀之礼,推崇节用节葬,否定三年守孝这种浪费人力资源的行为,事实上到了近现代确实是被推翻了。儒墨最大的不同在于儒家尊王墨家尊民,所以儒家因尊王而把父连同生母、长辈、长兄也一起尊了,而尊就要耗费精力财物,所以讲究厚,葬,讲究大搞特搞礼乐齐上,才显得尊贵,才符合礼。墨家尊民,提倡“节用”、“节葬”、“非乐”,“吃苦”,所以要把王拉到跟平民一样的地位,要求王应该跟平民一样。你其实用屁股想一想就知道,谁都喜欢被拍马屁,掌权者更喜欢,所以曾经在秦始皇时代都被打击的儒墨两家,到了未来儒家上位了,墨家迅速消亡。当然,这也跟儒家大多从书香世家子弟冒出,墨家大多从农民子弟出身有关。也就是说跟基本盘出来的有关,维护的方向不一样,而即使农民出身又信仰儒家的,想的也是(货卖与帝王家)借王的力量成就书香世家,庇荫子孙万代,当然这一切都是为辅(基本盘),他们最大的目标还是——齐天下。墨家从来没有为自己的私心所想过,他们想的只有为人民,自己再苦再累也愿意,甚至去死,就算去死也“死不旋踵”,从这点来看墨家确实比儒家更伟大,更具有惊天动地的侠义精神。废话说多了。 我举猪鼠的例子是想说明,人类根本不可能创造出东西,所谓创造,是从无到有。而从无到有,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又有物理学上的质能守恒定律所制约的,给你一团空气,你绝对不可能凭空创造出一个气球。所以从无到有,这是上帝的事情,是宇宙来源之迷的假说——宇宙大爆炸,这不是我们人类的事情,我们人类只能在基础物上改造东西,这我们称之为创造,包括一切不可见的精神思维逻辑等形而上的和称之为信息的东西,如思想、文学、音乐、编程语言等等,无不是建立在物质上,没有物质,它们就无所依托。我这样说,很多唯物主义者们马上拍手称快,但是我马上要倒打一耙,我要说没有思想思维和逻辑,就不可能去改造东西,猪、老鼠和狗,是不可能把一堆雪堆砌成雪猪、雪鼠和雪狗乃至雪人,而人却可以堆成雪人、雪猪、雪鼠和雪狗,这就叫创造。 给小孩一把泥巴,他能捏出很多东西,包括小泥猪,而小猪不能捏小泥人。给你一只笔,你能写字画,写信给你远方的爱人,或画他/她的素描像,以解相思。而给你一把吉他,你能弹出声音,但不一定能弹出和谐美妙的声音,要弹出和谐美妙的声音,你还要学习音律知识。音律知识这种无形的声学的心理式的逻辑式的知识,是人类大量经验上积累的产物,来自于各种物体发出的声音和这些声音的规律,人类正是掌握了这些规律,才去摆布组织这些声音,才有乐曲的诞生。然后人类学会了把乐曲记载保存下来才有了乐谱,后人可以跟据乐谱还原演奏前人的乐曲。然后人类又学会了把乐曲记载保存下来才有了唱盘和留声机,CD和功放音响,到现在只需一台手机电脑加一副耳机就能欣赏两百年前贝多芬的音乐,而贝多芬留下的只是乐谱而已,你听到的是后人还原演奏时灌录的音像制品(如黑胶唱片)再经过数字化(二进制)保存在手机电脑的一首mp3或其他格式的歌曲(媒体文件)。从黑胶唱片到媒体文件是一种创造(模拟信号载体到数字信号载体),从媒体文件到你的耳机发出声音被你听到又是一种创造(数字信号载体到模拟信号载体再到还原出声音)。创造在人类世界无处不在,改变了人类的生活习惯,令人类生活更美好。 而谁创造了越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或信息上的,他/她就可以被谓之为伟大。往下则为杰出,优秀,出色,突出,不赖。 而一个人赚了很多钱他/她(后面均用他)算伟大么?并不是的,因为根据质量守恒定律,世上的钱都是印纱机造的,只要人类愿意,人类可以把地球上所有物质都拿来造钱,甚至把太阳照进地球的阳光和砸进地球的陨石都拿来造钱,但都是有限的,因为阳光转换率几乎为零,很难想象有人会造一个像贵州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那样的大锅去接阳光(光粒子)来转换成物质。人类经常做的是造一座大坝形成一个大地锅来接天上的雨水用以解决农田灌溉或者日常饮用水。而一颗陨石要等很多年甚至上百千年,大多数陨石在太气层中已经烧成气体了,要等很久它的灰尘能才慢慢降落到地球。而一个人他把所有印纱机印的钱都收刮到自己手上,那相当于他把地球上的海洋河流湖泊水塘井水都占有,不给别人活路,而其实他自己也只能用到极小极小一点点。我知道有这种想法的人很多,但从来没有人真正做到过,因为其他人马上会把他弄死,即使是中国古代号称率土之滨莫非王土的皇帝,他也是名号上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 所以从这点来说,占有地球上有限资源越多的人,就是损害别人利益越多的人。古时封建社会的豪强下,才会有奴隶(中国的奴婢欧美的黑奴),近代中国的土豪劣绅下才会有白毛女。 而即使富豪如比尔盖茨李嘉诚马云,他们总量也只是占整个世界有限资源的一小部分,而且有些资源是把别人的资源也计算在他们头上,一家伟大的公司的估值是把人力资源(人才)也包括进去的,而这估值最后全算在比尔盖茨李嘉诚马云等他们头上了,如果把那些人力资源全部剖开,把剩下的东西才划给这些富豪们,再不准人力进去进行组织整合运作,给富豪慢慢享用,即使这份量非常非常大,那也是一堆毫无意义的垃圾,这些东西它已经不能带给富豪们物质或精神上的享受,反而会成为他的累赘,因为富豪他只能享用非常非常少的一点点,绝大多数会慢慢的烂掉,而这些东西也不能再为世界人民创造物质和精神上的产品了,富豪必须把这堆垃圾转换成可以可以带来物质或精神享受的中介——金钱,所以他必须把这堆垃圾卖掉,让另外一个资本家接手然后让人力进去进行组织整合运作,给世界人民创造物质或精神上的产品,这就叫有限公司。 而界定一个有钱人伟大不伟大,肯定不是说他越有钱越伟大,这在前面已经被我推翻了,反而是越有钱他就越损害别人的利益,越是人类中的垃圾败类,是反人类者,人类应该越早越快地把这种人处死。钱币作为物质资源的中介,它在和平时期就等价于物质资源,在战乱时期就等于一堆废纸,而黄金马上代替了它的位置,而实际上黄金一直代替着它的位置,在和平时期黄金是隐身的,战乱时期它才显身出来。而如果某天上帝用金手指把地球上的石头都点成黄金,那么银子马上代替了黄金的位置。 一个富豪伟大不伟大,那就要论心论迹。一个心里想着要把这世界上有限资源全部收刮为己有的并且一直这样做的,这种人人人得而诛之,甚至想得到世界一半乃至三分之一四分之一五分之一.....十分之一的人都不要放过,人人都应该得而诛之,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等等的人也不要放过。世界上60亿人,他得万分之一,他等于是侵犯了60万人的利益,你可以想象一座60万人的小城,资源都是他的,这意味着只有他一个人可活,其他人都得饿死,你说这60万人要不要把他弄死? 而事实上这个世上拥有60万人的小城所有资源的人也有啊,而这座小城其他60万人并没有想把他弄死,这又是为何?想想以比尔盖茨的财富是不是很轻易的就能把一座贫穷落后的60万人小城的所有资源都买下来,他的财富又是你的财富多少倍呢?是很多人的上万倍吧,那你们想过要去把他弄死吗?没有吧。为什么我们没有想把他弄死,因为比尔盖茨在积累财富的同时他也在“赎罪”,他也在为我们创造物质和精神资源(财富),我们使用他的操作系统,和他的公司的产品给我们带来的种种便利,这种种便利也正在为我们很多人创造财富,所以我们这60万人并没有饿死,反而生活得很愉快,相反还要感激他给我们带来的种种便利。人与人正是基于这种合作才能愉快的玩耍的。 而且我那样计算也并不正确,是很粗糙粗鲁的,他的资产本来就没有把人力资源刨除干净,刨除过后他根本不可能达到万份之一,而且这地球上的资源岂是我以金钱来计算的,太多隐形资源并没有计算进去,所有的山川湖海岂是能够以金钱能计算的?把这些隐形资源都算上,比尔盖茨岂能买下地球的万分之一?这世上没有人可以,而我们这60万人正是靠着这些没有计算进去的隐形资源而能够活下去的。不过在这里我还是非常憎恨李嘉诚这种收刮式到处敛财的资本家,论心论迹都感觉他只是一个商业小人,他给全世界人民留下什么可值得纪念的产品?一个都没有,至少生在大陆的我从来就没有最直观的感受到他带给我的便利,或许间接的有而我不知道,或许网友们能指出来。或许有网友说他李嘉诚投资了曾经贫穷的大陆的某些城市,推动了大陆的经济发展,而我也在这经济发展中无形的分享了这种便利。哇哦,这个帽子戴得好高啊,比上海的最高大厦还高,实在是令我仰望。而我想到的是他收刮了几波收获满满的然后就走了,他得到了他想要的,大陆得到了她想要的,一场公平交易而已。况且这也是他李嘉诚顺着这改革开放之潮流,借着这股风来弄潮儿,他不弄他才是傻子,因为会有其他太多人来弄了,这不是他一个人就能左右这场伟大的潮流的。但是,但是我觉得比尔盖茨、乔布斯、马云这些人看似在顺应潮流,但是好像并没有顺应潮流,而是活生生开启引领了一场场新潮流,给这个世界带来了最直观的便利,这就是他们留给我们的东西啊,他们带给我们的东西就像是诗歌小说一样言之有物,并不是李嘉诚那种只有形式而无内容,他们留给我们的东西有精神上的,也有物质上的,精神上能激励我们,物质上的我们充分的享受和沉浸其中。 是的,我们要给后人留下点东西,尽管尔盖茨、乔布斯、马云他们留给我们的东西不是开头我说的那种: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亦即是,他们留给我们的东西不太具永恒性,或者说还不够好。比如他们的产品很容易过时,温斗士操作系统和苹果手机一直在更新换代,马云爸爸的淘宝购物一直在维护和往更人性化上发展,不知道到了未来,会不会被其他公司创造出更颠覆三观的更便利的购物方式的服务所取代呢?这个不太清楚,但是可能性非常高,因为现在看到颠覆三观的雏形是无人机送货上门服务。而他们留给我们在精神上的激励也并不是他们独有的,他们这些高贵的精神品质在古往今来其他很多人身上都有,他们只是这个时代的典型,当然他们这些精神品质确实是具有一种永恒性,但是如果要和整个人类史的伟人来比的话,他们肯定是要被比下去的,因为那些伟人所具备的永恒性的东西就要比他们就要多多了,而且将来还要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不过,在这个时代,他们完成了“大份量”的“好东西”这一任务,把“好东西”带给了全世界或一国家的人们,在这个时代里就不可谓不伟大了,至于后世,就让后世去评说,至少我们在这一时代已经认可了。 是的,我觉得我们还是得给后人留下点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还是信息上的,而我知道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东西是很难创造和留下的,毕竟我们大多数人不是天才而资质有限,乃至有重大缺陷,而且大多数东西都被先贤智者伟人们捷足先登了,留下了他们浓重的笔墨,我们别说超越,即使爬上他们(巨人)肩膀上也不能,太高了,高山仰止,别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微积分都能吓退我们绝大多数的普通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上帝就关闭了我们所有的窗户,相反给我们敞开的窗户和大门多的是,我们可以在自己擅长的领域耕耘,默默的留下属于自己的精华,给这个世界添上一点点色彩,也能被别人看到和欣赏,也能激励鼓舞别人。 大门摇滚乐队的灵魂主唱吉姆·莫里森是个伟大的音乐人,但是他也是个明显的失败者,我们生活中典型的反面。他放荡不羁,叛逆,演唱会上叼着烟酗着酒的烟鬼酒鬼,台后吸毒的瘾君子,在演唱会的舞台上肆无忌惮,私生活极度混乱背叛多年的女友,试问这样的人怎么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么?但是当我们看完这个电影并完整的了解他的家境时就能发现他的放荡不羁和叛逆正是来自于他的脆弱,他的老爸是一个海军军官,对他管教甚严,是那种刻板的严厉,用文德斯的电影《百万美元酒店》的话来说就是,吉姆·莫里森他爸爸强大的自我击碎了吉姆·莫里森幼小时脆弱的自我,使吉姆·莫里森用偏激的方式——放荡不羁、叛逆——来对抗其父亲,以此建立起自己的强大顽强的自我,但是这种自我看似强大顽强,而归根结底是另外一个极端——脆弱不堪。《百万美元酒店》里亿万传媒大亨的儿子就跟吉姆·莫里森是一模一样处境的人,同样放荡不羁和叛逆,同样吸毒堕落,但他们同样天赋异禀,都是诗人,才华横溢,他们敏感脆弱,却又誓死抵抗。亿万传媒大享的儿子纵身从楼顶一跃,与其说脆弱的自我被钢筋混凝土击碎,倒不如说是被传媒大亨强大的自我所击碎。 吉姆·莫里森虽然没有选择自杀,但是他的自我其实已经有强烈的这种倾向了,看这个电影和查他的资料都很明显,在诗歌和哲学上他对生命的反思,都让他有海子式的燃烧生命向往死亡的强烈激情,并且他也在实践着,只是跟传媒大亨儿子的方式不同,吉姆·莫里森选择了海子式的道路——疯狂的燃烧自己——在音乐创作和舞台演绎中尽情展示真实的自己(顽强又脆弱),所以这种艺术的力量是非常直观的真实和震撼,非常具有感染力,所以大门摇滚乐队跟海子一样,迅速积累大量的粉丝,只是这些粉丝并不知道,他们是在燃烧自己向死亡进军,进而达到生命的永恒。最后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了,年仅25岁;吉姆·莫里森在长期酗酒吸毒下耗尽生命的烛光,年仅27岁。一个留下大量优秀的诗歌,一个留下大量优秀的音乐,在彼此擅长的领域留下浓重的一笔,而且这些东西都是具有永恒性质的,不可谓不伟大。 其实想到海子、吉姆·莫里森以及《百万美元酒店》里亿万传媒大亨的儿子,我突然想到一个物理学上的东西——鲁伯特之泪,是的,这种东西是地球上最坚硬的东西,比钻石还坚硬,也跟钻石一样质地通透明亮,它能承受8吨压力,子弹近距离都打不碎。但它也是地球上最脆弱的东西,只要找到它的那个极小极小的弱点,稍稍用点小力它就整个儿粉碎,实在是令人惊叹。但是,鲁伯特之泪的诞生也是必须要在水深火热之中,这又是两个极端,又不得不令人唏嘘不已。 最后,希望我们都能吸取教训不走两个极端,在自己擅长的领域默默的耕耘出自己的天地,能为这个世界画上一道小小的颜色,只要小小的(当然如果能大大的更好),闪耀着小小的一道颜色之光,为世界添上一份小小的精彩,有小小的几个人欣赏和喜爱(当然大大的更好了),便已足够,因为我觉得,如果我们不能给后人留下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还是信息上的,但是我们可以给我们这个时代的少数人留下我们的精华,给予慰藉,彼此取暖。 最后以张枣的诗句结尾共勉: 我想我的好运气 终有一天会来临 我将被我终生想象着的 廖若星辰的 那么几个佼佼者 阅读,并且喜爱。

 2 ) 这些那些

太热闹!隔壁装修轰隆成天的电钻声,配上velvet goldmine、the doors,想吐怨都难。

velvet goldmine是先听ost再看来的。最有意思jack fairy,完全由roxy music那里杜撰而来。
美好的,如flower power、san francisco、列农洋子白得耀眼的平和,或再晚些跟了abba音乐轻松swinging一下。
又或者,glam/glitter rock、garage rock、LSD。

“which is why we prefer impressions to ideas
situations to subjects
brief flights to sustained ones
exceptions to types
and yourself?”

惶惑的arthur竟回答,
“well, i’m just looking for a room at the moment”

至于拖那么久才看the doors,是因固执认为神的不可模拟。果然开端的俗气及俗气进一步作意象化真叫我丧气了。
并对shaman的出现忍无可忍,沙漠光影,morrison自封的lizard king。也太写实无聊!
这难怪morrison照片有如此多被ps成chrome化的版本。
不知导演是否真想好好decode/encode这番传奇讯息,若单是为了纪实,的确足够;否则是太不做足功课了的。

而更致命的:val kilmer努力了模拟morrison的childish,他舞一样的步态及常常的重心不稳。
可惜成不了morrison自由、贵族式的spirit,val kilmer模样里直透露草根及粗鄙,外表虽接近,却是道致命缺陷。
meg ryan同样是叫失望的。一副要命的招牌式算命墨镜,可不可以摘下啊。她完全成了groupie中傻大姐的典型。
更有键盘ray的形象,anyway……

毕竟抱怨没太久,编年体的事件回忆shut my mouth。情绪一旦占尽上风,就想不到去理会是电影或真实。
morrison长篇长篇的诗,jim & pam纠缠至死的love-hate relationship……
曾经,拉雪兹公墓被我偷写在visiting list上,它离hotel也不过几站地铁距离,并且那天的早晨下起蒙蒙细雨。
毕竟没去。因为完全记着照片上墓碑的样子,完全被物化的一只,那不如少我一个的俗气崇拜,还他多些清净罢。
pam也是偶像来的,a fab dresser!甚至她的image比起jim在我心中是更清晰、顽固。
我不管她有没有杀死jim,复仇或潜意识的。
尽管后来告诉大家是她故意给错jim想要的毒品,将heroin换成cocaine,可没人当真。
jim是71年7月3日去的,全部遗产只留给pam一人,并强调自己的父母休想拿到一个子儿。
三年后,pam吸毒过度随他而去。遗产也到底被双方家长瓜分。是没见过比之更纠缠更宿命的爱恨了。

两只片子,时间基本倒叙了在说,地点由隐晦的底特律一路走来阳光的洛杉玑。又似乎还缺少什么。
后来想起,手边若有tom hanks的that thing you do!就完整了。六十年代初宾夕法尼亚的青春band,甜美加伤感。

 3 ) 摇滚明星成了漫画英雄

音乐人,特别是摇滚明星很难拍。拍不好,就成了一堆陈词滥调,夸张的脸谱化戏剧化他们的生活,把他们活生生的拍成了“蜘蛛人”的摇滚版本。这部片子我觉得根本就没有拍出jim morrison的灵魂来,一个个堆彻的场景,故弄玄虚的幻象表现,炫耀的成份大于真诚的情感。摇滚明星也有人性,他们的放纵和不羁归根结底用音乐来表现,是一种绚烂的浪漫情怀。但这样的片子被活生生地拍成了漫画版本,没有灵魂,没有情怀,只有创作者想当然的根据大众对摇滚明星的想象进行的漫画性解读。其实他们真的读懂了音乐人骨子里的那股自由精神吗?
ps: meg ryan超级不适合这个角色。

 4 ) 纵情声色;关于门的一些片段

  关于《门》的一些片段


    我又看了一遍《门》。关上门,打开窗,熄灭了灯。
    喧哗的音乐,喧哗的背景,男孩和女孩纯洁的爱情,诗歌,一切都很美丽。音乐也很美,“月亮溺水了,”他唱出来,那瞬间,我的视觉与听觉也跟着沉入水里。
    然后那个场景便出来了。在沙漠里,开始,大家都很快乐,男孩和女孩一起舞蹈,很纯洁的爱情,音乐也单纯之至。男孩和同伴一起为音乐立下誓言,也极单纯的誓言。人生之初,生命如此美好。可是,为何要选择这片寂廖的沙漠来表现这种美好?爱情,友谊,代表着美和热爱的音乐,为何要这样十全十美地美好?在这片空旷里?
    然后就看见男孩站起身,对所有的人说:我是骗你们的。他笑,离开同伴。走向沙漠深处,“Jim,女孩在身后呼唤。少女柔曼的身姿在远处象一幅画。他回过头,只是回了回头,一个转身,消失在了沙漠深处。
    那个场景就这样打倒了我。在屏幕前,我热泪盈眶。
    爱情,音乐,这些美好的东西,已经都不再重要。他走向的是死亡,一条自我毁灭,也是自我选择的毁灭道路。他正在走向那里,乌有之乡,哪怕拥有一切,都不过是尘世的幻影。
   

    那女孩,导演选择了梅格。瑞恩来饰演那女孩。没有比她更合适的演员了。修长,金发,领家女孩般的甜美,如一首诗。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首诗。
    和男孩的相识也是一首诗,相恋,成为明星身后的女人,见证他的成名太快,见证他被时代与女人宠坏。不忠,数不清楚的不忠事件,歇斯底里然而又不可分离。这就是她与他的爱情。
    其他她要的本不多,她爱上的是诗,诗人是男人存在最本质的特点。他更象一位诗人,而不是歌手。只有她理解这一点。她是最了解他,相信也是最爱那个本质的纯真男孩的。只是为了这一点,她就得容忍那些其他。这对于她而言太残酷。否则我想她不会去吸毒,酗酒。影片里对她后来的嬉皮风貌着墨不多,想必是要把她作为一个几乎完美的女人形象来塑造的。
    他不止一次地问她:你愿意为我去死吗?
    她说:我要和你一起活下去。
    然而他死了,她的心也就此碎了,没有能力再继续存活下去。
    影片里那场感恩节Party的戏很有意思。他们吵架,她举起刀来,有些歇斯底里的倾向。能容忍和热爱吉姆的女人神经当然不可能过分正常。她哭着说:他们拿了我的鸭子。
一只为感恩节精心准备的鸭子,又被他的情人给糟蹋了。她要的不过就是这一点,对鸭子好一点,对爱,好一点。


   我不喜欢那女人,虽然她的形象更完全。一个颓废的,然而很有头脑,很有才气的女人。她和吉姆做爱的那场戏演得很有意思,非常有刺激性。需要用鲜血,才能换来爱欲的高涨。也凭这点,她赢了吉姆的部分感情。我说的是感情,而不是爱情。
    喜欢上这样的男人,注定是走上一条没有归宿的道路。甚至是他的正牌女友当面对她说:你不过是几百分之一。
    她赢得我好感的是那场戏。她怀孕了,对他说,要把孩子生下来。男人的表情和所有不负责任的男人在此刻都一模一样,然而她说:我爱上的,不过是你的孩子气,你这恶棍。
    女人总是在开始崇拜上男人的才气,而后深爱上他的孩子气。

四.
    看片的时候,女友来修宿舍坏掉的门。我在看《门》,他们在修门。
    看完片,已是漆黑的晚上,我走在寂静而热闹的校园里。毁灭掉的男人与女人,毁灭掉的天才与诗,音乐,死神在黑暗里嘲笑着愚蠢。整个电影是一场秀,喧嚣而寂寞的秀。然而生命是这样感伤的一场秀,忍不住要去心疼那遥远历史里的美洲歹徒,忍不住要去蔑视那小丑般的人生表演。
来到网上,得到资料如下:
    Doors,美国六十年代最伟大的摇滚乐队之一。主唱Jim.Morrison是一名有着诗人气质的摇滚乐手,热爱诗歌,偶得一佳句会立刻记录下来,或为女友Pamela诵读。乐队于1967年凭一曲Light My Fire成名,歌里充满性与叛逆的色彩。1968年在迈阿密的演唱会上Jim当众暴露性器官,被以公众暴露罪等四项罪名起诉。1971年初Jim携Pamela前往巴黎,潜心写诗,因吸毒过量导致心脏病发作而死在浴缸里,时年27岁。一年后Pamela也死去。
    骑着蛇远去。他这样唱着。蛇在中国的隐喻里代表着性。骑着蛇远去,到天堂去,Father, I fuck you,他唱。那是摇滚史上最伤感的歌曲之一。这样的寂寞而白痴的男人,除了心疼得咬牙切齿,恨得也咬牙切齿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表达呢。
    Oh baby, you light my fire
    We can’t be much higher

樱樱制造

 5 ) the end

看完《大门》之后脑子里总是在回放着morrison的迷离的眼神,阴柔的动作,以至于照着镜子自己也同化了一般的摆着morrison式的pose,原因不是我疯了就是电影或morrison的人物魅力使然。很明显,我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是个疯子,呵呵。
 
整个电影都在一首歌的贯穿下进行的——大门乐队的名曲《the end》,当主人公第一次意识到死亡的诱惑时,the end前奏的吉他杂音诡异的响起,像是给人一种启迪似的,之后morrison在一场演唱会上完整的演绎出了这首歌的始末,那骇人听闻的歌词使观众哗然。
 
大门乐队以一首light my fire红遍了全国,morrison也用这首个歌狠狠的戏弄了一把沙利文,在以后的日子里也是这首在每场演唱会都被观众要求表演的歌曲激怒了或激醒了morrison,所以他大喊道you are all fuckin slaves!
 
而这句话正是无数摇滚巨星不得不接受的讥讽和引起反思的利剑。
 
morrison的爱情是放纵的,如同一团烈火,他将性与爱分离,也同时将爱与责任分离,因为他无法自救,这样一个人如何面对他的孩子?
 
他是一个悲剧人物,因为他的敏感和脆弱,从一个性感明星堕落成为一个满脸胡须肥胖如猪的邋遢鬼,这种自毁慢慢的成全了他的末日,无所畏惧,不受任何羁绊,安心待死。
 
我个人比较偏爱他的第一张专辑即同名专辑,在那张专辑里蓝调音乐和诗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这张专辑已经昭示了他的一切不安,绝望,愤怒,同时预示着他的生命的终结。
 
oliver stone对整个影片的色彩,结构安排的很完美,整个电影的确拍摄的很迷幻,符合morrison的感觉。这绝对是一部出色的传记电影。

 6 ) Jim

   看完《大门》之后,才初步理解了大门的歌。从JIM的死认识大门,当时无法理解他的迷幻,喜欢大门只不过是虚伪的随声附和但是现在不同了。
   电影里的莫里森显得稍微有点无病呻吟,但这只能怪电影这门艺术的自身缺陷,蒙太奇不可能完美的表达人的内心就像我们用眼睛不会看到声音一样,虽然我这是吹毛求疵,四星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吧。
   莫里森是个诗人是个疯子我们都愿意这么说也都这么认为,他是个感觉主义者,他的投入让他看到了不同的世界,他生活在幻觉里面,他的身体像是一个巨大的生殖器,他很敏感,他感受自然,他感受一切我所羡慕而不敢触及的领域。
   他的诗我没读懂过但是就像他的歌一样存在他的味道刺激着我的嗅觉。
   感谢这部电影,通过电影我才真正喜欢上了他的音乐,我需要一个想象的空间,一个想象的方向,《大门》给我开启了这扇门。

 7 ) 早已游完人间的

        我的思考损伤了我的神经
        像那些酒精和毒品一样
        但我依然有爱。。。。。。
        
        我确定我的死神随时环绕身边
        我 用对死亡的认识与感觉
        创造我的心声
        人们将之视为音乐
        它的神奇魔力演变成一种宗教
        但我依然害怕
        害怕老去。。。。。。
        
        摇晃舞蹈,抖动着自己的孤独
        也疯狂地摇摆着欲望
        一不小心我被挖掘
        就想你们忽然领悟自己的孤独或者痛苦或者快乐
        以及曾未被感知的一切一样
        面对忽然而来的醒,
        我也一样害怕
        并且因为害怕而疯狂
        
        我知道爱我的姑娘想要什么
        我只是害怕老去
        我对贴近死神的感觉上瘾
        就这样我们快速地游完人间
        但是我仍然有爱
我仍然有爱

 8 ) 吉姆·莫瑞森:向童年告别的歌

如果你到巴黎,除了拜访Louvre Museum(卢浮宫)、Eiffel Tower (埃菲尔铁塔)、Champs Elysees(香榭丽舍)之外,别忘了去一个特别的地方:Père Lachaise Cemetery(拉雪兹公墓)。它是世界上访客最多的公墓, Balzac(巴尔扎克)、Molière (莫里哀)、La Fontaine(拉封丹)[ 拉·封丹,法国作家,最为世人熟知的是他的寓言故事。]、Wilde(王尔德)等诸多名人安葬于此。在公墓某个不显眼的角落,睡着一个来自美国的年轻人,他在这世界上只生活了27年,他曾经拥有众多身份:诗人、歌手、词曲作者、作家、电影制作人,最重要的是,他是第一个完全意义上的Rock Star(摇滚明星)。他就是Jim Morrison。自从1971年Morrison被安葬于此,这里就成了全世界年轻人的圣地,由于“朝圣者”过多,且往往行为过分,如在他人的墓碑上刻上指向Morrison坟墓的箭头,巴黎当局不得不派专门保安在此日夜巡视。
        Jim Morrison曾在UCLA(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电影学院求学。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与同学Ray Manzarek(雷·曼扎莱克)有了组建乐队的想法,后来便有了The Doors(大门)这支乐队。乐队的名字源于 Aldous Huxley (阿尔多斯·赫胥黎)[ 阿尔多斯·赫胥黎:英国作家,著名作品是Brave New World (《奇妙新世界》), 晚年定居美国洛杉矶,从事神秘主义哲学研究。]的书The Doors of Perception (《感知之门》),确切的说是源于此书中引用的William Blake(布莱克)的两行诗:“If the doors of perception were cleansed / All things would appear infinite” (大门被洗净之时,一切将变成无限)。
        Morrison成为第一位摇滚偶像,不仅因为他的音乐,还因为他的生活方式以及他的早逝。Morrison的早逝使他年轻的形象得以永远定格,就像我们记忆中的Keats(济慈)、Shelly(雪莱),Lord Byron(拜伦)。摇滚乐是“年轻”的艺术:年轻代表着寻求改变、追求可能的意愿;年轻也代表着反叛—反叛一切阻挡改变的东西。Morrison说:“I am interested in anything to do with revolt, disorder, chaos, and especially activity that seems to have no meaning”(我喜欢任何与反抗、骚乱、混乱有关的事,特别是那些看起来没有意义的行为)。 Revolt不仅是“反抗”更是“改变”,它源于拉丁词revolvere,意为 “turn, roll back” (转,旋转)。Shelly的Prometheus Unbound(《被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中,最终打败大神Zeus(宙斯)的并非Prometheus,而是Demogorgon (狄摩高根)—正统宗教神话中的恶魔,新神话中的变革之神和创造之神。Demogorgon象征着对“旧秩序”的破坏力,同时也是不可抗拒的创造力,就像 “Ode to the West Wind”(《西风颂》)中的西风。
        Morrison的音乐可能不是同时代中最出色的,但是他的博览群书和深刻思想却使他的作品成为同时代中最有影响的。像一百五十年前的Shelly,Morrison不仅在创作诗歌,更在探索一个可以代替那个日渐老朽的信仰的新的信仰体系。 在 “An American Prayer”(《美国祈祷文》)中,Morrison写到: “Let’s reinvent the gods, all the myth of the ages / Celebrate symbols from deep elder forests” (让我们来重新创造神和各时代所有的神话 / 庆祝来自深处更古老森林的象征)。Morrison崇尚的神中最重要的是Dionysus,一个与Demogorgon相似的神。在The Birth of Tragedy(《悲剧的诞生》)中,尼采认为Dionysus精神,即酒神精神,是希腊悲剧精神的核心。Dionysus,或称Bacchus,不仅是酒神,更是 “god of the life force, the instinctive side of the personality, and the male principle of fertility” (生命力之神,人性的直觉部分,和生殖力的男性部分)。与基督教一神思想不同,希腊文化的多神思想更突出“变化”。基督教上帝拥有永恒统治,而希腊的神像众生一样,不但有喜怒哀乐,也有生老病死,新神反抗并取代旧神更是希腊神话的核心内容之一。Dionysus的伟大之处在于他从没有在任何时候形成自己的专制,而是带领他的追随者们—the Bacchantes—环游各地,所到之处,暴政必被推翻。
        Dionysus或许也可称作God of Madness(癫狂之神)。不喜欢Morrison的人,包括他的父亲,说他是 “a complete nut case”(十足的疯子)。莎士比亚说: “The lunatic, the lover, and the poet / Are of imagination all compact.”(疯子、情人和诗人皆充满幻想)。Morrison算得上身兼这三个身份。疯狂是一个有意思的文化现象,疯狂的深处或许是更高的智慧。庄子笔下的“楚狂接舆”,莎士比亚笔下的李尔王,都是睿智的疯子的典范。法国哲学家Michel Foucault(米歇尔·福柯)曾写过著名的Madness and Civilization(《疯癫和文明》)。按照他的理论,疯狂不是病态,而是一种不同的感知状态,一种与通常称作“理性”的状态不同的,但也仅仅是不同,的感知状态。这种状态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是被人们“敬畏”的。当人们对旧的“秩序”和思维方式逐渐厌倦的时候,这种“非理性”或“超理性”的感知状态就成了越来越多的人乐于尝试甚至极力寻求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流行于美国的服用LSD(一种麻醉剂)浪潮就是一个例证。LSD在当时还有一个更玄的名字,叫Instant Zen(立地禅)。Jim Morrison也是Instant Zen的追随者,而The Doors的音乐也就被归入Psychedelic rock (迷幻摇滚)的之列。 LSD大概与Dionysus所赐予世人的酒的效用相当。心理学家William James(威廉·詹姆斯)如此论述“酒醉感”与“神秘感”的联系: “The sway of alcohol over mankind is unquestionably due to its power to stimulate the mystical faculties of human nature, usually crushed to earth by the cold facts and dry criticisms of the sober hour…. [Drunkenness] brings its votary from the chill periphery of things to the radiant core. It makes [the man] for the moment one with truth.” (酒对于人类的势力,无疑是由于它能够激发人性的神秘官能,这些官能通常是被清醒时期的冷酷事实和干燥批评所打得粉碎的。… … 醉酒使醉酒者从事物的冷冰冰的外围移到其炽热的中心。使人瞬间与真理合一)。
        可惜Oliver Stone(奥利弗·斯通)的传记片The Doors把Morrison肤浅地表现成了一个狂妄、酗酒、几近疯狂的浪子,而Morrison 的真实内心世界却没有得到发掘。所谓知音难寻,很多Morrison的歌迷可能也只是模仿他的酗酒、阴郁和狂放不羁。丹麦哲学家Søren Kierkegaard (索伦·克尔凯郭尔)如此形容诗人的尴尬处境: “A poet is an unhappy being whose heart is torn by secret sufferings, but whose lips are so strangely formed that when the sighs and the cries escape them, they sound like beautiful music... and then people crowd about the poet and say to him: "Sing for us soon again;" that is as much as to say. "May new sufferings torment your soul." (诗人是一种悲伤的东西,他的心被秘密的痛苦扯碎,但他的嘴唇却形状奇特,当叹息和哭喊发出时,听起来就像美妙的音乐… … 于是人们围在诗人周围,对他说:“赶快再为我们唱一首吧”。他们的意思是说:“让新的痛苦折磨你的灵魂吧。”)与Kierkegaard相比,Morrison对诗人的社会属性还比较有信心:诗人的任务并不是表达自己,而是为听众敞开一扇门。英国诗人Coleridge(柯勒律治)在”The 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老舟子吟》)中曾刻画一个满怀痛苦四处吟唱的老水手,这个老水手很像Morrison。Morrison的诗歌是他探索自由的方式,就像老水手的歌是他赎罪的方式,对于他的读者和听众来说那些歌则是某种催化剂。Morrison说:“There are things known and things unknown and in between are the doors.”(世间存在已知的和未知的东西,二者之间是门)。 “Listen, real poetry doesn't say anything; it just ticks off the possibilities. Opens all doors. You can walk through anyone that suits you.”(听,真的诗歌并不会说出什么东西;它只是打开各种的可能性。打开所有的门。你可以穿过适合你的那一个。)对于Morrison来说,门的存在不是目的,而是一种可能,诗人要带领听众 “Break on through, to the other side”(“穿越,越到另一边”,The Doors的一首歌名)。 门的那一面就是“自由”。Morrison说:“The most important kind of freedom is to be what you really are” (最重要的一种自由就是成为你自己)。那么Morrison自己是怎样定义自己的呢? “I see myself as an intelligent, sensitive human, with the soul of a clown which forces me to blow it at the most important moments. ” (我把自己看做是一个聪明,敏感的人,内心却是一个小丑,所以在最关键的时候我总会搞砸。)这个小丑不会笑,他是Pierrot the Clown(小丑皮埃罗)[ Pierrot the Clown: 法国戏剧文学中一个著名的形象,Pierrot这个词已经被吸纳入英语,形容某个人举止如同小丑皮埃罗,可以说Somebody is Pierroting。],一个满脸苦相,为爱所困,而又远离现实的小人物。然而像所有聪明的小丑一样,他总会提出一些睿智的问题,让我们对自己的生活反思一下。
        人们记得那首长达十二分钟的 “The End”(《结束》),因为在歌曲中间处Morrison声嘶力竭地喊出“Father, I want to kill you. Mother, I want ... ...”[ Morrison究竟喊的什么,我们实在无法听清。批评家们大都认为是“f— you”。但如果我们就把它看作是无法用词语表达的嘶喊或许更有意义。] 这或许让我们想到Oedipus(俄狄浦斯),那个命中注定要杀父娶母的可怜人。但如果Oedipus的杀父娶母是源于造物弄人,则Sigmund Freud(弗洛伊德)通过所谓Oedipus Complex(俄狄浦斯情结)的理论把这种“情绪”固定化,使之成为人类成长中必经的心理状态。按照Freud的说法,在经历俄狄浦斯阶段之后,我们就能够由儿童心态最终过渡到成人心态;不过如果这种过渡不顺利,我们就可能患上精神疾病。Morrison说 “The End” 是一首关于告别的歌,或许是向童年的告别。童年的无忧无虑既令人向往又让人怀疑,因为童年时代的我们是没有自我的,我们更像是父母手中还没有完成的作品。只有当作品摆脱了作者的控制时,它才拥有自己独立的生命。对于Morrison来说,告别可能永远不会是彻底的,就像我们永远无法摆脱创造者在我们身上的烙印。这首疯狂的歌曾经在同样疯狂的电影Apocalypse Now(《现代启示录》[ 《现代启示录》:Francis Ford Coppola (F. F. 科波拉)导演的著名反越战题材影片。剧本情节依据英国作家Joseph Conrad(约瑟夫·康拉德)的中篇小说Heart of Darkness (《黑暗的中心》)。])中作为背景音乐。与电影的主题契合,这首歌不是,至少不仅是有关俄狄浦斯,而是有关童年的梦境醒来时,我们不知所措的情绪。正如Morrison所说,通向自由的最大障碍是我们自己对于自由的恐惧。因为自由的同义词可能是“孤独”。电影中的Colonel Kurtz(科兹上校)摆脱那个逐渐让他失望的美国政府,在柬埔寨的某个小村子里变成了一个可怕的滥杀无辜的暴君,就像一个失控的父亲的孩子。英国作家Kazuo Ishiguro(石黑一雄)[ 石黑一雄:当代日裔英国作家,代表作The Remains of the Day (《去日留痕》)。]在小说When We Were Orphans (《上海孤雏》)结尾处写到: “But for those like us, our fate is to face the world as orphans, chasing through long years the shadows of vanished parents. There is nothing for it but to try and see through our missions to the end, as best we can, for until we do so, we will be permitted no calm” (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我们命中注定要像孤儿似的面对这世界,穿越漫长年月去追寻我们消失了的父母的影子。除了尽力完成使命,我们别无选择,因为只有这样做,我们才能获得内心的平静。) “告别”并不是结束,而只是使命的开始。在新的找寻中,我们重新认识这个世界,认识父母,然后不知不觉中我们长大了。
(本文已发表于《英语学习》2010年第5期,转载请注明。)

 短评

看了快3个月了。。。。能看下去,是因为Morrison是当初爱过的男人。。。。

8分钟前
  • 我爸知道有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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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现在想想给力荐似乎因为这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让我深入了解JIM的片,骂也好,夸也好,第一个总是记忆犹新的。

13分钟前
  • 誰|ぼくちゃ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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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Jim & Pam的迷妹这部电影有些让我失望.....对于Jim的描写太过潦草和负面化。方基默演得很浮夸,梅根也不符合我心中Pam的形象。听到熟悉的音乐想到那些美好的记忆,唉说多了都是泪。

16分钟前
  • a little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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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熱、放縱和變幻不定的吉姆莫里森,燦爛如流星,劃過那個紛擾時代的天際,卻放出太陽一樣耀眼的光亮。他就像《悲劇的誕生》中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再世,集詩人,搖滾巨星,酗酒狂,藝術家,偶像一身,忘卻那些理性與秩序,帶領人們將感知的門打開。

18分钟前
  • _0x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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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脸太多真不好,看着梅姨和Hodge大叔,情绪怎么也放不进去。歌是歌,人是人。吸毒酗酒乱性伴随摇滚乐任何乐手演员showbiz乃至整个人类,60年代的“飞”建立在毒品和各种异教上,大事件太多,年轻人嗨了疯了傻了操操操,各种混乱各种放纵各种浪费各种心理不健全,反正操死自己就完事了

21分钟前
  • ζωήι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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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都很危险。总之,我爱jim morrison这个疯子。

22分钟前
  • 少年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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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看《此地无人生还》,看完书的人就别看电影了。

26分钟前
  • 大胡子阿细
  • 较差

莫里森中后期基本被人群裹挟了,变态一样吸收那些名望,一些镜头看着痛心。好像68年以后很多人都有疯狂自大倾向,见过神的人觉得自己就是神(all is one, one is all, I'm the God, I can do everything )。莫里森演员长得有点像张杰

30分钟前
  • 没有幽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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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灵魂歌者,罂粟、sex、酒精伴随了他生命中的璀璨,也将他的生命耗尽。“我一直相信在视觉和听觉的双重范围内,人们只能感知到理他们较近的东西。然而如今我越来越感觉到在我面前还存在一些更改更远的领域,我仅仅是想探索这些领域。”吉姆莫里森短暂的一生因为音乐而变得永恒。

34分钟前
  • 金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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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门铁粉也许会认为此电影对吉姆的描写未能面面俱到以至有所偏颇,但斯通最难能可贵的却是把握住了这支乐队和那个年代迷幻般的精髓

36分钟前
  • 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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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摇滚传记片都是一段自我毁灭之路。当然原声都是超赞的!

38分钟前
  • 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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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失望,传记果然还是不好拍,要不就是被琐碎的片段组乱叙事,要不就是难以抓住人物内心

43分钟前
  • 九尾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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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儿虽然拍得傻了吧唧的,但是基本上和Morrison相似,更何况导演加分,MichaelMadson加分,Meg Ryan更加分……

48分钟前
  • wangz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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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命里赴死的人,平常人妳为何也随他而去了。妳说妳爱生活但你难道不也憧憬黑暗?疯癫与文明。骨肉皮和其他西方世界摇滚乐毒品酒精性爱狂乱的头昏昏追随者。他恨他的父亲,电影却没指明原因,多少显得不自然和矫情。电影拍的不错,音乐不错,可惜我不嗑药我觉得可笑。你的诗性,让我每每内心发笑。

51分钟前
  • 若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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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弗·斯通九一年的片子,到现在才看。看完后很难受,为什么没有早点看到这片子,或许以前有一些选择会不一样,也可能其实没什么区别,那时候我多傻啊,虽然现在也没聪明多少。但是看完后很热,看到莫里森对帕米拉说:“我不能没有你宝贝”,我就哭了。我去搜评论,他们都说爱上这样的男人注定是悲剧.真讨厌这些评论家,所有的爱都冷暖自知,凭什么你就觉得是悲剧?去你的!!如果能这样活一回,27七岁就死掉也没什么。把自己折腾到心力衰竭,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爱自己!总之他在舞台上性感到让你抓狂,他写的词是最美的诗,他的人生很帅~

52分钟前
  • taki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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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人是很难承受任何突如其来的 虽然理解导演的表现意图 但总有点再看月亮组的错觉 或者往大了说 基本上一个拥有些许才华的人都是这样被挖掘被吹捧被毁掉的

54分钟前
  • YiQ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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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re reaching for death on the end of a candle. We're trying for something that's already found us. Last words. Out.

56分钟前
  • 芹泽虾饺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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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时读每期《音像世界》看Jim的连载,终于在电影院里把这片看了。头发尖儿的电都通了。字幕起,文艺青年们四散,照样听见有男大喊“太烂了,这片实在太烂了!”(是每次看完电影喊烂的都是这个人吗?怎么连调调都相像)没有过疯狂青春的人,应该进不去吧……若要都明白,你得重新活活那几年:D

57分钟前
  • 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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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00。只有表面没有内在,想通过此片了解一下Jim Morrison的内心世界基本没戏。全是支离破碎和片段,没有人物内心的变化。最后死得太突兀了吧。

59分钟前
  • Jor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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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r Stone的造神运动Vai Kilmer最尖儿的一出戏

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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